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丽娟 张 琦 李 钦
1.河南警察学院,河南 郑州 450046;2.许昌市公安局,河南 许昌 461000
为适应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对现场勘验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司法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工作,根据《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第四十九条的要求:(一)影像清晰、主题突出、层次分明、色彩真实;(二)清晰、准确记录现场方位、周围环境及原始状态,记录痕迹、物证所在部位、形状、大小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三)细目照相、录像应当放置比例尺;(四)现场照片需有文字说明。第五十条:现场绘图、现场照相、录像、现场勘验笔录应当相互吻合的规定,对于在现场勘查过程当中的痕迹物证,需要保证其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从而利用其来为案件的侦破和鉴定工作提供便捷有利的条件,最终达到案情的正确分析和判断。在案件的现场侦破和分析和鉴定的过程当中,需要利用犯罪分子在现场所遗留的痕迹物证来对其进行分析研究,从而可以对案件的犯罪性质、时间、地点和行为进行全方位的了解。
1.机动性差,不方便携带
传统的物证尺一般长度在30厘米左右,尺寸较大。由于很多现场面积大、情况复杂,现场勘查人员经常需要频繁走动,爬高上低,传统物证尺携带是一个难题。传统的物证尺容易遗留在某个位置或掉落,会使得现场勘查人员分心而影响工作。
2.误差较大,不标准的测量和拍照会影响证据的合法性
传统的物证尺多系金属或塑料材质制成,长期使用会导致物证尺弯曲、变形的状况会日益加重,从而造成对现场物证进行测量时产生较大误差,并在进行现场物证细目拍照时导致拍照结果不标准、不精确。
3.功能单一,落后于全方位、立体化的现场勘查工作要求
现场勘查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公安业务,保持“三录一致”很重要,即现场绘图、现场照相、录像、现场勘验笔录应当相互吻合。
传统的物证尺不能体现除长度测量和比例刻度外的其他物证存在要素(例如物证序号、十字定位参数、温度、湿度和GPS定位等),无法从现场照片上更直观地反映物证的原始存在状况。
根据《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勘验、检查人员应当及时采集并记录现场周边的视频信息、基站信息、地理信息及电子信息等相关信息。勘验、检查与电子数据有关的犯罪现场时,应当按照有关规范处置相关设备,保护电子数据和其他痕迹、物证。
随着科技的进步,图侦、网侦、技侦等手段已广泛应用于侦查实战,赋予了现场勘查新的内涵,现场勘查工作已由传统提取痕迹物证的平面勘查,发展为提取痕迹物证、现场视频、电子证据、基站信息、地理信息等全方位的“立体化”勘查。由于司法机关内部管理体制的分工和警种职能职权的分割,造成刑事侦查、刑事技术、网络侦查、视频侦查、技术侦查等人员、权力、手段和资源被体制分割到不同业务部门,而犯罪嫌疑人作案所留存的活动轨迹却是不分网上网下、电子和物理的,要想全面搜集犯罪嫌疑人作案的线索和证据,就需要司法机关在侦查破案活动中采取合成战,整合不同警种和业务手段一体化运行来搜集案件线索和证据。合成战、科技战、信息战、证据战已经成为司法机关打击犯罪的新机制。
在证据意识越来越强的今天,在全方位、立体式和智能化的现场取证中,传统的物证尺已不能满足侦查破案和起诉的现实需要,其同样需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1.竖尺 2.塑料外壳 3.旋转螺栓或销轴 4.传感器 5.功能模块 6.显示单元 7.物证序号累加装置 8.控制单元 9.横尺
图1 腕式智能三维定位单警便携物证尺使用状态结构示意图
物证尺是司法机关刑事科学技术部门在对于各类案件现场的现场勘查中所必备的一种专用工具,当前,各警用装备供应商所生产的物证尺一般是在通用尺基础上的一种行业化应用工具。物证尺的作用在于对现场物证(指纹、足迹、工具痕迹、车辆痕检、血迹、人身、尸体等)进行测量和进行现场物证细目拍照时设立不可缺少的参照系,以备在侦查起诉卷宗中还原物证原始大小等状态。传统的物证尺所的外观作用和通用尺没有明显差别,目前的物证尺不能契合全方位、立体化的现场勘查工作要求,我们经过多年的研究,开发了一种实用新型“腕式智能三维定位单警便携物证尺”,它是司法机关刑事科学技术部门在现场勘查中用于物证测量和拍照的智能专用物证尺,以满足目前现场勘查工作中快速、高效、准确的需求。
腕式智能三维定位单警便携物证尺,包括竖尺、横尺、传感器、功能模块、控制单元、显示单元和物证序号累加装置,竖尺和横尺均为弹性片,竖尺和横尺相铰接,控制单元分别连接传感器、功能模块和显示单元。本实用新型物证尺本身可随意卷曲,在不使用时可快速收起套在手腕上,在使用时可快速展开,弹性金属片外套软塑料外壳可防止型变保持平直;传感器控制及显示功能和物证序号累加功能可即时显示物证的三维空间等原始存在状态参数及物证序号,契合全方位、立体化的现场勘查工作要求;该物证尺在卷曲便携状态可当“现场勘查工作智能手表”使用,快速测量室内家具等重点物品的长宽高等参数,降低了人工测量的劳动强度。
1.腕式智能三维定位单警便携物证尺,包括竖尺、横尺、传感器、功能模块、控制单元、显示单元和物证序号累加装置。竖尺和横尺均为弹性片,竖尺和横尺相铰接,控制单元分别连接传感器、功能模块和显示单元。
2.竖尺和横尺均为弹性金属片,弹性金属片外部设有塑料外壳。
3.竖尺和横尺通过旋转螺栓或销轴连接。
4.传感器包括测距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湿度传感器。
5.功能模块为GPS定位功能模块。
6.物证序号累加装置为机械转盘。
7.控制单元分别连接传感器、功能模块和显示单元,控制单元连接有外设,该外设可以是通讯接口,也可以是与远程进行通信的通讯模块。
本物证尺适用于对现场物证(指纹、足迹、工具痕迹、车辆痕检、血迹、人身、尸体等)进行测量和进行现场方位、概貌、重点部位和现场物证细目拍照时不可缺少的参照系。
使用时将弹性金属片掰直,通过塑料外壳将弹性金属片绷紧后形成平直状态,横尺能够沿竖尺旋转,竖尺和横尺的结合能够同时测量物证的长宽高等参数,降低了人工测量的劳动强度,且弹性金属片能够防止变形,测量更精确,强化了物证的证据效力;通过测距传感器、温度传感器、湿度传感器和GPS定位功能模块能够获取物证的三维空间距离、温度、湿度情况和GPS定位信息并通过显示单元显示出来,拍照时能够更直观的反映物证的原始存在状况;物证序号累加装置为带有数字刻度的机械转盘,通过转动机械转盘来进行计数,从而对物证进行累加排序。在不使用时可以将弹性金属片卷起后缠绕在手腕上,携带方便,提高了现场勘查人员及装备的机动能力。
本实用新型物证尺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的缺点,其本身可随意卷曲,在不使用时可快速收起套在手腕上,在使用时可快速展开,弹性金属片外套软塑料外壳可防止型变保持平直;传感器控制及显示功能和物证序号累加功能可即时显示物证的三维空间参数及物证序号,契合全方位、立体化的现场勘查工作要求;腕式便携设计用“单警集成智能手环”和“可穿戴设备”的理念重新诠释了物证尺,扩展了物证尺的功能,该物证尺在卷曲便携状态可当“现场勘查工作智能手表”使用,快速测量室内家具等重点物品的长宽高等参数,降低了人工测量的劳动强度。契合了全方位、立体式和智能化的现场取证要求,值得在现场勘查中进行推广应用。
《腕式智能三维定位单警便携物证尺》2018年1月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专利号:ZL 2016 2 13575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