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锐
工业与信息化部负责人近日表示,加强创新能力建设,继续实施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打破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到产业化的“死亡之谷”,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这一表述,直指目前我国科技创新资源分散低效、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创造市场价值能力不足的关键痛点,预示了未来我国科技研发的主要方向。
我国科研投入不断增加、科研体系日臻完备以及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从而驱动科技创新的技术基础越来越充实,已是不争的事实。然而,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不足30%,先进国家这一指标却高达60%~70%。一些高校或科研院所的研发成果过于“高大上”,企业用不上;同时,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很多技术难题,高校和科研院所又不愿解决或无力解决,研发成果与市场需求之间存在“两张皮”现象。
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一是与国内科技人员的价值取向有关,即不少科技工作者将技术本身当作科技创新的全部,缺乏研发成果市场化与商业化的基本导向,成果转化的产业应用思维不足。二是国内技术转移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供需双方缺乏可以互信互联的机制与平台,整体良性生态匹配链并没有完全搭建起来。三是相关研发成果转化激励制度还不完善,技术转化机构专业化、差异化以及精细化能力不足,致使研发成果的对接效能与落地效率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产学研各方的技术转化需求。
科技创新需要“顶天”,即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破譯未解难题;也要“立地”,即面向国家发展战略需求,赢得全球竞争的主动;还要“惠民”,即面向经济发展主战场,为百姓与社会创造更多财富。如果科学研究仅仅满足于提出新颖的想法,或者写出鞭辟入里的技术报告和发表掷地有声的思想论文,最后形成的却是束之高阁的专利技术,尽管可以得到喝彩与共鸣,但也难免有资源与创新的浪费之憾。
作为科技创新的主体,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应当站在产业化、商用化的高度来审视与设定技术路线,并推出有助于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特别是重大瓶颈问题的应用技术。一方面需建立内部专门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和职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专司与企业协同合作之责,另一方面要加大对科技人员科研成果转化的激励力度,确保科技成果奖励更好地落到科研人员手中。
与此同时,外部成果的植入与转化,带给企业的效果格外显著。因此,在与科研院所和高校互联互通过程中,企业理应表现出更多的主动。尤其是在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新型研发机构以及成果定制等方面,企业更应该走在前面。
实现科技与经济的对接远不止科研机构与企业二者之间的协同,还离不开政府管理职能的高效配合。首先,政府应当最大程度地释放自身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引导作用,除建设一批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与模式外,还要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完善基层承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平台和机制。其次,要构建和完善专业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支撑服务体系,构建专业化、市场化、网络化的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鼓励区域性、行业性技术市场发展,完善技术转移机构服务功能。三是开展科技成果信息汇交与发布,以财政科技计划成果和科技奖励成果为重点,发布一批能够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投资规模与产业带动作用大的重大科技成果包,探索市场化的科技成果产业化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