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公平”问题是目前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也是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题中之义。随着“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各界学者和人民群众对“公平”的关注度日益提升。对当前社会中存在的诸多不公平的问题,应当引经据典、坚持理论导向,积极在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中去寻找答案。从马克思主义的相关理论出发,准确理解“公平”的内涵与意义,充分结合中国实际,以权利、机会、规则和分配四个方面为主寻求解决我国社会中公平缺失问题的方案。
【关键词】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 中国社会 公平
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说过这样一段话:“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而我国共产党的初心就是要为全国乃至全世界的绝大多数人谋利益,而不是为少数人谋利益,更不能眼看国家中的利益被少数人谋取而坐视不管,要牢记初心,不忘使命,为夺取社会主义的伟大胜利和实现共产主义伟大理想不断地进行伟大斗争、做伟大事业和伟大工程。社会公平包含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分配公平,因此解决我国的公平问题就应该从这些方面着手。
一 从马克思的经典著作中浅析公平的内涵
马克思以唯物史观为基础提出了自己的解释,他认为“公平的实质是确保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应该公平享有作为人的基本权利——人权。并且,马克思认为任何社会意识都是实际的、具体的、相对的和发展变化的,同样,历史的公平也是一定历史条件的产物,是具体的、相对的,具有其历史性和相对性。马克思一直是极力反对把公平绝对化的,他曾说过“平等的权利默认不同等的个人天赋,因而也就默认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所以就它的内容来讲,它像一切权利一样是一种不平等的权利”。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由于社会主义社会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其物质、精神层面依旧存有资本主义社会的旧痕迹。“社会主义社会的的生产方式决定消费资料分配中不能消灭事实上的不平等,因为它制约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群众思想觉悟程度等等因素。”
马克思主义公平观认为公平是具有客观性、历史性和发展性的人类本应享有的权利。因此,公平因时因地而异,这就要求我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准确把握时代的特点,既不能因循守旧地附和过去的公平标准,也不能超越生产力标准使用未来社会的尺度来规范当下的社会生活,而应该在历史发展的规律、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和人类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中追求公平。
二 新时代下马克思公平理论的中国价值
马克思公平理论既关注经济领域的公平,坚持了生产力的首要性这一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又注重社会公平,强调了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这一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当今我国的生产力在不断的发展,那么我们国家的生产关系是否适应了生产力的发展?我国人民群众的各个生活问题是否随着生产力的进步而相应的有所改善?即是否符合马克思所认为的公平是随着客观的历史条件和物质环境改变而改变的公平观呢?自十九大以来我国的主要矛盾的转变已经肯定了答案。为解决“不充分不平衡”的矛盾问题,需要我们更多地将目光和精力向社会公平化解方法转移。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经济、政治等方面的改革不断深入,全国GDP总量稳居世界前列,全球化的浪潮也给我们国家带来了越来越多的发展契机。国家的整体实力在不断的提升,但是国家内部的每一个公民个体是否也得到了自由的发展?人民的生活需求是否也得到了充分、公平的满足?蛋糕在做大,但是这块蛋糕分的是否公平需要我们深思。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的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主要矛盾的变化意味着社会公平杠杆的又一次不同方向的倾斜。因此利用马克思公平理论并结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促进人民的自由全面发展,以确保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及共产主义的最终目标能够高速度、高质量的早日实现。
三 利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与解决我国的社会公平问题
(一)分析和解决我国社会中的权利公平
体现公平的领域、范围很广,确保权利公平是公民享受公平待遇的基本要求。尽可能的使每个社会成员在进入社会时都享有同等条件的资源,尽量让他们不会因为身份、性别、民族的不同而产生差异。2012年15岁女孩海特挑战现行中高考制度事件、2010年“浙江高考航模加分”和“重庆31名学生民族成分造假”等事件的曝光,对国家教育公平问题有所警醒。针对我国社会中出现的个别权利不公平问题,我们应该自我诊断、防微杜渐,以保证公民平等享有应有的权利。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相反地,應当把政府和教会对学校的任何影响都同样排除掉。”,我们应该积极探索,保证教育公平。公民不但应当享有基础的受教育权,还应当从法律保护中享有全部属于人的权利。针对权利公平问题,我国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深化改革法律法规,积极完善和牢固“以法固权”的法律体系,坚持走“汇民声、听民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实践道路,加强宪法的实施和监督,推进宪法审查工作,建立健全人民权利缺失的问责机制、强化公民权益不受损的宣传和教育等。
(二)分析和解决我国社会中的机会公平
其次,公平还应包括机会的均等,即社会为每个成员提供的获得利益的条件是平等的。我们可以利用马克思对阶级教育的批判理论指导我们分析和解决机会不公平的问题。公民享受国家义务教育的程度不一、不同职业待遇的偏差较大、不同地区享受国家政策的效果不同等问题依然存在,由此而知,公民在接受国家和市场所给予的服务的过程中依然存在机会不公平因素,这其中包括竞争过程中的公平和竞争规则的公平。国家和社会应当保证公民能够参与均等的竞争过程,并在过程中完全享受相同的规则。要实现过程公平,首要仍然是规范市场秩序和生活秩序、建立完善的社会机制,同等优待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职业和不同性别的公民,以确保国家全面协调发展,从而营造一种公平竞争的环境。这就需要政府加强宏观调控;严格取缔以不法手段赢得发展机会的个人与团体;加强对政府、企事业单位的监管,严法惩治暗箱操作行为,等等。只有这样才能为人民群众提供真正平等的生存发展机会。
(三)分析和解决我国社会中的规则公平
消除特权,打破“潜规则”,实现我国社会中的规则公平。海南现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邢诒川谈起过他自己的体会:“ 一些领域,民营企业想进进不去,就算进去了,也有可能遭遇贷款难、融资难,最后又被挤出来。”不仅是国企民企的不公平竞争,我国的一些党代表认為,就职创业支持帮扶政策不完善、医院、学校等服务机构地区分布不规则等规则不公平很容易引起群众不满。因此,国家政府应当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治理措政策严厉打击制度歧视和行政垄断等“潜规则”,大力推进“规则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是当今世界各国执政党和政府都面临的难题,中国共产党以及中国政府积极对社会规则不公平问题把脉问诊、对症下药,大力出台相关政策法规促进规则公平,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态度和方式方法有利于维护规则公平。
(四)分析和解决我国社会中的分配公平
针对社会分配不平衡的问题应当坚持和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协调推进私有制改革。一方面,要始终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在确保人人享有公平竞争与发展权利的基础上推进私有制的稳步运行,制定并完善合理的分配制度,使“公有制为主,私有制为辅”的分配体系真正成为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坚实基础;摘除“有色眼镜”、确保人人平等的法律法规、思想教育和具体实践落地生根、行则有效;逐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其中,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确保底线公平和制度公平的重要基础。
四 结束语
以上是对中国现阶段存在的诸多的社会不公平问题的认识与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现阶段依然存在着社会法律不公、行政不公、教育不公、分配不公、机会不平等的现象,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这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相比较不断地懊悔,我们更应该做得是理性的分析我们的问题,并拿出解决方案。因此,近年来我国政府开始重视这一问题,将其提交到两会上讨论,拿到党的代表大会上讨论,致力于寻找最好的解决方案,以确保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的矛盾能够早日化解,实现全面小康和共同富裕,早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走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向更高级阶段迈进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 章海山.经济伦理及其范畴研究[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5.
[4] 新华社记者:十八大代表探讨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建设. 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2-11/11/c_113659906.htm.
[5] 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德国工人党纲领批注,1875.
作者简介:方柯(1994-)男,汉族,河南鹤壁人,在读研究生,法学硕士,中原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专业,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政治发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