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消息,针对海口市一处楼盘项目使用科纳国际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亚特兰蒂斯”及“Atlantis”、并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亚特兰蒂斯”字样的侵权行为,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應当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且支付科纳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人民币一百万元。在该案审理过程中,海口中院发布了诉中禁令,要求该在售楼盘项目立即停止使用涉嫌侵权的楼盘名称,该禁令是不动产领域涉外商标侵权案件中首份诉中禁令。此外,法院还认定被告在其经营的酒店式公寓地产项目上使用相关商标,同时侵犯了科纳公司36类“不动产管理、销售”和43类“酒店服务”服务商标,并全额支持了原告一百万元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