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一新
本月有兩則新聞引起社會關注。其一是,特區政府將於月底舉行代號“水晶魚二零一九”大型颱風演習首次開放予市民參與,名額為四百五十個,至月中僅八十餘居民報名,當局唯有透過多種渠道公開呼籲市民積極參與演習。頗令當局尷尬的是,這一事件竟引來各大報章紛紛以頭版報導以助當局解困,有媒體更以“天劫當前 招募告急!”作頭條新聞標題,吸睛效果爆燈。其二是,同樣令社會嘩然的是,根據治安警交通廳公佈資訊,今年首季檢控斑馬線無讓先四百一十八宗,行人違規過馬路六百一十九宗,同比分別微降百分之一及上升七成七。按照規定,車輛在斑馬線無讓行人,最高罰款二千五百澳門元,累犯可罰五千元及停牌半年,行人違規過馬路罰款三百元。巧合的是,29日本澳發生一起狗隻在斑馬線被車撞爆頭顱的事故,引起市民再度關注車輪行人馬路違規現象引發的後果是多麼的不堪。
上述兩件事,雖說不是什麼驚天動地的大事件,不致於引起廣泛的社會關注和議論,主要因為事小,小到人們見怪不怪,甚至習以為常。前者,颱風演習,是政府組織,市民自願性加入,不存在任何的約束力,也不存在誘因,儘管當局敲鑼打鼓向街坊宣講及呼吁居民參與,但事情就是不那麼如願,官“熱”遇到民“冷”,出現計劃480人的名額僅80人報名的結局,印證了一個巴掌拍不響,任你一厢情願也無計。所幸,最終在本澳社會各界尤以各大社會團體機構的努力發動和宣傳之下,最終促成了2500市民參加今次颱風演習。於居民而言,基於各種私人理由拒絶參加,亦無任何對錯之過,任何人不能站在道德高地向他們宣戰……若要追究,最多也只是可以追究其對颱風演習漠不關心,又或者嚴重些來講,可批評他們對社會災害議題,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當然,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官方的宣傳不得力或官民關係不够親密無間,以致動員不了廣大市民的參與,這個可能性不能完全否定,若如實,看來並非市民的抗災意識、集體意識不足,而是官方的方向尚有待努力了。而在後者,車輛於斑馬線必須讓先,以及行人必遵守規章過馬路,這些是老幼婦儒皆知的基本常識。而透過上述交通局所公佈的數字,相對往年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令人頗感意外。不得不思考;往昔在很多外來遊客眼中所見到的“人車禮讓,顧己及人,安全出行”優良傳統不再,反而是,行車、行人在馬路上隨心演繹的違規個案隨處可見,何以情堪。
眾所周知,在中國任何一個城市,中國式過馬路都是國情特色之一,而這個國情往往被追究於和公民素質有關。儘管在港澳地區“中國式的過馬路”原則上可被檢控甚至被罰款,在香港違規成本高逹2000港元,而在澳門的成本則低廉很多只有300澳門幣,緃使如此,仍然阻擋不了這種國情正在港澳瘋長,這非空口作大。試問,身邊有誰從未有亂穿馬路的經歷,尤其在小街小巷,誰會執著於要經斑馬線過馬路。可以說,在各區,快步的中國式過馬路是常見的風景。
歸根究底,雖兩個個案不同,但都殊途同歸劍指本澳社會的公民意識有待加強,這所有的一切,包括不配合、不支持、不守規章,皆與一個地方的民眾的公民素質離不開。然而,眾所周知,羅馬非一日建成,公民教育從來不是一夕逹成,哪一所學校的教育,哪一個社區的教育,不是透過社會活動,潛移默化地教育公民的?若要問:澳門人的公民素養程度高下?恐怕不言自明。筆者不是刻意要大家唱衰自己,而是要捫心自問:未來我們需要什麼樣的公民素養教育,我們要做一個怎樣的榜樣給下一代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