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宇
【摘 要】当前我们的文化市场综合管理工作还存在很多的问题,需要从执法机制的角度来进行完善,包括树立监管理念、构建市场过滤网、设置相关治理机构、督促行业自觉自律等,同时也需要一些检察机关将自己的职能拓展到这一板块来,加强文化市场的社会管理机制,本文就这一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关键词】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制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9)10-0243-01
在文化市场的执法过程中确定执法机制,必须要在学理上就明确下来,确定执法模式的必要性和正当性,从而有效发挥其功效,当前阶段文化市场要确定一个多层次、多类型的执法模式,确保各个板块发挥自己的功效,进行联合调查、联合出发、联合办公的研究制度,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机制。
一、把握当前文化市场综合治理机制
文化市场的行政管理涉及到很多方面,例如新闻、广播、文化、公安、广播等,如果出现了违法犯罪行为也会进入刑事司法领域中来。因此,在文化市场的管理中长期存在多头管理的问题,为了解决隐藏在文化市场中的各种问题,必须要实行统一的综合执法,整合管理资源。罚款,是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利,但是一些管理部门,为了弥补本部门的行政经费,或是提高工作人员的奖金,常常会设定一个“创收”指标,这是一种非常错误的管理理念,与开展行政执法的初衷是完全相悖的,但是在利益的驱动下,某些行政执法部门依然将这种处罚的权利看做是为个人、为部门谋取利益的不当工具。对于当前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不同的执法部门有不同的检查内容和项目,并且他们常常出动于各个文化市场,这对于文化市场的运营来说造成了一定的障碍,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打击经营者的积极性,再加上这些公共执法部门的滥用、错用权利,导致整个文化市场的监管执法体系变得扭曲,严重影响了投资者对于文化市场的经营信心,也不利于市场的发展。除了管理方面的错误之外,文化市场行业资深的机制也不够完善,当前阶段,文化市场处于转型时期,出现了一部分新型的产业,这些组织机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并且在管理方面发挥的作用也不够理想,甚至存在经济混乱、恶性竞争的现象,当地行政机关也没有深入了解这些问题,导致管理方面出现了脱节,缺少了必要的监督管理制约。
二、文化执法部門进行市场综合治理
对于文化执法部门来说,首先要树立一个对整个文化市场的监管服务的管理理念,以顺应和辅导为主,杜绝强硬的罚款、整顿。树立健康的执法服务理念,加强执法的有效性,除去直接惩罚有关的责任者之外,还要做到加强文化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彻底找出问题存在的原因,并且利用法律的手段加强约束管理,彻底破除文化市场当前乱罚款局面。其次,要在文化市场内部构建一个过滤网,相关部门需要按照我国出台的政策和要求做好文化领域的审批工作,从经营者的经营内容、经营场所、自身的经营素养等多个方面进行检查,在进入文化市场之前就把好入门关。在这个环节中,审批工作和监督工作是捆绑在一起的,要确保没有资格进入文化市场的主体是不能进入文化市场的,对于那些已经进入文化市场的主体也要进一步抽查和审核,一旦发现某些非法经营的问题要严厉查处,必要的时候可以剥夺其经营资格。第三,要合理设置一些执法机构,将执法重点发散到各个地区,做到上下联动、分级管理,将各个相关的执法机关的权限明确界定下来,避免造成职权重复、管理漏洞。
三、检察机关部门进行市场综合治理
对于检查机关来说,首先要做到及时走访调研,当前阶段文化市场的行政管理与司法管理之间的沟通不畅,甚至出现了有案不管、以处罚代替刑罚的现象,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正常的管理秩序。因此,检查机关要定期走访经营者,开展调研工作,搜集相关的信息,及时掌握动态,了解真实的经营情况,对不法行为及时进行警告或是处罚,完成法律监督。其次,要与行政部门联动执法,这有利于确保执法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合理联动工商部门、公安部门以及文化管理的相关部门,进行多部门的联动执法,集中办案,降低对于文化市场的影响,一步到位,共同探究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切实发挥检查机关的有效监督。第三,要介入一些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执法,对于一些涉嫌犯罪的案件,可以安排检察机关人员参与,从而更好地确定侦查的总体方向,但是这种介入依然需要遵循权限的要求,检察人员不得干涉行政人员的正常执法行动。第四,要为检察机关增设处分权,如果检察机关没有一定的权利,那么必然会导致他们的监管落实不到位的情况,经营者不接受其监管,因此检察机关需要一定的处分权利,从而加强整个文化市场领域的管理职能。
总之,在文化市场的行政执法中,需要各个部门协调配合、共同作用,相关部门也需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和界限,将管理进行到位,才能够对文化市场进行更加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达到深化改革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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