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维兵
五月的鲜花属于为新时代奋斗的劳动者,“五一”是所有劳动者共同的节日。
劳动节,是为了纪念那些在争取劳动者合法权益过程中而牺牲的劳动者。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央人民政府于1949年12月将5月1日定为法定节日。每年的这一天,举国欢庆,人们换上节日的盛装,兴高采烈地聚集在公园、剧院、广场,参加各种庆祝集会或文体娱乐活动,并对有突出贡献的劳动者进行表彰。不知从何时起,劳动节的纪念氛围正在减弱,取而代之的是旅游——从出行拥堵到景区接待,从旅游投诉到假期收入……不论是电视还是网络,不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兴媒介,全是以旅游为主要内容的新闻或话题。在喧哗热闹背后,有些淡然了劳动节还有“教育”和“纪念”的本质属性。
新时代,节日的内涵和外延发生变化合情合理,是与时俱进的表现,但无论怎样变化,每个节日必须坚持与坚守的内核不能变。就劳动节来说,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成为人们外出旅游的小假期没有错,但它丰富的传统内涵也应该得到继承和发扬,那就是它应该成为一个“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尊重劳动成果”的教育日和每一个劳动者“审视劳动观念、端正劳动态度”的反省日。“劳动创造美好未来”应该成为劳动节的永恒主题和每一名劳动者的自觉行动。
在二胎政策出台之前,一些独生子女家庭的劳动教育比较缺失,一些劳动者劳动观念的自我反省比较缺位,他(她)们想过安逸舒适的生活,但又不愿意劳动,一些人在工作岗位上不知道怎样劳动,工作责任欠缺,工作技能单一,怕吃苦,怕受挫折,不以劳动为荣,反以劳动为耻,少数人不愿劳动回家啃老,极个别人宁愿挨饿也不劳动。几年前湖北十堰郧县曾有一个大学生,毕业后放弃工作,不做事甚至不愿做饭,最终被饿死在家中。这样的案例虽然属于极端个例,但“不想劳动、不愿劳动、不知怎样劳动”却是不容忽视的普遍现象。
我们都是新时代的追梦人,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不管岁月怎样变迁,美好的生活都离不开劳动创造。劳动节,我们应该愉快的度过,这是我们的合法权益,也是对我们辛苦付出的一种回报。但在愉快之际,请审视一下我们的劳动观念是否存在偏差,劳动技能是否存在薄弱环节。唯有清新的认识自我,才能更好的发展自我。
除了劳动者个体的自我净化、自我提升外,各级党委政府和工会组织也要加强劳动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同时,还要加大正面典型宣传和负面典型鞭策,让“劳动创造美好未来”“以劳动为荣、以懒惰为耻”等观念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和劳动者引以为豪的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