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元华
想当然很喜欢阅读国里的各种活动。一来,可以了解阅读国里的风土人情;二来,还可以品尝主委会提供的许多免费美食。所以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在参加阅读国里的各项活动。这一次,他参加了阅读国里的“315阅读者权益日”,让他大感惊讶。
话说这一天,咳,你就别问是哪一天啦,当然是3月15日这一天啦,想当然一起床就发觉今天的日子很特别:大街上到处是人,大家欢天喜地的,好像遇到什么大喜事一般;许多街道上悬挂着红布条,上面无一例外都写着“庆祝阅读国315读者权益日”。哈哈,真有趣,在自己的世界里有“315消费者权益日”,在阅读国居然也有“315读者权益日”!阅读还有什么权益?读者能享受什么权利呢?想当然决定弄个明白。
来到一个展位面前,这里除了提供饮水外还免费派送宣传单。嘿,摊主居然是五读教主。今天他打扮得非常可爱,好像迪斯尼乐园里的小丑,穿着厚重的卡通熊服饰。教主这样的身份还兴致勃勃地向路人派发宣传单。想當然随手接过一张,上面写着以下的文字:
阅读的权利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它包括十项:一、不读的权利;二、跳页的权利;三、不读完的权利;四、重读的权利;五、读任何的权利;六、消遣的权利;七、随处读的权利;八、浏览的权利;九、大声读出来的权利;十、不必为自己的品位辩护的权利。
想当然万万没有想到,阅读国里的读者阅读权居然如此民主。回想在自己的世界里,孩子们读书好像是为了完成任务,所以很多孩子是被父母、老师压着脑袋装模作样地读,从来不敢说个“不”字,只能“小和尚念经——有口无心”地假读书。这是真的吗?想当然决定问个明白:“教主,您能和我解释一下吗?”
“当然可以。一、不读的权利。一本书是否要读,选择权在你。二、跳页的权利。一页看不下去了,可以跳过去,这几页不想看,可以跳过去,看哪一页,由你决定。”想当然暗想:好自由哦。他喊道:“第三条不读完的权利和第四条重读的权利我懂,就是说读不下去可以选择放弃,喜欢一本书可以多读几遍。第五条读任何的权利也就是给我们最大的选择权,可是第六条我就不明白了。”
“这条是说读书的最大意义在于消遣。据我了解,在你们的世界里,小朋友读书好像就是为了写作文,这是错的。这也是为什么孩子们不喜欢读书,害怕写作文的最关键原因——动机不纯啊!”
想当然非常认可教主说的,也很信奉这权利中所写的条目。他提问道:“您能和我解释下最后一条吗?”“最后一条是不必为自己的品位辩护的权利。套用你们世界里的话就是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你喜欢读什么就读什么,哪怕别人老是嘲笑你没有品位。喜欢就是品位。在我们阅读国里,兴趣是第一位的,兴趣就是最高尚的品位。”
想当然不由自主地鼓掌。因为他一直纠结的一个谜团解开了——读漫画是不是很没品位。现在他可以理直气壮地告诉嘲笑他的人:“喜欢就是品位。我读我喜欢的,我选择,我做主,无须申辩!”不过他还有些担心:“这条目在我们的世界里适用吗?”教主哈哈大笑:“这就是来源于你们的世界啊!这十条选自你们世界里的一本《书中书》,原作者是法国的一位小说家呢。”
想当然像捧着圣旨一样离开摊位。他把这张宣传单好生收藏,准备回去后和所有的同伴宣传。他甚至想好了宣传口号:我的阅读我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