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媚霞 李包庚
[摘要]历史唯物主义的人民主体观强调,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对历史唯物主义人民主体观的科学把握和逻辑延伸。从逻辑层面看,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要明确人民是改革的价值主体、人民是改革的认识和实践主体、人民是改革的评价主体;从实践层面看,要以“五大发展理念”引领改革,要以“四个全面”保障改革,要以实现人民的核心利益作为改革的根本目的。
[关键词]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人民主体
[中图分类号]B0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79(2019)02-0014-07
改革,是对上层建筑进行革新与完善的工作,是一项伟大的系统工程。历史反复证明,任何国家,其上层建筑一旦陷入封闭僵化的局面,这个社会就会丧失前进的动力,最终就会被新的社会力量所取代。苏联解体的原因很多,其中之一就是苏联长期奉行封闭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导致经济社会缺乏活力,损害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最终彻底丧失人民的拥护与支持。中国共产党九十八年来的光辉历程和新中国七十年来的实践经验反复证明一个真理:无论是革命战争、和平建设还是改革开放,只有获得广大人民的支持和拥护才有可能取得胜利,否则都会遭到失败。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而我国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事业的成功,主要归功于党坚持了人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了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为中国人民谋幸福。
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各种利益固化藩篱、经济结构落后等问题严重影响着改革事业的推进。新时代的改革要披荆斩棘战胜各种困难与阻力才能取得胜利。这就需要我们拿出更大的魄力与勇气,不断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深化改革是新时代一切事业取得胜利的动力源泉,是我们需要坚定不移发展的事业。这需要发挥人民作为历史主体的作用,得到广大人民的支持和拥护。人民,是历史的主体,是国家的基础。历史唯物主义“人民主体观”强调,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主体。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对唯物史观的运用和发展,是对历史唯物主义“人民主体观”的逻辑延伸,它体现了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价值立场。中国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全面深化改革的主体是亿万人民群众,改革的动力和目标都离不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与向往。新时代如何准确科学地定位人民群众?如何激发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力量来进行全面深化改革?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事关全面深化改革能否顺利推进,能否取得成功。这是一个需要深入研究的重大历史课题。
一、改革的人民主体地位是历史唯物主义人民主体观的逻辑延伸
“人民主体观”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内容。在继承与发展历史唯物主义人民主体观的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主体”这个重要命题。在新时代,科学准确地把握历史唯物主义人民主体观,是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理论前提。
(一)历史唯物主义的“人民主体观”
历史唯物主义确立了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强调了人民群众对社会历史的推动作用。然而在唯物史观产生之前,唯心主义在历史观方面一直占据着统治地位。唯心史观无视人民群众的历史作用,认为历史由个别英雄人物及其意志、品格所决定,人民群众只是英雄人物消极、被动的盲目追随者。唯心史观的代表人物黑格尔认为,历史是由绝对精神所决定的,而英雄人物则是绝对精神的“代理人”。唯物史观打破了唯心主义英雄史观在社会历史领域的统治地位,认为人民群众才是“真正的英雄”,是历史的创造者和根本推动力量。“人是全部人类活动和全部人类关系的本质、基础”,既是“劳动的主体”,也是“社会联系的主体”。在马克思看来,人之所以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主体,是因为人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并且人在实践活动中表现出了区别于动物活动的能动性、创造性和自主性。人民群众从事的物质生产活动提供了人们基本的物质生活资料,满足了人们吃、穿、住、行等基本生活需求,为社会历史发展提供了根本动力。社会存在以人的存在为前提,社会的发展更是离不开人的实践活动。因为人能够根据自己的需要来改造环境,满足自己的生活、生产需要,开展有目的有意识的社会实践活动。在这一基础上,人们不断积累经验、改进技术,创造了更多的物质财富、精神财富,形成了对社会的推动作用。诚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言:“历史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它‘不拥有任何惊人的丰富性,它‘没有进行任何战斗!其实,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在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且进行战斗。并不是‘历史把人当做手段来达到自己——仿佛历史是一个独具魅力的人——的目的。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
(二)“人民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主体”是对“人民主体观”的坚持和发展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远大理想,在把握世情国情的基础上,提出要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改革作为决定我国前途命运的关键一招,不是想怎么改就怎么改,也不是想改什么就改什么,而是要立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期盼,通过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改革,使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为此,习近平深刻强调了在改革中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重要性。尤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會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集中回答了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必要性、价值追求、动力所在、实现路径等基本问题,充分体现了对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尊重。《决定》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民是改革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在继承历史唯物主义“人民主体观”基础上,结合我国改革开放40年的实践经验所形成的科学判断和自觉认识。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改革理念,“人民是改革的主体”不仅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始终站在人民立场、“以百姓心为心”的内在逻辑,还体现了改革成果由全体人民享有的价值目标。真正理解和把握改革的人民主体地位,是突破改革各项工作的关隘口和推进改革各项事业发展的根本要求,也是我们不断克服艰难险阻、乘风破浪,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向更加光明美好未来的重要保证。因此,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要在始终坚持历史唯物主义“人民主体观”的基础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依靠人民;把人民当作主体,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同人民群众一道推进改革;把人民当作目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三重逻辑
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要明确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三重逻辑,即:明确人民是改革的价值主体,改革为了人民群众,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明确人民是改革的认识和实践主体,改革的进行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明确人民是改革的评价主体,改革的成效要由人民来检阅,人民是改革的“阅卷人”。
(一)人民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价值主体
“‘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从哲学层面来看,价值是一种关系范畴,即客体对主体的积极意义或有用性。其中,客体是能够满足主体需要的外界物及其属性,主体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中、从事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以解放、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手段,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改革的成效越显著、成果越多,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就越高、幸福感也就越强。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导向,各领域改革不断提速,取得了改革事业的突破性进展,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增强。在经济领域,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推进供给侧改革,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需求;在政治领域,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不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在文化领域,强调文化体制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突出文化创新与发展,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在社會领域,聚焦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施数量众多的改革举措,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在生态领域,牢记“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重点解决环境突出问题,注重生态治理与保护,致力于为人民群众创造环境优美的生态乐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总之,新时代推进任何一项重大改革,都要站在人民的立场上谋划改革思路、制定改革方案,不断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满足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需要和利益,才能激发人民群众的创造活力,使人民群众在改革事业中奉献自我、贡献力量。
(二)人民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认识与实践主体
改革不只是国家政党和政府的事业,也不只是领导人、干部官员的事业,它是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事业。改革之所以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正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在一开始就将改革事业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一方面,人民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认识主体。马克思认为,“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但是“批判的武器”一旦为群众所接受,转化为内在的思想认识,就会产生巨大的力量。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批判的武器”,“全面深化改革”一经群众掌握也会创造出巨大的推动力量。全面深化改革是符合并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要将改革的思想内化为人民群众的思想认识和价值认同。唯有人民群众对改革有了全面、正确的认识,才能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智慧,在全社会形成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合力。另一方面,人民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主体。实践是以人为主体,为人所特有的对象性活动,是人们能动地改造世界的社会物质性活动。马克思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不仅创造了物质财富、精神财富,而且推动了社会变革。回顾历史,从新中国建立到改革开放再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入新时代,正是中国亿万人民共同探索、齐心奋斗的结果。新中国建立初期,百废待兴,在人民群众的热情参与下,我国完成了“三大改造”、“一五计划”,夯实了新生中国的物质基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开启了改革开放的新征程。作为一项全新的事业,改革这条路我们毫无经验可言,只能依靠人民群众在探索、发现的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正如邓小平所言:“改革开放中许许多多的东西,都是由群众在实践中提出来的。”作为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伟大革命,全面深化改革也要以人民群众为实践主体。当前,我国的改革事业进入了关键时期,要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必然触及社会的各个层面,其复杂性、敏感性为改革的推进带来了很大的挑战。伟大的变革能否顺利推行不仅在党,更在人民。我们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汇聚起全面深化改革的磅礴之力。
(三)人民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评价主体
人民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检验者和阅卷人。改革成效如何,归根结底要看人民生活是否改善。改革之所以让人民来评判和打分,是由人民的主体地位决定的,也是由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决定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是我们党的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这一论述,充分肯定了人民的评价主体地位,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强烈的责任担当和深厚的人民情怀。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推进改革全面深入发展,大批惠民举措落地实施,人民生活不断改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但也必须清醒看到,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特别是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改革举措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方面,必须着力加以解决。中国迈入新时代,“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已经成为制约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主要因素,解决好发展的不充分和不平衡问题,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当务之急。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谈到:“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标准,让改革开放成果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要做到人民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评价主体,就要坚持将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改革事业成效好坏的标准。我们要不忘“让百姓过上好日子”的改革初心,坚守人民立场,始终向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这一目标迈进。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已将“考卷”发放到中国共产党人手中,中国共产党人就要有良好的“考试”心态,埋头“审题”,争分夺秒地“答题”,争取以优异的成绩接受人民群众的“批阅”。
三、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实践路向
全面深化改革,是我们党在新时代背景下带领各族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维护人民主体利益,以“五大发展理念”引领改革,以“四个全面”保障改革,坚决捍卫人民的核心利益。
(一)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引领改革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在马克思看来,发展是关于超越人实践性生存方式的哲学范畴,是对人的本质的实现,它凸显了人在实践过程中的超越性,彰显了人的主体性。
“五大发展理念”蕴含着鲜明的人民主体性的价值取向。第一,创新发展以人民为中心。创新是破解改革难题、推动经济发展的关键,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纵观人类历史,创新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是创新发展的源泉和动力。一方面,创新的主体是人民群众。人民群众不仅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主体,也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主力军。另一方面,创新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创新发展是否成功,最终评判标准在于创新发展成果是否惠及到广大人民群众,是否使人民生活更加美好。第二,协调發展的目的在于维护全民利益。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从温饱到小康、从短缺到充裕,人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增强。但也要看到,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状况依然突出,协调发展的难度加大,任务也更加艰巨。只有增强发展的整体性和协调性,加强薄弱环节建设,着力解决发展过程中的短板问题,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人民。第三,绿色发展是为了构筑人民的美丽家园梦。绿色既是人类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当前,我国环境问题依然十分严峻,生态治理的任务依然艰巨。加强绿色发展,树立正确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弘扬生态文化,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构筑美好家园。第四,开放发展是为了使人民有更好的发展空间。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40年的艰苦奋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卓越成就,社会生产力有了质的飞跃,人们物质精神财富得到了极大丰富,人们的发展空间得到了极大的拓展。第五,共享发展旨在让全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习近平总书记说:“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共享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公平、人民共享为价值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回应人民诉求,不断改善人民生活。
(二)坚持以“四个全面”保障改革
“四个全面”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布局,在“四个全面”中,无论是战略目标,还是战略举措,都以人民主体为主线。以“四个全面”保障改革,不仅有利于在深化改革中更好地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而且对于在新时代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重要意义。
其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体现着以人民为中心的目标指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它承载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和向往。全面建成小康核心在于“全面”两字,从量的方面来看,“全面”是惠及中国全部人口的小康,不是少数人、一部分人的小康,也不是少数地区、一部分地区的小康;从质的方面来看,“全面”不是低水平的小康,是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的小康,是人民更加富足、幸福感极大提升、国家各方面建设统筹推进的小康。但同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也存在着短板,主要是“贫困人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因此,补齐民生短板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要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更大的决心、更精准的思路、更有力的措施打赢脱贫攻坚战。其二,以人民为主体倒逼全面深化改革。人民对社会公平、民主法治的呼声越来越高,对美好生活的期待越来越强。人民有所求,改革就要有所为。全面深化改革要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以能不能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能不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衡量改革成功与否的一项标准。哪里不利于民生福祉,哪里就需要改革;哪个领域、哪个环节不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哪个领域、哪个环节就是改革的重点。此外,要破除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以钉钉子的精神紧抓改革、准抓关键,啃硬骨头、挑重担子,打好这场攻坚战。其三,全面依法治国是人民主体地位的重要保障。在我国,法律不仅是治国之重器,也是保障人民主体地位的重要一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征程中,党中央始终把法治建设与人民主体地位紧密结合起来,基于人民,依靠人民,为了人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强调,我国法律一定要恪守以民为本的理念不动摇。进入新时代,以法律保障人民权益要坚持广泛听取民意,为人民立法;严格执法,树立法律权威;公正司法,对待任何人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其四,全面从严治党是夯实人民主体地位的政治根基。中国共产党作为我国的执政党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改革开放是我们党的一次伟大觉醒,正是这个伟大觉醒孕育了我们党从理论到实践的伟大创造”。虽然如今中国共产党取得了良好的成就,但仍要戒骄戒躁,不断自省,始终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所谓“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是一劳永逸的,而人民则是管党不力、治党不严的直接受害者。只有从严管党、治党才能增强党的战斗力、凝聚力、创造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赢得人民的支持和拥护,带领人民实现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
(三)坚决捍卫人民的核心利益
马克思十分重视利益的重要作用,他把利益看作人类实践活动的逻辑起点。他认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可以说,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以利益追求为动力的价值实现的历史。中国共产党作为一心一意为人民谋幸福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它“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始终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历史实践证明,只有当党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自身才能不断壮大、受到人民的拥护和爱戴,国家各项事业才能取得成功。建党之初,国破家亡,百姓流离失所,中国共产党立足于全民族的利益,认识到一定要摆脱民族压迫和封建束缚,并提出了革命的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在这些纲领的指导下,党带领人民进行了多年艰苦的革命斗争,最终取得了革命的胜利、解放了人民。新中国建立之后,中国共产党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提出要将国家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才使得我国经济发展状况有所好转、人民生活条件有所改善。而后中共八大指出了我国落后的农业国的惨淡现实及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窘困状况,提出了要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逐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的主要任务,为当时社会主义建设指明了方向。后来由于十年“浩劫”,国家经济与文化都遭受了严重破坏,人民生活又一度陷入了窘迫。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重新把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使国家经济社会迅速发生了历史性的转变。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作为治国理政的行动指南,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推进改革工作的基本价值取向,带领全体人民不断谋发展、促革新、办实事,各项惠民、便民、利民措施不断落实,人民生活状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概言之,要使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继续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并且成效显著,就必须紧紧围绕“人民利益至上”这一原则来全面深化改革,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抓住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改革成果共建共享,人民生活美满幸福。
結语
1945年在延安的窑洞里,毛泽东同志曾经和他老师徐特立先生的老师黄炎培先生有过一个著名的“窑洞对”。当时68岁的黄炎培先生向毛主席同志直言相问:“我生六十余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见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大凡初时聚精会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卖力,也许那时艰难困苦,只有从万死中觅取一生。既而环境渐渐好转了,精神也就渐渐放下了。有的因为历时长久,自然地惰性发作,由少数演为多数,到风气养成,虽有大力,无法扭转,并且无法补救。也有为了区域一步步扩大了,它的扩大,有的出于自然发展,有的为功业欲所驱使,强于发展,到干部人才渐见竭蹶,艰于应付的时候,环境倒越加复杂起来了,控制力不免趋于薄弱了。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当时53岁的毛泽东同志自信地回答:“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毛泽东同志所说的这条让人民当家做主的新路,其实也就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道路。新中国成立以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以及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和社会事业的腾飞,都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结果,也验证了毛主席当时预言的正确性。
当前我国进入新时代,“党要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而要开展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和实现伟大梦想,关键还在于人民的支持与拥护!和毛泽东、邓小平等中国共产党领导人一样,习近平总书记也十分重视人民的作用,他在多个重要场合反复重申“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真正的英雄。”为此,我们就“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那么自然也要贯彻到改革活动中去。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40年来取得的成就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更不是别人恩赐施舍的,而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用勤劳、智慧、勇气干出来的!”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有了更大的舞台和更强的动力,我们必须全面推进改革事业向前发展,不断深化。全面深化改革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目标的关键举措,是对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积极回应,是一场关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伟大事业。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多年伟大实践得出的宝贵经验告诉我们,改革要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主体作用,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在全面深化改革事业中,人民群众应当是积极的参与者,更应当是真实广泛的受益者。一方面,全面深化改革要不断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人民群众“摸着石头过河”,大胆探索、大步向前;另一方面,要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地享受到改革事业带来的诸多实惠,通过各项改革政策的实施,不断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责任编辑:钱亚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