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顾名思义①,就是芳香的海港。关于这一美丽名称的由来,历来有不同的说法。一般认为最可信的说法,是这里过去曾是运香、贩香的港口,因而得名香港。
在明朝时,香港及东莞、宝安、深圳一带盛产莞香,此香香味奇特,颇受人们的喜爱,远销江浙,饮誉②全国。由于当时贩香商人们一般都是在港岛北岸石排湾港将莞香船运往广州或江浙等省,所以人们将这个港口称为香港,意为贩香运香之港,将港口旁边的村庄称为香港村。
另有一种说法是1841年英国侵略军在港岛南部赤柱登陆后,由一名叫陈群的当地居民带路向北走,经过香港村时,英军询问该处地名,陈群用当地土话答称“香港”,英军即以陈群的地方口音HONGKONG記之,并用以称呼全岛。
在1842年签订的《南京条约》中,香港正式确定作为全岛的名称。1856年签订《中英北京条约》和1898年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之后,香港成为了整个地区的称谓。
注释
①顾名思义:从名称想到所包含的意义。顾:看;义:意义,含义。
②饮誉:享有声誉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