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凯
(商丘学院商学院,河南 商丘 476000)
“十三五”规划将把生态文明建设五年计划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快改革生态文明体系,建设美丽中国;发展绿色金融,扩大节能环保产业。2017年底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八大重点任务之一。“土壤污染防治法”近日开始进行第二次试验,已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启动碳排放交易体系,正式实施环境保护税法;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继续加码;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深入推进水、土壤污染防治、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这些重大战略部署和任务安排,都昭示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都将在未来面临更大的发展和挑战,同时,也为节能环保产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基础和方向指导。
绿色金融体系是指通过贷款,私募,债券和股票发行以及保险排放交易等金融服务将社会资金引入环保,绿色产业的一系列政策,制度安排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如节能,清洁能源和清洁运输。在发达国家,与绿色金融相关的体制安排和绿色金融产品已有数十年的经验。绿色资金在促进这些国家的经济结构调整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启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样,中国建立绿色金融体系也将在稳定增长和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它还将有助于提高我国的财政可持续性,并维护我负责任的大国的国际形象。
所谓经济生态化,是指利用技术手段,通过传统经济生产方式的生态转化,形成减少消耗,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经济运行模式和方式。经济生态关注自然生态资源的消费方面,旨在通过人类经济活动减少自然生态资源的流失。从现有的实践来看,经济生态化有两种主要方式。提出了旨在解决人类能源危机和气候危机的低碳经济模式,循环经济模式。
(一)低碳经济模式。所谓的低碳经济是一种经济发展的总称,如低碳发展,低碳产业,低碳技术和低碳生活。它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基础,以碳基能源对气候变化的基本要求为基础,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目标。
(二)循环经济模式。所谓循环经济,是指通过生产过程和生产方法的技术改造,把传统生产过程的自然资源-废物线性的单向流动,转化为自然资源-可再生资源,反馈式环型经济。循环经济可以通过实现资源的再利用,大大减少矿产资源的开采①。相关研究认为循环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现代生态经济发展模式。循环经济通过实现矿产资源的循环利用和生产过程的零排放,确保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协调。
区域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业的投融资活动,将环境保护纳入金融业的投资和融资活动,将公司的经济发展与金融业的投融资活动相结合,引导区域经济生态化进程实现绿色,可持续和健康发展。
在中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新阶段,对中国的绿色发展,绿色金融政策和相关机构的绿色实践进行梳理。2005-2006年是中国绿色金融的起源阶段。从国家政策的角度来看,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在这一时期,国内出现了第一个绿色信贷产品、第一家赤道银行,绿色金融这一概念在国内开始萌芽。
2009-2014是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的初始阶段。国家绿色政策不断加码升级,环境立法和修订进程加快,节能减排行动方案和相关规划集中出台,相应地,中国的绿色金融发展也走上了快车道,逐步完善了绿色信贷政策体系。自2015年以来,绿色金融已进入大规模发展阶段。阐明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绿色发展观的确立,绿色金融的重要地位。2016年8月,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中国绿色金融的定义。提出了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推动证券市场支持绿色投资,建立绿色发展基金等八大举措,标志着中国绿色金融顶层框架体系的建立。中国已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建立相对完整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国家。债券市场、地方政府都进行了积极的绿色金融实践,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不断,各个地方银行也不断发力绿色金融业务,绿色金融发展进入新阶段。
图1 我国21家主要商业银行绿色信贷规模及绿色信贷资产质量情况
近年来,中国绿色信贷市场规模稳步增长,21家主要银行的绿色信贷余额从2013年的4.85万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8.22万亿元。增幅为69.5%,其中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贷款余额由3.43万亿元增加到6.53万亿元。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端贷款余额从1.42万亿元增加到1.69万亿元。中国人民银行已将绿色金融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较2016年2312.31亿元的发型规模增长了7.55%,目前节能环保、绿色基金的数量已经达到226只,并呈稳步上升的态势。在绿色保险方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政策设计与试点继续推进,2018年1月起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中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年保费收入超过3亿元。2017年,国务院决定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等地区选择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支持当地绿色金融发展。
2017年7月,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加快红线划定区域生态保护。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发布“关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规定”监督的对象从“监督企业”转变为“监督政府”和“监督企业”并行。截至2017年底,中国清洁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6.86亿千瓦。它同比增长了14%。比2017年节能4%,节能17680万吨标准煤,能源投融资需求达到1622亿元,较2017年增加6.9%。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正式征收,标准化程度更高,法律效力更强的环境税法继续发挥作用。作为改善绿色税收制度的重要一步,环境保护税的引入不仅是中国税制改革的重要一步,而且在抑制企业污染减排和产业技术升级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图2.2013-2017年各污染气体排放量
节能产业总产值从2005年的47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4148亿元,年均增长49.74%。截至2018年1月,全国节能企业数量从2005年底的76家增加到6237家,增长近80倍。从业人员从2005年的1.6万人增长到68.5万人,增长了42倍随着研究机构与高等学校对环境科学技术课题投入的逐年加强,环境研究与研发成果也逐年增加。2010-2017年,学术论文发表数量持续增加,同时授权专利数量陡增。2010年,研究人员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环境类学术论文49510篇,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环境类专利19456件。2017年,发表环境类学术论文64895篇,授权环境类专利107928件。
图3.2013-2017年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
绿色机构开展绿色项目的动力不足是制约绿色信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之一。由于绿色项目具有明显的特点,如初始投资大,技术不确定性强,投资回报率低,根据现有的金融机构信用评级方法,它的竞争力相对较低,甚至难以满足贷款条件。在绩效评估和资源分配方面对绿色投资的支持不足。
如何识别和量化环境风险,是金融机构在开展绿色信贷及其他绿色投融资业务时面临的难点。这个问题也是全球绿色金融领域的前沿问题。由于缺乏能够有效识别和管理环境风险的方法和工具,金融机构在量化环境风险,制定相关政策,开展业务和产品创新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近年来,部分全球领先的金融机构研究和开发了一系列环境风险管理工具,包括环境风险压力测试方法、保险精算方法和巨灾模型、ESG绿色评级,绿色指数等③。在此方面,中国银行业在全球取得了一定的领先成就,工商银行已经率先开展了环境风险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压力测试研究,探索环境风险对信用风险的传导机制,衡量不同环境风险水平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影响程度,并以火电和水泥两个行业进行了实证测算。但总体来说,环境风险分析的方法和工具仍然较少,且在银行业中应用的普遍程度仍然不足。未来应当大力推广环境风险压力测试方法在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中的应用,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环境风险意识的提高和环境风险管理能力的提升。
公众对参与绿色金融的意识薄弱。“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它已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理念。公众参与绿色金融活动不仅可以增强全社会绿色发展的意识,还可以帮助公众表达自己对环境保护的现实诉求,弥补政府措施的不足。与相关政府部门建立积极互动,监督社会绿色发展现象,使绿色发展真正成为公共利益的体现。
在2015年环境保护部和教育部进行的全国公众环境意识测试中,公众环境意识平均为2.8分,环保意识较弱导致公众参与绿色金融的比例较低。目前,政府和相关机构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主要针对企业或项目。其他银行几乎不为个人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开发面对公众的绿色金融产品,是加强公共绿色金融参与度,创新传统金融机构如何面向公众发展的重要途径,如“互联 网+绿色金融”等产品值得深入研究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国7个碳交易试点省市和福建省的一二级现货市场配额累计交易量为2.11亿吨。累计成交量为48.1亿吨,广东和湖北的市场成交量最高,占据第一梯队;深圳、上海、北京次之;由于交易活动较少,天津和重庆交易量较小;福建刚刚试点一年,总营业额不高。
各地缺乏科学准确地核算各管控单位的增加值,对碳配额分配与履约造成不利影响,一些省市尚未启动碳排放报告的核查工作,用于抵消排放配额的减排量未来自国家认可的 CCER项目,全国还没有建立起统一的抵消机制,各地自行制定抵消规则对配额价格产生冲击,政策缺乏连续性,一些试点频繁修订相关政策和调整交易制度,政策制度缺乏可持续性④。法律约束力较弱,政策的实施需要完善和强制的法律约束力,一些地方虽然制定了不同程度的处罚措施,但惩罚力度有限,没有对应的法律法规做保障。
碳市场信息不透明,企业中包含的排放数据,配额确定,配额分配计划和交易数据的信息不透明。企业和政府部门以及交易所均不愿意把相关数据公布出来,造成信息不对称,加大了交易成本,降低了交易信息。碳排放权交易蓝皮书:中国碳排放交易报告(2017)指出,中国碳交易市场的合规率不断提高,履约率接近9%,年度准时合规率明显优于上一年⑤。报告指出,中国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呈现以下五个特征:1、一次履约率不断提高;2、履约期间数量和价格上涨的现象明显;3、推迟完成履约现象普遍;4、均允许使用CCER进行抵消;5、对违规公司没有严格的处罚。
虽然我国绿色信贷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同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建议未来应从以下几方面及继续加强绿色信贷市场建设。第一,继续建立和完善激励制度,建议通过财政、税收、政府担保等方法,提高绿色项目投资回报、降低风险、提高其投资吸引力,同时,对发行绿色信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偿。二是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投融资绿色标准,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标准开展境外信贷业务。第三,增强环境风险识别和管理工具的研发和推广力度,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中推广环境风险压力测试方法的运用,提高环境风险意识,增强环境风险管理能力。第四,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加大绿色信贷产品创新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出创新型绿色信贷产品,尤其是面向个人客户的绿色信贷产品⑥。第五,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强化绿色信贷管理水平,建立一支既懂环保又懂业务的专业队伍。
不断完善财政贴息,专项资金,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各种形式的财政手段,有效利用中央和地方政府支持区域环保基金和PPP项目。以财政手段撬动社会资本参与绿色金融发展领域,建议继续提高中央财政对环保节能支出的预算比例,提高环保投资总额占GDP的比重,增加工业污染治理投资在环保总投资中的比重,加大对节能,环保,林业,农业等相关领域和工业部门的支持力度。撬动绿色金融领域相关的市场需求。有效发挥财政对绿色金融发展的正向激励作用,进一步强化财政贴息、环境污染专项治理资金、财政补贴、环境保护税收政策等财政手段⑦。充分利用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区域环保资金。大力开发一批优质的环保类PPP项目,推动社会资本对环保类项目的开发和利用。
一是将环境风险防范纳入商业银行战略。董事会等管理层可以综合压力测试、ESG评级等成果,将环境风险管理纳入企业的总体战略框架。特别是要将环境风险识别、管理与银行的资产组合管理、风险管理和授信审批制度进行融合,加强部门之间处置环境风险的联动能力。第二是改进和促进环境风险识别工具。未来,应针对不同类型环境风险开发综合压力测试模型,并逐步扩大承压资产的行业覆盖面。与此同时,还应在已有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形成一套标准化的流程及方法,在整个银行业内推广使用。
探索建立金融机构的财务信息披露框架,并努力研究设计环境和气候因素,以量化金融机构的影响,同时,建议监管部门出台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相关指南,营造良好的信息披露政策环境,提高科学,便捷的数据获取渠道⑨。帮助金融机构提高识别,评估和管理环境相关风险的能力,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引导资本投资。实现行动目标,促进经济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推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重发展路径,一是国家发改委从中央政府的角度构建全国性的减排目标体系,制定合规体系,市场运作和监管体系的统一市场计划。二是自下而上允许区域碳市场获得更大的自主权限与全国碳市场的逐步连接,配额的自主分配等。成立全国碳市场顶层设计小组,协同各方形成联合工作机制,建立稳定的评估机制,完善执行效果的评估工作⑧。同时加强法律约束力,提高企业政府违约成本,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在法律框架下做好配额数量、交易数据,政策设计等。大力发展碳金融,创建碳金融机构,开发多样性的碳金融产品,包括碳资产抵押贷款、碳债券、碳资产证券化、碳信托等;提供适当的政策扶持,通过贴息、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降低资金募集成本,或者提高投资收益率。
面对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中国的产业结构已经开始进入转型升级阶段,经济发展已开始逐步放缓。绿色金融对区域经济生态化的积极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政府职能部门有效监督企业环境保护信息的真实披露,区域改革在区域经济发展与区域生态化建设之间具有较好的保护作用。利用金融机构在企业监管中的限制作用,可以有效促进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
据估计,绿色投资的需求已达到每年5万亿元以上,规模巨大。政府只能提供约10%的资金,90%的绿色投资必须来自社会资本。由此可以看出,绿色金融体系的健全与发展,无疑将成为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和方向引导,绿色金融作为撬动金融资源向节能环保产业流入的重要抓手,成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金钥匙"。随着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的健全,环境信息披露广度与深度的扩大,绿色评级、绿色信用体系的逐步完善,绿色金融试点的推广和部署,全方位和多层次的绿色金融产品的开发和应用,可以判断未来。绿色金融将从单纯社会资金注入节能环保产业,转变为引领、开创、规范、助力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绿色金融,节能环保产业将更加一体化,成为绿色发展的重要助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