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超,李庆庆,李 鹏
(众智学府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郑州450002)
光纤到户工程是建筑电气中一个重要的系统,随着GB 50846-2012《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的发布实施,12DX603《住宅小区建筑电气设计与施工》也于2014年10月开始施行,为光纤到户工程的建设提供了规范指导和依据。但是,在建筑电气专业施工图设计中依然存在着诸多容易忽视的问题,如:设计说明中未明确规范强制性条文、室外通信管网遗漏未设计等。接下来笔者将就一些在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讨论,以供同行参考。
GB 50846-2012《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中对于光纤到户系统的强制性条文有如下规定。
第1.0.3条: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的设计,必须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用户可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要求。
该条文是依据原信息产业部和原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信部联规【2007】24号)要求而提出的,是为了进一步防止住宅小区及商住楼的房地产建设者、项目管理者和电信运营商对住宅小区的通信垄断,限制用户自主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
第1.0.4条:在公用电信网络已实现光纤传输的县级及以上城区,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通信设施应采用光纤到户方式建设。
第1.0.7条: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的地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电信间、设备间等通信设施,必须与住宅区及住宅建筑同步建设。
为保障通信设施的工程质量以及避免后期的重复性施工工作,该条文也强调了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的通信设施在工程建设前期,应与土建工程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并在施工和验收阶段做到同步实施。
此三条为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笔者认为,建筑电气设计工程师应在设计说明中对强制性条文进行表述,并在设计光纤到户系统图时着重体现。如图1所示,为光纤到户系统中不同用户接入点的类型,均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用户可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要求。
图1 用户接入点连接示意图
GB 50846-2012《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第4.1.3条规定:地下通信管道的设计应与住宅区其他设施的地下管线整体布局相结合,应与住宅区道路同步建设。在之前设计中,有些设计工程师在前期规划住宅区室外综合管网时,遗漏了弱电通信管网的设计,导致后期弱电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时,无法合理确定弱电通信管网的位置,甚至后期施工时会破坏其他专业的管线路由(通信管线与其他专业管线路由可参见GB 50373-2006《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中第3.0.3条,关于通信管道、通道和其他地下管线及建筑物间的最小间距的规定)及道路硬化,导致重复施工,造成资源的浪费。因此,笔者认为,在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前期通信管网规划时,应合理规划园区室外通信管网位置,为以后园区通信路由的畅通提供保障。
GB 50846-2012《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第3.2.10条对设备间、电信间的使用面积以及配线箱的占用空间做了要求。设备间作为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配线光缆的引入部位,以及设备间配线光缆至住宅区内多个电信间的汇聚部分,使用面积大小的预留影响到后期通信运营商设备的安装以及后期网络设备检修的便利性。笔者之前接触到一些项目,前期规划设备间和电信间面积过小,导致后期光纤配线柜无法安装,最终占用其他空间,给建设方空间的规划带来了极大不便。另外,电井面积预留过大及过小也是项目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对于住宅区,电井常为强弱电专业共用,前期规划电井面积时,一定要实现考虑楼层配线箱及弱电桥架的位置,合理布置电井大样图,为后期电井的使用做好铺垫。
GB 50311-2016《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第7.2.10条规定:电信间的水泥地面应高出本层地面不小于100 mm或设防水门槛。室内地面应具有防潮、防尘、防静电措施。第7.3.4条第10部分规定:设备间的水泥地面应高出本层地面不小于100 mm或设置防水门槛。
笔者总结了储多建设项目案例发现,住宅区设备间和电信间基本设置于地下一层,但地下一层环境相对潮湿,积水和漏水的可能性相对较大。笔者建议,为防止地面水的浸入,在前期建筑设备用房规划时,若地下室有二层及以上层数,设备间及电信间不宜在地下最底层,可按地坪抬高不小于100 mm设计;若地下室仅一层,设备间及电信间的地坪抬高可按不小于300 mm设计。
在住宅小区光纤到户系统中,运营商多采用EPON或GPON组网方式。PON架构主要由OLT(光线路终端)、ODN(光分配网络)和ONU(光网络单元)组成,采用树形拓扑架构,单芯光纤双向传输系统。目前光纤到户系统实际工程情况,OLT设备放置于通信运营商机房中,在住宅区和住宅建筑设备间内通常设置含光纤配线架和分光器的设备机柜。PON(Passive Optical Network)是无源光网络的缩写,PON网络中不含有任何电子器件及电子电源,所以笔者认为,进行电设计时不需要在设备间内设置双电源切换箱,仅需要设置带保护接地的单相交流电源维修插座即可。
但在之前设计过程中,作为前期设计条件,需要业主与电信运营商沟通关于OLT设备放置位置的问题,绝大多数电信运营商会将OLT设备设在自建机房内。笔者也遇到过其他情况,如需要在设备间内设置运营商OLT设备。对于此情况OLT设备的供电,依据JGJ 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附录A民用建筑中各类建筑物的主要用电负荷分级第24条规定:一类高层建筑中计算机系统用电、电子信息设备用电按照一级负荷供电确定,需要在设备间内设置带双电源切换的电源箱。其他情况按照三级负荷确定,可按约定供电。
GB 50846-2012《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第9.2.6条规定“设备间、电信间应具备带保护接地的单相交流电源插座”[1]。笔者在上节提到,住宅区和住宅建筑设备间设置的机柜仅包含光纤配线架及分光器等无源设备,所以仅要求建筑电气设计工程师在设备间、电信间内设置带保护接地的单相交流电源维修插座,以便后期维修人员进行工程维修使用。
设备间作为电信业务配线光缆引入房间,应满足不少于3家电信业务经营者使用需求;而电信间作为进行线缆交接的房间,应在满足不少于3家电信业务经营者使用的前提下,再分配空间给住宅建筑方使用;综上所述,设备间应设置不少于3台机柜,电信间应设置不少于4台机柜,设计时应规划好设备机柜安装位置,保证设备机柜前后预留不少于800 mm维修空间。因此,笔者认为,应在设计阶段做好设备间、电信间的设备布置设计,特别是前期规划设备间和电信间面积不够充裕,在充分利用空间的前提下,设备机柜布置合理可大大减少配线距离。而在设计中,这往往是容易被遗漏的一项,进而在施工时,工程人员设备布置不合理、配线混乱,造成后期维护不便。
在做高层住宅建筑内的配线管网时,一般采用弱电桥架将设备间、电信间和弱电竖井连接贯通作为光纤到户的配线通路,特别设备间、电信间和弱电竖井内配线设备和配线线缆数量多且复杂,更应将桥架敷设到位,而在实际设计中,多将桥架仅仅引入房间作为示意,内部桥架走向不明确。笔者认为,设计人员应在各设备间、电信间大样布置的基础上,明确标示出设备间内桥架路由,并标注清楚规格和敷设方式,如图2~3所示。
图2 电信间设备大样示意图
图3 电信间桥架布置示意图
如今智能建筑发展非常迅速,在现代小区建设中,除了住宅建筑单元外,很多小区还建设3km或5km的O2O商圈(包括商铺、商业、物业服务用房等附属建筑),这就需要庞大复杂的网络通道管理支撑,同时,小区物业管理也具有网络通信接入需求,物业、保安人员平时有大量网络访问和电话往来业务,对网络带宽也有一定的要求。因此,笔者认为,这些附属商铺、商业、物业服务用房建筑也应做到光纤到户,并配置家居配线箱,而且,对于家居配线箱的尺寸等参数应和住宅内保持一致。这在设计过程中也是经常被遗漏的一点,望设计者予以注意。
GB 50846-2012《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第5.2.4条规定:距家居配线箱水平150~200mm处,应预留AC 220V带保护接地的单相交流电源插座,并应将电源线通过导管暗敷设至家居配线箱内的电源插座。作为住户内完成信息互通和通信业务接入的重要配线箱体,家居配线箱为各种信息通信设备、配线模块提供安装空间,箱内通信设备(如光网络单元、路由器等)均需AC 220V电源供电。而在实际设计中经常存在设计人员未考虑家居配线箱的供电问题,导致后期网络不通信需要用户自行配置拉扯电源,或工程中发现问题重新配置电源造成施工困难。因此笔者认为,在前期设计中应预留电源插座,在电源插座和家居配电箱之间暗敷设导管和配电线路,并在采用AC 220V电接入箱体内电源插座时采取强弱电安全隔离措施。
在现代住宅小区和公共建筑中,光纤到户系统已成为其建设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重要性不言而喻,设计工程师在前期设计时要考虑周全,避免陷入相关误区,这样既能节约能源,又能保证后期用户使用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