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部农村社会结构发生了哪些变化

2019-05-29 17:46贺雪峰
人民论坛 2019年14期
关键词:中农中坚经商

【摘要】当前中国中西部农业型农村地区,主要有四大群体,即中老年人、中坚农民、负担不重的人、边缘群体,四者之间有一定重合。总体来讲,当前以老人农业和“中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社会保持了基本的生产生活秩序,解决了占中国人口最大多数的农民问题,也保证了农业产出尤其是粮食安全。

【关键词】农村 农民 社会结构 【中图分类号】C31 【文献标识码】A

中国地域广袤,不同地区情况差异很大。就农村来讲,当前中国农村有两个显著不同的地区,一是已经工业化的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农村,二是仍然以传统农业为主导的广大中西部农村。本文主要讨论中西部农村社会结构的变化。

分田到户之初,农村按人均分土地,农户收入主要来自土地上的农业收入。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随着乡镇企业的崛起,农民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收入虽然仍然主要来自农村,却有了越来越多二三产业收入机会。再到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离土离乡,进厂进城,农民收入越来越多得来自城市,农业收入和农村收入份额快速下降。进入二十一世纪,中国城市化进一步加速,不仅大量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而且有越来越多农户家庭进城买房安居,完全脱离了农村和农业收入,完成了城市化。当前时期,全国中西部农业型地区绝大多数青壮年劳动力都进城务工经商了,农村出现了普遍的老龄化、空心化。

“半工半耕”农户是当前中西部农村最普遍的家庭结构,直接结果是老人农业的出现

中国基本国情是人多地少,曾经农村有数量巨大的剩余劳动力。分田到户调动了农户生产经营积极性,也将之前隐性剩余劳动力显现出来。乡镇企业的发展以及城市务工经商机会对农民开放,吸纳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反过来就是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城市务工经商机会的开放增加了农户收入,之前农户家庭主要依靠农业收入,逐步演变为农户家庭在保留农业收入机会的同时,部分青壮年劳动力获取务工经商收入,从而形成了当前中国中西部农村最为普遍的“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家计模式,即农户家庭中,中青年子女进城务工经商,中老年父母留村务工,一个农户家庭同时有务农和务工收入,农村生活成本比较低,农户家庭因此可以每年都有积蓄。这样的“半工半耕”农户占到当前中国农户总数的2/3强,是当前中西部农村最普遍的家庭结构。

“半工半耕”的一个后果就是老人农业的出现。当前中西部农村,大多数农户家庭仍然耕种自家承包地,由缺少城市务工经商机会的中老年人耕种。并且当前有越来越多第一代进城农民工开始返乡种地。第一代农民工年龄大了,缺少在城市安居的就业与收入条件,他们返回农村种地,支持子女在城市打拼。

“老人农业”的出现有很强的合理性。一方面,随着机械化的普及,农业告别肩挑人扛,越来越变成田间管理,中老年农民具有完善的田间管理经验,并且,老年人种田,春种秋收,精耕细作,尤其是生产粮食,亩产都较高。另一方面,只要能与土地结合起来,在农村中老年人就不仅可以获得农业收入,而且可以从农业劳动中获得生活意义和生命价值,他们就仍然是“有用的人”而不是等待衰老。

因为与土地结合起来不仅能获得农业收入,而且可以产生劳动的意义,随着年龄增长,无法在城市体面安居的第一代农民工就越来越多地回乡务农,而不愿在城市流浪漂泊。正是进城失败农民有退路,中国现代化才有出路。

中西部农村的“中农”数量不是太大,作用却很大

当前农村不仅仅青壮年劳动力进城了,而且随着越来越多农民工在城市获得稳定就业与收入,越来越多农户家庭脱离农业和农村,全家进城。这些全家进城农户就让渡出他们过去在农村的获利机会,包括将承包土地流转给仍然留村务农的亲朋邻里。农村往往有一部分青壮年劳动力因为种种原因不能或不愿离开农村进城务工经商,仅靠自家承包地的农业收入又无法维持其在农村的体面生活,因此他们特别愿意捕获农村出现的各种获利机会,包括全家进城农户让渡出来的各种获利机会,如通过流转土地形成适度经营规模,通过提供农机服务增加不离乡情况下的收入。这部分青壮年劳动力就可能在不离乡及保持家庭生活完整的背景下面,在农村获得不低于外出务工的收入,因而就可以在农村留得下来,他们就成为当前中西部农村的“中农”。这个“中农”数量不是很大,大约只占农户总数的10%,但这些“中农”的作用却很大,因为正是这些未离村青壮年劳动力成为农村基层治理中的骨干力量,也是村组干部的主要来源。“中农”变成了当前农村的“中坚农民”。

一般来讲,村干部是不脱产干部,只有有限的误工补贴,当村干部就不可能进城务工经商,而村干部误工补贴收入远低于外出务工收入。这种情况下面,除非村干部正好是“中农”,他们才能当得起“村干部”,反过来,只有在不离乡的情况下从农村获得不低于外出务工的收入,村干部才能继续当村干部,即村干部必须“中农化”。“中坚农民”当村干部,或村干部“中农化”,是当前中西部农村普遍存在的现实。

负担不重的人和边缘群体是中西部农村地区的另外两大群体

“老人农业”中有相当一部分中老年农民,子女已经成家,父母已经去世,他们上已完成赡养父母的责任,下已完成抚育子女的义务,几乎没有其他家庭负担,种田收入只是养活自己,甚至子女经济条件很好,为这些中老年农民提供了足够养老支持,种田仅仅是一种休闲,这样的中老年农民中就有很多家庭负担不重、闲暇时间很多、个人身体健康而且具有很强公益心的“负担不重的人”,这些“负担不重的人”是乡村建设中的重要力量。

當前国家向农村投入大量资源,在资源落地过程中,村庄一些对利益特别敏感的人就会想方设法借资源落地来索取不当得利。国家向农村投入资源越多,就可能产生越庞大的不当得利群体,其中典型是钉子户、狠人、有可恨之处的可怜人。这些人在传统社会往往声誉不好,是村庄“边缘人”,因为对利益特别敏感的人会破坏村庄内生秩序的能力,会破坏地方规矩。现在的问题是,他们索要的资源来自国家而非来自村庄内部。他们向国家索取利益不择手段,死缠烂打,他们往往还会成功。这些边缘群体一旦可以通过死缠乱打获得不当利益,其他村民也就由围观到跟随,最终就可能导致农村边缘群体崛起。边缘群体崛起会助长农村不良风气,破坏农村内生秩序。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通过“约束性强的措施”来治理农村不良风气。

综上,当前中国中西部农业型农村地区主要有四大群体,即中老年人、中坚农民、负担不重的人、边缘群体,四者之间有一定重合。总体来讲,当前以老人农业和中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社会保持了基本的生产生活秩序,解决了占中国人口最大多数的农民(含农民工)问题,也保证了农业产出尤其是粮食安全。

在城市化背景下,农村人财物大量流失,中国农村仍然能保持,最重要的原因有两点:第一,虽然农村人财物在流失,农村出现了空心化和老龄化问题,国家却通过财政资源投入为农村提供了与城市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从资源输送方面看,城乡基本是平衡的。第二,虽然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了,他们却让渡出了农村获利机会,从而在村庄产生出一个“中坚农民”群体,当前农村主要群体为缺少进城务工就业机会而留村务农的中老年人和通过增加农村获利机会而形成的“中坚农民”。一方面中老年农民都有土地,从而有在土地上获得收入与就业的机会,一方面“中坚农民”崛起填补了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后留下的社会结构空缺。当前中西部农业型农村普遍形成了“老人农业+中坚农民”的结构,这个自生自发结构是当前农村保持生产生活秩序的一个关键方面。

当前农业政策应服务和支持“老人农业+中坚农民”的社会结构

2019年2月21日中央印发的《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指出,“小农户家庭经营将是我国农业的主要经营方式”,在当前中西部农业型农村,小农户主要有两种形态,一种是老人农业,这种老人农业大多数是以家庭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年轻人进城务工经商,老年人留村务农。第二种就是“中农”形态,主要是通过村庄自发土地流转形成的适度规模经营户。

老人农业很重要。缺少城市就业机会的老年人完全有能力与土地结合起来,从土地上获得收入。农业生产是基本劳动权,是产生意义的基础。只有建立在生产的关系上才容易建立健康积极的村庄社会关系,无事可做天天打麻将的社会不可能具有生机和活力。

老人农业也为进城失败农民工提供了返乡的机会。大部分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具备了在城市安居的就业与收入条件。少数进城失败的农民若能退回农村,他们就可以避免在城市的漂泊流浪。一些即使具有在城市体面生活条件的农民工,他们年龄大了也可能更愿意落叶归根,返乡过宁静的农耕生活。

也就是说,老人农业不仅要解决农业问题,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解决粮食安全问题,而且可以成为应对未富先老时代中国农村老龄化问题的重要手段。土地是农民的基本保障,正是有了土地这个基本保障,无论是进城失败的农民工还是留村务农的中老年人,就都有了退路和保底。在农村生活与土地结合起来的家庭负担比较轻的老年人——负担不重的人——成为乡村建设中最为积极的分子。

农村自发生长出来的“中农”是当前农村最值得重视的群体。中农群体因为种种原因不能或不愿进城务工经商,比如子女太小或父母太老而不得不留守农村,他们努力获得农村各种经济机会,包括进城农户所让渡出来的各种获利机会。这个中农群体从农村获得收入,因此最为关心农村生产生活,他们又年富力强,可以担负更多村庄治理职责,“中农”因此变成乡村治理中“中坚农民”。“中坚农民”崛起是当前中西部农村最为重要的结构性力量。

“老人农业+中坚农民”形成了当前农村社会的基本结构,也构成了当前农村社会秩序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讲,当前中国“三农”政策应当重点服务和支持“老人农业+中坚农民”的结构,而不是破坏这个结构。过去一个时期,农业政策严重偏向支持规模经营,支持外来资本大户,造成资本大户对小农户的挤压与排斥,这种挤压与排斥在一些地方实践中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后果。

中国的农业和农地不只是要解决农业问题,而且要解决农民问题。因为土地是农民最后保障,农村是农民最后退路。即使有“中坚农民”的崛起,当前农村仍然缺少维护强有力的内生秩序的能力。国家资源下乡必须要与农民组织能力的提高结合起来。乡村振兴的主体是農民,这里面很重要的一个前提是农民只有组织起来才能成为主体,单个分散小农户是不可能真正成为乡村振兴主体,也是不可能产生村庄内生秩序能力的。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制定约束性强的措施治理不良社会风气,说明在当前快速城市化背景下面,仅靠农村社会结构自身力量难以形成秩序,国家积极引导十分重要。

(作者为武汉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参考文献】

①贺雪峰:《最后一公里村庄:新乡土中国的区域观察》,北京:中信出版社,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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