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钱耀丽 杨利香 陆美荣
据上海市环保局数据,2011年—2016年上海市建筑垃圾(含渣土)申报处置量逐年增长,到2016年,建筑垃圾已高达1.8亿t(见图1),但其资源利用率不足10%。
建筑垃圾被认为是“放错地方的资源”,如何合理、有效并尽可能充分地实现建筑垃圾的资源化,是关系地方乃至全国建设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一个重要问题。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做法,除了在政策法规上予以约束和促进,在技术上不断开发来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标准化是不可缺少的手段。开展标准化工作,建立起一套涵盖建筑垃圾资源化全过程的技术标准体系,在全局上起到控制和指导作用,在细节上体现针对性的具体要求,有利于实现建筑垃圾从产生到资源化全过程的科学管理,规范建筑垃圾的资源化。
图1 上海市建筑垃圾(含渣土)申报处置量
国外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方面起步较早,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制定了较完整的标准体系,以保障和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如:1965年美国制定了《固体废物处置法》,此后经多次修订,建立了建筑垃圾资源化的4R原则,完善了包括资源再生、再生示范、科技发展、循环标准、经济刺激、公民参与和诉讼等诸多与之相关的法律制度;韩国制定了KSF 2572-2010《沥青混凝土用再生骨料》、KSF 2573-2014《混凝土用再生骨料》、KSF 2574-2016《道路辅助基层用再生骨料》和KSF 2576-2010《再生骨料的杂质含量试验方法》等系列再生骨料产品、试验方法和施工指南等。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起步较晚。近年来,随着城市垃圾管理水平的提高,我国对建筑垃圾的处置与利用日益重视,制定了CJJ 134-2010《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GB/T 25177-2010《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JC/T 2281-2014《道路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无机混合料》、DG/TJ 08-2018-2007《再生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等标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和规范了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的发展。上海市根据地方建设需求,制定了DB31/T 894《再生砂粉应用技术规程》等系列地方标准,但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方面的标准还很缺乏,标准体系也不完善,不能有效保障建筑垃圾资源化。
①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标准化需求分析
针对上海市在建筑垃圾管理与资源化标准化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建筑垃圾的产生、预处理、运输、消纳及资源化全过程,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建筑垃圾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的需求分析:
· 在建筑垃圾产生环节,急需开展垃圾减量化建筑设计技术和标准、建筑建设过程的垃圾现场快速消化施工和管理技术、可循环再利用的建筑材料及其应用技术等减量化控制技术的研究,建立建筑废弃物减排指标体系等。
· 在建筑垃圾收集和运输环节,急需建立现场建筑垃圾分类分选规范、建筑垃圾预处理的产品技术标准和检测方法,以及建筑垃圾的全过程监管规范,包括对车辆的密闭性指标要求等。
· 在建筑垃圾消纳环节,急需建立消纳场地环境安全指标要求和建筑垃圾消纳填埋技术规范。
· 在建筑垃圾资源化环节,急需完善建筑垃圾在建材、市政材料等方面资源化的产品标准和应用技术规范。
②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标准体系构建
依据上述的需求分析,参照GB /T 13016-2009《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从建筑垃圾“产生-收集和运输-消纳-利用”全过程构建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标准框架体系,并将建筑垃圾资源化的相关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分为三个层次(见图2)。第一层:基础标准;第二层:通用标准;第三层:专用标准。其中,基础标准主要涉及建筑垃圾相关的术语、分类及基本原则等;通用标准包括对建筑垃圾的运输和收集过程中环境污染的管理控制,对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性能的共性要求(安全性等)和产品通用的检测方法等;专用标准包括对建筑垃圾分类分选设备的要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密封要求,不同的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各自的性能指标要求和应用技术规范等。
图2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标准框架体系
结合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置与利用现状,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置与资源化领域相关标准编制建议见表1。
表1 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置与资源化利用领域相关标准及新增修订内容
③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关键标准编制
根据行业与市场目前对标准的需求情况,笔者参与编制行业标准CJJ/T 253-2016《再生骨料透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微粉》(征求意见稿阶段)、《混凝土砌块(砖)用再生细粉料技术要求》(报批阶段)、《用于工程填筑的装修垃圾再生骨料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阶段)和DB 31/T 894系列地方标准等。这些标准的制(修)订为建筑垃圾的消纳与资源化利用提供了必要的技术规范,对进一步延伸产业链,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是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标准化战略的重要内容。
在建材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下,上海市开展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相关标准的宣贯培训活动,通过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等方式,大力宣传和推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技术和工艺,提高全社会综合利用建筑垃圾的意识和积极性。2014年底举办的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 894-2015和DB31/ 712-2013《预拌混凝土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标准宣贯会,主要面向固废再生利用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包括上海城建物资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元亨利通建材公司、上海文鸿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何氏干粉建材有限公司等100余家企业出席会议。这次宣贯会加强了标准的贯彻实施,有利于控制产品质量和促进再生砂粉在混凝土和砂浆中的应用技术的发展,对利用再生骨料生产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为推动和优化建筑垃圾等固废利用类标准的使用,针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行业和企业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大宗固体废弃物(含建筑垃圾)资源化方面的政策法规培训,使其了解固废资源化发展动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固废资源化工作。同时,对相关标准化工作人员进行标准化工作的宣贯和培训,提升了标准化工作人员的标准化意识和专业素质,有利于高效开展固废利用标准化工作。如:开展国家标准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培训,标准化工作人员在熟悉和掌握了其相关要求的基础上,有效参与了各项标准的制(修)订,并确保了标准编写质量。
为了更好地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标准化工作,以之前建立的固废综合利用信息平台为基础,逐步完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方面的标准信息技术建设。通过利用固废联盟网站和固废联盟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建设服务于建筑垃圾循环经济产业发展和产业链下游产品的优势标准资源库;深入开展标准信息专业研究和个性化服务,构建一系列服务于资源建设、研究服务和客户应用的业务应用系统;打造标准资源搜索中心,主要服务内容涵盖标准信息提供、标准信息推介、信息更新与跟踪和互动协作等,及时向上下游企业和社会传递建筑垃圾资源化循环经济产业链的理念与动态,有利于行业人员进行资源共享和了解建筑垃圾资源化动向。
在开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标准化工作期间,相关试点企业取得了显著的环境、经济与社会效益。以上海市城建物资有限公司新龙华分公司为例,该公司贯彻实施DB31/ 712-2013,对再生骨料和再生混凝土生产线进行设备和防尘改造,并对搅拌机清洗水等废水进行回收利用,大大降低单位混凝土产品的能耗,目前单位产品综合电耗从2.95 kWh/m3降低到1.02 kWh/m3,低于先进值(1.30 kWh/m3),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同时,由于生产的再生混凝土大量利用固体废弃物和循环水,具有明显的利废节材、节水和节地效益,每年可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约30万t,建筑垃圾利用率达95%以上;再生混凝土生产中平均掺用40%循环水,每年可直接节水1.92万t,同时实现了生产废水的对外零排放;也有效减少了固体废弃物堆存,环境效益显著。该公司每年可新增产值1.44亿,每年可创利800万元,经济效益显著;同时该标准化工作模式可在相关企业和行业中推广,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
上海市建筑垃圾循环利用标准化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放眼上海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现状,其标准体系的建设和相关标准的制订、实施才刚起步,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不断地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当然,标准化工作的开展过程也不是一帆风顺的,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如:及时跟踪新标准;标准化工作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宣传推广方式单一、技术成果推广困难等等。在今后工作中可通过定期举办标准化专业培训、增加信息共享途径和加快技术成果转化等途径来解决这些问题,在后续的标准化工作过程中不断完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