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海洲
4月9日,吉比特公布2018年年报:全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55亿元、同比增长14.91%,实现股东净利润7.23亿元,同比增长18.58%,对于总股本仅有7188万股的中小企业来说,这样的增长速度实在是“微不足道”。
让人关注的是该公司年报中披露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下同),即每股派现10元。
在管理层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严格控制高送转分配政策的引导下,现金分红成了今年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主角。截至4月9日晚,两市共有1402家公司发布了分配预案,其中有1150家公司涉及现金分红,占比达82.3%。
在这些现金分红的公司当中,出现了不少高派现的公司,如贵州茅台每10股派现145.39元,吉比特每10股派现100元。从股息率来看,有超过30余家公司的股息率超过5%。
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以丰厚的现金回报,这当然是一件好事,但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却不能因此走向极端,比如将上市公司的利润分光败光,一味追求高派现。
根据分配预案,公司每股分红10元,由于该公司2018年每股收益为10.12元,基本上是将2018年的利润分光了。对于一家公司来说,回报投资者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上市公司能够保持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
当然,吉比特的高派现或许跟该公司的“不差钱”有关。4月9日晚,该公司还发布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拟将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1.5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际上,通过2017年与2018年连续两年的高派现,该公司现金分红总额甚至超过了2016年12月IPO时的净募资金额。
上市公司用现金分红来回报投资者固然是件好事,但高派现背后的种种猫腻同样需要市场高度关注。比如,高派现名义上是对投资者的一种回报,但它更是给大股东的回报,对于股权高度集中于控股股东的上市公司来说,这种高派现更是进行利益输送的一种手段,将原本属于上市公司的资金转变成了大股东的资金。
以吉比特为例,2018年度现金分红总额约为7.19亿元,前十大股东将分得4.5亿元,占据总分红金额的62%。其中,实控人卢竑岩持有公司总股本30.09%的股份,可分得2.16億元的现金红利。可见,吉比特高派现,大股东才是最大的受益者。
不仅如此,吉比特的高派现明显有为公司重要股东减持保驾护航之嫌疑。今年3月13日,吉比特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三大股东湖南文旅拟减持不超过287.53万股,即减持最高不超过4%股权;差不多一个月后,吉比特推出高派现方案来刺激股价的上涨,很难不让人将两者联系在一起。
由于最近几年管理层重在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因此,在利润分配的监管问题上,管理层将监管的重心指向了高送转,而对高派现的监管则相对宽松。实际上,高派现中也存在不少猫腻。因此,对于上市公司高派现行为同样也需要加强监管。
比如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比例的上限要作出规定,现金分红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利润的60%,在这方面贵州茅台的分红还是值得肯定的。虽然贵州茅台每股分红14.539元,但与其每股28.02元的收益相比,分红比例为51.89%。
又比如,重要股东有减持计划的公司不应推出高派现方案。同时,上市公司高派现方案推出之后到高派现方案正式实施后的一个月内,上市公司重要股东也不得进行股份减持,避免重要股东利用上市公司推出高派现方案来达到高价减持股份的目的。
总之,在现金分红问题上必须进行规范化监管,要树立正确的分红理念。尤其是监管部门不能一味引导上市公司多分红,在这个问题上,需要上市公司根据各自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决策。比如,对于成长型企业,可以少分红多送转股,而对于成熟企业,则以现金分红为主。
就回报投资者来说,管理层有必要推动税务部门取消“红利税”的征收。因为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红利税的征收完全让现金分红失去了回报投资者的意义。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越多,投资者缴纳的红利税就越多,投资者的损失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