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茨的“深描”理论:文化学研究方法及其意义

2019-06-11 18:29李梦迪史书
知与行 2019年2期
关键词:文化

李梦迪 史书

[摘 要]格尔茨的文化学思想是文化的解释,提出了文化学研究的方法,即“深描”。文化的解释关注点不在“理论”或是“本质”上,而是在如何使“深描”成为可能,对文化现象进行意义的探究。“深描”的方法强调两点内容:一是如何真实的记录文化,使人类学著作不是人类学家臆想出来的“虚构”产物;二是文化的解释不能仅仅是一套抽象的符号系统,不与实际事件相联系的理论体系。“深描”理论在关注现象背后意义的同时,也关注事件本身的真实记录。格尔茨将“深描”理论运用到宗教研究的领域中,得出“宗教是一种文化体系”。文章中阐释了格尔茨对爪哇民族宗教的研究实例。皮影戏作为爪哇民族一种最深刻、最发达的艺术形式,同时它也是爪哇民族的宗教仪式。格尔茨对皮影戏进行了“深描”并对其民族的精神气质与世界观进行了阐释。作为一种文化是由符号象征所表达出来的,符号象征又与一个民族的精神气质与世界观相关,两者相互影响。文化的解释是对意义的寻求,人类学家的任务是阐释其他人类的文化。格尔茨认为“阐释”应该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个是真实的记录与理解其他人类的文化,即是“深描”理论;二是在“深描”理论的基础上对其文化进行解释。这两方面的内容或许在实际的调查研究中,表现的并不是那么明显,但格尔茨所强调的是:通过深描的方法来记录一种文化,真实呈现文化本来的样子,进而对其进行象征与符号的解释。“深描”理论的意义在于:只有真实的理解与记录一个民族的文化,才能做出文化的解释。

[关键词]格尔茨;文化;深描;符号象征

[中图分类号]B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284(2019)02-0147-05

作为美国当代的文化人类学家,格尔茨对人类学的诸多领域有着深远的影响。格尔茨提出人类的文化行为是十分不寻常和独特的东西[1]322,故将其研究的核心关注在文化上。作为最博学的研究者,其论文与著作所涉及的主题从农业、经济、生态到亲属模式,社会历史和发展中民族的政治问题;从艺术、美学和文学理论到哲学、科学和技术,当然还有宗教。[1]322本文将着眼于格尔茨的文化学研究——“深描”的理论。格尔茨与以往的人类学家不一样的地方在于,他不关注本质性的问题,没有把文化的存在划归于社会学或是心理学等领域,而是把它当成一种“地方性的知识”[2]。

一、文化的解释理论性问题

关于文化解释理论性问题,格尔茨通过对文化理论的探究以及对文化本质上的探究之后,表达自己研究的关注点不是在“理论”或是“本质”上,而是在“深描”上,是文化现象的意义探究。

“深描”理论是迈向文化解释的前提,格尔茨试着给文化解释理论下定义时说了这样一段话:

禁锢在其自身细节的直接性中,它显得自圆其说,或者更糟糕的是,由表述它的那人假定表达的感知来证实;任何企图以它以外的术语表达它所要说的尝试都被认为是一种曲解——用人类学家最严厉的道德攻击来说,是族群中心。

这表示格尔茨的立场,对文化解释理论的立场——即经验科学主义。经验是指从现实出发,科学是指理性的分析,科学的态度。两者不是彼此独立,而是不可分割。格尔茨认为文化解释理论始终要与事实紧密相连,而不是像科学那样可以摆脱现实情况的束缚,可以直接抽象成理论,“放之四海而皆准”。对于文化解释理论的探究,必须先对文化理論的概念进行梳理。

文化理论的首要条件是它不可以抽象成理论概念,一套固定的理论模式。格尔茨坚定地相信人类学家不应该是“族群中心”——用人类学家自己的语言与思想去诉说和理解他们所要调查的群体。这里格尔茨强调了文化之间的差异性。同一位人类学家,在他自己的人类学著作中,不应该有相同的文化理论,而应该因所研究对象的不同而不同。正是因为文化理论本身所具有的独特性,就使文化分析很难拥有一套理论体系。格尔茨认为文化解释的理论不是要建立一套抽象的规律,而应该是“深描”理论的运用。

文化理论的第二个条件是它不能做出任何预言式的结论。文化理论表达的只能是个案中的一种文化现象,它没有办法决定这种文化现象未来将是什么样子的,也不会从中得出任何可靠性的结论。格尔茨认为文化理论其目的是要从细小的、逻辑严谨的现实事件中得出大的结论,并且可以把特定的一群人中的普遍的文化意义与复杂的实际情况相联系,这种普遍性的意义会在复杂的实际境况中得到印证。最后格尔茨认为文化理论就是社会的形态。

文化分析没有办法进行本质性问题的探究。这里的“本质”通常是指在哲学意义上的含义。格尔茨认为一种符号所蕴含的文化含义及其对它的解释,是没办法进行本质上的探究的,这与民族志(深描)是一样的论断。而解释人类学作为一门科学其进步的标志是以辩论的巧妙为标志,而不是以达成观点一致为标志。格尔茨认为文化分析探究的不是本质性问题,而是如何才能更加真实的记录文化、解释文化,了解那些与我们不同的人类。

二、“深描”理论:格尔茨的文化学研究方法

格尔茨所提出的文化概念实质上是一个符号学概念。格尔茨很赞成马克思·韦伯将人比作会编制意义动物的观点。韦伯认为每个人都是按照自己所编制的“意义之网”而生活。格尔茨借此阐释自己的关于文化分析的观点,他认为文化分析不是像实验科学可以按照试验结果得出一种科学规律,而是“一种对意义探究的解释科学”[3]5。格尔茨在这里特意强调他所追求的解析(explication),即分析解释表面上神秘莫测的社会表达[3]5。也就是说,格尔茨认为文化是社会的一个部分或是说各种文化构成了社会,文化的表面特征无论多么让人难以理解,但作为人类学家的任务就是“拨开迷雾”,理解他们的社会文化。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格尔茨提出了“深描”理论的研究方法。“深描”(thick description)的概念是格尔茨借用吉尔伯特·赖尔的概念,在《思考与反思》和《对思想之思考》两篇文章中,赖尔对“深描”做过讨论。赖尔描述两个孩子同样在做快速闭上一只眼睛的动作,一个孩子是向他的朋友传达信号,而另一个孩子则是对第一个眨眼孩子的模仿。这两个动作,如果作为动作本身是完全相同的。我们看到的“表面”动作,会误以为这两个孩子的动作出于相同目的的表达,但深入了解之后发现两者动作的含义却是完全不同。那么人类学家的任务就是区分这些表面相同却含义不同的动作。格尔茨将这个过程称作“深描”,并这样解释“深描”:作为一种可以被解释的符号,它是起着交叉作用的系统制度,符号代表着文化的意义,是一种风俗的情景,在这情景中,社会事件、行为方式都可以通过深的描述被人理解[3]18。

“深描”可以真实的呈现出一个民族的文化。这是格尔茨如此强调深描方法的原因,他想要探究人类学著述该如何对调查对象进行真实的描述。而这种描述能够如实的并且不掺杂人类学家臆想的表述。人类学著作本身就是人类学家们对文化进行的一种“解释”的产物,因为这不是人类学家们自己的文化,他们是站在“外人”的角度去理解文化,得出文化的解释。这样产生出的人类学著作难免会有人类学家的主观臆想。因此,格尔茨称它们为“虚构”的产物,这里的“虚构”指的是被塑造出来的或是被捏造出来的事物。虚构(fictio)这一词的原意,是指“仿佛式的”思想实验,而不是说它们是假的、非真实的。格尔茨认为:好的民族志引起人们注意的原因是:它清楚地阐释了那里所发生的事情的原貌,而不是把那里的文化塑造成一件“艺术品”艺术品是指:有意识的塑造或是掺杂了人类学家们的臆想。带回来给人们看。那么如果把民族志当作“深描”,如何区分出好的民族志?格尔茨认为,这需要人类学家是否能真正的区分出“赖尔的那个例子”——是传递信息的眨眼还是单纯模仿的眨眼。如要做到准确的区分,这需要人类学家与研究对象有着文化上的理解,站在“本地人”的角度去理解他们的行为方式,得出合理的推测,而不是罗列事实事件,是要让读者明白“那里发生的事”与“那是一群什么样的人”,这样的解释会减少“非本地人”对他们的误解。

如果人类学家仅仅是为了区分某种属性而进行描述,那么则容易陷入文化分析与其本来对象(实际生活的通俗逻辑)相分离的危险中。也就是说格尔茨认为纯粹的符号系统将无法进行“深描”,因此符号系统必须与实际相结合,即人的行为。格尔茨认为文化分析不能建构一套严谨的、抽象的逻辑体系,因为这样便丧失了描述事件本身的真实性。人类学解释是真实描述事实本身之后的一种解释,而且这种解释不应该与所发生之事分割开来。最后格尔茨给出“所谓文化分析是(或者应该是)对意义的推测,而不是发现意义的大陆,然后标画出没有实体的景观”。对于如何对意义进行推测格尔茨认为意义的寻求是对复杂的表面现象的去除,然后将其归因于符合事實本身的先验的世界观中,这样的探究实际上产生的是一门“伪科学”,因为事实没有办法预先知晓。

格尔茨首先给出的文化概念,并表示对文化概念进行一种探究意义的科学性解释。在对文化进行解释之前,最重要的一点则是“如何真实的记录事实”?格尔茨在这里借用了赖尔的“深描”这个概念作为真实记录的方法,那么对对象“深描”形成了一种文化,我们所要作的则是对文化进行分析、阐释。如何使“深描”成为一种文化,并且与描述对象是一样的文化?格尔茨认为这需要人类学家深入了解或是融入调查者的文化之中。因为人类学家独自臆想出来的不算是真正的人类学著作,是“虚构”的人类学著作。在真实记录之后则是对文化的分析,格尔茨所要探究的是文化背后的意义。这种意义是一种基于事实的推测,在推测中得出解释性的结论。

三、“深描”与民族志

格尔茨认为人类学解释的是对社会对话曲线的追溯,将这种对话曲线固定在一种可供查阅的形式里。这里“固定”下来的是什么?格尔茨认为这是民族志应该做的事情,即“民族志学者‘登记社会性对话;他把它记录下来”。那么这里“深描”与民族志是什么关系?“深描”与民族志同样是人类学研究的方法,主要是记录调查对象的习俗或是文化,并在此基础上加以理解与解释。 两者的不同处在于:民族志在过去以往可能更加关注事件的“意义”格尔茨批判诠释学家保尔·里克尔在民族志记录中强调记录件事的意义而不是这件事情本身,而格尔茨认为事件本身与意义一样重要。,而忽略事件本身。而格尔茨所说的“深描”则是同样关注事件本身的记录,尽可能展现出来它本来的样子,在此基础上再对意义推测,从而得出解释性的结论。格尔茨在其著作中把民族志当作“深描”,认为两者在本质上应该有着相同的意义,即强调事件本身的描述进而得出合理的意义推测,这就是文化的解释。

格尔茨认为民族志的描述(即“深描”)有四个特点:第一,民族志本身是一种解释性的著作;第二,所解释的内容为社会性的主流思想的对话,即社会性会话流(the flow of social discourse);第三,这种解释的目的在于将这种“短暂的会话”或是“随着时间消失的会话”,用一种可以阅读的术语记录下来;最后,民族志本身是一种微观的呈现。格尔茨尤为强调第四个特征,微观的描述并不是忽略整个社会、文化以及世界性的大事件,它是一种小事实来说明大问题。在格尔茨那个时代,大部分人类学家也采用这样“以小见大”的方式描述民族志并得出了“美国即琼斯村”的结论,他们认为在这样典型的小镇或村落能够发现社会、文明、大的宗教或是其他什么的本质。格尔茨不认同这样的研究结果,他认为人类学家们在他们自己研究的小镇或是村落,发现的只是小镇或是村落,根本得不出“琼斯村即美国”的结论。如果每个人类学家都得出这样的结论,那么人类学家的田野调查也就毫无意义可言。格尔茨又说人类学家不要把自己研究的村落当作“自然实验室”,然后在以小见大的描述中企图能够得到像“物理实验”般的权威答案。民族志或“深描”是一个“过程”的描述,这个过程本身就蕴涵着不同的意义,不会得出一个抽象的概念性的结论。在民族志的描述中微观本质的方法论是真实又关键的。只不过这样一种方法既不是“琼斯村即美国”的模式又不是“自然试验”的模式。

四、“深描”理论的实例:宗教符号象征

格尔茨将其“深描”理论运用到宗教研究中,从而得出“宗教是一种文化”的结论。 金泽在《宗教人类学学说史纲要》中说:格尔茨在象征研究和文化解释中,直截了当地提出“宗教是一种文化”[4]。宗教不是形而上学,不是伦理规范,它是“事实”,是一套已经存在的行为方式,任何空洞的、理性的、抽象的概括性的语言都不是对宗教最好的理解,格尔茨认为宗教的道德生命力的源泉只有在现实生活的本质中才能得以表达。格尔茨认为宗教对人类存在的一般活动中有着最特殊的要求。

(一)精神气质与世界观

格尔茨在探讨宗教象征之前,先阐释了两个概念,这两个概念分别是“精神气质”与“世界观”。精神气质与世界观是格尔茨为解释宗教象征所设立的前提。在格尔茨那个时代,人们对有关于文化道德或是美学方面的价值观,通常被归纳“精神气质”(ethos)这个术语,而认知和存在方面被归纳为“世界观”(world view)。精神气质是人们看待这个世界的潜在的态度,世界观是对纯粹现实中的事物存在方式的一种描画。精神气质会暗示一种生活方式,而这种生活方式会被价值观所描述出来,相反我们同样会表现出来价值观所描述的生活方式。格尔茨认为“宗教信仰和仪式相互对应又相互肯定”[3]156;精神气质被人们认为是合理的生活观念,并且会暗示人们一种生活方式;在生活中的现实事物,通常会被世界观所描述,由于世界观所描述的事物均为现实世界的事物,故世界观可以被人们接受,这里的精神气质与世界观相互对应又相互肯定。在宗教中,宗教信仰是精神气质,而宗教仪式表达了人们的世界观。

格尔茨认为宗教的根本因素是对一个人所拥有的价值观和存在的一般秩序间的意义关系的揭示。每个宗教都试图储备更多的意义,以便可以让更多的人理解并用来解释自己的经验,组织自己的行为。但是这种意义只能“储备”在象征中,这就是宗教的象征。

(二)宗教符号象征

格尔茨认为宗教象征在仪式中得到生动地表现或与神话相连,当与人们产生共鸣时“宗教象征将本体论和宇宙论与审美和道德联系在一起”。格尔茨认为对于宗教象征一共有三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是:宗教象征都具有“局限性”,一个宗教象征,不能被更多的甚至是更为普遍的接受。但是这种普遍性在某种程度上似乎是可以存在的,“在某种水平上综合世界观和精神气质的倾向,假如在逻辑上不是必然的,至少在实践上是必需的;假如它不是哲学上被证实的,至少在实用上是普遍的”[3]156。格尔茨用保尔·雷丁的经典著作《作为哲学家的原始人》中的一段内容为例子,来阐释了“这种现存与规范”融合在一起的现象。

第二个特点是:大量的宗教象征形成了宗教体系,而这种宗教体系对于信仰某种宗教的人来说似乎传递着真正的知识,赋予生命的意义。这些知识是生活展开所必需的基本条件,它们供给人类一种行为方式,一种认知常识。行为方式与认识常识它们彼此相互完善又相互赋予意义。例如爪哇人的“tjotjog”。“tjotjog”的意思是在最廣泛最抽象的意义上,当两个事物合成一致的模式,这种一致的模式赋予每一个事物以它们自身没有的意义和价值时,则这两个事物tjotjog。虽然tjotjog是爪哇人持有的观念,但是认为当人的行为被调整为同宇宙状态相和谐时,生命才具有真正的意义的观点是普遍的。

第三个特点是宗教象征所表达的基本实在同生活方式之间的相交点,因文化而异。例如:对纳瓦霍人来说,一种重视冷静地审慎从容、不屈不挠地坚持、有尊严的谨慎的道德体系,与不极为强大、严格有规律与极具威胁的自然形象相辅相成。虽然宗教象征因文化而异,但是所有的宗教象征可以断定为“对人类来说善就是现实地活着;它们的不同在于他们建构现实的眼光不同”[3]160。每个民族有每个民族自己的宗教象征,即宗教仪式和神话,这些宗教象征中所蕴涵的世界观不是个人的偏好问题,而是在这个民族所隐含精神气质在宗教中的表现。

(三)宗教符号象征:爪哇民族的皮影戏

皮影戏是爪哇民族的宗教象征。爪哇是一个复合文明的民族,它深受印度教、伊斯兰教以及其他宗教的影响,皮影戏作为这个民族最发达和最深刻的艺术形式,我们可以从中发现爪哇民族的精神气质与其世界观,同样皮影戏或wajang也是他们的宗教象征。皮影戏是用皮偶剪裁而成的,在皮偶上图上各色的图样,如金、红、蓝、黑等颜色,并将其影子投在白色的幕布上表演的一种戏剧。表演木偶的人称作达朗,敲击乐器的乐队称作格姆朗。

达朗与格姆朗均在幕布的后面。皮影戏的主要故事内容大多取自印度的叙述史诗《摩诃波罗多》,进行了某种改编并放入爪哇背景之中。故事中有三组主要的角色。第一组,男神与女神,由湿婆与他的妻子杜尔迦率领。第二组,国王与贵族,在理论上,他们是今天的爪哇人的祖先。这些贵族中最重要的两群人是潘达瓦斯和克拉瓦斯。潘德瓦斯这群人中有著名的英雄五兄弟:于迪斯蒂拉、毕玛、阿育那、孪生兄弟纳库拉和萨德瓦。克拉瓦斯,有一百多人,是潘达瓦斯的表兄。他们已经从潘达瓦斯手中夺取了嗯嘎斯蒂纳王国,而争夺这一有争议的国家的斗争为wajang提供了主题。第三组是爪哇人在原印度的演员表上添加上的角色,最伟大的小丑——塞马、皮特拉克及嘎楞,他们是潘达瓦斯的固定伙伴。皮影戏的三种特点:一种是“谈话”部分,两组对立的贵族面对面讨论他们之间的争执(由达朗模仿所有人的声音);一种是“战斗”部分,外交失败,两组贵族交战(达朗让皮偶相互碰撞并用脚踢着拍板做出打仗的声音);另一种是滑稽喜剧场景,小丑愚弄贵族或彼此愚弄,如果达朗够聪明的话,还会愚弄观众或掌权人。演出的顺序一般是先是“外交”然后是“滑稽喜剧”表演,最后是“战斗”。

如果说是单纯的故事表演,那也就称不上是“宗教仪式”了,之所以成为“宗教仪式”是因为故事内容涵盖了隐藏的含义,这种隐藏的含义就与其当地的文化相关了。对于爪哇人来说Rasa这个概念对其有很重要的含义。格尔茨对Rasa的解释是“Rasa即指‘感受又指‘意义,这种感受或是意义使爪哇人对主观体验有着一种高度复杂的现象学分析,生活中的所发生任何事情所蕴涵的意义,他们都可以与自己的主观体验相联系起来。格尔茨又说“因为‘感受及‘意义在根本上是一致,所以由主观获得的最终的宗教体验也是客观获得的最终的宗教真理,一个人对内在感受的经验分析同时也产生出一个对外在现实的形而上学分析”[3]166。Wajang的战争其实表达的是一个人内心的冲突,代表了一个人的主观生活中卑鄙的冲动和净化的冲动之间的冲突。爪哇人的宗教观是一种向内求索的宗教观,最高的追求是使其内心达到遇到任何事情都“平静如水”的状态,“一个人必须努力超越日常的感情,达到真正存在于我们所有人的心中的感受——意义”[3]167。因此爪哇人的宗教与伦理道德,神秘主义与礼貌,因而都指向相同的目标:一种用以避免来自内心与外部干扰的超脱的平静。但是这种平静与印度教的那种完全摒弃现实世界的“出世”的状态是不一样的,爪哇人的宗教观是“入世”的,是一种明知现实世界的黑暗与邪恶而要偏偏去与之战斗的精神。他们希望用他们宗教观中的善和美去与这个世界做斗争。就如皮影戏最后的结局一样,潘达瓦斯(代表人的内心)与克拉瓦斯(代表外在的世界)想要和平的相处时,唯有塞玛反对。塞玛身上有许多彼此对立的东西,就像这个世界本是二元对立的一样。最后潘达瓦斯与拉克瓦斯并没有和平的相处,因为塞玛的存在,又挑拨起来潘达瓦斯与拉克瓦斯之间的战争。故事的结局同样表达出爪哇人的宗教观——如实的表达出这个世界的不完美,这或许就是精神成熟的标志,是自己的内在世界与现实世界和平相处的状态。

格尔茨如此详细的描述了“皮影戏”,是对其提出的文化学研究方法——“深描”理论的运用。这种文化学研究的方法就是单纯详细的记录并深刻的与当地文化相联系的剖析。这也就是格尔茨所探求意义的解释科学。格尔茨似乎没有任何“理论”的建设,他有的只是对事实深描后的意义分析。

五、 结论

格尔茨认为文化这个词的关键特征是“意义”或是“重要性”,而人类学家尽力要做的事情就是阐释其他人类的文化,这使得“深描”的方法成为可能。“深描”不仅仅包含对确实发生事实的叙述,同时它也包含对事实背后所蕴涵意义的叙述。然而过于关注意义体系的建构,则可能会忽略对文化事实的真实描述。只有真实的记录或了解事实之后,人类学家才能进行真实的解释,而格尔茨所要做的“并不是要以描述性伦理来代替道德哲学,而是要为道德哲学提供一个经验的基础及概念框架。”[3]173对于宗教,“深描”理论将宗教定义为“作为文化体系的宗教”。格尔茨本人并不想提出什么“独特”的有关文化的定义,他想做的无非就是提供一种思路——如何把文化如其本是的样子呈现给人们看,这是他比较关注的部分,而对于真实记录之后,才能有“真实”的解释[5]。

格尔茨对于文化学的研究方法更加适应这个时代的思潮。在现在多元的世界里,很难再去找到一种理论可以“放之四海而皆准”,他的文化的解释所提倡的就是一种反对“普遍化”的结论,强调文化自身的“独特性”。在格尔茨那里,文化有其自身的特殊内容,而文化研究者应该尽量去理解那个与“我们”不同的群体,是什么样子的,用“深描”的方法记录下来,进而去解释他们何以这样的原因,最后得出一种“地方性的知识”。格尔茨有一句话被阐释人类学家奉为座右铭“在人类事务中,所有的知识都是地方性知识”[1]361。

[参 考 文 献]

[1] 鲍尔丹.宗教的七种理论[M].北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2] [美]克利福德·格尔茨.地方性知识:阐释人类学论文集[M].北京:中央编译局.2004:78-80.

[3] [美]克利福德·格尔茨.文化的解释[M].北京:译林出版社.1999.

[4] 金泽.宗教人类学学说史纲要[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112-115.

[5] [美]克利福德·格爾茨.追寻事实:两个国家、四个十年、一位人类学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217-219.

〔责任编辑:刘 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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