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的“电商二选一”伤害了谁?

2019-05-14 08:10
中国科技财富 2019年4期
关键词:经营者商家流量

文/本刊记者 陈 杰

在历年电商大战气息的熏陶之下,电商界的“二选一”已人尽皆知。

“二选一”是指在电商促销活动中,一些电商平台为了保证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要求入驻商家只能在一家平台参加促销。

原本,以往只会在双11、618等关键节点才会爆发的这一热词,近来却呈常态之势。

“二选一”事件频发

4月2日,网红店主“赵大喜”微博发文《请停止你们的盗窃行为!》,称拼多多“大喜服饰旗舰店”店铺信息及货品均为“假冒”。而就在当晚,一名为“PDD乐福”的拼多多小二在微博回应称:“赵大喜”遭遇二选一,被要求关闭拼多多店铺,且被迫表态“离开原因是‘因为山寨假货’”。他强调,拼多多有数千商家正在遭遇强制“二选一”。

而这只是近一个月以来,数次“二选一”事件中较为引人关注的其一。这一切,都是发生在全新的《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之初的当下!

今年1月1日才正式实施的《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五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站在法律规范的高度给出了明确答案。

就4月2日的事件来看,当事方拼多多和淘宝方面虽然都没有官方正式的信息放出,但这已不是重点。一直以来,电商平台搞“二选一”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不过是每年一到促销节点,一些电商平台就会传出类似举动,各方互相指责,一团混战罢了。

原本,在《电子商务法》实施后,各方都认为这一现象会大幅减少,而这种从固定节点往常态化发展的态势确实让人们大跌眼镜。

平台或已失开放之心

其实,“二选一”并非电商原创,互联网圈早已流行过。

国内互联网史上动静最大的“二选一”事件是发生于2010年的“3Q大战”。当时腾讯发布公开信称,将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引起舆论一片哗然,随后在相关部门强力介入下,才停止这种互相伤害的行为。其后腾讯痛定思痛,实施全面拥抱开放战略,并迎来了业绩的迅速增长。

开放,是互联网产业高速发展的基石,中国电子商务产业的超高速发展也受此惠及。

一向开放包容的电商业,为什么会出现带有明显排斥和封闭色彩的“二选一”?

这缘于当下随电商市场日渐成熟,电商行业逐渐从流量扩充期进入存量竞争期,一些电商平台已经占据明显的市场优势地位,在和入驻商家的谈判中力量悬殊。一些电商涉嫌利用优势地位,对商家的经营行为进行限定,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或许,强势的平台在“二选一”会在流量上有短期的利益。但长期来看,即便是进入存量竞争期,电商平台更不该忘了开放合作的初衷,而应以更加包容的心态,把精力放在改善服务上,靠购物体验培养消费者黏性,形成平台、商家、消费者多赢的局面。

电商产业想要健康发展,跨平台开放合作是大势所趋,任何平台都不应该逆势而为。

最终伤害了谁?

电商行业的这种“二选一”对谁都没有好处。说白了,这是巨头思维下的垄断心理作遂。但大搞“二选一”的电商平台从中受益了吗?

这种看似在促销期间集中爆发流量,其实仅仅是一点纸面业绩的美化。平台之间进入报复性的循环,最终结果只是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与其说是竞争,不如说是赌气。

在这种谁都不讨好的“闹剧”中,消费者受的“伤”最为直接,促销优惠不能公平地惠及大众,由此产生的反感可能比实际经济损失更大。毕竟,没有人愿意被不公平地对待。而网络商家对此也不满意,“二选一”只是电商平台为了避免流量分流的单边措施,对网络商家没有任何益处。

目前来看,“二选一”唯一的长期效果就是引发舆论呛声,行业整体评价降低。这是中国电子商务“野蛮生长”时代的幼稚产物之一,与制售假劣商品之类的急功近利一样,与行业当前的发展阶段不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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