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斗,冯晓青
(东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辽宁大连116025)
低碳城市建设问题属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焦点问题,备受相关政府部门的高度青睐。在其建设过程中如何通过去碳化策略的实施推动由高碳化模式向低碳化模式的转变,成为解决城市环境严重污染、提升城市品质和城镇化质量,甚至是缓解人类生存压力的关键性举措。当前,国家从战略层面将低碳城市推向建设高度,党的十九大报告多次强调要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加快形成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和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为低碳城市的建设提供政策支持;然而,实际的建设过程中,却存在着“低碳化理念与高碳化做法”相并存的矛盾,导致我国的低碳城市建设抛弃了绿色发展的核心机制,并没有将去碳作为目标予以推进和完成,也不符合“五位一体”的文明建设思潮,延缓了低碳城市的建设速率。在这一政策与环境背景下,本文试着对低碳城市建设中的去碳化策略展开探索性分析,力求通过对去碳化框架体系的构建和针对性策略的提出,为我国城市绿色发展和绿色城镇化体系建设贡献力量。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发展的弊端逐步显露,产业结构与经济结构的不合理化导致交通、建筑、工业在发展中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持续增加,使得城市环境严重恶化,降低了城市运行的品质和质量,深度影响到了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为能够深度缓解环境污染和碳排放的压力,低碳城市建设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对于低碳城市,其内涵是指城市建设过程中以低碳经济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市民的低碳化生活为行为特征、以低碳社会为建设标本和蓝图,在提高城市建设水平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城市碳排放量,以此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城市体系,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低碳城市的建设有显著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城镇化建设问题是当前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城镇化的发展涉及到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城镇化建设的质量问题也直接影响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程度。党的十八大报告与“十三五”规划均明确提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面对这一政策形势,要求必须建立城镇化的绿色体系,规避传统的高污染高能耗的城镇化道路,低碳城市建设为其提供了最佳的可选择路径。新世纪以来,我国在城镇化的进程中过多的关注发展速度问题,忽视了质量提升问题,尤其是忽视了城镇化中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造成城市碳排放量骤增,温室气体持续攀升,气候变暖的白热化趋势更加严重,并给人类生活带来了大量的负面影响。而低碳城市在其建设中,要求树立低碳化的理念,从市民到政府均有着严格的标准体系,且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将城市碳排放量降低到最低程度,严格控制城市排污度和能源损耗量,助推实现由高能耗高污染的城镇化模式向绿色城镇化模式的转变,对于城镇化质量的提升和目标的实现有着显著的促进作用。
能源结构是我国城市建设过程中亟待改善的重要环节。建立合理有效的集约型能源结构体系更是城市建设中所要注重的关键性要素。在传统的城市建设中,多数城市形成了以高能耗为主的能源利用格局,环境污染与日俱增,雾霾天气持续时间不断拉长,产生了不良的经济社会后果,这在我国的山西和河北诸多城市表现尤为突出,也构成城市绿色发展的倒逼机制。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为满足广大农业转移人口的基本需求,这种结构性的矛盾更加凸显,为此,就需要加强低碳城市建设。低碳城市建设在坚持低碳理念和低碳做法下,不但有利于深入推进能源结构改革,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以煤炭资源为主的能源利用结构,并逐步过渡到新能源与清洁能源并行的新型能源结构体系,缓解当前能源利用矛盾;而且能够通过清洁化、高效化的现代能源体系建设,扭转高能耗高污染的城市发展模式,对于提升城市品质和城市运行质量进而促进低碳社会的形成有着鲜明的内在功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的战略引导,认识、适应新常态成为国民经济的新方向,对于推动我国经济健康持续有效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在这种发展状态下,如何全面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将成为经济发展中关注的重要板块。低碳城市作为低能耗低污染的城市运行模式,其高效率建设对于实现国家经济和产业的转型升级具有重要的拉动作用。低碳城市建设通过逐渐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鼓励低能耗低污染的企业不断涌现,有助于缩小地区之间能源消耗度的内在差异,促进区域之间产业发展契合度与耦合度的提升。同时,低碳城市建设在坚持绿色创新驱动体系的前提下,也有助于加快推动能源革命,逐步提高非化石能源以及清洁能源的使用比重,加快能源结构改善升级,进而建立高效节能的城市建设体系,能够为我国的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提供新的发展机制,也吻合于经济新常态的基本要求和内在要义。
随着全球气候问题的不断涌现,以全球变暖为代表的环境问题成为各个国家关注的焦点。低碳城市作为一种全新的城市运行模式,彰显出十分鲜明的社会价值和现实意义。伴随着低碳理念、低碳技术的深入推广,我国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尝试将这种低碳城市作为其建设目标予以完成,并取得显著的发展成效,如大连、厦门等。但就其实际建设过程和与发达国家的建设水平相比,我国还处在低碳城市的建设初期,存在着大量的现实问题,实践经验不足,难以形成完善的城市建设体系,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因此,了解低碳城市建设过程中的现存问题对于未来低碳城市的高质量建设和去碳化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的指引作用。
深度内涵与浅度认识并存是我国低碳城市建设中的首要问题。到目前为止仍然有诸多城市对于低碳城市的认识仅仅局限于节能减排,认为低碳城市就是在工业发展过程中逐步减少煤炭资源等非清洁能源的利用,大力降低工业碳排放量。而实际上这里存在着对低碳城市认识的误区。低碳城市的建设涵盖城市经济运行的方方面面,强调低碳理念的推广运行即是严格把控城市社会发展的各环节,对低碳理念的践行应该深入贯彻到工业、交通、建筑、生活等领域,以低碳理念推动整个城市循环的高效有序。对于低碳城市的理解,既不能够简单地概括为工业节能,也不能够粗略定义为加速发展国际化大都市,实际上低碳城市涉及经济增速、产业结构、能源体系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诸多领域[1]。建设低碳城市要制定统领性的城市发展规划,由上而下在城市建设的各个环节制定发展目标,各个领域共同发力,而不仅仅是强调工业建设的转型升级和非工业减排的附属。因此,只有明确低碳城市的真正含义,了解低碳建设的深度内涵才能够促进低碳城市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先进理念与产业结构滞后体系并存也构成我国低碳城市建设中的重要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成就的背后也隐藏着大量的现实问题。长期追求经济增速使得我国形成了较为粗放型的增长方式,产业结构体系当为核心之所在,各城市竞相引进各种类型的产业以带动城市经济发展,高耗能、低成效的产业群渐渐为城市发展带来极为严重的负面影响,部分城市为过度追求政绩亮点,对引进产业不做更多地考虑,甚至是高能耗高污染的产业与日俱增,形成了效率低下的产业体系。十八大以来,政府不断强调经济新常态,要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这是深入贯彻低碳经济理念的重要举措,当然也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转型。同时,国家也多次强调低碳城市建设的先进理念,并上升到战略层面,但并没有将此种理念深入到产业结构的升级中去,无法从根本上扭转我国高能耗高污染的产业结构特征,产业结构发展有所滞后,更无法为低碳城市建设提供坚实的产业基础支撑,甚至演化为产城割裂的后果。因此,必须将低碳城市建设先进理念融入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中去,方能实现最初的建设效果。
低碳城市的均衡建设与区域经济的非均衡性并存也构成我国低碳城市建设中的重要问题。长时期以来,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我国形成了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的事实,无论是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还是城市的建设步伐都存在着严重的梯度差,这在我国的东中西三大板块表现尤为突出。而对于低碳城市而言,其先进的建设理念尽管适用于所有的城市类型,但各区域间和区域内部的城市发展水平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更为重要的是各城市在低碳道路的建设中并没有通盘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不能将国家的宏观战略与自身的微观策略相结合,所做出的发展规划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纯属于跟风性的建设,结果是破坏了城市发展的原始面貌,也没有实现低碳城市的建设效果。在这种社会情形下,要求我国在未来的低碳城市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我国国情的基础之上,切实考虑我国各区域的发展实际,从城市自身的发展特征和实际状况着手,对各地区的经济基础以及产业结构体系进行深入调查与分析,实现因地制宜和“一盘棋”的效果。
减碳的长期性任务与政府的短期性政绩考核并存也成为我国低碳城市建设中的关键性问题。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在其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所关注的多是短期性政绩,而非长期性的价值,在传统的城市建设中,以GDP为纲的考核体制下,地方政府为完成政绩考核,往往忽视城市发展中的生态环境,甚至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经济增长,减碳性的工作被忽略或流于形式,城市运行质量相对偏低。对于减碳而言,属于长期性的任务,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在将低碳理念深入细化到实际生活的基础之上,加大减碳的调控体制建设,上到政府,下到个人,均需要将其作为一项事业推进完成。这一对矛盾体在我国表现的尤为突出,这也是为何地方政府总是出现短期性行为的症结所在。为此,就需要在未来的低碳城市建设中正视减碳工作的艰巨性,以长远的目光对待低碳城市建设工作,进而实现低碳城市建设的优质效果。
为能够促进低碳城市建设中更加科学合理地实现去碳化目标,必须遵循基本的运行框架。通过对低碳城市内涵的深层次理解,结合建设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和维度,对低碳城市的去碳化框架进行了规划设计,以期为低碳城市的整体性建设和实现城市经济的良性健康发展献计献策。
图1 低碳城市建设中的去碳化框架
低碳城市建设必须坚持贯彻低碳理念与思想,这是提高城市去碳化速率的内核和首要环节。当前,大部分城市难以快速、高效的建设低碳运行模式很大程度是由于低碳理念认识不到位进而难以深入到城市建设的实际行动中所致。实际上低碳理念对于整个城市建设具有关键性的作用,是去碳化工作的内核。低碳理念绝不仅仅是节能减排的简单想法,而是低碳生活、低碳工业、低碳建筑和低碳交通等有机结合的思维模式,任何一方面的缺失都会阻碍低碳城市的建设步伐。坚持正确的低碳理念,就是要渗透于城市建设的各个方面,严格把控高能耗高污染产业运营的各环节,从制度、政策等层面对城市产业进行规范;对原有的高能耗产业进行修整甚至淘汰,全面降低碳排放量;对于低碳产业,即低能耗的高新技术产业实行政策奖励,加快这类产业高速发展,创造更可观的经济利益。既可以全面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也能够引导产业低碳化发展,进而提升低碳产业对城市发展的推动作用。因此,正确理解低碳理念的内涵,纠正现存的认识误区,成为我国低碳城市建设中去碳化的核心理念。
强化政府政策的完善性并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优势,构成低碳城市建设中去碳化工作的重要导引。低碳工作的进行属于目前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20世纪初期,国外就开始提出低碳经济的概念体系[2],在之后的发展过程中,开始逐渐衍生出低碳生活及低碳消费的理念,在这些认知的推动下,国外对于低碳城市的建设进行了不断地尝试,制定出专门的城市发展规划,并且通过多元化的措施取得了一系列成效,形成了一整套具有特色的发展模式[3]。随着气候问题的日益严重,外加雾霾天气的高频次影响,我国也逐步关注低碳城市的建设,并制定出系列性的战略举措来加强其建设步伐,然而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部分程度上还在于政府政策的不完善性所致,政府的宏观调控优势尚未得以发挥,无法为低碳城市建设和取得突破性进展提供完整的政策引导和调控优势。这就需要加强政府政策的完善性作为低碳城市建设中的去碳化导引,既有助于打破政府重形式轻本质、重指令轻调控的不利格局;也有助于为低碳城市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低碳城市。
低碳城市建设中必须加强体制创新,这是有效推进城市去碳化工作的重要保障。就目前我国现阶段的城市经济建设和运行体制来看,多是各部门并行的横向框框模式,而非具有隶属关系的纵向条条模式,这种体制模式下就会出现多头并存、互不听从的后果,特别是在低碳城市的建设中呈现各部门互相推诿和互相割裂的状态尤为明显,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低碳城市的建设速度和质量。而且,我国现行的城市体制从表面来看是服务于城市长期价值最大化,就内部运行机制来看绝大多数是服从于短期政绩考核的追求,与低碳城市建设应遵循的基本理念存在矛盾,不利于低碳模式的开展和去碳化工作的进行。为此,就需要在未来的建设中加强城市的体制创新,并加以推广和实施,既能够化解多部门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社会现象,深度革除各自为政的管理格局,也能够形成链条式的体制模式,进而为推动低碳城市的高质量高效率建设和去碳化工作的全方位开展提供保障。
低碳城市建设中必须高度提升技术研发能力,这是实现城市去碳化目标的重要依托。低碳城市的建设发展起步于经济领域,而技术创新作为重要的支撑将推动效率导向下的城市经济模式的改革与优化,通过对集聚经济带来的碳排放锁定效应建立科学有效的技术保障,将推动地方化经济和城市化经济模式的低碳化转型,在城市内部以及城市之间构建均衡条件下的新型生产方式,通过科技引导能源资源等生产要素的优化供给,重塑城市经济的综合网络,最终实现低碳城市的高质量建设与发展。但目前我国发展低碳技术的实践经验尚浅,仍属于一个相对薄弱环节,制约着去碳化工作的顺利开展,急需不断取得突破,方能实现低碳城市的去碳化效果。面临着技术研发滞后的现实,为能够保质保量的实现低碳城市建设中的去碳化目标,就需要持续加强低碳技术研发水平,既能够从根本上扭转我国以煤炭资源为主的能源利用结构,提升对清洁能源的使用效率和低碳产业的整体占比,也能够通过核心竞争力的加强,推动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速形成系统性的低碳产业链条,进而为增进低碳城市建设中的去碳化效率贡献力量。因此,将技术研发作为低碳城市建设中的去碳化依托既有必要性,也有可行性。
随着气候问题加剧,低碳城市建设中的去碳化工作重要性越发显现,已成为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必然趋势。然而,在具体建设和去碳化过程中仍存在许多现实困境,这就需要在未来的进程中全方位立体式消除这些障碍进而实现城市建设的协调性和高效性。结合低碳城市建设所面临的诸多问题以及所应遵循的运行框架来看,主要从以下四个层面予以推进和完善。
对低碳理念的认识误区以及不完善的制度体系是阻碍低碳城市建设中去碳化目标难以实现的重要因素。为此,明确低碳理念的深刻内涵,化解认识误区并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体系成为实现低碳城市建设中去碳化的关键性步骤。首先,多层面多角度宣传低碳理念,普及低碳教育知识。要在全社会加强低碳理念的建设意识和普及低碳知识,并形成共识,使人们认识到低碳理念可以渗透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属于低碳生活、低碳交通、低碳建筑、低碳工业等的有机统一体,而不仅仅单纯局限于工业领域。其次,强化全社会的建设参与力度。低碳理念的普及与推广不能单纯依靠一方群体,而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对于居民而言,要追求日常生活低碳化,在消费过程中选择低耗能的产品,并建立追求简单的生活方式与丰富的精神境界的世界观,把低碳生活方式作为一种时尚、超前的导向[4];对于企业而言,应建立长远的战略规划,逐渐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产业,利用清洁能源,发展低能耗的高新技术产业;对于政府而言,要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不断为低碳产业发展提供优质的外部环境和保障。再次,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体制优势,在公共服务领域强力推广低碳能源和技术产品,加大政府在低碳领域的投资力度,形成政府购买低碳服务的模式[5];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创新体制机制和管理模式,探索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进低碳试点示范工作,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低碳产业。
低碳城市的均衡建设与区域经济的非均衡性并存作为我国低碳城市建设中去碳化的重要问题,备受关注。为能够有效化解此种矛盾,就需要实施低碳城市的差异化建设策略。首先,总结推广低碳城市建设先进经验。对各地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开展低碳城市试点示范总结评估工作,树立低碳发展的标杆城市、园区、社区及企业等,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交流低碳城市建设经验,营造国内各地方以及国内外开展低碳城市建设交流与合作的良好氛围。河北保定,作为我国低碳城市建设的探索者,初步形成了太阳能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电力系统,建立了低碳化社区示范工程[6];同时,上海、天津也逐步建立了低碳新城区,集中化的进行低碳技术的研发与实地推广,并对其进行实时监测,为我国其他城市的低碳工作提供了有效的建设经验。其次,全面综合考虑各城市的发展实际,因地制宜。由于城市的定位及资源禀赋的差异,就需要针对不同的城市类型实施不同的低碳城市建设模式,对于经济基础雄厚的东部地区城市而言,由于具备资金、技术和人才的多方优势,必须加强低碳城市的建设深度,走出一条技术引领的低碳城市建设之路;对于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的中部地区城市而言,应当以承接产业转移为动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延伸产业链条,发展循环经济,使高碳产业低碳化[7];对于经济基础发展滞后的西部地区城市而言,应当充分利用所拥有的清洁能源,发展生态产业和低碳化产业,完善产业结构和产业体系。针对性策略的执行和开展,对于实现低碳城市建设中的去碳化目标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减碳的长期性任务与政府的短期性政绩考核并存作为我国低碳城市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严重阻碍了其建设速率,这就需要强化宏观政策引导,为缓解短期政绩与长期发展的矛盾提供策略贡献。首先,建立绿色政绩考核体系。政府作为低碳城市建设的主干力量,应不断强化宏观政策对城市运转的战略导向作用,政府应从长远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战略举措;在追求经济增速的同时兼顾社会环境问题,逐步制定与低碳城市建设内涵相吻合的绿色政绩考核体系,引入绿色GDP的概念架构,将环境因素、城市去碳效率、生态因素纳入绩效考核坐标轴内,建立一套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考核指标体系,带动地方政府建设低碳城市的积极性。其次,加大政府的宏观调控力度。完善碳排放控制制度,合理设定碳排放的区间范围;出台全国低碳城市及社区、园区的评价指标体系和相关扶持政策;开辟低碳城市建设的专项资金支持渠道,实现多样化的来源渠道;加强对地方试点示范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在充分考虑到各地区发展现实的基础之上,制定并完善有利于低碳城市建设的产业、财税、投资、金融、技术等方面配套政策以及人才支撑政策。再次,加强低碳发展的法制保障建设。高效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持续加强对低碳城市建设的重大决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坚决惩治污染环境、破坏低碳城市建设的不良行为,以此为低碳城市建设和去碳化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
去碳化体制的不健全与复杂性也构成我国低碳城市建设中的去碳化阻力。基于此,必须构建完善有效的去碳化体制,合理划分政府间的低碳城市建设责任,规范地方政府竞争行为,不断释放体制创新的正向优势,为低碳城市建设提供全方位的保障。首先,实施纵向政府责任的合理划分,强化各级政府的低碳城市建设职责。在纵向的各层级政府之间实行层层分解,通过纵向政府间的合理分权,为各层级政府匹配相对应的财力支持,以此来强化地方政府的去碳化强度。其次,严格规定政府之间财权与事权的对称化建设。围绕碳强度下降的核心目标,统筹协调各部门有序推进去碳化工作,真正实现去碳化规划制定部门与具体职能部门的工作协同、去碳化规划方案的制定与落实紧密运行,从而有效发挥出去碳化规划对各个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使不同部门间的去碳化工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再次,严格依照综合性的、结合地方实际和各有侧重的低碳行动指标,引导各地区开展去碳化实践。对处于工业化快速发展的地区,要重点考察工业产品生产中的基本能耗与碳排放量;而对于经济相对发达的大都市,交通和建筑领域的低碳行动则更为关键,必须采用切合实际的低碳行动指标体系,从而较好地指导各地区去碳化实践工作的顺利开展。
低碳城市建设先进理念与产业结构滞后体系并存也属于我国低碳城市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为此,鼓励技术研发,加快低碳性的技术创新,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成为其建设中去碳化策略的重要支撑。首先,强化科技创新,加大企业创新成果的转化力度,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应鼓励企业加强低碳产品的开发设计与推广营销,强化科技创新,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低碳企业集群,更好的发挥集聚效应;同时,要建立健全企业投融资机制,解决企业面临的资金短板问题,优化企业的资金链条,强化资金的利用效率,为创新成果的转换提供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其次,建立产学研的合作交流机制和平台。要利用创新技术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转型,与高校科研工作室建立合作链,建立政府管理需求与技术成果对接的定期沟通机制,充分利用人才优势,完善创新人才奖励模式,促进产学研合作体制机制创新;并将大数据、软件互联等最新成果应用到低碳性技术的研发中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中,进而为低碳城市建设提供产学研一体化的合作平台及产业支撑。再次,加大低碳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要充分利用产学研的平台优势,将科技创新应用到产业结构的升级中去,建设一批创新能力突出、产业链完善、优势特色明显的产业基地,引领和带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弱化传统高能耗高污染产业的锁定效应,进而为低碳城市建设中的去碳化目标实现提供行动贡献。
面对全球气候变暖、温室效应频繁出现的情形,低碳城市建设已成为国内外的共识及努力的方向。随着低碳理念的深入普及和“五位一体”建设要求的逐步深化,我国众多城市致力于坚持低碳化发展模式,而如何在这种模式中实现去碳化的目标和效果,却是值得深思的一个话题。为此,就需要各城市在全面梳理出总体矛盾和个体问题的基础之上,采取可行可靠的发展策略,方能实现去碳化的初衷。参考文献:
[1] 苏美蓉,陈彬,陈晨,等.中国低碳城市热思考:现状、问题及趋势[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2(3):48-55.
[2] Department of Trade and Industry(DTI).UK energy white paper:our energy future-creating a low carbon economy[M].London:TSO,2003.
[3] 王丹丹.低碳城市建设模式与实现路径研究[J].生态经济,2016(9):47-51.
[4] 刘春玲.中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必要性、艰巨性及对策建议[J].科技和产业,2011(3):99-103.
[5] 国家发展改革委气候司.低碳城市建设激活“一城春水”[DB/OL].(2015-05-06)[2018-11-09].中国改革报网,http://www.crd.net.cn/2015-05-06/content_15580968.htm.
[6] 刘璐.城市化背景下低碳经济发展给中国带来的启示[J].科技与管理,2015(4):1-5.
[7] 吴琦,范隆云.我国低碳城市建设的动力机制、难点和路径[J].城市发展研究,2012(4):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