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源 吴引航
近年来,我国一些重要港口实施了船舶接用岸电项目的研究和建设,针对不同船型的用电制安装各类岸电设备,具备了供应岸电的能力,解决了岸电项目存在的现实问题。电网企业积极推广岸电项目,开始了提供岸电上船服务的实践和探索,取得了一些宝贵的经验。但目前岸电推广还举步维艰,未能普及使用,港口、船方和供电企业等各方都存在一些困惑,岸电计费、投资运营、政策措施等方面问题比较突出,岸电项目的市场推广迫切需要解决很多现实问题。本课题主要基于防城港的码头条件、供电系统、电力需求、电价政策等情况,以广泛推广使用岸电项目为出发点,深入了解港务集团、船舶运输企业、供电企业等各方利益诉求,系统分析当前国内先进港口实施岸电项目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对比测算船舶靠岸燃油发电和岸电上船两种方式的成本,研究岸电项目的的经济可行性和社会效益,制订推广使用岸电项目的市场机制和营销策略组合,建立一套新的岸电市场营销模式,提出推广清洁能源的切实可行的方法、措施及建议,旨在为解决岸电项目市场推广难的问题提供一些建设性方案。
岸电项目的推广能减少辅机燃油发电,从而起到保护环境的作用。目前,靠泊我国港口船舶辅机发电年消耗燃料油约70万吨,我国港口辅机发电占到港口总碳排量的40%~70%。如果全部用岸电取代辅机燃油发电,按这个数据来算,港口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年排放量将分别至少减少47665吨、37800吨和2214吨。同时减少了船舶的振动和噪音,船员生活质量将大大改善。
随着能源革命和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电网企业需要加速自身变化转型,创新营销服务,探索新的商业模式。推动交通领域电气化,推动港口码头动力“油改电”,拓展电力市场,必将成为电力市场新的增长点。据统计,防城港港务集团2017年万吨级船舶停靠数次达1200次,如按50%船舶使用岸电计算,电量需求达到7700万千瓦时/年。而整个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2017年吞吐量为1.28亿吨、集装箱141.5万TEU(标准集装箱),按50%船舶使用岸电计算电量需求将超过3亿千瓦时/年,可见港口船用岸电的发展前景是比较良好的。
通过经济分析,改善投资模式,吸引各方积极投资建设和使用岸电项目,将进一步扩大基础设施投资,促进经济发展。船舶靠港后使用岸电,在靠港期间关闭辅机,使靠港成本减少30%以上,经济效益十分显著;供电企业增加电力销售产生利润,提供电力服务而产生新价值、新收益;港口企业则完善了港口的功能,提升了港口的核心竞争力。岸电项目使船舶、供电企业、港口企业三方从中获得较好经济效益,各方实现了合作共赢。
通过推广岸电项目,供电企业把服务延伸到船上,能够解决船舶及码头客户的用电难题,为水上运输提供优质供电服务,是打造向海经济的重要手段。供电企业提供绿色电能、推进节能减排也是履行社会责任的一个具体表现,能进一步提升央企形象,提高客户满意度。
2010年6月,我国港口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正式起步,近年来市场发展迅猛,各港口码头纷纷开始建设岸电项目。随着岸电项目完工,市场推广使用成了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岸基电源发挥其在港区节能减排的持久服务作用还不平衡、不充分。现阶段岸基电源投资、运营使用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如下:
虽然交通部整体出具了建设补贴奖励的引导性政策,但是缺乏强制使用岸电的法律法规,存在没有政策约束动力,营运难以为继的风险。地方政府重视不够,对港口污染的治理力度不大,对于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没有出台强制性政策文件,对于靠岸船舶使用低硫轻质燃油也未强制推行,具体的相关配套补贴措施没有出台,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在地方落实落地难。岸电服务价格政策仍未全面出台,目前仅连云港市物价局出台全国首个岸电服务价格政策。
以4250TEU(标准集装箱)船舶供电单位1000千瓦功率计算,港口使用岸基电源的成本价格按0.63元/千瓦时计算(未含基本电价,仅为电度电价),加入基本电价成本、投资成本均摊、岸电接电配套服务及经营成本,对船方按照1.2元/千瓦时收取。船舶自用辅机(按较好的机型瓦锡兰四冲程柴油机)自用发电,根据目前油价情况,船用发电机如果用IFO380(重油)发电,单位电价在0.51元/千瓦时。使用重油发电比岸电成本要低0.69元/千瓦时。在国家政策法规没有执行到位的情况下,船舶会在经济性驱动下,优先采取重油发电。
目前航运业不景气,港口实施岸电项目的力度不平衡不充分,港口企业更多的考虑客户需求和港口业务的发展,执行政策不够积极。
技术层面,由于港口岸电国际标准还没有出台,船舶上的改造方案必须入籍国的船级社审核批准,船的改造难度大;造成岸上供电系统需考虑多种电压、频率和接口,增加了复杂度和造价。目前高压岸电系统造价偏高,常规配置3兆瓦岸电系统岸上部分约600万元,船上设备改造约需100万元,对于船方是一个不小的负担(注:大部分集装箱船和国际货轮已具备接岸电设备)。
1.认为使用低硫燃料油比岸电更好更安全。使用目前船舶靠港减排的主要通行做法除接用岸电之外,确实还有换用低硫油。但低硫油成本高、功效低、安全系数小于岸电,尤其对减少氮氧化物和细颗粒物的排放几无作用。而接用岸电不仅减排作用更大,还有减少船舶振动和副机磨损等诸多优点。
2.认为岸电技术不成熟、不安全,会影响其正常运营。由于目前属于岸电推广期,船东普遍对岸电技术不了解,对其技术设备整体信心不足。
通过以上对岸电项目的调查、分析和研究,笔者提出建立推广岸电的联动机制和营销策略。基于当前岸电项目设备改造难、投资主体不明、投资回报率低、执行排污政策难等市场推广问题,综合考虑电力市场、价格体系、电力计量、终端用户等因素的影响,建议建立多方联动机制,设计需求侧引导、电价策略、服务手段、技术改进等组合策略,形成新的电力营销模式,运用政策手段、法律手段和灵活的经济策略,使用税收、政府补贴等激励机制,搞活市场运作,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从而使岸电项目技术得到广泛推广及使用。主要抓好产品质量、价格促销、政策约束、供电服务、政府激励、环保宣传等6个方面的策略。
对岸电系统进行科学设计,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建设一套安全、可靠、先进的岸电系统,为船舶接入市电提供稳定可靠的硬件设备。根据岸电关键技术标准,针对不同电压等级、频率的电源需求,提供差异性用电解决方案,分类有序推进岸电系统建设,促进不同岸电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提高设施通用性和开放性。同时,抓好岸电设备的日常定期维护,保证设备能正常高效运转。
采取岸基电源设备寻求ABS认证或中国CCS认证单位对岸基电源设备进行其安全性及稳定性认证(并策划形成年检或其他形式),通过此举来增加船东对设备使用的信心。
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中,价格是通过竞争机制产生的。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着价格,价格反过来又调节着生产和需求。制定一个合理的岸电价格,可以激励各利益相关方投资,可以驱动船舶方使用岸电绿色能源。
在现行电价体系中,岸电电价不实行政府定价,在放开销售环节的情况下,用户支付的电价由市场竞争形成的上网电价、用户服务费用和政府管制的输电电价、配电电价组成。可以使用价格调节的手段,尽力将岸电成本降至与燃油成本相当的水平。主要做法是:
1.供电方降低购电成本。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
2.投资商降低服务价格。2015年11月连云港市物价局出台全国首个岸电服务价格政策,明确船用岸电的服务价格。供电局对连云港港务集团执行较低的大工业电价优惠政策,船舶岸基供电设施运营企业可向用电户收取服务费弥补船舶岸基供电设施的运营成本,海港服务费标准为0.4元/千瓦时,可上下浮动20%。
3.政府提供更多的电价补贴。2018年7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提出2025年年底前免收相关企业的容量电费,降低这些企业的用电成本14%左右。
为充分发挥电力价格的杠杆作用,用价格政策来促进岸电系统的绿色清洁发展,各地提出了不少有效的政策措施。如湖州港航联合电力部门在水上服务区开展“绿色岸电充值送”活动,嘉兴市港航管理局对使用岸电的内河船舶进行资金补贴,江苏省环保厅实行扶持性电价政策,秦皇岛港岸电电价比港口现执行电价每度电少0.2元。
国家虽然出台了治理污染的相应政策法规,但各地执行不一,政策法规的落实落地遭遇“肠梗塞”。破解这一难题除了抓政策法规的刚性执行外,还应用好实行污染收费、征税的经济手段和制定扩散标准等法律手段。
1.全面推进船舶排放控制区建设。将制定靠港船舶强制性使用岸电的法律纳入地方立法日程,划定控制区。根据船舶靠港排放量制定政策或者标准,要求港口城市实施环境监测,将靠港船舶的减排量计入所在城市的减排量,纳入节能减排目标考核。
2.对积极改造设备使用岸电港航企业进行奖励。政府部门应该鼓励并给与港口相关政策,由港口制定相关强制性岸电使用措施。码头可以从优先靠泊具备接驳岸电的船舶、有岸电泊位接驳必需接驳岸电、接驳岸电享受其他服务等方面考虑,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岸电的接驳使用。电网企业、物价管理、税务管理部门等,对于港口单位或岸电投资、经营企业,给予免去基本电价、服务定价优惠、岸电投资及运营企业税务优惠等措施,鼓励岸电投资运营单位在政策推广期的生存能力。
3.成立联合执法队,加强对法规政策执行的监督力度。加强对现行的燃油船舶执行环保规定进行检查,严禁超标准排放污染,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加大经济处罚。对环保不达标的港航企业实施更为严格的监管措施,提高企业使用岸电的自觉性,探索适时推出强制使用岸电的途径和方法。
4.全面禁止使用重油,开展船舶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加强淘汰高耗能高排放的老旧运输船舶,大力倡导新能源船舶。采取禁限行措施,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鼓励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
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已经进入新的时期,配电市场逐步放开。面对未来激烈竞争的电力市场,应抓住当前有利时期,紧盯市场,灵活有效应对增量配网改革,积极运用政策武器和市场化手段,提供一流的综合能源服务策略,提高创新服务水平以满足消费者需求,有效培育岸电市场成为新的增长点,提高市场占有率。
细化完善相关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鼓励和推动码头岸电技术部门主动对接船方,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协助船方改造船舶、配置船岸接电设备,使得船岸设备之间技术无缝衔接,确保船舶使用安全。提高供电能力,可靠持续安全供电。根据项目新增用电容量做好接入方式安排,为项目用电量身定做供电方案,提高供电的经济性和安全性。简化接电手续,推广岸电移动支付、智慧支付,主动对接服务,在码头岸电装置加装自动计费系统,提供优质快捷的计费服务。
政府继续在财政补贴(以奖代补)或税费调节方面保持并加大对使用岸电的参与企业采用岸电的政策扶持,充分体现引导高效使用岸电的决心。一些地方政府正在研究或已经出台了对使用岸电的企业的补贴政策。广西在参照其他省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应因地制宜尽快制订岸电推广应用指导意见,就岸电设施建设、岸电设施用电价格、岸电服务费等进行明确,引导港口企业建设设施和船舶使用岸电。
加大宣传教育的投入力度,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形成良好的环境保护舆论氛围,让生态文明深入人心,转化为自觉的行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利用“4.22”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等活动载体,大力弘扬环境生态文化,提高公众生态文明素质,加强绿色交通的宣传和引导,增强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营造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的舆论氛围。要深入持久地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引导全行业树立生态文明意识,提升全行业生态文明理念,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的合力。大力宣传发展绿色低碳经济的理念,提高非化石能源利用比重,积极构建绿色消费模式,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大量的数据和实践证明,岸电技术在节能、环保、降噪等方面都有出色表现,岸电绿色效益非常明显。以电代油,被公认为目前最直接、最有效的港口侧治污方式。要加大岸电使用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岸电技术的优势,分析岸电项目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用岸电扶持政策引导消费,帮助人们提高对岸电项目的了解和认识,消除船舶方疑虑,让使用者真真切切感受到岸电给其带来的好处,从而在思想上接受,主观上想用。
总之,随着国家政策推动以及向海经济的高速发展,将有越来越多的港口和船舶需要使用岸电,岸电项目有望真正“迈开步子”,成为服务“一带一路”的重要措施,成为推动绿色航运的“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