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中突围的大历史观

2019-06-11 10:35钱桑榆
参花(下) 2019年2期

摘要:《万历十五年》的畅销使作者黄仁宇及其倡导的大历史观陷入了争议。大历史观作为一种新史观,其史学研究方法与传统史学有诸多不同之处,引起了史学争议。但剖析其中的历史长期合理性及数目字管理,对于学术研究、指导社会发展、增添史学界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大历史观 历史研究 结构性变动

大历史观是着眼于历史长时间段发展脉络及趋势为特征的研究方法,侧重于历史的整体意志和结构性变动。剖析大历史观的内核,其中最为重要的两点在于历史的长期合理性以及数目字管理。

历史的长期合理性认为,历史的发展从长时间段上来看,有其必然的合理性,历史事件不是偶然的,而是符合历史发展潮流的。与其对应的,是长时间跨度的选择。以《万历十五年》为例,它所选择的时间跨度为500年,大大超出了传统史学研究的20年。《万历十五年》通过刻画人物群像的方式构筑了明王朝的社会结构框架,指出文官集团这一利益共同体的壮大,使得明代的理论和实际操作始终无法达成统一,即中央基于所谓地方状况所达成的决策实际上与事实并不相符,自然使决策效果也不能达到理想状态,如此循环之下,理论和实践趋向剥离,成为明代始终无法进行数目字管理的原因。而数目字管理能力的缺失并没有随着明王朝的覆灭而结束,它基于中国古代社会的结构而产生,有其很强的运行惯性,因此,这一延续性的趋势使得中国在18世纪没能进入近代化。这个理论过程就是历史的长期合理性。

數目字管理从字面上来理解,即以数目字来管理国家。这一点和近现代资本主义相似,也使“黄学”遭受了“崇美媚日”的质疑。黄仁宇主张在史学研究中优先考虑社会技术层面,将道德评判相对置于其后。数目字管理有其更为深刻的内涵。它所要求的以数目字来管理国家,实际上是一种精确化管理,需要每个权利和义务的下端如实履行。而这种精确化管理的背后需要一整套完整的体系来支撑,即一个合理的社会框架,也就是黄仁宇的“合理化社会”。合理化社会中最重要的条件在于社会资源能够公平地进行自由流动,并且做到产权清晰,其内涵在于对权利和义务进行合理而有力地规范,从而使得社会决策和社会实际能够达到最大程度的吻合,与中国传统的“令出必行”有相似之处。换言之,需要构建具有绝对约束力的标准和规范,也就是我们狭义上所称的法律。因此,所谓的数目字管理,最终的目的在于规范产权和资源、构建法治化的社会。

大历史观的提出有其深刻的时代烙印。其一,中国的文化反思。20世纪70年代是中国典型的文化反思时代,时代的核心命题就在于近现代化。因此,《万历十五年》选择500年的时间跨度,其意不在具体的历史事件,而在于要解剖出其脉络和趋势,寻求能够指导当下社会的理论。其二,法国年鉴派大盛。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是黄仁宇学术研究的积淀期,也是法国年鉴派的全盛时期,黄仁宇的学说与年鉴派的种种相似之处,都表明他受这一流派的影响匪浅。例如法国年鉴派主张打破学科壁垒进行社会结构史的研究,推崇使用计量的方法。黄仁宇是研究经济史出身,在他的著作中可以看到大量的《明实录》中的数据,他对明代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基于明代的税制。黄仁宇对于社会结构的重视,更使得研究结构性变动成为其大历史观中不可忽视的特征。另外,黄仁宇对于历史研究中较长跨度的时间选择似乎受到了法国年鉴派第二代掌门人费尔南·布罗代尔的长时段理论的影响。

黄仁宇在爆红之前,实际上是一个安居象牙塔的学者,大历史观的提出,绝非为了标新立异、哗众取宠。他的学说有着非常扎实的研究基础。一则在于他有史料上的坚实基础,其《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就展示了数字和计量方面的研究功力;二则在于他的学说具有可考的完备过程以及他对于自己学说始终的坚持。

大历史观所受的争议源于各家史学研究方法的差异。笔者在上文所提到过的道德评判和社会技术的顺序问题就是一个典型。关于史观的差异,西方史学界曾经有过经典的佛厄之争,即美国经济史学家佛格尔(Robert W.Fogel)和英国传统史学家厄尔顿(G.R.Elton)。但二者在剧烈的碰撞后走向了妥协,还合著了“Which Road to the Past?”。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也曾经受过发展市场经济就是发展资本主义的质疑,但是事实证明,社会主义也可以用市场经济作为发展手段。大历史观作为一种史学研究的视角和方法,和传统史学产生的碰撞从客观上来说是一件好事,史观之间并非是非此即彼的关系,碰撞和妥协以及妥协后的交融发展具有更加深远的意义。

在西方史学界中,史学发展进入了多元化的阶段,不再是统一的史观。如同我们对于百家争鸣的崇尚一般,我们应将多元并存视作一种进步和史学活力的表现。大历史观的出现既是黄仁宇的突围,也是史学多元的突围。

(作者简介:钱桑榆,女,浙江省苍南中学在读,研究方向:历史)(责任编辑 刘冬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