宋婷婷
上个月,杂志社做了一期改革开放40周年的特别策划。回头来看,能采访到《重庆市行政诉讼暂行规定》参与制定者之一的皮宗泰确实挺不容易。
原本定下的采访计划被意外打乱。经过诸多努力,当终于确定采访皮老并找到他的联系方式时,我顿时有些激动了。拨通他的电话时临近中午,浑厚苍老的声线从电话那头传来,“我现在在重庆,不久后将赴海南,如果可以的话现在正好有时间。”
于是,在寒冬的冷风中,我心里揣着一团火一路小跑过去了。
敲开门,皮老家厨房的燃气灶上正咕嘟咕嘟煨着汤。等着我的,除了这位精神矍铄的老人,还有他曾经参与编著的几本关于我市行政诉讼的书籍。
出乎意料的是,采访进度相当快。一个多小时里,我只提出了为数不多的几个问题,其余时候都是在倾听面前的老者与他亲身经历的那段历史的对话。
或深思、或激越,似回味、似向往,他如此清晰地回顾整个立法始末,从提出立法建议到负责组织起草,再到受邀随行前往四川省人大见证全国首部“民告官”的地方性法规通过,其间还笑着漫谈了几个小插曲。
我的直接反应是震惊,最后都化作了感动。
正如我们以为有些人已淡出人们视野,但实际上他在另一些的人记忆中有如镌刻。历史亦是如此,我们以为它渺如尘烟,但其实它鲜亮如昨。
虽然我们记录这段历史的过程也终将成为历史,但30年后,它也许仍在我们以及深受触动者的思想里闪着光。
反馈
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法治化
如今,“一把手”出庭应诉在我市已成常态。但现阶段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主要在于指导出庭应诉的规范性文件之中,宏观的原则性规定较多,具体的操作性规定不够完善,并且缺乏对行政首長不出庭理由进行实质性审查的程序规定。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化、规范化与法治化,从而充分发挥其制度效果,是《重庆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建立的初衷,也是法治发展的必然趋势。 李雪念
让镇人大预算监督不再流于形式
由于镇人大无常设机构、预算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专业人才匮乏、缺乏监督手段等诸多原因,目前镇人大的预算审查监督普遍流于形式,与《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和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如何让镇人大的这项监督权“活”起来,打造基层政府“透明钱袋子”?大足区人大常委会量身打造了《镇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将10项重点内容纳入镇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范畴,更创新性提出镇人大要督促政府加强对村级(含社区)财务的管理,并对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这项探索,正是瞅准了镇人大在预算监督上的“缺位”,实现了镇人大预算监督由形式向实质的迈进。 沈秀梅(编辑 吴婷婷 wuting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