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背景下家庭支持、社会支持对城乡贫困老年人口脱贫的影响

2019-05-09 08:06:38
关键词:子女养老变量

侯 斌

(武汉大学 社会学系,武汉430072)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

精准扶贫政策自2014年实施以来效果明显,6000 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学者从不同的视角对其进行了研究,从宏观层面的理论基础与顶层设计到中观层面的政策执行再到微观层面的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各种精准帮扶措施都有分析和解释[1-3]。精准扶贫的施行可以增加经济减贫效应,它是通过对贫困人口有针对性的帮扶,帮助他们摆脱各种可能致贫的因素,达到可持续脱贫的目标。精准扶贫就是要精确识别弱势群体的致贫因素,根据他们的特点和帮扶需求,提高扶贫政策的瞄准精度,通过开发式扶贫和兜底保障的方式帮助弱势群体脱贫,提高他们的自立能力[4]。但众多研究中关于贫困老年人口的精准扶贫和精准帮扶研究较为缺乏。目前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还处于较低水平,老年保障制度还未完善,城乡老年群体在生活照料、身体健康和精神慰藉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根据城乡低保线和世界银行对贫困线的界定估算得出,中国农村老年贫困人口的规模在1400 万人以上,中国城镇老年贫困人口的规模在300 万人左右,总体上来看中国老年实际贫困人口超过1800 万人,老年贫困发生率超过10%[5]。

随着精准扶贫的推进,年轻贫困人口通过产业扶持或就业扶持的形式已经脱贫或正在脱贫,但贫困老年人口中大部分体弱多病、丧失劳动能力,同时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障不健全,因此他们的脱贫面临很大困难。而且目前在我国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统计,截止到2017年年末,我国60 岁以上人口总数为24090 万人,占总人口的17.3%,65 岁以上人口总数为15831 万人,占总人口的11.4%,两个年龄段人口数比重都有明显上升。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程度正一步步加深。独居老人和空巢老人规模不断扩大,比重不断增高。预计到2020年,独居老人和空巢老人数量将增加到1.18 亿人左右。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表现出老年人口规模大、老年人口数量和比例增速快以及高龄老人增速更快的特点。较为严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会使得老年人口的供给支付增多,给子代造成较大的经济压力,同时规模庞大的老年人口也会在经济生活、精神生活等方面面临诸多问题。越来越庞大的老年群体既是贫困发生率最高的群体之一,同时也面临着社会变迁和家庭结构的转变,在转变过程中成为被排斥或被动接受转变的群体,由此引发了各种不同维度的贫困问题。

从实际调查来看,城乡贫困老年人口的贫困状况不仅体现在收入贫困方面,还呈现出多维性的特点。从经济收入方面来看,城镇老年人口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养老金,农村老年人口的主要收入来源是种地获得收入、通过工作获得收入以及子女的家庭经济支持。此外,不同的养老金保障体系也导致了城镇和农村老年人口的不同收入水平。在城镇地区,老年人口的养老金收入主要取决于其在就业期间的工资水平,而在农村地区养老金起点低,收入相对固定。贫困老年人口丧失劳动能力后没有收入来源,他们缺乏较为完善的养老保障,造成经济贫困问题严重;身体健康方面,农村老年人口在获得医疗服务方面存在较大困难,仍然需要负担较高的医疗费用支出。这种问题增加了农村老年人口的健康风险。有研究显示老年人口在过去5年的时间里健康人群占比下降,女性不健康比例高于男性,高龄老人身体健康的比例低于低龄老人,且身体健康在城乡间存在显著差异。在中国老年规模不断扩大的现实面前,老年人的平均健康状况变差,这也意味着需要加大在健康护理人员培训和养老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这一群体中相当比例的人患有慢性疾病,因病致贫的现象比较普遍;精神生活方面,老年贫困人口社会支持网络较小,社会交往度不高,在生活休闲娱乐方面体验较少,精神生活不丰富。随着社会的发展,贫困老年人口的精神世界出现多重矛盾:贫困老人精神慰藉供给的途径单一与老年人口数量增多形成矛盾,同时子代赡养内容简单化与老年人口多元化需求之间形成矛盾,再者老年人口家庭保障功能淡化与老年人口精神慰藉社会化不足之间也出现矛盾。这些矛盾都对贫困老年人口的精神慰藉和生活满意自评产生影响。而且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留守老人或独居老人,缺乏子女等亲人的陪伴,在精神心理上也处于贫困状态。因此,在人口老龄化的社会背景下,在从精准扶贫到精准脱贫的政策实践过程中了解城乡贫困老人的贫困状况和致贫原因是解决上述问题的重中之重。

基于此,本研究希望通过描述城乡贫困老年人口不同维度的贫困状况和实证分析家庭支持、社会支持变量对城乡贫困老年人口不同维度的贫困状况的影响来丰富既有的对老年人口贫困研究的学术脉络,同时对精准扶贫的瞄准靶向提供方向。老年贫困在精准扶贫的实践过程中体现了特殊的扶贫需求。精准扶贫的实践过程中不能只靠单一的物质帮助,对贫困老年人口来讲需要一种综合的支持体系。

二、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一)从单一到多维:认识贫困老年人口贫困的新视角

对贫困的界定由以前的对市场上可以买到的物品的支配能力即收入发展到现在包括寿命、健康等可行能力的多维贫困的视角。阿玛蒂亚·森将贫困定义为可行能力的剥夺[6],这是多维贫困研究的基础。他认为个体的福利不能仅仅从收入或消费一个维度去看,还要从可行能力等多个维度去考察。贫困的实质是人们缺乏改变其生存状况、抓住经济发展机会获取经济收益的能力,其能力被剥夺了;另一方面贫困人口无法平等的接受到产品和公共服务,不具备把这些产品或服务转化成效益的权利。贫困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剥夺。现在贫困人口在多个维度遭受福利剥夺,因此对贫困状况的分析不能仅仅停留在物质或收入的贫困。

Haeners 就将多维贫困构建为收入和闲暇两个维度[7]。张昭等将多维贫困操作化为健康、教育、生活状况、卫生条件、食物支出和收入水平六个方面[8]。从多维视角出发可以更为全面地认识贫困人口的贫困状况和福利状况,这样不仅可以观察贫困的结果,还能更为全面地了解致贫的原因。George 将老年人口的福利状况分为四个维度:一般健康情况、社会经济状况、生活满意度和自尊[9]。Lawton 也提出了类似的划分标准:行为技能(指标是健康和对社会行为的认知)、感知的生命质量、心理福利(指标是心理健康和生活满意度)以及客观环境[10]。还有学者将老年人口的多维贫困操作为参与能力物质基础的收入贫困、作为擦浴能力精神基础的观念贫困、作为参与能力身体条件的健康贫困等[11]。

基于对多维贫困的分析,有研究认为,农村老年人口的多维贫困(这里将多维贫困操作化为消费、健康、信心贫困)比城市老年人口更加严重,健康和信心是多维贫困的重要组成部分[12]。而最低生活保障和居民养老保险等社会福利对老年人口的贫困影响表现出城乡差异,它们对城市老年人口的贫困影响微弱,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但没有降低农村老年人口的贫困反而使其增加,居民养老保险对农村老年人口的多维贫困有显著的降低作用。而城市老年贫困人口脱离生产部门,仅依靠国家层面的转移支付维持生活是远远不够的。

以往对老年人口贫困的研究大多集中在对老年人口的经济绝对贫困的研究上,是用单一的指标去测量老年人口的贫困状况,在测量维度上没有体现贫困的多样性。如有学者将老年贫困界定为老年收入贫困,对其测量并分析其影响因素。在分析老年贫困与社会救助的关系时将贫困聚焦在老年绝对贫困上[13];另外,还有学者在分析社会保障对城乡老年贫困的影响时,通过五种贫困线标准来测量老年收入贫困。还有学者对老年贫困的测量按照持续的时间性进行。如王增文将农村老年女性的贫困分为暂时性贫困和持续性贫困,通过分析影响因素找出决定农村老年女性持续贫困的原因[14]。

多维贫困概念的提出也让我们可以从另一个视角去看待贫困问题,即贫困的呈现不只是一种客观层面的福利剥夺,也是贫困人口基于对贫困的理解而做出的对自身贫困状况的主观感知,包括对其自身经济状况、健康状况和精神状况做出的主观性评价[15]。衡量福利获得情况有两种标准:一种是客观福利的获得,如个人经济收入;一种是主观福利获得,即个人对其生活状况的评价。而主观福利理论也认为个体对福利水平做出的自我评价更容易反映个体的福利状况[16],客观福利指标是固定的,对每个人都是一样的。主观福利是个人自我判断的福利感知,以生活满意度为判断依据。

基于此,本研究将从经济贫困、健康贫困和精神贫困三个自评维度去整体认识贫困老年人口的贫困问题。贫困老年人口的贫困,首先是收入与支出的状况,即生活是否处于没有收入或者其生活水平处于其所在地区平均生活水平之下的状态。其次,由于老年人口的身体机能不断衰退,身体患病的概率明显提升,且贫困人口就医花费较多,因此其健康贫困问题也很突出;最后是老年人口对生活质量的追求和对总体生活状况的满意度与评价。

(二)人口转变与贫困老年人口的贫困

在对贫困老年人口的贫困有了整体性认识的基础上,可以结合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导致的人口结构转变的背景去理解影响贫困老年人口贫困的结构性因素。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医疗水平的提高,生活状况的改善,我国的人均寿命也不断延长,人口结构发生了重要转变。这种转变既包括传统意义上生育率和死亡率的下降,也包括人口年龄结构的转变以及家庭规模和居住方式的改变[17]。而人口转变也对老年人口福利产生了影响。它在提高老年人口福利的同时,也会对其他方面的福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人口转变和人口老龄化双重因素导致了老年人口对家庭资源和社会资源的需求快速增加,但是家庭资源和社会资源有限的现实造成了资源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同时,人口转变带来的家庭规模、居住形式和家庭形式等因素也都发生了重要变化,家庭对老年人口的支持体系在逐步削弱,对这一群体的生活照料和经济支持都在逐渐减弱,而这些变化都会对老年人口的贫困产生影响。所以,随着经济状况的改善,老年人口的生活水平虽然有所提高,但是仍有部分人正遭遇不同程度、不同面向的贫困。而且老年贫困的发生还有区域性和阶层性不平衡的特点,在偏远农村地区他们的贫困发生程度更深,贫困问题更为严重。

学界对人口转变与老年人口贫困的关系已经有许多研究。这些研究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第一,生育率与老年人口贫困。生育率的下降既是人口转变的影响因素,同时也是其重要表现[18]。它是在一系列的人口、社会和经济条件下发生的,而且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过程。生育率的变化直接影响家庭结构和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它的下降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导致子女在养老方面的效用下降。相关研究表明,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国农村生育率的下降使得子女的养老责任面临很大的挑战[19]。生育率下降会带来人口转变的一系列问题,包括年轻夫妇数量减少、家庭结构发生变化、养老功能弱化以及代际关系的变化等。有研究表明,老年人口生活水平的高低与子女数量的多少和子女人力资本的高低存在显著相关关系[20]。随着生育率和死亡率的不断下降,老年人口不断增加,而年轻人口不再同步增加,这就会使得老年人口的经济支持会随着孩子数量的变化而发生变化,甚至会出现经济贫困的现象。生育率下降还会导致老年人口家庭的居住方式发生变化,空巢老人和独居老人不断增多,老年人口的生活照料问题逐渐突出。第二,人口流动与老年人口贫困。子女的流动会对老年人口面向的不同贫困产生影响。一方面,人口流动会对老年人口的经济贫困产生影响。有关这一问题的论述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子女流动外出会改善老年人口的福利状况,另一种观点认为农村年轻人流动外出到城市,可能破坏了农村原有的经济和社会秩序,导致农村经济贫困问题更加严重。另一方面,子女外出会对老年人口的精神慰藉产生影响。子女外出流动会造成代际之间的联系松散,长久不见使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无法得到满足,更容易被社会孤立,会对家庭养老产生不良影响。第三,家庭结构与老年人口贫困。家庭结构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家庭规模和居住方式的改变上。一般认为,家庭规模的变化会对老年人口的生活照料产生影响,现在扩展型家庭在老年人口的生活照料方面仍然发挥着主要作用。家庭规模越大其养老经济风险越小,老年人口陷入经济贫困的可能性就越小。另外,居住方式对老年人口的生活照料、生活满意度也有很大影响。代际之间的居住方式包括与子女同住、与配偶同住和独居。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生育率的下降和老年福利政策水平的提高,独居和与配偶同住的老年人口比例不断增多。

人口转变会带来许多因素的变化,包括个体特征、家庭变量和社会政策变量等因素,这些因素都会作用于老年人口的贫困状况。因此,探讨贫困老年人口的贫困发生情况,必须认识和理解人口转变背景下所带来的影响老年人口生活的一系列变量。

(三)研究假设

学界关于贫困老年人口的研究主要分为三种研究路径:第一,研究家庭资源、家庭资本对贫困老年人口经济贫困的影响;第二,研究社会资本、国家政策对贫困老年人口经济贫困的影响;第三,研究贫困老年人口的现状及其体现的各种人口特征。本研究在三种研究路径的基础上拓展对贫困老年人口贫困状况的认识并分析影响其贫困的因素,以期对精准扶贫过程中老年人口的精准脱贫提出建议和对策。

相关家庭层面的研究变量包括家庭规模、子女数量、家庭的经济支持以及居住形式等。贫困老年人口和非贫困老年人口的家庭经济来源差异较大。贫困老年人口的家庭经济来源主要是种植业和政府救济,非贫困老年人口的家庭经济来源主要是外出打工和种植业。因此,家庭经济来源的构成成为贫困老年人口经济贫困程度的重要影响因素。家中是否有就业者以及家庭劳动力是否健康都会关乎整个家庭的生活状况,而且也决定了家庭负担的比重。有研究得出结论,纯老年家庭由于缺乏子女照料,家中缺乏劳动力就业,他们的贫困发生率就很高[21]。劳动力占比以及就业人数对农村家庭多维动态贫困有显著影响[22]。独居老人是所有老年人群中认为自己生活来源最紧张的;与配偶居住和居住在直系家庭中的老年人要比独居老年人各方面状况好。与同时拥有儿女的老年人口相比,孤寡老人感觉自己经济贫困发生的概率更大。独居老人相比非独居老人发生精神贫困的可能性更大,子女数量每增加一人,老年人口精神贫困的发生比是没有增加的0.7 倍[23]。不同居住安排的老年人口有不同的物质剥夺结果,居住安排对物质剥夺有显著影响。独居老人不仅物质剥夺发生率最高,其物质剥夺程度也最严重。子女数对老年人口的经济贫困产生显著影响,子女数量的增加会显著降低老年人口发生经济贫困的风险[24]。同时子女的经济支持与老年人口的经济贫困发生率显著相关。家庭规模每增加1个单位,农村老年人口陷入精神孤独的发生比会下降。现有家庭规模的不断缩小也会导致老年人口贫困发生的概率。传统多代同堂的扩展型家庭被核心家庭取代,这种转变会影响子代对父代经济资源和生活照料资源的传递[25]。贫困老年人口经济贫困的决定因素是子女数量的多寡和子女人力资本成本的高低,子女越多老年人获得的经济支持就越多。此外,相关质性研究也从家庭层面分析了老年人口的致贫因素。家庭结构性因素是导致农村老年人口经济贫困发生的重要因素[26]。家庭结构性因素包括代际资源向下传递、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等;村庄价值因素是导致农村老年人口社会贫困和文化贫困发生的重要因素。具体来讲包括孝道的日益衰落、农民价值观念的变迁以及老年人陈旧的传宗接代观念。家庭收入较低、家庭财富收支结构不平衡以及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是农村老年人口贫困的原生性因素;孝道文化的淡化、养儿防老的固化以及老年人依赖养老的心理是老年人口贫困的次生性因素[27]。社会分化带来的子女经济收入差距对降低老年人口的贫困概率具有负面效应。

对家庭变量在老年人口贫困缓解和养老方面的作用发表不同学者的观点。有学者认为,家庭支持和家庭养老仍然是老年人口经济生活的重要保障。家庭经济每提高一个等级,农村老人陷入经济贫困和精神孤独的概率就会分别下降40%和10%[28]。这也说明提高家庭收入对缓解农村老年人口经济贫困和精神孤独的重要作用。家庭在贫困老年人口养老功能的发挥上发挥很大作用,其作用不仅体现在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上,在经济支持中也占据很大份额。在发达国家,家庭功能逐渐被社会功能取代,家庭照料作用逐渐式微,在发展中国家由于福利水平较低,家庭仍然在老年贫困人口的贫困改善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是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有学者发现家庭在老年人口贫困状况改善和养老功能提供方面作用开始减弱,在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功能发挥开始让渡给社会[29]。家庭支持作用逐渐减小,这主要是受现代化和社会转型带来的子女经济理性的畸形发展的影响。在农村贫困老人中空巢、独居和留守老人逐渐增多,家庭养老目前看来不会发挥太大作用。

假设1:家庭支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城乡贫困老年人口的经济贫困、健康贫困和精神贫困,但作用已经在逐步减弱。具体变量包括家庭的子女数量、居住形式、家庭的总收入水平以及子女的经济支持水平等。

社会层面的因素主要包括国家推行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所带来的社会福利等。通过分析社会层面的变量对老年人口贫困的影响去探究社会养老和家庭养老的互补或是替代的关系。对于二者关系的讨论形成了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社会救助制度、新农合以及新农保等福利政策的推行缓解了老年人口的贫困,对家庭支持有一定的挤出和替代效应。新农合、新农保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贫困老人的经济状况,但保障水平需要提高[21]。社会保障与贫困老人的贫困发生率呈现显著关系,公共福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子女数量的减少[30]。有学者指出,社会养老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家庭代际支持养老。在一定程度上对家庭养老存在挤出效应[31]。公共福利政策的实行可以显著地改善老年人口的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状况,提高他们的社会经济地位,缓解其经济贫困的压力,也会促进他们健康水平的提高。在农村家庭养老和土地养老受到冲击的情况下,商业保险养老开始发挥它的作用和优势。以家庭养老为绝对主导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逐渐演变为家庭养老和新农保并驾齐驱的格局。是否有公费医疗也是影响老年人口经济贫困的重要因素[32]。如果老年人自己支付医疗费用,那么他们感觉生活来源不够用的比例会急剧上升。此外有无退休金也是影响其贫困的显著因素。无退休金的老年人陷入经济贫困的可能性是有退休金老人的22 倍[24]。另外农村的新农保成为社会养老的一种重要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替代传统“养儿防老”模式的部分功能。政府需要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新农保制度,减少农村贫困老年人口对家庭支持的依赖。新农保的受益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同时要适应老年人口的要求。在调研中发现贫困老年人口对新农保的了解不多,需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其了解认识新农保的目的和意义。第二种观点是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新农保、养老保险对贫困老人的经济贫困有一定的缓解作用,但这种缓解作用目前尚需检验它的力度和作用,从目前来看它的显著度不高[24,33]。有研究指出,从新农保中获得养老金的农村老年人口其获得私人经济支持的概率明显下降[34],但对于已经获得私人经济支持的老年人新农保对其获得私人经济支持的数额没有显著影响,这也说明社会养老的替代效应是有限的。有研究还指出社会支持对家庭养老的挤出效应要充分考虑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收入水平以及老年人的居住安排等因素[35]。还有研究指出,社会支持对老年人口生活的介入不但没有对家庭支持产生消极作用,还推动了家庭养老机制的发展[36]。社会养老替代家庭养老的作用有城乡差异,对城镇老年人口而言,社会养老弱化了子女对老年人口的精神慰藉,还对子女提供的经济支持有挤出效应;对农村老年人口而言,社会养老仅对老年人口的家庭生活照料有挤出效应,对经济支持和精神慰藉都没有显著影响[31]。新农保对提高农村老人的经济保障水平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可能的原因是新农保在农村老年人口中的覆盖率较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助于收入贫困的减少,但是减贫力度有限,它对健康贫困和精神贫困的影响不显著[37]。社会救助政策对农村贫困老年人口的作用发挥有限,这些反贫困政策目前呈现碎片化的运行状态,其发挥作用的效率需要提高。养老保险对老年人口的多维贫困状况没有显著的降低作用,而且对单一维度的剥夺也没有影响[38]。

社会层面的变量包括社会资本、社会支持等变量。社会资本对老年人口的贫困状况也会产生影响。社会资本理论认为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都会对个人产生影响。有研究者将家庭社会资本分为子女数量和同住子女数量来研究对贫困老年人口的影响[39],将社区社会资本操作化为参与社区活动以及社区提供的服务等来研究其对贫困老年人口的影响。而社会支持与家庭支持作用于老年人口贫困的影响,也可以从社会养老与家庭养老的关系来分析。

假设2:社会支持已经部分取代了家庭支持的功能,对家庭支持产生了一定的替代作用,作用于城乡贫困老年的经济贫困、健康贫困和精神贫困。具体变量包括养老保险的缴纳与获得、医疗保险的缴纳与享受和社区提供的服务等。

此外,贫困老年人口的贫困状况还会受到个体特征、区域环境等其他变量的影响[40-41]。因此将其作为控制变量纳入模型。

三、数据、变量测量与模型

(一)数据与样本选择

本研究使用的数据来自于2015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研究”课题组。本课题覆盖辽宁、湖北、江西、浙江、广东、山西等全国6 个省,共有1503 个样本。本课题的调查对象为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贫困人口,以户为单位,每户随机抽取1 名18岁以上的家庭成员进行调查。样本内容涵盖被访者及家庭成员基本信息、工作状况、家庭经济状况、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状况以及社会交往与社会评价状况等。本研究使用的数据主要是1503 个样本中的老年人样本,其中60 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有效样本为488 个。本研究的样本从全国代表性数据中获得,其地区涵盖了上述六个主要调查省份,在人口学特征如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等社会人口统计学变量上的分布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二)变量测量

1.被解释变量

本研究的被解释变量为城乡贫困老年人的贫困状况。从实际调查和对既有文献的研究中发现城乡贫困老年人口的贫困不是单一的,不仅仅表现在经济层面的贫困,呈现出多维性特点,这也符合现在学界对多维贫困的定位和分析。因此,本研究将从经济贫困、健康贫困和精神贫困三个层面去分析城乡贫困老年人的贫困状况。(1)经济贫困的测量。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研究”课题的问卷设计中,本研究选取测量经济贫困的问题是家庭经济状况部分的“您觉得家庭经济上是否有保障?”通过被访者经济状况自评的方式来获得经济贫困的结果。这一问题选项为四分定类变量,即“完全不够用”“不够用”“基本够用”“完全够用”。通过初步的频率分析发现回答“完全不够用(无保障)”和“完全够用(有保障)”的比例很少,分别为6.35%和1.02%,因此将“完全不够用”和“不够用”合并为“不够用”,将“基本够用”和“完全够用”合并为“够用”。由此,经济状况自评操作化为二分类变量。(2)健康贫困的测量。本研究选取测量健康贫困的问题个人及家庭基本信息部分的“您的健康状况如何? ”通过被访者健康状况自评的方式来获得健康贫困的结果。这一问题选项为四分类变量,即“很健康”“基本健康”“不健康,但生活能自理”“生活不能自理”。通过初步的频率分析发现被访者的回答主要集中在“基本健康”和“不健康,但生活能自理”两个选项,于是将四个选项分别合并分为“健康”和“不健康”。由此,健康状况自评操作化为二分类变量。(3)精神贫困的测量。以往的研究测量精神慰藉方面的贫困状况多采用“子女多久回家探望”“您与子女多久联系一次”等问题,本研究选取测量精神贫困的问题是社会交往与社会评价部分的“总体来说,您对生活的满意度如何”。因为这一问题的回答是基于前面回答对家庭关系、社交状况等评价的基础上作出的,因此测量精神贫困很全面。这一问题选项为四分类变量,即“非常不满意”“比较不满意”“比较满意”“非常满意”。通过初步的频率分析发现被访者的回答主要集中在“比较不满意”和“比较满意”两个选项上,于是将四个选项分别合并为“不满意”和“满意”。由此,满意度测量操作化为二分类变量。

2.解释变量

本研究的解释变量为家庭支持和社会支持。(1)家庭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对家庭支持的界定是家庭的其他成员为父母提供的帮助。相关学者主要从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三个部分对此进行了展开[19-20]。在总结文献的基础上,本研究的家庭支持主要包括家庭的经济支持和家庭的生活照料支持两个维度。家庭经济支持的测量变量为家庭经济支持水平和家庭总收入水平。家庭经济支持水平变量为子女等亲属为老人提供的经济支持数额,为数值型连续变量,取对数处理;家庭总收入水平为家庭成员全年的经济总收入,为数值型连续变量,取对数处理。家庭生活照料支持的测量变量为家庭子女数和贫困老年人口的居住模式。家庭子女数为家庭中存活的儿女数量,为数值型连续变量;贫困老年人的居住模式操作化为独居、与配偶同住和与子女等同住,为三分类变量。(2)社会支持。社会支持是指各种社会形态对社会弱势群体即社会生活有困难者所提供的无偿救助和服务[21]。本研究的社会支持主要包括社区支持和国家支持两个维度。社区支持的测量变量为受访者是否享受到社区服务,为二分类变量;国家支持的测量变量为领取低保的年限、缴纳及享受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情况。领取低保的年限通过“截至目前,您或您家庭领取低保有多少年”测量,为数值型连续变量;缴纳及享受养老保险的情况通过养老保险的类型测量,分为“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三分类变量;缴纳及享受医疗保险的情况通过医疗保险的类型测量,分为“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三分类变量。

3.控制变量

基于文献传统,同时为了弥补变量遗漏带来的统计误差,本研究将个体特征层面的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变量和城乡特征层面的城乡分类作为控制变量纳入模型,以控制个体差异和区域差异。

(三)模型建构

本研究的被解释变量为二分类变量,被解释变量与解释变量之间呈现非线性关系,故采用二项Logit 模型进行回归分析。作为概率性非线性模型,它采用极大似然法对模型的参数进行估计,其原理是采用一组自变量对个体属于二分类中的某个类别的对数比率(log odds)进行预测,是最常用的二元选择模型。其表达式如下:

P 表示因变量发生的几率,即贫困人口发生经济贫困、健康贫困和精神贫困的几率。Xi表示第i 个自变量,包括基本的人口学特征变量和与主题相关的变量等控制变量,以及家庭支持、社会支持等核心自变量。β0是模型的截距,β1为系数。

为清楚的看到不同层面的变量对贫困老年人口贫困的影响,本研究用二项Logit 模型来呈现家庭支持变量和社会支持变量对贫困老年人口的经济贫困、 健康贫困和精神贫困的影响,同时还纳入了个人及城乡特征控制变量。每个维度的贫困状况测量都包括城乡总体检验、城市检验和农村检验三个部分。

四、实证分析结果

(一)描述性分析结果

1.城市贫困老人经济贫困、精神贫困主观剥夺感更强,农村贫困老人健康贫困更严重

从经济贫困维度看,城市中处于经济无保障状态的受访者占比为67.65%,农村中处于经济无保障状态的受访者占比为53.12%,由于经济贫困的测量采用主观询问“您觉得家庭经济上是否有保障”的方式,所以在城市的贫困老人相比其他老人可能有更明显的相对剥夺感,所以城市中处于经济无保障状态的受访者的比重要高;从健康贫困维度看,城市和农村的贫困老人在健康贫困维度上都占很高的比例,分别为62.5%和78.69%,农村的贫困老人在健康贫困问题上更加严重。贫困男性和女性中的大多数都处于身体不健康状态;从精神贫困维度看,城市中的受访者对生活感到不满意的占比为45.59%,对生活感到满意的比重要高于不满意的比重。农村中大多数受访者对生活感到满意,比例为62.22%。这与在调查中处于贫困状态的老年人提及近几年国家政策的扶持力度大、享受国家优惠多有正向关系。

2.贫困老年人口高龄老人多、受教育程度低、女性贫困和独居老人贫困严重

贫困老年人口呈现出高龄老人多、受教育程度低、女性贫困人口突出和离婚丧偶比重大的特点。从贫困老年人口的年龄分布来看,城市中低龄老人和中高龄高人的比例相当,农村中高龄老人的比例达到54.83%,女性的中高龄老人比例也比男性要高13.88%;从贫困老年人口的受教育程度来看,农村中未上过学的比例超过一半,城市中占33.82%,贫困老年人口整体文化素质不高;从贫困老年人口的婚姻状况来看,丧偶的比例较大,在城市中比例为46.32%,农村中比例为40.62%,且女性丧偶的比例高达63.02%。男性未婚即光棍的比例为15.5%;从贫困老年人口的居住模式看,城市贫困老年人口独居的比例为48.53%,仅与配偶住的比例为33.82%。农村贫困老年人口独居的比例为31.05%,仅与配偶住的比例为47.29%。城乡贫困老年人口与子代同住的比例很小,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他们获得的家庭直接照料有限。同时女性贫困老年人口独居的比例要比男性大,占比为42.61%。

3.城乡贫困老年人口家庭支持和社会支持不足,家庭照料和社会保障功能较弱

家庭经济支持方面,城乡无显著差异,城市贫困老年人口的家庭经济支持均值为672.79元,农村均值为696.31 元。从实际调查过程中发现子代给予父代的家庭经济支持主要是货币支持。家庭的经济支持并未随贫困老年人口的年龄增加或健康状况不佳而增加。个人社会救助收入方面,城市贫困老年人口的个人社会救助收入均值为4879.26 元,农村为2428.11 元,城乡差异比较明显。

(二)模型建构分析结果

1.家庭支持、社会支持对贫困老年人口经济贫困的实证分析

在家庭支持方面,家庭总收入水平对经济贫困有显著影响。这也验证了相关研究对家庭收入的作用分析和判断,家庭不仅在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优势,而且在经济支持上占据最大份额[22]。家庭总收入水平越高,城乡贫困老人越能感觉到家庭收入可以满足他们的生活。这一结论在加入社会支持变量后依然具有显著性。这也体现了家庭收入对贫困老人生活的保障性一面。在城市,贫困老人的家庭总收入每增加1%,经济生活改善的可能性就增加7.643 倍; 在农村,贫困老人的家庭总收入每增加1%,家庭收入满足其生活的可能性就增加6.195 倍。此外,家庭子女的经济支持对经济贫困有显著影响。家庭代际支持对贫困老年人口的经济状况有显著改善作用。家庭子女的经济支持越高,经济生活改善的可能性就越大。这一结论在城乡无显著差异。其他家庭支持层面的变量如家庭子女数、居住模式、家庭劳动人口数等对经济贫困的影响不显著。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验证了假设1 的结论,即家庭支持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贫困老年人口经济贫困的缓解,但作用在下降,多子多福观念在老年人的经济生活中有所改变。

在社会支持方面,领取低保年限对家庭收入满足生活方面有显著影响。城乡贫困老人领取低保年限越长,越能觉得家庭收入可以保障他们的生活,这一结论在城市贫困老人家庭中更是如此。由前面对领取低保年限的数据描述可以发现,城乡贫困老人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救助依赖现象,救助依赖的出现导致他们的家庭生活的满足很大一部分来自于社会救助的收入。享受社区提供的服务也对家庭收入满足生活方面有显著影响。相比没有享受社区服务的贫困老人,享受社区服务老人觉得家庭收入满足生活的可能性是没有享受社区服务的2.092倍。由此可以推断,社区支持对提高贫困老人经济获得感方面起到了正向作用,对于农村的贫困老人尤是如此。在医疗保险方面,相比没有缴纳医疗保险的贫困老人,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贫困老人觉得家庭收入满足生活的可能性是没有缴纳的3.766 倍,其中农村地区相比没有缴纳医疗保险的贫困老人,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贫困老人觉得家庭收入满足生活的可能性是没有缴纳的4.196 倍。这一结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验证医疗保险这一社会保障制度对贫困老人起到经济保障作用的一面[23-24]。假设2 的部分观点得到验证。

2.家庭支持、社会支持对贫困老年人口健康贫困的实证分析

表2 家庭支持、社会支持对健康贫困影响的二项Logit 分析

在家庭支持方面,居住模式对身体健康与否有显著影响。与独居老人相比,与子女等同住的老人身体健康的可能性是独居老人的2.384 倍,在城市的贫困老年人口中与独居老人相比,与子女等同住的老人身体健康的可能性是独居老人的7.193 倍。此外,与独居老人相比,与配偶同住的城乡贫困老人身体健康的可能性是独居老人的1.873 倍。这一结论可能的解释是因为子女等亲人的照料使得贫困老人的身体有了一定程度的健康保障。同样,子女数对身体健康与否有显著影响,子女数越多,城乡贫困老人身体健康的可能性越大。有学者就指出,纯老年家庭因为缺乏子女的照料、家中劳动力短缺等因素一旦陷入贫困,其身体状况堪忧[25]。家庭支持与老年人健康之间的关系也有学者专门分析,即家庭支持对贫困老年的健康状况具有一定影响[26]。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验证了假设1 中家庭支持对贫困老人身体贫困具有显著性的观点。

在社会支持方面,领取低保年限对身体健康有显著影响。领取低保年限越长,贫困老人身体健康的可能性越高。城市地区的贫困老人尤是如此。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城乡贫困老人出现救助依赖的特点。是否享受社区服务也对身体健康有显著影响。与没有享受社区服务的老人相比,享受社区服务的老人身体健康的可能性是没有享受社区服务的1.899 倍。在农村,与没有享受社区服务的老人相比,享受社区服务的老人身体健康的可能性是没有享受社区服务的2.342 倍。社区社会资本对农村老人的健康状况具有重要影响,即积极参与社区集体活动的老人更有可能做出比较积极的自我健康评估[27]。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对身体健康与否没有显著影响。这也部分否定了假设2 的观点,即社会支持的功能在贫困老年身体健康保障方面并未完全发挥作用。

3.家庭支持、社会支持对贫困老年人口精神贫困的实证分析

表3 家庭支持、社会支持对精神贫困影响的二项Logit 分析

家庭支持方面,在控制个人特征、城乡分类变量后,家庭子女数对城乡贫困老人生活满意度有显著影响。家庭子女数越多,其生活满意度也越高,这一结论在农村贫困老年人口中更为明显。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推断出多子多福的观念在城乡贫困老人的精神生活中还可以体现,且在农村地区的贫困老人身上更是如此。在城市地区,家庭总收入水平对生活满意度有显著影响,家庭总收入越高,生活满意度则越高。家庭支持对贫困老年人口精神贫困显著性的验证也部分支持了假设1 的结论。

社会支持方面,在控制个人特征、城乡分类以及家庭支持变量后,是否享受社区服务对城乡贫困老人的生活满意度有显著影响。与没有享受社区服务的贫困老人相比,享受社区服务的贫困老人生活满意度更高,是没有享受社区服务贫困老人的2.941 倍。在城市,领取低保年限与生活满意度有显著影响,领取低保年限越长,生活满意度则越高。在农村,是否缴纳养老保险对生活满意度有显著影响。与未缴纳养老保险的贫困老人相比,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生活满意度更高,是未缴纳养老保险的贫困老人的1.613 倍。是否缴纳养老保险对生活满意度的影响具有城乡内部的差异,在城市地区的贫困老人群体中没有显著影响。推断其原因可以得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设置需要更多考虑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只有这样,设计的制度才能很好的实现预想效果。从社会支持变量的验证来看,社会保障体系在城乡贫困老年人口中还处于一个正在发展的阶段,它的作用还需进一步检验。这也部分否定了假设2 的观点。

五、结论与讨论

本研究探讨城乡贫困老年人口的贫困状况,从家庭支持和社会支持两个维度去分析影响城乡老年贫困人口贫困状况的原因,得出以下结论:(1)从城乡比较来看,城市贫困老年人口的经济贫困和精神贫困的主观剥夺感相对于农村更强,农村老年贫困人口的健康贫困问题更严重;(2)贫困老年人口中高龄老人、独居老人占比较大,贫困老人中家庭支持不足,社会救助水平较低,社会保障功能有待完善;(3)贫困老年人口的家庭支持功能在改善其经济贫困、健康贫困和精神贫困中仍然发挥一定作用。家庭总收入水平和家庭子女经济支持对贫困老年人口的经济贫困的改善有显著影响;与配偶同住、与子女等同住与贫困老年人口的健康贫困的改善存在正相关关系,由子女照料为主的家庭照料在改善城市贫困老年人口的健康状况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家庭子女数与贫困老年人口的生活满意度存在正相关关系,多子多福在老年人精神慰藉层面还有体现; 家庭总收入水平与贫困老年人口的生活满意度也存在正相关关系;(4)贫困老年人口的社会支持功能在改善其经济贫困、健康贫困和精神贫困中有作用体现,但发挥的功能仍存在局限。社区提供服务与贫困老年人口的三个维度的贫困状况改善存在正向影响,说明社区资本在改善贫困老人贫困状况方面发挥的作用;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分别在经济贫困缓解和精神贫困缓解中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发挥效果有效,且发挥的效果存在城乡差异;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对缓解健康贫困没有显著影响,说明社会支持的功能在贫困老年人口身体健康保障方面并未完全发挥作用; 城乡贫困老年人领取低保年限与经济贫困和健康贫困都存在显著影响,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城乡贫困老年群体的救助依赖现象。

基于研究得出的结论,本文提出了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践过程中应对贫困发生率较高的贫困老年人口的脱贫之策。

第一,应对人口老龄化和精准脱贫的现实,树立积极老龄化的助老理念。20世纪末,积极老龄化的概念在西方养老领域逐渐兴起。积极老龄化是指人到老年时为了拥有更高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使健康、参与和保障的机会尽可能发挥到最大效应的过程。老年人不是被动的资源,是宝贵的社会资源,他们应该成为社会发展的积极贡献者。积极老龄化强调的重点是将老年人口的参与扩展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42]。因此不仅是经济参与,还包括社会文化参与等,目的是使贫困和非贫困者在进入老年时都可以提升老年阶段的生活质量。健康、参与和保障构成了积极老龄化的三大支柱。这也可以积极应对我国目前出现的“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的社会现实,为老年人口提供终身教育,完善老年人参与保障机制,精准解决老年人口的知识贫困和权利贫困等贫困的深层次问题。同时注重老年人口脱贫素质的提升以及相应机会的提供,注重老年人口能力的培养,有意识地提升老年人口的主体性参与。

第二,完善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方式,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夯实家庭养老的基础。家庭养老是我国养老的主要方式,因此家庭在老年人养老中发挥很重要的作用。要进一步强化老年人口家庭养老的经济基础,提升家庭对老年人口养老的经济支持水平和力度。对主要照顾家庭提供补助政策,减轻家庭养老的负担。创新家庭养老方式,完善家庭支持系统,为贫困老年人提供有力的家庭保障。家庭支持功能在贫困老人经济贫困、健康贫困和精神贫困的改善方面还发挥一定的作用。在对贫困老人精准扶贫的过程中,要注重家庭养老的文化营造,养老的风气需要继续保持,尤其在农村地区,在老年人没有生活保障的情况下,家庭是其仅有的保障。改革养老保险制度。现在的中国老年福利制度有了很多新发展,各项有关老年人的救助制度也趋于完善。但目前仍有局限去弥补,包括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人口老龄化对当地经济社会带来的冲击等。因此,应整合现有的养老服务资源,以公共服务均等化理念为指导,有力衔接各项老年福利制度。提高社会养老的保障水平。

第三,整合社会资源,通过社会力量介入缓解老年贫困。整合社区资源,充分利用社区资本服务贫困老年群体。在扶贫政策落地后,精准对接社区资源是精准脱贫的重要一环。重视发挥社会资本的作用,整合贫困家庭资源,政府和社会组织为贫困家庭提供经济援助。同时重塑贫困家庭的社会支持网络,提供多方位信息,共同帮助贫困家庭获得基本的养老保障。发挥社会力量的优势,使其介入到老年社会救助实践中。慈善组织、社会工作力量都可以为贫困老年人口提供生活援助和心理精神慰藉。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介入老年贫困人口的救助中有利于满足他们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提高公共服务效率。社会工作力量在经济帮扶领域可以积极链接资源,拓宽老年贫困人口的物质基础,在精神慰藉领域可以利用自身专业优势解决老年贫困人口中出现的心理问题,构建老年人口的社会支持网络。

第四,明确综合的扶贫理念,为贫困老年人口精准施策。明确综合的扶贫理念,为贫困老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保障。贫困是多维的,不仅仅局限于经济贫困这一个单一维度,健康贫困和精神贫困也是贫困的重要表现。因此在精准帮扶过程中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精准施策。要摆脱老年人的各种贫困状态需要一种综合性和专业性的服务,而不是单一的经济支持。完善精准帮扶措施,重点是要按照农村贫困老人不同的情况,给予具体的帮扶措施。

注释:

①本数据由国家统计局网站发布,具体详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http://www.cpaw.org.cn/view/4090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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