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1103-1142年),字鹏举,相州汤阴(今河南汤阴县)人。南宋抗金名将、军事家、战略家、民族英雄、书法家、诗人,位列南宋“中兴四将”之首。
岳飞从二十岁起,先后参与指挥大小战斗数百次。岳家军先后收复失地郑州、洛阳等地,大败金军,进军朱仙镇。宋高宗赵构和宰相秦桧却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字牌”催令班师,后又以“莫须有”罪名,将岳飞与其长子岳云,部将张宪,一同杀害。宋孝宗时,平反昭雪,追谥武穆,后又追谥忠武,封鄂王。岳飞的功绩不可磨灭,他坚持崇高的民族气节,以卓越的军事才能,使南中国人民免遭金人蹂躏,从而保住了高度发展的中国经济和文化。
岳飞虽是武将,但自幼受到良好的教育,勤奋好学,文武双全,善诗词书法,其书法以行、草书为主,笔力劲挺,畅快淋漓,似龙腾虎跃,气韵生动,章法严谨,自有一种浑厚纯正之气。传世书迹有《前后出师表》《吊古战场文》《书谢朓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