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大字典》“音义未详”字考释(之二)

2019-06-05 13:20何茂活
辞书研究 2019年3期
关键词:石鼓文大字典垫江县

《汉语大字典》第二版(以下简称《大字典》)中有139例“音义未详”字,我们曾对其中8例做过探讨(何茂活 2018)。现再选数例予以考释。

一、  、

《大字典·人部》:

音义未详。《武都太守李翕天井道碑》:“过者  , 为大 。”[1]

又,口部:

zhàn 〔  〕战慄恐惧。《武都太守李翕天井道碑》:“过者  , 为大 。”

按:“ ”字头系《大字典》第二版所新增;“ ”字头见于第一版“补遗·口部”,第二版收入正编。二字头下所引为同一文献,但句末之字字形稍有差异(“人”旁或占左边,或占一角)。这个字到底音义如何?

关于《天井道碑》,宋洪适《隶释·隶续》中有所著录。今见中华书局影印出版的洪氏晦木斋刻本中,此字如图1所示;乾隆四十三年刻本如图2所示;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如图3所示。

在以上三种版本所见字形中,第二种笔划最为清晰。由这三种写法,推想《大字典》所录“ ”字当为“ ”或“ ”字之误。查《大字典·人部》,有字头“ ”:

qī 同“戚”。1. 悲愁。《字汇补·人部》:“ ,与慼同。”《郎中王正碑》:“爱敬以事生,哀 以送终。”2. 亲戚。《字汇补·人部》:“ ,借为亲戚之戚。”《北军仲侯郭仲奇碑》:“贵 肃承,莫不畏惮。”

《天井道碑》“过者  , 为大 ”之“ ”,正是“ ”的异写,句中意义也正是悲愁哀戚。

研读《隶续》所录《天井道碑》,发现著录者在移录的碑文之后加了跋语,其中引述碑文曰“过者战战,以为大慼”,直接以通用字“战战”和“慼”代替了疑难字,给读者解读碑文提供了帮助。《大字典》编者如果注意到这则跋语,应当能辨清“ ”的字形,并对其音义做出确解。

那么“戚”“慼”作“ ( )”这种写法的成因究竟如何?

据《隶辨》,“戚”有以下异体:  、 、 、 、 、 。著录者在“ ” 下解释说:“即戚字。《说文》从戉从尗,碑变从伐从卅。”(顾蔼吉 1982)除上述诸字形以外,还有一些异写形式,如:  、 (《金石文字辨异》); 、 、 (《汉隶字源》); (《正字通》)、 (《字汇》)等。[2]

从上述字形足以看出,“ ”“ ”等写法并非偶见的特例,而是有着深厚历史基础的。《大字典》第二版新增“ ”字应系字形收集整理时出现的疏误,今后修订时可删除此字头,相关书证可合并至“ ”字头下。“ ”字条下书证也应做改订。

二、

《大字典·木部》:

音义未详。唐司马太贞《纪功碑》:“冲梯蹔整,百 冰碎,机旝一发,千石云飞。墨翟之拒无施,公输之妙讵比。”

按: 《大字典》初版此字在“补遗·木部”,第二版收入正编。此字当为“橹”字之讹。

《大字典》所引书证为司马太贞所作《姜行本纪功碑》。该碑出自新疆巴里坤,现藏新疆历史博物馆,释文见录于《皇舆西域图志》《新疆图志》《西域碑铭录》《新疆百科全书》等多种史志文献,但“百”后之字皆作“橹”;《全唐文新编》卷162作“ ”。《大字典》所引当据后者。查该碑拓本,文字漫漶,不易辨认,“百”后之字颇不清晰,右下角尤甚。根据文意及前人著录,释为“橹”字较为可信。

《姜行本纪功碑》记述了唐太宗李世民所遣左屯卫将军姜行本攻打高昌国的事迹。姜氏派人造攻城器械,“未尽旬月,克成奇功”。“冲梯蹔整,百橹冰碎”,是说冲车和云梯刚一使用,敌方的盾牌便像冰一样破碎;“机旝一发,千石云飞”,是说弹射弹石的器械机关一开,无数的弹石便像乌云一样向敌人压去。旝,指发石器械。《说文· 部》:“旝,建大木置石其上,发以机,以追敌也。”《姜行本纪功碑》中此字或释为“桧”(如《新疆图志》)。“桧”有同“栝”(机栝,扣弦处)的用法,也可讲通。但不如“旝”字贴切,故疑碑文实作“旝”。

三、  、 、

先看“ ”字。《大字典·水部》:

石鼓 音义未详。《石鼓文·霝雨》:“流迄滂滂,盈 济济。”郭沫若《石鼓文研究》:“ ,疑‘涘之异文,从水,某声。”[3]

按: 据石鼓文拓本,此字作 。对此字形,我们暂时无法找到十分切近的篆籀字形与之互证,但是根据后世字书所录“枼”旁作“ ”及“世”旁作“廿()”的情况,可以推知“ ”为“渫”之异写。现将字书所见上述偏旁异写情况约举如下:

《龙龛手鉴》   :  (渫), (堞), (弽), (鰈), (跇), ( )

《四聲篇海》   :  (楪), (泄), (谍)

《字汇补》   :  ( ), (绁)

《重订直音篇》   :  (牒), (韘), (弽)

《川篇》   :  (鞢)  《正字通》   :  (迣)

《篇海类编》   :  ( )

从以上诸例可察,在历史汉字中,“枼”作“ ”及“世”作“廿()”已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和规律性。按此规律推求“ ”的正字,结论当可信。尤其是《龙龛手鉴》明确列出“ ”为“渫”的异体,更是直接的证明。

事实上,对石鼓文中的“ ”字,早就有学者将其释为“渫”。如《古文苑·石鼓文》:“迄滂盄 济。”[4]张樵注:“ ,郑(樵)云: 今作渫,私列反。”[5]明陶滋《石鼓文正误》在“ ”下注释说:“与渫同,音屑。”清沈梧《石鼓文定本》则径将石鼓正文之“ ”移录为“渫”。尤应注意的是吴大澂《说文古籀补》中收列字头“ ”,释之曰:“古渫字。石鼓。”另有多种书法字典也以石鼓文“ ”作为“渫”的篆书形体。[6]上述情况反映了前贤时彦对这一字形的认识和判断,是值得肯定和吸收的。

那么从“ ”在石鼓文中所处的语境看,释为“渫”字是否正确?

“ ”字所在文句,历来在文字句读方面争议较大。相比较而言,《大字典》“ ”字头下所引“流迄滂滂,盈 济济”较为可取。“ (渫)”与“盈”相对,前者指水的充盈满涨,后者则指其减退散失,二者反义连文,怡然理顺。“盈 (渫)济济”盖指水流从容涨落,依时而行。

根据以上讨论,“ ”释为“渫”,在形义方面均可成立。建议今后修订时径注“同‘渫”,或者至少引入有关“同‘渫”之说,以供读者参酌。

下面来看本节讨论的第二个字“ ”。《大字典·食部》:

音义未详。《刘知远诸宫调·知远走慕家庄沙佗村入舍》:“善能饮醉酒充蓆,整顿吃餻 ,在村第一。”

按: 据《续修四库全书》所录《刘知远诸宫调》金刻本,“ ”字作 。根据文意,并参考上文关于“枼”常写作“ ”的讨论,我们推拟此字为“ ”的异写。

,也作“ ”。《集韵·叶韵》作 、 ,释曰“饼属”。而“餻(今作糕)”亦为饼。《玉篇·食部》:“餻,餻糜,餻饼也。”“餻 ”连文,虽然没有找到直接的文献证明,但从词义和语境方面来看均无问题,因此“ ”释为“ ”应当是成立的。事实上有的辞书已经做了这样的释读,《中华字海·食部》“ ”字条释义即作:“‘ 的讹字。《刘知远诸宫调》:‘整顿吃餻 。”《大字典》对上述意见应予吸收。

本节讨论的最后一个字是“ ”。[7]《大字典·刀部》:

(一)  zhá 《改并四声篇海》引《川篇》士鎋切。

草刀。《改并四声篇海·刀部》引《川篇》:“ , 草刀。”

这一释义,照录故训,以“ 草刀”释“ ”,读者读之依然不解。今据以上“ ”“ ”二字的讨论可知,“枼”常写作“ ”等,因此推想“ ”为“ ”之异写。经考察验证,这一推想是正确的。试比较以下三部字书、韵书中的音注及释义:

士鎋切, 草刀。(《改并四声篇海·刀部》引《川篇》)

仕鎋切, 草刀也。(《玉篇·刀部》)

槎辖切,断草刀也。(《集韵·舝韵》)

在这三组注音、释义中,士鎋、仕鎋、槎辖三切,折合今音均为 zhá ; 草刀、 草刀、断草刀,以今语言之,均为“铡草刀”(《大字典》“ ”字头下即作此解)。《中华字海》径释“ ”曰:“同‘铡。字见《玉篇》。”

,除可写作 、 、 外,还可写作 、 、 。“铡”字晚起,应是“ ”的省写。

总之,《大字典》以“ 草刀”释“ ”没有达到释义的目的。其原因大概在于未能厘清“ ”的本字及其意义。建议今后修订时,指明“同‘ ”,并释为“铡草刀”。

四、

《大字典·邑部》:

音义未详。《鸦片战争文学集》有李惺《 邡诗稿》。

按: 此字原在《大字典》第一版“补遗·邑部”,第二版收入正编。《中华字海》释义与此全同。今参其他辞书及相关文献可知,“ ”为地名“可邡”之“可”的加旁区别字。可( )邡在今重庆市垫江县。

先看两部辞书对“ ”的释义。《汉语大词典·邑部》:

[ kě ] 地名用字。 邡,在今四川省垫江县境。清李惺有《 邡诗稿》二卷,见《西沤全集》。

这一释义已基本解决了这个字的音义问题,但其书证仍嫌滞后。新出《康熙字典》增订版有宋诗例:

地名。在垫江县。宋·范成大诗《  驿大雨》。清·李惺《西沤全集》有《 邡诗稿》二卷。

这一释义将书证提前到了宋代,按理说问题已圆满解决了,但是范成大诗题中的“”其实有误,应为“ 邡”。范氏诗题与李氏诗集中的“ 邡”为同一地名。

范成大本为江苏苏州人,“淳熙元年(1174),除敷文阁待制、四川制置使、知成都府,三年,以病乞归”[8]。晚年号石湖居士。在四川任上时,有大量诗作存世。明弘治活字印本《石湖居士集》卷十七有诗《 邡驿大雨》:“暮雨连朝雨,长亭又短亭。今朝骑马怕,平日系船听。竹叶垂头碧,秧苗满意青。……” 《宋诗钞》中诗题与此同,唯“怕”字作“怯”。但清人顾嗣立刻本《范石湖集》中诗题讹作了“ 邡驿大雨”,“怕”字作“怯”。中华书局整理校点本从此。万有文库本《石湖居士诗集》则更将诗题误为“  驿大雨”,上引《康熙字典》增订版所引盖据此。近出《全宋诗》中,此诗题作“  驿大雨”,但在“ ”下注:“明本作邡。”

查清光绪本《垫江县志》,有此诗,与明本同。1993年新修《垫江县志》亦与此同。关于李惺及其《 邡诗稿》,新修《垫江县志》(1993)载:“李惺(1785—1864),字伯子,号西沤,县城南郊冯家塆人”;作品“由学生辑为《西沤全集》10卷,《西沤外集》8卷刊印行世”;“《 邡诗稿》收录他创作的古体诗、近体诗480余首”。李氏诗集以“ 邡”命名,盖取以家乡古地名自指之意。

综上所述,宋范成大诗题与清李惺诗集中的“ 邡”为同一地名,二者可以互证。“ 邡”“”为“ 邡”之讹。上举《汉语大字典》《汉语大词典》及《康熙字典》增订本中的释义,均可据此改订。

下面主要讨论“ ”为“可”的加旁分化字问题。首先看一则关于“可邡”的文献: 在垫江封门铺石壁,有一处石刻为南宋宁宗赵扩庆元二年(1196年)的修路碑记,内有“忠州垫江县巡尉司修本路……东自梁山军接本县可邡界,西至南子山接梁州邻山县界关十二里”等句。[9]碑记中的“可邡”正是后来所写的“ 邡”。川蜀之地,山水名称及地名中多有“可”字,据《中国历史地名大词典》,相关地名有可峰山、可象山、可蒙山、可暮山、可允山、可卢山、可波水、可县(可泉县)、可昙县、可封镇,等等。限于相关知识,我们无法确知“可邡”与上述地名之间的确切关系,但其间有聯系应当是可以肯定的。至于地名用字添加形旁“阝(邑)”,这在汉字中不乏其例,如: 丘—邱、耒— 、费—鄪、豐—酆,等等。加之地名“可邡”中“可”受“邡”的影响,添加“阝”旁更是顺乎情理。

综上,建议《大字典》在“ ”字头下补充书证,并指明“ 邡”之“ ”本作“可”。

五、

《大字典·金部》:

音义未详。《云笈七签》卷六十五:“先以釜置铁 上。”

按: 此字见于《云笈七签》卷六十五《太清金液神丹经·合丹法》:

取水银九斤,铅一斤,置土釜中,猛其火。从旦至日下晡,水银铅精俱出如黄金,名曰玄黄……先以釜置铁 上令安,便以马 烧釜,四边去五寸,然之九日九夜。无马 ,稻米糠可用。又以火附釜九日九夜,又当釜下九日九夜,又以火拥釜半腹九日九夜,凡三十六日药成也。[10]

以上所说的炼丹法,简单地说就是将水银、铅等放在土釜(犹今所谓坩埚)中,然后放在“铁 ”上,用马粪或米糠等燃火烤炙。那么“铁 ”是怎样的形制呢?《云笈七签》卷六十八《金丹部》对其描述:

屋中央作灶。灶令四方,四面开口,以大铁 , 施四脚,以著灶之中央。上下相远高下之法,以意裁量安隐之。所盛药土釜好安著 上,以好糠火于下烧之,令去釜一尺许,调适视火,勿令暴猛,足十八日讫。[11]

从这段描述可以看出,“铁 ”是一种近似鏊或火盆的器具,有四足。

“ ”字不见于历代字书,盖为“鎣”之异体。

鎣,《说文·金部》:“鎣,器也。从金,熒省声。”段玉裁认为“谓摩锃之器”。《集韵·迥韵》畎迥切:“治器,从金为之。”方成珪校:“案: ‘冶讹‘治,‘以讹‘从。据宋本及《类篇》正。”查《类篇·金部》,确作“鎣,畎迥切,冶器,以金为之。”如此则《集韵》等所谓“冶器”与《说文》所谓“器”的释义是一致的,段注所释与之不合。《大字典》释“鎣”为“锻冶器”,基本是正确的,但所表示的意义有欠明晰。如果“ ”“鎣”二字的异体关系得以确认,那么上引《云笈七签》所见“ ”的材料便是关于“鎣”的形制的极好证明。

从字理上看,“鎣”从金,熒(今简作荧)省声;而“ ”则是从金,焭(同煢,今简作茕)声。以上古音而论,“鎣、茕、荧”三字叠韵,皆属耕部;“鎣、茕”二字属见群旁纽。因此“ 、鎣”二字当属同字之异构。

《云笈七签》所见“ ”字,在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中均作“铹”,杨宝忠(2011)《疑难字续考》认为“‘ 字疑即‘铹字之变。‘铹之形制未详”。本文材料获益于杨先生,但结论与之不同,谨此呈示,以供商榷。

以上对五组八个难字做了考释,其中“ ”字音注明确但释义不清,通过考释指明了正字,并对其意义做了解释。其他各例均为“音义未详”字。在这八个疑难字中,“ 、 、 ”等字是在碑刻文献整理释读过程中,因识辨不清或辗转移录造成的错字。此类字如经确认,可不予立目。如考虑到已见于正式出版物,在社会上已有传布,则可适当立目,但须指明正字。“ 、 、 ”等是偏旁讹混造成的异写,此类字可以立目,但也应尽量考明正字,以解疑惑。“ ”字属于添加形旁的区别字;“ ”则是音形相近的声旁替换所形成的异构字。这两类字也应通过考释,指明正字,以便相关文献的阅读利用。

总之,《大字典》收字应当加强对疑难字的考释,一些偶见的、流传不广的讹字,可不必收录。本文讨论的“ ”字,为《大字典》第二版所新立的字头。对此类疑难字的立目,应尽量慎重,收录与考释并举。当然学界同行也可对此进行深入研究。

附 注

[1] 以下引述均引自《大字典》。该字典引用古代文献使用繁体字,本文为排印及阅读方便,改为简化字,仅在必要时保留繁体。

[2] 从字形演变关系看,“ ”应为“ ”的讹写。《字汇》《汉语大字典》《中华字海》等以前者为字头。《正字通》《康熙字典》《中华大字典》等以后者为字头;GBK字符集中有“ ”而无“ ”。

[3] 郭氏之论,“某声”之“某”,据文意当为“ ”,但查郭著《石鼓文研究》(1982),确作“某”,疑系笔误。

[4] 或本滂作湧, 作 。此依《汉语大字典》所引。

[5] 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及四部丛刊本等“渫”作“潗”。“潗”为子入切,疑为误字。《汉语大字典》“ ”字头下引作“渫”,是。但不知所据何本。

[6] 如吴澄渊主编《新编中国书法大字典》,北京: 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1: 920;《正草隶篆四体字典》(编著者不详),香港: 商务印书馆香港分馆,1986: 194。

[7] 这个字本不属于“音义未详”字,但《大字典》释义照录故训,语焉不详。因其偏旁“ ”实亦同“ (枼)”,所以与“ ”“ ”二字一起讨论。

[8] 参范成大《范石湖集》,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周汝昌所作“前言”第1页。

[9] 此据廖谟高(2007)主编《牡丹垫江》;又见宋久成(2013)主编《千年古县概览》。惜乎该碑图版暂未得见。

[10] 此据张君房编、李永晟(2003)点校《云笈七签》,但点校者注:“‘ ,当作‘铹。”

[11] 此段仍据李永晟点校本。安隐,一本作安稳;安著 上,原作“安著  上”,点校者据他本改,文津阁四库全书本作“安著铁 上”。

作者附识:  本文在2017年8月参加学术会议交流及被《辞书研究》录用后,获见梁春胜先生发表于《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2017年第4期的论文《〈汉语大字典〉第二版疑难字考释》,已将“ ”字释为“慼”。本文所论与其结论相同,但材料互有参差,故本文相关讨论仍予保留,敬希梁春胜先生谅之。

参考文献

1. 北京大学古文献研究所.全宋诗(第41册).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25900.

2. 范成大(宋).范石湖集.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3. 顾蔼吉(清).隶辨.北京: 中国书店,1982: 740-741.

4. 郭沫若.郭沫若全集(考古编第九卷).北京: 科学出版社,1982: 73.

5. 汉语大词典编辑委员会,汉语大词典编纂处.汉语大词典(第10卷).上海: 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2.

6. 汉语大字典编辑委员会编纂.汉语大字典(第二版).成都: 四川辞书出版社;武汉: 崇文书局,2010.

7. 何茂活.《汉语大字典》“音义未详”字考释(之一),辞书研究,2018(3).

8. 洪適(宋).隶释·隶续.北京: 中华书局,1985: 396.

9. 冷玉龙,韦一心.中华字海.北京: 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4.

10. 廖谟高主编.牡丹垫江.重庆: 重庆出版社,2007: 66.

11. 沈梧(清).石鼓文定本(清古华山馆刻本).∥四库未收书辑刊(第10辑第5册).北京: 北京出版社,1997: 618.

12. 四川省垫江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垫江县志.成都: 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 702-703.

13. 宋久成主编.千年古县概览.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483.

14. 陶滋(明).石鼓文正误(明嘉靖十二年刻本).∥四库全书存目丛书(经部第189册).济南: 齐鲁书社,1997: 484.

15. 无名氏.刘知远诸宫调(金刻本).∥续修四库全书(第1738册).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 2.

16. 吴大澂(清).说文古籀补.北京: 中华书局,1988: 45.

17. 杨宝忠.疑难字续考.北京: 中华书局,2011: 312.

18. 张君房编,李永晟点校.云笈七签.北京: 中华书局,2003: 1439.

19. 张玉书(清)等编,王宏源增订.康熙字典(增订版).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 1717.

20. 周绍良.全唐文新编.长春: 吉林文史出版社,2000: 1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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