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公益旅游

2019-05-12 09:00刘彩云
市场周刊 2019年3期

摘要:本文对公益旅游与家庭旅游实践的交集——家庭公益旅游进行了探讨。结合已有的研究,从家庭公益旅游的概念、发展家庭公益旅游的可行性、发展家庭公益旅游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给出发展家庭公益旅游的建议。

关键词:家庭公益旅游;公益旅游;家庭旅游

中图分类号:F59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428(2019)03-0049-02

公益旅游是旅游活动与志愿服务有机结合的产物,作为一种新兴的旅游形式,近年来发展迅速。目前,国内外有关公益旅游的研究多集中于个体层面特别是大学生志愿者,鲜有涉及以家庭为单位参与公益旅游的研究,本文将从家庭公益旅游的概念、发展的可行性、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给出发展建议。

一、 家庭公益旅游概念

家庭公益旅游不是一种独立或者全新的旅游形式,而是公益旅游与家庭旅游的交集,融合了家庭旅游与公益旅游的双重属性,故对其概念可以有两种不同理解角度:其一,把家庭公益旅游看作是一种家庭旅游形式,家庭选择的旅游形式是公益旅游,而不是自然景观、文化遗产等其他旅游形式,以此来达到家庭旅游既定的目标或价值追求;其二,把家庭公益旅游看作是公益旅游的一种形式,参与公益旅游的主体是家庭而不是个体或者其他组织形式,以家庭参与的方式共同完成公益旅游。以上两种对家庭公益旅游的不同理解角度,是一枚硬币的正反面,缺一不可,区别在于前者着眼于旅游的客体形式,而后者强调的是参与旅游的主体形式。由于公益旅游表现出利他性、互动性、生态性、深度体验性和可持续性的特点,更符合当下的旅游发展观,本文将家庭公益旅游看作是公益旅游的一种形式,结合学术界普遍认可的维尔对公益旅游的定义,将家庭公益旅游定义为“家庭,出于各种原因,自愿以一种有组织的方式参与度假,并在此过程中援助或者减轻社会中一部分群体的物质贫困、保护环境,或者对当地的环境和社会方面进行研究的旅游活动”。家庭公益旅游的核心在于,以家庭为单位,参与公益旅游,可供选择的公益旅游形式可以是多样的,如以社区为导向的公益旅游体验,或者支持野生动物保护,或者帮助修复生态项目等,从而获得个人、家庭不同层面的享乐价值、利他价值与功利价值。

二、 发展家庭公益旅游的可行性

(一)发展家庭公益旅游的客观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新世纪虽进入新常态,但经济仍稳健发展,这意味着限制人们旅游的物质因素在不断减少。一方面,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旅游配套设施的发展与完善,旅游六要素(食、住、行、游、购、娱)已不再是人们能否到某地旅游的限制因素,甚至有些旅游目的地,将这些要素的某一种打造成旅游吸引物,如民宿旅游。另一方面,伴随着人们物质财富的不断积累、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已不再局限于精英阶层的小众旅游,人们有足够的金钱与闲暇为他们的旅游意愿买单。与此同时,旅游产业发展的理念也在不断更新与进步,如“旅游+”、全域旅游发展战略等,旅游发展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单一景点或景区,可供选择的旅游资源数量很多且形式日益丰富。

(二)发展家庭公益旅游的主观条件

在享受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成果时,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问题同样不能忽视。一方面,生活节奏加快,通信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使人与人之间的联系趋向于虚拟世界,个体一边感受着科技进步带来的空间压缩,体验着前所未有的便利与新世界,一边却又被膨胀的自我意识、深深的孤独感所包围,表现在家庭层面,就是家庭成员间关系的疏远与感情的淡漠。另一方面,我国经济的不平衡发展,具体表现在区域发展不均衡,贫富不均衡,社会阶层不均衡,此外,粗犷式的发展模式,带来了巨大的资源问题、环境问题与生态问题。这些问题带来了人们对于自身行为的反思,以及环境意识、生态意识、社会整体意识的提升,也使得非营利组织的数量与规模增长迅速,这为发展家庭公益旅游提供了非常合适的土壤。因为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在满足了低水平的生存与安全需要后,人们渴望满足其更高层次的社交需要、尊重需要与自我实现需要。面对当前社会生活中的种种人际关系、环境、生态、发展不平衡问题,人们有较高的意识为此做出努力与改变,公益旅游在世界范围内的流行就是很好的证明。公益旅游的研究发现,公益旅游多是来自发达地区的志愿者,他们前往偏远的较不发达地区,为那里的环保项目、生态项目做贡献,或者为那里需要帮助的社区或人群服务,通过参与公益旅游他们获得了不同程度的文化沉浸、有所作为、寻求友情、人际联系的价值体验和满足。家庭旅游研究表明,家庭旅游给成员个体带来丰富的体验与经历的同时,也很好的促进与维系了家庭成员关系,还兼具促进个体成长、家庭教育的功能。作为家庭旅游与公益旅游的交集,家庭公益旅游结合了家庭旅游与公益旅游的优点,人们可以通过家庭公益旅游的方式,在利己的同时利他,实现个体、家庭、社会不同层面的需要。

三、 发展家庭公益旅游面臨的问题

(一)人们对公益旅游的认知匮乏

数据表明,近年来公益旅游的参与呈指数级增长。如谷歌在2008年4月17日搜索“公益旅游”字样,返回了230,000次点击,在2012年4月17日搜索同样的字样,仅仅四年之后,返回了4,850,000次点击。另有统计显示,全球每年约有160万人参加公益旅游项目。反观国内,参与公益旅游的人数却很少,这很大程度上源于人们缺乏对公益旅游的认知与了解。家庭公益旅游作为公益旅游的一种形式,知之者甚少。

(二)法律与政策的限制

由于法律及政策上的限制,民间公益组织唯一合法的资金来源是申请基金会的经费或活动项目,公益旅游组织也面临着同样的困扰。能否申请到、何时申请到都是不确定因素,缺乏连续有保障的资金支持,公益旅游项目的可持续性差。而现实运作中,多数公益旅游组织都处于政策与法律的模糊地带,导致公益领域组织不能很好发挥公益旅游者与公益旅游目的地之间的桥梁作用。

(三)可供选择的公益旅游形式过于单一

一方面,我国公益旅游处于发展初期,侧重帮扶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主要项目多投向教育领域,国内有关公益旅游的形式多是支教或者环境保护,这与公益旅游者多样的、个性化的需求相背离,可能会降低公益旅游者的体验满意度,同时也不能很好地发挥出公益旅游的亲社会功能。另一方面,非营利组织或者商业化的公益旅游组织在招募志愿者时,考察对象多是个体,忽略了家庭这种集体的参与形式。以家庭为单位参与公益旅游,可以丰富参与者的价值体验,使公益旅游项目兼具家庭旅游的功能。

(四)对旅游目的地可能产生消极影响

参与公益旅游的旅游者与公益旅游目的地的居民,本应是平等、互助、互利的关系,而现实中,由于很多公益旅游组织更看重市场利润,忽视了原本属于目的地社区的利益。另外,一些公益旅游者总是强调发达地区与发展中地区的差异性,并建立“我们与他们”的二元法则,这可能对目的地居民的认知尊严和自尊产生负面影响。

四、 发展家庭公益领域的建议

(一)加强家庭公益旅游的宣传和教育

研究表明,对公益旅游的认知程度、对社会规范的感知会影响公益旅游动机的形成,可通过加强对家庭公益旅游概念和家庭公益旅游目的两方面的宣传与教育,通过社会舆论引导,促使更多的人以家庭方式参与公益旅游。

(二)加大政策支持与引导

很多发达国家都通过相关法律法规或优惠政策、措施来鼓励、规范和引导公益旅游的发展。如美国、加拿大、日本、英国、西班牙、德国,我国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也应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来鼓励公益旅游的发展。对民间公益组织的资金来源也可适当放宽政策,给公益旅游组织提供足够的活力。

(三)重视家庭公益旅游形式,提供多样化的家庭公益旅游产品

非营利组织或者商业化的公益旅游组织在招募参与公益旅游的志愿者时,要充分重视以家庭为单位参与公益旅游的形式,同时在提供公益旅游产品时,要注重旅游产品的个性化设计,设置的旅游项目对家庭公益旅游者来说要有吸引力,减少习惯性旅游类型的冲击,产品路线及公益活动的设计需考虑女性的偏好和承受力。

(四)加强公益旅游组织的管理

一方面,对商业化的公益旅游组织要给予一定的限制,使其不至于过于商业化,只考虑旅游者的利益而忽略了目的地社区居民的利益。另一方面,非营利组织或者商业化的公益旅游组织应加强对公益旅游者的筛选与培训,使其具备相应的公益活动技能,端正平等、互助、互利的心态,与旅游目的地居民多沟通多交流,实现双方的互惠与共赢。

五、 结语

家庭公益旅游作为家庭旅游与公益旅游的交叉点,在家庭旅游市场火爆、公益旅游市场日渐兴旺的今天,其市场潜力不言而喻。本文从家庭公益旅游的概念、发展家庭公益旅游的可行性、发展家庭公益旅游所面临的问题、发展家庭公益旅游的建议四个角度分析探讨了家庭公益旅游,希望引起旅游业界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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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彩云,女,河南信阳人,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旅游企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