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依汗古丽·艾尔肯 薛阳
【摘 要】目的:分析胎儿骨骼肢体畸形诊断中产前B超的应用价值。方法:2015年6月~2018年6月,于我院診治胎儿骨骼肢体畸形的妊娠妇女中选取136例,对其影像学资料与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探究产前B超的胎儿骨骼肢体畸形检出情况,对比产前B超与引产后X线检查结果。结果:产前B超在胎儿骨骼肢体畸形诊断中的检出率为97.06%(132/136),与引产或分娩后的X 线检查结果对比,组间无明显差异(P>0.05);产前B超检查结果显示,136例胎儿中有70例头围在2s以上,羊水指数在18cm以上的共有104例,合并羊水过多的共有92例,合并胸腔狭小的共有60例。结论:胎儿骨骼肢体畸形诊断中产前B超的应用价值显著,利于及早对胎儿骨骼肢体畸形进行有效预防与处理,将畸形胎儿出生率降低。
【关键词】胎儿;骨骼肢体畸形;诊断;产前B超;应用价值
【中图分类号】R44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0019(2019)10-0-02
胎儿骨骼肢体畸形属于一种常见的先天性畸形类型,不仅会由于骨骼畸形而导致胎儿致残,同时还可能因胎儿胸廓发育不良而出现肺发育障碍现象,最终导致胎儿死亡,加重社会与家庭经济、精神负担[1]。为此,为了提高人口出生素质,降低畸形胎儿出生率,产前行准确诊断十分必要。但因骨骼系统发育畸形具有错综复杂的发病机制,种类繁多,且在宫内发生,所以临床诊断方式较少,我国国内主要的诊断方式包括MRI、CT以及B超等[2]。本研究主要针对胎儿骨骼肢体畸形诊断中产前B超的应用价值进行探究,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于2015年6月~2018年6月来我院诊治胎儿骨骼肢体畸形的妊娠妇女中选取136例,分娩后或者经引产证实为胎儿肢体畸形,均为单胎妊娠,均不存在近亲结婚、饮酒、吸烟以及吸毒等情况。产妇年龄25岁—45岁,平均(25.69±4.18)岁,孕周19周-40周,平均(26.38±7.15)周;初产妇、经产妇分别有56例、80例。
1.2 方法 产前采用GE公司生产的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进行诊断,选择凸阵探头,将探头频率设置在3MHz—5MHz之间,指导孕妇采用平卧位接受检查,腹部充分暴露,先行常规产科检查,对胎儿小腿、大腿长度、前臂与上臂长度、上下肢长度、头位等进行测量,观察羊水情况与胎盘位置,然后再对胎儿内脏、肺部、胸腔、四肢、脊柱、颈部、头颅等行系统化的产前超声检查,对胎儿羊水指数、肱骨长、头位、腹围、股骨长、双顶径等进行重点观察,并对长骨生长速度、股骨长/腹围比值进行计算,对胎儿畸形情况行多切面的动态化观察。产妇分娩或者引产之后,行胎儿X线侧位、正位检查,对胎儿腰椎、骨盆、股骨、肱骨进行重点观察;X线片由两名年资高的医师进行分析,所有诊断结果均被证实。
1.3 观察指标 分析产前B超在胎儿骨骼肢体畸形中的检出情况,并与引产或分娩后的X 线检查结果进行对比分析。
1.4 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19.0处理数据,检出结果均行卡方检验,以表示,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产前B超在胎儿骨骼肢体畸形中的检出情况
产前B超在胎儿骨骼肢体畸形诊断中的检出率为97.06%(132/136),与引产或分娩后的X 线检查结果对比,组间无明显差异(P>0.05):
2.2 产前B超检查结果分析 产前B超检查结果显示,136例胎儿中有70例头围在2s以上,羊水指数在18cm以上的共有104例,合并羊水过多的共有92例,合并胸腔狭小的共有60例。
3 讨论
胎儿骨骼发育异常会对人口素质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也是导致围产儿死亡的一个重大原因,需及早对其做出明确诊断[3]。超声属于一种无创性检查方式,成像方式多种多样,成像速度快,能够获得丰富的图像细节,图像直观,解剖关系较为清晰。并且随着超声诊断技术水平不断提高,超声已被广泛应用于胎儿畸形诊断中[4]。本研究中,产前B超在胎儿骨骼肢体畸形诊断中的检出率为97.06%(132/136),与引产或分娩后的X 线检查结果对比(P>0.05),提示胎儿骨骼肢体畸形诊断中产前B超的应用价值显著,检出率高。其次,本研究结果显示,经产前B超检查,136例胎儿中有70例头围在2s以上,羊水指数在18cm以上的共有104例,合并羊水过多的共有92例,合并胸腔狭小的共有60例。四肢骨骼发育异常属于较为常见的胎儿骨骼发育异常类型,又以多趾、多指最为常见,可将其归为轻度发育异常类型,掌指发育不良、手缺如以及足缺如等可归为中度发育异常类型,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胎儿生存质量。桡骨发育不良、重叠指属于重度发育不良,同时可能会有染色体异常现象伴随出现,存在较大危害性。成骨发育不全属于一种遗传性的全身性结缔组织疾病,是造成胎儿骨骼畸形的一个重要原因,需要对其进行准确鉴别与诊断。软骨发育不全属于致死性营养障碍,通常存在家族史与遗传史,主要表现为不相称的大头、四肢短小。成骨发育不全较为少见,胸腔狭窄、短肢严重畸形、胎儿颅骨较薄为其主要表现,经产前B超检查的诊断率较高。
综上所述,胎儿骨骼肢体畸形诊断中产前B超的应用价值显著,利于及早对胎儿骨骼肢体畸形进行有效预防与处理,将畸形胎儿出生率降低。
参考文献
张雁鸿. 中孕期胎儿肢体骨骼畸形的超声诊断价值[J]. 中国优生与遗传杂志, 2016, 22(11):2071-2072.
卫炜, 彭城, 王红, 等. 规范产前超声检查诊断胎儿四肢骨骼系统畸形的价值[J]. 北京医学, 2016, 38(3):266-268.
林莲恩, 黎新艳, 姚慧, 等. 胎儿骨骼系统畸形的产前超声诊断分析[J]. 中国妇幼保健, 2016, 31(3):62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