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琦
(辽宁省抚顺市第五医院二疗区,辽宁 抚顺 113000)
对于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治疗主要以典型抗精神病药物治疗为主,但是由于慢性精神分裂症阴性症状患者病程较长,在疾病的侵扰下很容易出现精神衰退、行为退缩、生活自理能力下降等问题,而长期服用典型抗精神病药物会进一步加重患者的衰退症状和躯体疾病,且长期服用典型抗精神病药物还会增加患者药物不良反应的风险[1]。因此,长期采取典型抗精神病药物治疗慢性精神分裂症阴性症状并不是一种可取的疗法[2]。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笔者尝试应用利培酮替换典型抗精神病药物的方法来对慢性精神分裂症阴性症状患者实施治疗,取得了良好效果,报道如下。
1.1 一般资料:将2017年~2018年就诊的慢性精神分裂症阴性症状患者90例作为研究对象,分成研究组(45例患者)和对照组(45例患者)。研究组男23例,女22例;年龄28~74(54.6±6.3)岁;病程3~15(5.6±2.2)年。对照组男24例,女21例;年龄26~73(55.3±6.7)岁;病程3~14(5.8±2.5)年。研究组和对照组患者的基本资料经统计学分析比较后,结果提示P>0.05。
1.2 方法:对照组患者继续沿用原来的典型抗精神病药物治疗方案,研究组患者采取重叠交叉逐步增减剂量的方法用利培酮替换患者原来应用的抗精神病药物,即将原来应用的抗精神病药物剂量逐渐减少,同时逐渐加大利培酮的剂量,利培酮起始剂量为1 mg/d,然后再根据患者的药物耐受性、不良反应情况在大约2周左右的时间内完成药物替换,利培酮的用量保持在3~5 mg/d。
1.3 统计学方法:本次数据分析使用SPSS17.0软件包进行,以(±s)方式录入计量资料,行t检验;以(%)方式录入计数资料,行χ2检验,以P值为检验结果评价标准,评价水平为0.05。
2.1 两组患者的临床疗效比较:研究组患者治疗前的PANSS阴性因子分、阳性因子分和总分分别为(36.7±4.0)分、(32.8±4.9)分和(107.8±5.3)分;治疗1个月后分别为(32.2±3.3)分、(25.3±4.5)分和(90.1±5.4)分;治疗6个月后分别为(26.5±2.7)分、(19.2±1.8)分和(72.6±3.7)分。对照组组患者治疗前的PANSS[3]阴性因子分、阳性因子分和总分分别为(37.1±3.7)分、(35.7±4.6)分和(103.6±4.8)分;治疗1个月后分别为(35.8±3.9)分、(31.3±3.7)分和(93.3±5.0)分;治疗6个月后分别为(28.0±2.4)分、(24.6±2.3)分和(74.9±4.1)分。由以上数据可知,两组患者在治疗前的PANSS阴性因子分、阳性因子分和总分水平相当,P>0.05组间差异不显著;而治疗1个月后和6个月后研究组的PANSS阴性因子分、阳性因子分和总分,均较对照组患者明显降低,P<0.05组间差异显著。
2.2 两组患者的治疗安全性比较:两组患者在治疗前的各项TESS评分[4]水平均相当,P>0.05组间差异不显著;而治疗1个月后和6个月后研究组的TESS评分,均较对照组患者明显降低,P<0.05组间差异显著。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的治疗安全性比较(分,±s)
表1 两组患者的治疗安全性比较(分,±s)
组别 例数 时间TESS评分行为毒性 实验室检查 神经系统 自主神经系统 心血管系统 其他研究组 45 治疗前 2.6±0.6 1.1±0.8 0.8±0.6 2.0±0.5 0.9±0.8 0.6±0.5治疗1个月 2.2±0.5 0.9±0.8 0.7±0.2 1.5±0.6 0.8±0.7 0.5±0.4治疗6个月 0.6±0.4 0.3±0.1 0.3±0.1 0.2±0.1 0.2±0.1 0.2±0.1对照组 45 治疗前 2.7±0.4 1.2±0.6 0.8±0.7 1.9±0.2 1.0±0.8 0.6±0.2治疗1个月 2.4±0.2 1.1±0.8 0.8±0.5 1.7±0.5 0.8±0.4 0.5±0.2治疗6个月 2.6±0.7 1.3±0.7 0.7±0.1 1.3±0.5 0.9±0.4 0.7±0.3
由以上研究可知,利用利培酮替换典型抗精神病药物治疗慢性精神分裂症阴性症状患者,能够显著改善患者的阴性症状,提高其治疗效果,且具有较高的临床治疗安全性,临床实践价值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