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娜
关键词:“一带一路”;能源合作
中图分类号:F1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9年3月21日
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和国家进步的重要生产资源,其重要性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也变得越来越突出。中国作为一个多人口、高耗能的国家,对能源的需求量一直居高不下。尤其是在“一带一路”建设框架下,能源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所以有效地进行对外能源合作对我国的发展意义重大。作为能源大国,哈萨克斯坦的油气储备占了中亚地区油气总储量的30%,石油储量更是占了全世界石油总储量的3%。雄厚的能源储备化及作为连接欧亚大陆的枢纽位置使得哈萨克斯坦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对于能源相对匮乏的中国来说,与哈萨克斯坦进行能源合作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中哈政府间达成能源合作的基本协议,如参加亚信峰会和欧亚能源论坛、上合组织会晤机制、中哈委员会定期召开的会议等,政府间的协议和峰会作为两国全方位、高层次合作平台,对推动双边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政府间的多项协议与计划明确了能源合作的方向和工作的重点,是政府主导的行为,属于非制度层面,缺乏一个有机制的合作框架。
在政府一系列双边协议下,中国企业加快与哈萨克斯坦企业的能源合作步伐,2003年,中石油加大了对阿克纠宾斯克油田的投资,持股比例超过了85%。2003年10月,中石油获得了位于哈西北部的北布扎奇油田65%的股权,中油集团也已经在哈萨克斯坦开拓了多年,积累了与哈萨克斯坦能源企业合作的大量宝贵经验。但是两国企业合作的领域相对狭窄,方式单一,而且中国的中小型企业参与与哈萨克斯坦能源开发合作的少之又少,企业之间的合作没有形成制度化的有效运行体系。
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于2014年5月接受新华网独家访谈时说:“在交流方面,目前约有8,000多名哈萨克斯坦的学生在中国学习,我们也邀请中国的学生到哈萨克斯坦国立大学进行学习。”两国留学生的互换,加快了人才的交流及技术与科技的进步。在能源合作过程中,中国已设立一批专业的技术研究小组参与到哈萨克斯坦能源项目中,并对参与能源合作项目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增加就业,树立了我国良好的大国形象。但是,人才交流与就业等方面只是一个松散的方式,没有具体有效的机制作为保障。
中国从哈萨克斯坦进口石油优势明显。首先,哈萨克斯坦能源资源丰富、国家政局相对稳定,能够提供稳定的石油出口;其次,中哈石油管道于2006年7月正式开通,成为中国同里海相连的能源大动脉。新疆作为资源大区,毗邻哈萨克斯坦,具有地缘优势,中国与哈萨克斯坦能源合作的同时还可带动新疆的经济发展。
对中国而言,中哈能源合作可以为经济快速发展提供能源安全供给保障,加快实现中国的“西气(油)东输”和“西部大开发”重大战略的步伐,同时加快中国新疆地区的经济发展;对哈萨克斯坦而言,可促进哈萨克斯坦实现油气出口“多元化”战略,同时促进哈萨克斯坦国内的区域经济布局更加有效合理。
对中国而言,加强中哈能源合作,有利于中国国家的安全和国家能源的安全,同时有利于加强中国西北部地区的边界安全;对哈萨克斯坦而言,中哈油气合作符合哈萨克斯坦的国家根本利益,可进一步促使哈萨克斯坦能源安全,也有助于哈萨克斯坦实现国家利益最大化。
对新疆而言,可以推动新疆以市场为导向的能源产业的发展,新疆可以成为向西出口商品及加工基地和商品中转集散地,成为进口能源和稀缺矿产资源的国际大通道,起到“桥头堡”的作用。新疆参与与哈萨克斯坦的能源开发合作,也可推动新疆自身基础设施建设的速度。
(一)中国企业实力有限。中国能源类企业规模庞大,除了传统的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老牌国有企业,也有越来越多以洲际油气为代表的高质量民营能源企业参与到国际项目的合作中。但由于中国能源产业总体上还是属于一个相对劣势的产业,国内能源企业拥有的自主产权知识及专利较少、研发创新能力不足、全员劳动生产率等关键性指标都与国际能源巨头差距较大,难以与国际大企业相抗衡。重要的工业建设环节、销售渠道和配套服务等都被欧美大型企业所控制。通过十几年持续向哈投入数百亿美元,这些能源巨头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掌握了部分哈萨克斯坦的能源经济,甚至可以左右哈政府的某些能源决策,这对中国来说是非常不利的。中国在哈萨克斯坦虽然具备一些自身的优势,但要与这些西方石油公司抗衡,会面临到很大的困难。
(二)哈国内能源政策变动大。近年来,由于能源价格的上升,哈国的能源企业对经济的刺激,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哈国不断调整能源政策和法规,影响了中哈开展能源合作的积极性,这使得中国对哈国的能源合作存在一定的戒备心理,只开展相对具有保障性的政府间的大型能源合作项目,民间投资项目却因为投资信心缺乏而很少实施。
(三)民族文化存在差异。中哈社会文化融合方面,相对于俄罗斯等中亚国家,在宗教信仰方面、语言文字的沟通方面、社会历史文化的沉淀等方面略显不足。哈国曾为前苏联的一部分,与俄罗斯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联系,哈萨克斯民族构成复杂,语言文化多样。由于文化上的差异,我国企业有时难被当地人所接受,这给在当地的业务发展造成了一定障碍。另外,哈薩克斯坦人组成复杂、有着极为多样的宗教信仰,如果不能熟悉掌握当地情况也会给中哈两国的能源合作带来了影响。受西方民主制度的影响,哈国境内思潮活跃,有宗教极端主义的倾向,影响着社会安定,同时也会对中哈两国能源贸易的稳定进行产生潜在的影响。
(四)中国能源合作“走出去”存在障碍。对于能源储备和产出都相对丰富的哈萨克斯坦来说,其与中国合作的倾向也不是特别明显。由于中国在同哈萨克斯坦的能源投资与合作中,与欧美和俄罗斯等发达国家的合作方式不尽相同,故而并不如他们的合作方式那样紧密。同时,中国由于种种原因,在能源产业方面也不如这些发达国家,这也导致中国企业在中哈能源合作方面难以和世界上的能源企业竞争。“中国能源威胁论”也为中国进军哈萨克斯坦的能源投资与合作造成了极大的阻碍,欧美国家和俄罗斯为了防止中国分享中亚地区能源合作的蛋糕,也给中哈能源合作制造了不少障碍。
(一)创新能源合作方式。中国能源企业,例如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神华等,拥有充足的资金、先进的能源生产技术以及高水平的企业管理能力,因此在与哈国能源企业开展能源合作时,应该充分借鉴国际先进合作模式,例如BOT(建设-经营-转让)、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在此基础上,利用中国政策性银行的产业投资基金进行“工程承包+融资+运营”等合作方式,加强对哈国能源勘探开发合作,同时将合作链条向能源产业下游延伸,并且强化在能源技术服务领域以及能源装备制造领域的深入合作。在开发能源市场时,可以与能源开发技术先进的欧洲国家(如英国、法国等)合作形成企业集团。
(二)完善信息交流机制。资源信息通畅的交流与分享是中哈两国能够高效进行合作的基础。中哈两国可借助网络信息平台,或者通过政府部门牵头建设能源信息委员会等机构来提供基础能源信息、两国有关能源法律法规和最新的能源政策信息动态。发布的信息要及时且实用。当相关信息能够流畅准确地通过搭建的平台在两国交流时,两国的合作便更加细致。
(三)发挥金融优势,推动中国能源企业走出去。转变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的角色,为中国企业参与哈国道路、通讯以及互联网等基础设施提供长期优惠贷款,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带动与哈国能源产业合作,减少合作障碍;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国内大型商业银行,将海外金融服务的重点聚焦到“一带一路”区域,提升对中国大型能源企业海外能源合作项目的授信额度,通过银团贷款等方式支持中国企业在哈国的能源合作项目;中国设立的丝路基金等应将投资重点集中在海外产业投资领域,通过吸收国际资本和国内民营资本为中哈能源合作提供融资支持。
(四)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哈萨克斯坦本地人十分欢迎中国能源企业进驻哈油田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些大型企业的到来,可以解决很多的就业问题,除了一些管理层的人员是中方外,大部分员工都要雇佣哈国当地的人。而且中方还十分注重专业人才的培养交流,会定期将哈国员工外派到世界各地进行技能的培训和学习,将其培养为业务水平、思想水平、文化水平綜合发展的复合型人才。在具体落实的过程中,中国企业需要注重同当地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人才国际化、用人当地化。人才体系的完善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当地的就业问题,在民生方面的贡献也有利于中国企业的社会形象。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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