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振华 刘丹
张健透露,前些日子自己曾经带着华夏银行的总监史某某去江苏盐城考察过这家公司,那里的项目他都可以掌控。为了让大家相信他的话,张健还掏出手机让在场的人看了他和史某某去盐城考察的相关报道。
“目前这个项目还差900万元,如果你们投资,会给予一年40%的利息及分红,你们觉得怎么样?”在2010年12月份的一场私人宴席上,声称自己是“中央警卫局副团级干部”的张建向同桌的企业老板李冉冉建议道。听闻有如此高的收益,并且有来自“中央警卫团领导”的许诺,李冉冉动心了。轻信之下,李冉冉找朋友投资了700万元,没有想到,投资到期之后,分紅和利息没有收到,本金也拿不回来了,这一下李冉冉慌了神。
今年3月25日,张建的同胞哥哥张刚被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以涉嫌伪造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而张建本人,也早在2017年12月29日就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打电话报警并举报张建兄弟二人的正是李冉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中央警卫团领导”有什么猫腻不成?
“现在想来很后悔,我之所以被骗,除了张健太狡猾之外,我自己也有问题,我太容易相信人,也太想走捷径,盲目崇尚权贵,贪图巨大利益。遇到张健,我以为是一个赚大钱的机会,可到头来,却成为一场噩梦,我希望自己记住这个教训,从此以后踏实生活。” 面对检察官,受害者李冉冉吐露自己的心声。
李冉冉是某企业老板,2010年12月份的某一天,其在参加一次私人宴请时,结识了张健。席间,被众人簇拥的张健,端坐在贵宾席上,一身名牌,气质不凡,身边的人对他都很恭敬。在和大家的交流中,张健也有意无意地提起自己在中央警卫局工作,经常陪着中央首长全国各地地跑,到地方督导工作。
那天,李冉冉的朋友告诉她说,张健是警卫局的副团级干部,主要负责中央领导的警卫工作,人脉广,路子硬,能力很大,是个能办大事的人。席间,张健不经意地对在座的人说起一件事,他正在帮助江苏赛博公司筹措1500万元资金,该公司承诺给予投资者一年40%的利息及分红,他已经让他的两位朋友筹集到了600万元,还差900万元。凡是出资者都可以和该公司签署投资协议,该企业拿自己的土地作为抵押,资金很安全。
张健允诺,可以自身的职业和人格作为担保,不会有任何风险。张健对大家说,先期参与投资的朋友已经拿到了高额的回报。
张健透露,前些日子自己曾经带着华夏银行的总监史某某去江苏盐城考察过这家公司,那里的项目他都可以掌控。为了让大家相信他的话,张健还掏出手机让在场的人看了他和史某某去盐城考察的相关报道。的确,有好几家大媒体都在头条报道了这次考察活动。这么年轻就在中央警卫局干到副团级了?真的能随着中央首长出差各地?隐隐地李冉冉有些怀疑。可是,朋友确凿无疑的表情,巨大利益的驱动,张健毫无破绽的表演,大媒体的头条报道,让李冉冉打消了对张健最初的怀疑。
离开酒店之后,李冉冉就把张健的身份对她的两个朋友毛大伟、吕东风说了,两个人均表示愿意投资。2011年3月1日,李冉冉的两个朋友筹措了700万元给张健,其中毛大伟出资200万元,吕东风出资500万元 。
张健告诉李冉冉,由于他的身份和职业比较特殊,不方便直接接受这笔投资款,他要求李冉冉和她的朋友们将这笔款项打到他的双胞胎哥哥张刚的工行账户里。然后,再由张刚将钱转到赛博公司。
在李冉冉的授意下,她的两位朋友将这笔钱打到了张刚的工行卡里。奇怪的是,在双方签署协议的时候,张健签署的名字却是他哥哥张刚的名字,而按手印的时候,却是按的他自己的手印。张健解释说,自己的身份太敏感了,不得已而为之。他哥哥和他一样,他的事就是他哥哥的事,彼此不分家,由哥哥出面好操作。
办案检察官发现,张健的双胞胎哥哥张刚和他长得非常像,不仔细分辨根本认不出来。这对双胞胎兄弟一个前台一个后台,精心编制了一场700万元的大骗局。
在和李冉冉签订的双方协议中这样写道:张健承诺到2012年6月23日之前,归还李冉冉和她的朋友人民币1255万元,并且承诺将自己名下所有房产无偿转让给李冉冉,以冲抵钱财。事实上,张健名下无任何房产,他所说的那处房产所有权是张刚的。
2011年5月份,为了证明自己没有欺骗李冉冉等人,张健还特意带着李冉冉到江苏省盐城市参观了赛博公司。
在盐城期间,张健一再要求李冉冉不要和任何人谈投资的事,也不要轻易和当地的领导单线联系,甚至不让李冉冉索要他们的联系电话,因为此项目牵涉一些地方大领导,不方便对外透露。稀里糊涂地,李冉冉就这样信了张健,自此,满心欢喜地等着收回投资和利润。
时间很快到了2012年1月份,李冉冉问张健投资回报款的事。张健说,当初他承诺的回报资金已经快打到北京了。然而,一直等了两个月,没有任何回款。
3月份,李冉冉再问,张健说,钱已经打到顺义区的农商银行了,但是,因为赛博公司被顺义区警方怀疑涉及洗钱,这笔钱就被冻结了,一共冻结了2100多万元,其中就有一笔打给李冉冉和她朋友的钱。
张健骗李冉冉说,为了解冻这笔钱,他已经找了人民银行的领导薛某解决这个事,让李冉冉不要着急,再多给他一些时间。可是,直到6月份这笔钱仍未到账。
无奈之下,李冉冉和朋友找到张健的哥哥张刚,讨要投资和回报款。张刚信誓旦旦地说,赛博公司的钱真的已经到他的账户上了,的确是被冻结了。张刚再次给李冉冉等人出具了还款协议,并承诺拖延期间利息照付。
此时,李冉冉对张健兄弟俩已经没有任何信任感了,她托朋友私下了解到,薛某根本不认识张健这个人。
7月10日,李冉冉再次找张健一起去顺义农商行查看这笔钱的解冻手续。张健又以近期执行特殊任务,不方便外出为由拒绝,并给了李冉冉一个客户经理翟某某的电话,说让李冉冉找翟某某解决回款事宜。结果,李冉冉多方核实后发现,顺义区农商银行根本没有翟某某这个人。
7月17日,李冉冉在某咖啡厅堵到了正在会客的张健。在追问下,张健承认自己根本不认识银行高管薛某,也不存在翟某某这个客户经理,但是,他坚称赛博的回报资金已经打到了他哥哥账户,但是被他的朋友大头挪用了。麻烦的是,大头公司的资金流出现了问题,这笔钱暂时还不了,这些日子他一直在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当天,张健再次与李冉冉签署了一份新的还款协议。可是,一直到2012年9月中旬,李冉冉也没有收到一分钱。此时,再联系张健,张健直接说,你们报案吧。因為担心报案后关系闹僵,投出去的钱再也要不回来,李冉冉和她的朋友一直在和张健协调还款事宜。
期间,张健戏精上身,频频出招。他发信息给李冉冉说,“银行开完会了,研究结果由10个工作日转为10天,这已经是最快了”。接着,又发信息说,“人民银行的薛局长说了,根据规定要延长到15个工作日,不好再催促人家了。我正在想尽办法协调,稍安勿躁”。
不几天,张健又对李冉冉说,银行柜台和客户经理已经联系他了,可以办手续了。此后又说此事已经交给顺义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处理,需要公安给银行开证明才能划款。不久后,张健再次发短信说:“正在顺义区公安经侦大队办手续,公安机关出了证明,银行就能放款”。而后,告知李冉冉说,要陪领导出席G20会议,必须关机一段时间,自己也已经派人去顺义区公安分局取证明了。
几天后,张健再度改口说,已经去过银行了,顺义区刑侦支队政委马上就到,顺义区分局领导已经给银行领导打电话了,肯定到钱。期间,为了缓和矛盾,也为了拖延时间,张健还了部分钱给李冉冉,2012年6月23日,张刚转了20万元到李冉冉个人账户里;7月17日,张健当面给了李冉冉1万元;7月28日,张刚转给李冉冉4万元,7月29日再转了10万元;2013年1月10日,张刚转给李冉冉15万元,第二天又转了10万元。
直到2014年11月5日,李冉冉等人借故将张健喊到家里,打电话报警,张健因涉嫌诈骗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拘留,他精心编织的这场骗局才收了尾。
案发后,警方调查发现,张健诈骗主要运用这样几种手段。一是故作神秘,制造显赫身份,特殊职业;二是利用假道具抬高身价,张健曾经给别人出具带有中央警卫局字样的便条,甚至还在一辆车上放着警灯,带有“警卫”、“保密”等字样的牌子,还在车上放过一套戴中校军衔的军装;三是找托儿忽悠被害人。张健就曾故意找一些李冉冉不熟悉的人,虚构抬高他们的身份,打消李冉冉的怀疑。
据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官助理孙平介绍,张健的作案手段可以说是非常低级的。他在实施诈骗时打着“中南海警卫局领导秘书”的旗号,对于他口中所谓经常陪同中央首长到各地督导工作,李冉冉等人要是留个心眼,认真核实一下相关的部门,就很容易戳穿他的身份。
张健、张刚兄弟俩都是普通市民,根本没有在中南海警卫局工作经历。张健偶尔接触到了一个在中南海警卫局工作的朋友,从他那里了解了一些警卫局的工作情况,他觉得在那里面工作很神秘,如果虚构在中南海警卫局里面工作的身份,会有不少人崇拜自己。
据调查,张健之前也曾经虚构身份,以能帮助别人揽到项目为名,欺骗过他人,后来担心被告发,以事情没有办成为由,退还了钱款。
遇到李冉冉等人之后,张健故技重演,凭借自己三寸不烂之舌,编造出自己神秘的职业、显赫的身份,实施诈骗行为。此案中,张健不仅使得自己受到了惩罚,也拖累了自己的亲哥哥,走上了一条犯罪的不归路。
案发后,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警卫局政治部保卫处出具的证明显示,其单位无张健此人。据中央军委办公厅政治部保卫处给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的答复证明:2007年至2012年,军委办公厅接待处现役士兵和聘用人员没有叫张健的人,该人自称在接待处工作与事实不符。审讯时,张健大言不惭地曾对办案检察官说:“假身份装得久了,有时连自己都相信了,都适应了假身份,把自己当个人物了。”
在采访时,孙平介绍道,近些年来,北京市检察机关侦办过多起冒充党和国家工作机关,或者国家领导人亲属或身边工作人员身份到各地招摇撞骗的案子,此类案件带来了恶劣的影响,值得警惕。冷静思考,骗子们的骗局大同小异,骗子们普遍怀着“谎言说一万遍就成为真理”的侥幸心理,他们以为自己冒充的身份越高,骗局就会越编越大。而骗子们的诈骗得逞,恰恰是因为有一些人相信他们,希望能谋“特权”走后门、奔捷径,某取不当利益。检察官提醒,遇到以此类招摇撞骗的情况,要切实提高警惕,及时查证、及时报警,切莫上当受骗。
据孙平介绍,此案的侦办可谓是一波三折,是一场硬仗。该案于2015年3月19日移送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后,在审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张健承认收过被害人李冉冉700万元,但是,其一口咬定钱款已经转账到安阳市一家带有“首信”名称的投资公司的乔某某账户上。经过公安机关调查,安阳首信投资咨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进入了办案人员的视野,但该公司监事燕某说:“安阳首信公司没有和博赛公司有资金往来,也没有和张健、张刚有经济往来。”很明显,张健、张刚虚构了钱款的去向。
案件侦查工作举步维艰,承办人通过联系证人、跑银行、调凭证,终于查清张健收到700万元,之后又分多次汇入河南首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乔某某账户上。
那么,这个河南首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是怎么回事?和张健有没有关系?张健真的像他说的那样,没有将钱款占为己有,还是掩耳盗铃做个伪装?难道真的不是诈骗吗?可是张健为什么非要通过中间人转账给乔某某?这完全不符合常识。
此时,犯罪嫌疑人张健的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是对犯罪嫌疑人做存疑不起诉决定,还是暂时取保候审继续追查,承办人面临着一个艰难的选择。最终承办人在得到主管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同意支持下,坚定信念,继续追查。2016年,承办检察官出差至河南安阳,取得了关键性证言。原来张健2010年从河南首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乔某某那里借过近1000万元,这些钱以现金形式存入张健账户。
后来,张健却将被害人李冉冉投资的700万元转给乔某某用于偿还债务。最终,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张健重新决定逮捕,并起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该法院支持检察院指控,于2016年12月24日判处张健有期徒刑14年。被告人张健不服该判决,上诉至北京市高级法院。其双胞胎哥哥张刚提交了一系列新证据,以证明该笔资金确实是被张健用于投资。
鉴于该新证据,北京市高级法院将本案发回重审,承办人再次忙碌起来。很快,承办检察官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大量疑点,开始怀疑证据可能是伪造的。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承办人通过多次询问河南首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乔某某,巧妙而隐蔽性地取得了鉴定样本,从而发现新证据系张刚本人伪造的事实;对此,检察院敦促公安机关对张刚涉嫌伪造证据立案侦查,并对张刚展开抓捕工作。
至此,案件似乎可以尘埃落定了,但张健反驳说怎么会有人借近千万元现金的,一般如此大的额度都会通过转账。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也认为即便新证据是伪造的,但是借款的事实依然不够清晰,需要进一步补充证据,至此,案件进展再一次陷入僵局。
2017年11月份,承办人第二次踏上河南取证之路,即便承办人已经到了乔某某家门口,他仍然拒绝配合。一筹莫展之际,办案人员整理思路,犯罪必然会留有痕迹,既然钱款是现金存入的,那么肯定会有银行记录。
于是,办案人员又和乔某某取得联系,确定当时存款是存入张健的中国银行账户。经过承办人不懈的努力,终于在一摞摞的纸张中找到了那张带有乔某某和张健本人签字的现金存款凭证。
2017年12月29日,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作出了与一审同样内容的判决,判处张健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4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李冉冉经济损失640万元。(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