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锦峰
戏曲艺术是中华文化的瑰宝,并以其独特的艺术风范和完备的艺术体系而在世界戏剧艺术发展中风光独占。回顾艺术历史就会发现,戏曲艺术的历程就是在不断进化的过程中不断获得生命力、不断走向成熟、不断实现发展的历程。考察艺术现实更会发现,戏曲艺术正面临着如何在现代社会环境中、现代文化发展背景下赢得新发展的命题。
如同所有艺术一样,戏曲艺术的发展必然面临两大课题。一个是外部环境问题,其中包括社会发展状况、经济发展状况、文化发展状况及直接涉及戏曲艺术发展体制机制等因素。如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戏曲艺术创造有利的生存和发展条件,是十分重要、也是被更多关注的问题。另一个是内在发展能力问题,其中主要是艺术创新和自身发展能力问题,是十分重要、却不被更多关注和思考的问题。“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良好的外部环境是必须的,没有适应的环境,苗再好也长不起来,甚至夭折。但是,如果有了适应生存、甚至更好些的外部环境之后,苗子的内在的因素就成为决定性因素。戏曲也是这样,在不断优化外部环境的过程中,戏曲艺术自己具备怎样的发展能力、怎样的发展策略,就成为自身的重要课题。
戏曲艺术的发展能力和发展策略,重要的基础在于美学意识,以及由美学意识升发出来的艺术观念、艺术思路、艺术取向、艺术方法等。因此,戏曲艺术的自身发展,实际上是建立在艺术哲学基础之上的发展方略,是一种美学方略。
在戏曲艺术发展的实践过程中,也的确存在着美学意识缺乏的问题,因而导致的美学方略缺失,便成为较为普遍的现象。这也正是一些戏曲作品不尽人意的重要的和基础的原因之一。譬如,许多戏曲从艺人员在美学观念上还不如老一辈戏曲艺术家那么完整和成熟,热衷于学习老一辈艺术家的表演技术,对于中国戏曲艺术自身美学观念理解和把握却是不清楚、不完整的,甚至没有这个概念。一些人口称“神似”,但所谓“神似”也仅是停留表演层面上,而对于戏曲艺术的美学精神是无意识的。因此,我们现在已经很难看到像“梅、尚、程、荀”这些大家在对戏曲艺术深刻、独到理解基础上的超凡艺术贡献了。艺术哲学观念的缺失,是戏曲艺术发展自身面临一个最基础性问题。而若干年来一些成功的戏曲创作,共同的经验也正说明着把更为完整的戏曲美学观念灌注和运用于戏曲作品的必要性,说明着戏曲艺术尤其是新的戏曲作品的创作需要与当代美学观念相融汇、相适应。
那么,应该基于怎样的思考来确定戏曲艺术发展的美学方略呢?就目前的情形看,处理好这样一些关系,是戏曲艺术面临的课题:1.如何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的关系;2.如何处理好变与不变的关系;3.如何处理好艺术的共性与戏曲个性的关系;4.如何处理好戏曲的内部关系与戏曲外部社会环境的关系。围绕着四种关系,便可以确立戏曲艺术发展的基本美学方略。
中国戏曲艺术的特点,是在长期的发展过程当中形成的。中国戏曲毕竟是在旧的文化背景、旧的社会环境和旧的艺术发展条件基础上产生出来的,随着时代的发展,戏曲艺术也在不断地进行着自身变革。如果我们把戏曲作为“博物馆的艺术”、用来研究的艺术,它不变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我们将戏曲视为仍在前行、正在发展的艺术,那么,即便我们承认戏曲也必然有其不变的东西,但是,从戏曲艺术整个发展来看,其艺术精神上不能与时代风尚共鸣、不能与现代美学观念接轨,变成为一个关乎命运的问题。类似的说法,也许会受到很多质疑:戏曲是老祖宗的玩意,不可以“现代”,现代就不是戏曲了。因此,这里特别慎重强调了“艺术精神”。事实上,自中国戏曲艺术诞生以来,那些优秀的创作大多践行与时代同行的精神,那些传世的作品都是“当代”的,是所处时代先进文化理念和艺术精神的体现。可是,为什么到了我们这个时代,这个话就不大敢提了呢?
所谓现代美学理念基础上的艺术精神,应从如下方面加以考量考虑。
一、美学层次。任何一种艺术的最高任务都是创造美,包括思想之美、精神之美、情感之美、道德之美,也包括艺术形式之美。当下一些戏曲创作的问题在于在追求美的层次上低了一些。大量作品仅停留在道德之美这个层面上,甚至不是道德之美,而是道德说教。一些作品用生活事件来说明道德善恶,甚至把道德善恶应用为某个临时性的宣传任务。将美的创造局限于道德说教这样较低的审美层次,必然导致艺术水准的降低,也必然导致与时代审美发展水准的脱节。长此以往,美学层面、美学追求、美学判断力等方面所显现的弱化,终将导致戏曲创作的整体滑坡。
那么,什么是美学意义上的更高层次?其实并非玄而又玄,关注社会趋势,关注生命状态,关注人性发展,关注人生理想,以及关注现代艺术表达方式和手段,就是一般艺术作品应该达到或者应该追求的美学层面。
二、美的趋势。美的趋势就是人类审美发展的精神趋势,是建立在认识、观念、人性、社会发展趋势和永恒追求基础上的美学价值观。
即便是讲道德故事,一些戏曲作品也是满足于讲旧道德。旧道德中有优秀的思想遗产,比如说孝顺、善良、诚信、爱国等等都是好的思想,因而成为传统美德。问题在于,产生于现时代的创作,必须思考如何进行切合时代发展、切近现在生活体验的更深切、更复杂、更动人的理解和表述。公式化、概念化,在一些观念陈旧的戏曲创作中大量存在。比如,罗列一个人物的几件好事,这个人就是道德楷模,而缺乏关于这个楷模精神境界的有深度、有力度的开掘和发现,更缺乏关于这个楷模的精神基础、现代价值的深邃解剖。
京剧《贵妃醉酒》 肖迪饰杨玉环
还有一种更需警醒的现象,就是一些创作将一些被文化发展潮流扬弃了的落后、倒退的文化观、人生观、生活观灌输到作品之中。在文化发展过程当中,有主流、支流,还有乱流、逆流。一些打着“国粹”、“国故”、“国学”的旗号而行文化复古、文化倒退之实的行为,就是不可忽视的文化乱流。借着“反思”、“揭秘”、“翻案”的潮汐而行否定新文化、否定新科学之实的行为,就是必须警觉的文化逆流。
一些教育机构误以为让孩子热读《三字经》、熟记《千字文》、效仿《二十四孝》,就是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有些文化园也醉心于再造充斥文化糟粕甚至封建迷信内容的景观,拉“传统文化”的大旗吸引眼球。有些现代文化机构组织儿童写大字,有桌椅不坐,跪在地上,仿古人席地之坐,以求貌似古人。形式上的复古结合着精神上的复古,与现时代文化前行的脚步不相适应,更与人类精神发展的趋势背道而驰。
还有一种质疑和否定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思潮,近年呈不断涌起的势头。五四新文化运动是中国文化进步、乃至社会进步重要的里程碑。五四运动是一场文化革命,在文化革命当中有个别的漏洞,是必然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尽善尽美,关于五四运动的纰漏和问题可以审视,审视的目的是为现实的文化进步提供正确、科学的思维。但是,五四运动所造就的新文化精神必须予以肯定。五四运动所解决的最关键性的问题,是重新确定了中国文化的发展趋势,那就是科学和民主、自由和个性。从本质上说,由不自由发展为相对自由,这就是人类发展的最终方向,因此也就是包括文化在内的社会发展的根本方向。回顾人类社会发展的历程就会发现,社会乃至人自身的进步的过程,就是人的自由程度不断提高、人的个性发展不断解放的过程。应该说,没有五四运动就没有中国的现代化、现代社会和现代中国人。
反观戏曲创作,由于被认定为“国粹”,便有意无意地迎合着文化复古和精神复古,不愿意或不善于依托现代文化思维而对社会现实、精神现实进行解读,满足于以一般意义上的善与恶、是与非、好与坏的道德标签的贴附。这样的创作,在思想的深邃性、审美的超越性和精神的启迪性等方面,都不可能形成巨大的艺术力量,更是与真正的艺术精品相去甚远。
三、美的方式。戏曲的美的方式,是一个庞大复杂的课题。这里要涉及的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美的方式”,而是要说说美在竞争中发展的方式。
美的发展,必然是在竞争的态势中创新发展。然而,在现实的戏曲艺术创作中,讲规矩多,讲创新少,讲继承多,讲发展少,讲传统多,讲现代少。任何一种艺术的发展,都要在多样、多元的格局基础上才能够真正实现。比如,辽宁的辽剧艺术就面临一个严重迟滞发展的问题,那就是从事辽剧艺术的院团太少。只有两个县级团体,还存在着诸多困难。没有一定数量的剧团,这个艺术品种就很难发展起来,除非有些个例,譬如某些地域性极小的艺术种类,一个小剧种一个小剧团,就为某一个县甚至某一个乡服务,就在特殊小环境下生存。但是,比较有规模的剧种,特别是作为一个省的代表性剧种,没有足够多的创作演出团体是难以发展起来的。吉剧、龙江剧等“新兴剧种”之所以发育良好,除了建立了省直院团以外,还有一些市县地方院团在支撑着、坚守着。更为经典的例证是京剧艺术的发展,多个团体、多种流派、多元追求,方才造就了一方剧种最终成长为“国剧”的历史。众人捧柴,相互借鉴、竞争发展,互为犄角,这是剧种发展的应有态势。由此,联系到一种观点,就是认为某个较广泛区域的某个剧种只要有一个较高水准的艺术团体足矣。这类貌似合理的论调中,其实隐藏着关于艺术发展的短见。没有不同风格流派、不同优势特点、不同艺术追求的并存,“孤家寡人”,一家独大,非但不利于竞争发展,而且会导致渐次萎缩。
从这个意义上说,戏曲艺术的发展首先依赖足够数量的艺术创作团体的并存,因此,这个不是美学范畴的“数量”概念、“并存”概念,实际上成为戏曲艺术当下最为紧要的“美的方式”之一。
任何文化艺术的发展,都必定建立在前人的基础之上,必须以文化历史、艺术历史的积淀为前提。因此,文化与艺术的发展中不能回避的课题是继承。然而,停滞或满足于对前人的继承,却成为一些人的习惯,尤其在戏曲艺术团体中,这种习惯较为普遍地存在着、因袭着,甚至形成一种沾沾自喜的心态,养成一种故步自封的习气。继承的目的,一是在于传承优秀的历史文化,二是在于创造新的文化。从更为重要的意义上说,继承的最终目的在于创新,为传统艺术添加新的艺术元素,在于创造,创造属于当今时代的新的艺术风貌、艺术水准、艺术样式和艺术精神。停留在翻看旧账目,沉醉于往日老资格,是没有出息的。真正有出息、真正获得发展的艺术,必然是能够创造属于这个时代的辉煌的艺术。
繁荣和发展戏曲艺术,就剧目建设来说应当兼顾新创、改编和传统三类剧目的演出。但是,从创新意识和创造精神的激发、鼓励和实现的意义上说,更为重视新创剧目和鼓励改编剧目的创作。需要指出的是,重视新创剧目,真正的含义是鼓励新创,鼓励创作属于我们这个时代新的艺术作品,而不是“新瓶装旧酒”,在新剧目的招牌下贩卖陈旧和陈腐。
一些戏曲院团和一些戏曲艺术家疏于,甚至不乐于创作新剧目,如若没有比赛、汇演、艺术节等一些活动关于新创剧目的要求,便不去考虑新创剧目,而在老剧目的翻演中乐此不疲。这种现象的存在有着各种各样的原因,但最为重要的原因是缺乏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以陈旧的思想观念、艺术观念、舞台手段等灌注于新的作品之中,不可能实现对旧有剧目的实质性超越,也就不可能赢得现时代的观众。既然如此,新剧目创作也就成了鸡肋,除非争得奖项的需要,一般不愿去触碰它。然而,一种艺术的发展如不用一批又一批的现时代的作品说话,何谈发展?戏曲艺术发展的实践过程告诉我们,一个好的戏曲院团,主要是由其创作的新的、优秀的剧目来证实的。同样,一种好的发展局面,更是由足够数量的新的、优秀的剧目来支撑的。因此,应该呼唤创新意识和创造精神,呼唤十年磨一剑式的打造时代艺术精品的意志。可以看看现代戏创作的历程,多少创作都是经历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打磨,才锻造出一系列堪称经典的作品。这些作品不仅是艺术创新基础上的结晶,而且是时代精神和民族气韵背景下的重塑。因此,不但赢得了艺术探索中的进步,而且赢得了人民大众的喜爱。
这种现象同时说明一个问题,戏曲发展的历史,包括声腔、音乐、表演、化妆、服装舞美的演化,乃至整个剧种的演化,都是基于艺术精神变革基础上得以实现的。反之,如果停滞于传统,如果没有精神的进步,即便在形式上做了如何精致的处理、优美的表现,最终也只能是孤芳自赏,和者盖寡。
不能不承认,发展戏曲艺术的前提是对戏曲艺术的保护。而且,在某些情形下,保护是最急迫的课题,比如一些戏曲种类如果不被保护就消亡了。但是,从戏曲艺术发展的全局看,把戏曲艺术发展简单理解为保护是片面的,把保护戏曲简单理解为翻箱底演老戏、踏踏实实复制师父教的那些活儿是狭隘的。保护戏曲,不是固守,也不是回潮。保护戏曲最好的办法,是从艺术精神到艺术手段上的与时俱进。因此,戏曲院团、戏曲艺术家不能“小老人小老样”,不能固守自己那片小天地而妄自尊大,而应激流勇进,探索求新,成就属于这一代戏曲艺术的新的成就。由此,还应重提梅兰芳。梅兰芳之所以成为大师,不仅因为他是京剧艺术的集大成者,更是因为他是京剧艺术的探索者和创新者。不仅梅兰芳,那些堪称艺术大师的戏曲代表性人物,都是创新的勇士和积极倡导者。只有如他们那样不断吸纳创新、有鲜明的创新意识的人,才能成为真正的艺术大家,才能真正为推进戏曲艺术发展做出有价值的贡献。(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