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台北特约记者 张云峰
岛内大专校院去年起接连爆出境外生沦为学工及黑工事件,台“教育部”责成学校明确区隔“实习合约”与“工读合约”。此举引发不小的争议。
台“教育部”的新规主要是要求大学明确区隔实习工读契约。据《联合报》12日报道,“教育部”技职司司长杨玉惠称,“校外实习”是课程的一部分,为毕业条件之一;“工读”是由厂商和学生之间签署合约,不是每名学生必须签署的。杨玉惠称,如果把两者签署在同一合约中,会有强迫工读的情况产生。“教育部”高教司司长朱俊彰还称,有些学校把实习时间拉得很长;实习合约须明确课程时数、学分数、成绩评比等。至于学生校外工读,则依据“就业服务法”,学校不能假借实习的名义鱼目混珠;对于境外生的打工情况,必须加以辅导,不能放任他们被厂商剥削。
全台私校工会理事长尤荣辉直言,“教育部”的措施立意良好,执行上恐怕有许多困难,只能期待学校与合作厂商本着教育良心自律。“高教工会”组织部主任林柏仪称,关键是对于有劳动事实的实习就要落实劳动的法律保障。只要这个没落实,实习生随时可能在实习名义下沦为廉价劳工。
台湾“教育部”数据显示,2017年岛内大专校院境外学生计11.8万人,占大专校院在学总人数的9.3%;从地区来看,大陆学生人数最多,共3.5万人,以短期研修之非学位生为主;其次是马来西亚,学生类型以侨生、正式修读学位外国学生及海青班为主;香港和澳门分列第三四名。2017年,岛内“新南向”学生有3.8万人。
依据岛内规定,来台就读正式学制的侨生、港澳生及外国留学生,入学后即可向机关申请打工;来台学习语言课程的外国留学生,须修业1年以上方可提出申请。外国留学生、侨生及港澳生申请工作许可,许可期间最多6个月,其工作时间除寒暑假外,每星期最长工作20小时。不过,大陆学生在台湾是不允许打工的。
近年来,岛内爆出外籍学生沦为黑工,主要来自东南亚和南亚国家,包括菲律宾、马来西亚、越南和斯里兰卡等。联合新闻网的一篇言论称,高教市场国际化流动是大势所趋,但因两岸关系晦暗,影响大陆学生来台人数,加上“少子化”冲击,当局力推的“新南向”变相成为部分产业进行违法人力中介的途径,更让台湾高教根基岌岌可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