茹蕾 姜晔
[摘要]文章在分析创新全国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机制必要性的基础上,尝试提出构建“上下左右”多层次多主体“支撑服务”的全国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机制,从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农业对外合作联席会议制度、“政企学研”协作三个层次,明确相关部门相关主体在推动农业对外合作中的功能定位与实施路径,为“走出去”主体提供政策支撑、公共服务与机制保障。
[关键词]“一带一路”;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机制
[DOI]1013939/jcnkizgsc201910046
1前言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经过五年的实施取得了一系列丰硕成果,获得国际社会的广泛好评;“一带一路”建设写入党章,建设进入加速落地实施阶段,为中国农业走出去开展国际合作提供了新机遇、新动力。根据农业部企业对外农业投资信息采集系统的数据,截至2016年底,中国对外农业累计投资总额为1576亿美元,较“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前(2013年底)的3956亿美元,增长了298倍,年均增幅5853%,高于同期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平均增速(2134%)。农业对外投资总量持续增长,“走出去”涉农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但总体规模有限,企业“走出去”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与困难日益凸显,发展诉求强烈,亟需政府、科研机构等部门给予帮助和指导,对国内农业对外合作服务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韩长赋部长在2016年全国农业对外合作工作会议上提出,“做好农业对外合作工作,要强化工作机制创新,形成从中央到省市县,上下联动,全国一盘棋的工作格局”,为全国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2018年全国“两会”提出,要全面完成涉及农业农村部机构改革,加强“三农”政策和农村发展职能。借此契机,我们提出了统筹中央、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金融等部门,高校科研机构,农业“走出去”企业等多主体参与全国农业对外合作的总体构想,以期为推动农业对外合作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2创新全国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机制的必要性分析
一是服务国家战略实施、加快推动农业“走出去”,需要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形成全国上下农业“走出去”共识。2016年以来,国家层面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业对外合作的若干意见》《农业对外合作规划(2016—2020)》《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农业合作的愿景与行动》,农业对外合作顶层设计已初步完成。从全国农业农村系统来看,大部分省(区、市)已设立外事外经部门,提高农业外事外经系统对农业“走出去”政策的理解,形成统一共识,对推动农业“走出去”战略落地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优化制度环境、培育国际涉农企业集团,需要“走出去”相关支持部门统筹谋划,通力合作。2014年,农业部牵头19个部门成立农业对外合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40余项政策支持“走出去”企业,初步形成农业对外合作支持体系。但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三难三弱”问题仍普遍存在,境外投资融资难、产品回运难、农资“走出去”难,抵御风险能力弱、投资谈判能力弱、国际竞争能力弱,跨国投资经营能力有待提高。破解这些瓶颈需要各成员单位共同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注重政策集成的普适性与针对性,为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企业(集团)创造良好环境。
三是创新农业对外合作模式、深化合作层次,需要科技人才全面支撑,形成多主体参与的全方位、多层次合作局面。农业对外合作包括农业双向投资、农产品国际贸易、对外农业援助、农业技术与人力资源合作、国际粮农治理等多种形式,涉及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等多类参与主体。新形势下,围绕农业对外投资、贸易与援助,创新农业对外合作模式,需要各类主体广泛参与,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相互促进、互为支撑,为推动农业对外合作提供全方位支撑。
3统筹推进全国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机制的总体构想
农业对外合作涉及主体多、内容多,基于各类主体参与农业对外合作的基础,我们提出统筹全国农业对外合作资源,围绕农业对外合作重点工作,构建“上下左右”多层次多主体“支撑服务”的全国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机制。从纵向机制来看,以全国农业农村系统为核心建立农业对外合作系统内纵向联动机制,健全农业农村部内支撑体系,建立地方农业农村系统服务支撑体系,“上下”联动合力推动全国农业对外合作。从横向机制来看,以农业对外合作联席会议制度为抓手建立多部门横向联动机制,发挥农业对外合作部际联席会议的总领作用,完善农业对外合作厅级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农业对外合作市县级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各部门各系统间联系,“左右”协调、有序、高效推进农业对外合作。从参与主体来看,以“政企学研”融合协作为支撑建立多主体、全方位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科技带动、人才支撑等多主体优势,有效“支撑服务”农业对外合作。
4实施路径与功能定位
41全国农业农村系統支撑运行机制:核心支撑、牵头引领
农业农村部作为部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在农业对外合作工作中承担着核心支撑、牵头引领的重要功能。建议在农业农村部系统建立以国际合作司为牵头单位,各相关司局为参与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围绕农业对外合作的重点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接交流会,将农业对外合作工作与国内农业农村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紧密结合,提高各司局参与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的积极性。
建立健全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农业外事外经机构,为推进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提供核心支撑。完善全国各省(区、市)、重点市县农业农村系统农业外事外经机构,加强农业外事外经队伍建设;对上落实国家农业“走出去”战略与政策,对下摸清家底,全面掌握当地农业对外合作基本情况,为中央决策提供信息支撑,立足当地产业优势与特色,明确农业对外合作发展思路,“走出去”与“引进来”有效结合,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42农业对外合作联席会议运行机制:统筹谋划、协同推进
建立健全部省、市、县四级联动农业对外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将涉及农业对外合作的相关政府直属部门、各级金融机构、国务院直属机构各级部门等纳入成员单位,根据农业对外合作工作需要不断吸纳新成员,实现联席会议制度动态开放运行。实现中央层面各部委深度合作,全国各省(区、市)全覆盖,部分市县重点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