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基层党建工作,基层党组织书记的主责主业意识不断强化,工作越抓越实。但深层次的转变需要一个过程,基层党建职责不具体、抓手不实在、保障不给力、队伍缺动力等问题仍然存在。赣州市委紧盯具体问题,积极探索创新,制定出台《加强机关、国企、学校党建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党建12条措施”),推动问题得到有效破解,取得了很好成效。
做足基本功,开展全面深入调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赣州市委在制定政策前,专门召集组织部门、市直各党(工)委等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梳理全市党建基本情况、列出调研问题清单,带着问题随机深入机关、国企、学校、社区等开展调查研究,与基层党员干部群众面对面,发放调查问卷、征集意见建议,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了解基层党建工作真实情况。编制、财政等部门组成专项调研组到基层单位,对党建工作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方面进行调研。通过开展“大调研”,找准问题症结,挖出具体病灶,为制定出台政策措施奠定工作基础。
紧扣具体问题,提出务实管用措施。加强基层党建,关键还是要坚持问题导向。赣州市委对调研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而是逐个解剖麻雀,一个一个“拔钉子”,提出针对性强、操作性强、可执行的对策措施。针对对党建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明确各党(工)委分领域制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每年至少向市委常委会汇报1次党建工作,市委主要领导每年年中、年终分别单独听取各党(工)委书记工作汇报,汇报内容必须含抓得好和差两个方面,并约谈履职不力的党组织书记,以此推动党组(党委)书记履职尽责,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想抓就抓、想不抓就不抓”问题得到扭转。针对党务干部动力不足、“不愿干事”的问题,把党建工作成效与干部使用结合起来,既正向激励,又反向倒逼。一方面,树立鲜明用人导向,明确市委每年提拔重用一批优秀党务干部,市直党(工)委每年须推荐一批优秀专职党务干部作为市委提拔重用人选;各单位推荐的党员县处级副职后备干部人选,原则上要求有基层党务干部任职经历,同等条件下担任过党组织书记的优先。另一方面,抓实党组(党委)书记年度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分领域开展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对述职评议、年度考核排位靠后的党组(党委)书记实行暂缓提拔重用。针对党务干部能力不足、“不会干事”的问题,将党务干部培训纳入市、县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要求市直党(工)委每两年轮训一遍党组(党委)书记、专职党务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并集中组织开展党务知识测试。对新任党组(党委)书记、专职党务干部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实行任前培训,并有计划安排到上级党(工)委和组织部门跟班学习。针对党务干部配备不足、“无人干事”的问题,在机关推行党务与人事部门合署办公、交叉任职,明确机关专职党务干部按单位编制数2%配备,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力量;在国企、院校、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单独设立党建工作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干部;新任专职副书记,原则上应为拟向上级党組织推荐提拔的优秀后备干部,对调整专职党务干部的,必须征求上级党(工)委意见,等等。2018年为市直机关单位增配31个专职党务干部职数。
常态跟踪问效,推动措施全面落地。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不抓督查检查考核,落实就容易走偏甚至落空。以前,很多文件写在纸上、挂在嘴上,就是落不到实际上。赣州市坚决扭转这种“隔空抓物”“抓而不实”的现象,对各单位贯彻落实“党建12条措施”情况实行“清单式”管理,“常态化”督促落实。不仅定期召开党建工作调度会,解决贯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还将贯彻落实“党建12条措施”情况列入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按照专业人抓专业工作的思路,市县两级分别组建由懂党建的领导干部任组长、经验丰富的专职党务干部为成员的组织工作巡察调研队伍,按照“一把尺子量到底”的要求,专门对每一条措施的落实情况,常态化进行跟踪问效。对巡察调研发现问题较多、推进不力的党组(党委)进行约谈提醒,责成整改到位,推动工作抓在日常、落到实处。
赣州市委打出出台政策、落实政策“组合拳”,推动党建工作总体水平取得较大提升,实现了“三个明显改变”。
党建责任由“软”到“硬”。过去,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责任相对零星“散落”在不同文件,没有一个完整的责任体系。赣州市“党建12条措施”将各层级党组织负责人党建责任实行“清单管理”,使各级党组织书记如何履职“一目了然”。各基层党组织书记纷纷表示,抓党建工作更加具体了,只需要按照责任清单逐条落实就可以了,基层党建工作实现了从“软任务”到“硬指标”的转变。
工作任务由“虚”到“实”。过去一些工作在基层落实不够到位,上级部署的任务存在层层衰减现象。现在通过“党建12条措施”,实现工作标准有参考、督查考核有指标、检查结果有应用,特别是对存在重大问题的党组织书记实行追责问责,以及对党建工作抓得好的党务工作者进行优先提拔重用,推动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更加重视基层党建,有效调动了党员干部抓党建工作的热情,基层党建工作也越抓越紧、越抓越实。有的党组织负责人表示,过去一些党务干部抓党建工作不太主动、一些国企优秀干部不愿入党,现在这个局面有效扭转,如今机关党建工作有人抢着干,党务干部有人争着当,提交入党申请书的人也多了。
工作合力由“加法”升级为“乘法”。过去,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更多是组织部门“单兵作战”,只是简单的“加法效应”。现在全市各级各部门都动起来了,拧成了一股绳,形成了强大的“乘法效应”。全市抓党建工作氛围更加浓厚,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不断树牢,基础工作更加扎实,党组织组织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赣州市委的探索实践,为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落地、建好新时代“伟大工程”提供了有益启示。
出台政策要调查研究、找准问题。赣州市委在出台政策措施之前,没有草率简单做判断、下结论、发文件,而是坚持把调研作为制定出台政策必修课,深入基层了解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把准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党建12条措施”制定出台后,之所以能在短时间内取得这么好的效果,关键在于“脉搏把得准、药方下得对”。
制定措施要抓住要害、务实管用。一项好的措施关键要管用有用。制定出台政策必须紧扣基层实际,不要苛求面面俱到,如果在解决问题过程中,不抓住问题关键要害,搞“一锅煮”,工作往往事与愿违。赣州市出台“党建12条措施”,就是有针对性解决最大的、最急切的、需要解决的问题,抓准了“金钥匙”,达到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赣州市“党建12条措施”是在综合汇总县(市、区)组织部门及相关职能单位提出40多条解决措施的基础上,逐条进行研究讨论,最终精减提炼出的,项项直面解决问题,确保措施高效落地。
推进落实要拉紧责任链条、拧紧责任螺丝。出台政策措施最终目的在于成果转化、推动工作。赣州市“党建12条措施”出台后,把跟踪问效贯穿于全过程,强化日常监督,出台党建巡察制度,建立动态调度机制,采取一个支部一个支部过、一项一项抓的办法,确保了“党建12条措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实践告诉我们,文件写到了纸上,还不是真功夫,只有让这些措施变成一种压力,传导到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中才能保证措施落地。
(执笔人:张锦辉)
责任编辑:李泾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