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广
前些年,有些因贪腐落马的官员在忏悔时,将自己走上贪腐之路的原因归咎为“没有严格要求自己,将自己混同于普通老百姓”。贪官的这种诡辩自然遭到了老百姓的强烈不满,他们纷纷口诛笔伐:难道我们老百姓也会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公车私用、贪腐受贿、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包二奶吗?由于贪官们如此忏悔的说辞实在没有技术含量,实在荒唐,实在拙劣,所以近几年贪官落马后的忏悔中“将自己混同于普通老百姓”的说辞几乎绝迹了。
普通老百姓即人民大众。他们是社会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推动历史前进的真正力量。人民是伟大的,所以新中国成立时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上喊出“人民万岁”的口号。贪官落马后的“混同论”显然是对人民群众的污蔑。
不过我倒想,换个角度看,如果官员真的“混同”于老百姓,将自己当成人民群众中的一员看待,结果又会是怎样的呢?
假如你(这里的“你”是指拥有大小权力的官员,下同)家来了客人,你将他请到了高级饭店大吃大喝了一顿。餐后你本想开张发票,签了字,将它拿到单位报销。但是你想到老百姓下饭馆都是自掏腰包,花费的每一分钱都是辛苦劳动所得的血汗钱,于是你“混同”了老百姓,没有要发票,自掏腰包付了款。
假如你有了借开会、考察、调研的名义,行公款旅游之实的机会,起初,你很高兴,公款旅游谁不愿意?可是你在高兴过后,转念一想,这笔支出不是小数目,老百姓要想旅游可是要自掏腰包的。于是你“混同”了老百姓,主动放弃了这次公款旅游的机会。
假如你到辖区或单位检查指导工作,下级给你准备了丰盛的午餐,在你临走时,下级又给你准备了价值不菲的礼品。此时你想到,只因为我头上有顶乌纱帽,假如我是普通老百姓,他们是不会宴请我,也不会给我赠送礼品的。你想到还是应该“混同”于普通老百姓。于是你拒绝了宴请,吃了工作餐,拒收了礼品。
……
如此“混同”于普通老百姓的结果是,你不会因违反中央的八项规定而被通报、处罚,你守住了清廉的底线。
如果你是手握重权的领导干部,有老板拎着砖头般的“大团结”向你行贿,跟你搞权钱交易;有美色靠上你,跟你搞权色交易。起初你很高兴,金钱与美女谁不爱?但是转念一想:老百姓辛辛苦苦一辈子也未必能够赚这老板一次送来的巨款,美女更是冲着我的权力来的。假如我是普通老百姓,金钱与美色还会主动找上门吗?于是你“混同”了普通老百姓,拒绝了金钱美色。如此“混同”的结果是,你并未因腐败而身陷囹圄,守住了党纪与国法的底线,成为了“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
当然,如果你对自己有更高要求的话,你还可以“混同”于时传祥、张秉贵、李素丽、郭明义、许振超等不那么普通的老百姓。这些不那么普通的老百姓的特质是,时时处处以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他人的利益为重,不计较个人利益得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果如此,“混同”的结果很可能是,你成为了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廖俊波、杨善洲、沈浩式的优秀领导干部。
旧时,封建社会的有些官员就明白“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以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的道理。我们当下的一些官员真的不懂吗?
许多老一辈革命家也是把自己摆到同人民群众平起平坐的位置的,为我们做出了表率。战功卓著的彭德怀元帅,湖南平江第一中学请其为他们写写平江起义的经过和英勇战斗的事迹,作为布置平江起义纪念室的资料。彭总一开始不想写,在工作人员的劝说下,彭总略微沉思了一会儿,才挥笔写信。在信的最后,彭总写道:“我只是六亿人民之一,没有什么值得纪念,祝你们好并致同志们的敬礼。”国家领导人宋平先生退休后,一次接受一家杂志社采访,之后,这家杂志社送来了3000元采访费。宋平先生说,接受采訪哪有收费的?于是他让秘书将钱退了回去。显然,他认为普通老百姓接受采访是不收费的。这家杂志社只是因为他是前国家领导人,才会给他采访费。在这里,其实宋平先生也是将自己摆到了与人民群众平起平坐的位置,按照一名普通老百姓的作为要求自己的。
我们常听说:“要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的理解是:官员要自觉摒弃特权思想,放下身段,融入人民群众(即老百姓)之中并忠实地为他们服务———这不就是“混同于普通老百姓”吗?
一言以蔽之:很多时候,官员如果真的“混同于老百姓",自认为是老百姓中的一员,融入人民群众之中,不搞特殊化,不仅不会导致腐败,还是令人称道和嘉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