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瑞铅 刘明明
【摘 要】博弈逻辑是博弈论与和逻辑学两大学科综合产生的全新领域,属于应用科学范畴,尚处于起步阶段。本文从中国古代博弈逻辑思想中选出几个典型例子,对其应用作了简要分析,由此提示人们在不断拓展博弈逻辑框架的同时,也要把精力放在中國古代博弈思想的研究中去。
【关键词】博弈逻辑思想;应用;举隅
一、博弈逻辑思想及应用举隅
国内最开始讨论了博弈逻辑是潘天群(2003),他认为博弈逻辑是运用逻辑学中存在的方法去研究理性人在交往互动中的推理过程,研究的是博弈中的推理问题[1]。张峰(2004)则指出博弈逻辑是“理性”参与人在交互过程中怎样合理选择策略或者采取行动的逻辑分析过程,即研究博弈中的参与人的行动、策略的推理问题[2][3]。对于古代博弈逻辑方面,刘邦凡(2008)对战国时代的合纵连横政策以及该政策下的七国博弈情况结合“囚徒困境”作了简单描述[4]。叶欣、孙芳(2012)基于博弈占优策略均衡分析法,对《孙子兵法》所蕴含的观念进行阐述分析[5]。白慧丽(2010)指出一场用兵作战的胜负要求知己知彼,用“七计”来分析双方各个方面的差别,同样一个企业也要做到如此[6]。
古代博弈方面的研究大多围绕《孙子兵法》以及合纵连横的策略,除此外古代思想中仍然包含着众多博弈逻辑思想,下面笔者就简要说明几个事例中蕴含的博弈逻辑思想及其相关应用。
1.田忌赛马
一提到古代博弈,自然就会想到著名的“田忌赛马”案例,这是一个典型的完全信息下的动态博弈过程。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这并不算得上是一场博弈,因为赛马比赛中的两个主体中,田忌方采用策略,每次都在确定齐威王所出战马的等级之后才选择迎战马的等级。假定第二场比赛中,此时齐威王认识到依据田忌的马来选择自己出战的马,又或者是双方规定同时出马并且之后不得变动,此时比赛的结果可能就会发生反转。这种博弈逻辑跟比赛、竞猜情况很相似因此,大家都是处在一样的情境下,所能采取的行动也是一样的,博弈策略、次序的重要性也就突然出来了,切不能被对方看透,一旦自己的行动在对方的股掌之中,只会处于被动状态。
2.儒家“利”与“义”博弈逻辑思想
孟子曰:“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17]这中间就涉及到了“利”与“义”的博弈。博弈逻辑中假定人都是理性的,都是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如果博弈双方明确知道博弈过程仅有一次,则在一次性博弈中,博弈方会只考虑当前利益最大化,因为博弈方会不惜选择欺骗、隐瞒等“不义”行为以求自身眼前最大利润。但重复博弈的过程中,“不义”的行为总是会被发现,合作者可能会不在合作更甚采取报复行为,仍然“舍义”更是会不断地失去合作者,声誉以及信用不断降低,最终不再存在利润。因而主体想要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在重复博弈的过程中,要慎重选择自己的策略,在“利”与“义”之间做到平衡。
这里拿保险行业加以说明。考虑两个主体:受保人以及保险公司。假设受保方真的隐瞒了对自己有利的信息,即“取利舍义”,这就是常说的道德风险问题;还有一种情况是双方签订合同之后,受保方故意做出对保险公司不利的行为。当保险公司发现受保方不义行为时,推断对方是“不守义型”概率增大,进而在下一期再次合作时会把对方的“不守义”行为考虑进来,采取一系列措施防止此类现象再次出现,如增加保险购买金额、降低赔保率等。若受保人仍然有“不守义”行为合作就会终止。因此,不到最后阶段“守义”始终是受保方最优的选择。
3.邓析的两可之说
“两可之说”由《吕氏春秋·离谓》所记载的一则故事而来。仅从文意,邓析给双方答案均为“安之”,因而有些学者认为,同一个辩讼中,针对同一个问题、同一对象“溺者”,邓析回答是相互矛盾的,然而他们却忽略了邓析是站在两个对立的角度:得尸者、赎尸者。首先他站在赎尸者角度,尸体除富人外不会有人去赎,所以他给的价格必须在富人能接受的范围之内,否则交易没办法进行。后话他站在得尸者角度,富人定会买尸体,如若富人压低价格得尸者不卖,富人便得不到尸体,终是会妥协。
“两可之说”在讨价还价的模型中能得到较好的应用。批发商与生产商在产品价格、质量等各个方面存在目标上的冲突,双方均以获得利润最大化作为目标,从而出现了讨价还价形式的博弈。批发商希望买价越低越好,生产商希望卖价越高越好。对于批发商提出要求,生产商给出的对策:降价就会降低产品质量。这可以看作生产商对批发商要求降价的一种威胁,同理不降价—拒绝订单是批发商给予生产商的威胁。
想要双方的目的都能够实现,两者就要采取合作的方式,积极谈判,共同制定出双方都满意的降价数值。但假定市场中的买卖双方不对等,有一方不是一家时,卖方多于买方导致供过于求,生产商将会处于劣势,此时他的威胁只会取得很小的作用;卖方多于买方,供不应求,批发商处于劣势,他的威胁也不会起较大作用。这两种情况下就只有一方是处在“安之”状之下,当买卖双方均是多主体时,考虑情况就更为复杂。
4.三十六计之空城计
《三国演义》中的一则经典故事——空城计,这是一个双主体不完全信息下的博弈过程。对诸葛亮方是信息优势方,相对的司马懿方为信息劣势者,对诸葛亮方无论他采取何种策略,都可能暴露真实实力,司马懿方便可出权衡出各方案下的收益,从而采取“进攻”这一方案。大摆空城计,让对方对自己实力有虚假评估,降低司马懿对进攻可能获得收益的估计,这远比直接暴露实力要好。
还存在很多相似的博弈逻辑过程,如华容道之战。曹操也自认对诸葛亮十分了解的,烟雾为故意唬吓,但他所能考虑到的事情,包括他的性格都在博弈对手的算计之中,虽最终脱身,但这场博弈中他从头到尾都处于劣势,因为他的性格,包括他的逻辑推演过程都清楚的看在博弈对手的眼中。现在生活中,就有很多方面能运用到“空城计”博弈,例如拍卖行业。
拍卖行业的暗箱拍卖是典型的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在这一过程中,博弈方即参与投标的有多个主体,中标方的收益取决自己的标价以及对拍卖物的主观估价。每个人都有其私人信息,并且投标者也不可能知道拍卖物的真实价值,这些信息都只能通过以往的经验以及对各个参与者的了解程度进行归纳推理。这与诸葛亮据以往对手的经验知识进而做出判断的过程是一样的。在投标博弈中,投标方一定要充分了解对手所发出的信号的真伪情况,结合先验知识做出准确判断。当然,企业招聘时也可以好好借鉴该博弈推理的思想,结合各种先验信息,确定出最优的应聘者。
二、小结
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博弈逻辑在实际生活中有着广泛的应用,但国内相对的强调博弈逻辑在各个领用中的应用研究,对于古代博弈思想研究甚少,为了能更好的说明古代博弈思想研究的重要性,本文简单介绍了几种典型的古代博弈逻辑思想,并说了其在一些领域上的应用。由于本人能力有限,只简介了典型的几个案例,并且从双主体静态博弈出发分析,没有考虑到动态情况,所以下一步对于古代博弈逻辑的研究,应将多主体以及动态博弈情况考虑进去。
【参考文献】
[1]潘天群.博弈行为中的演绎与归纳推理及其问题[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3,(03):39-43+53.
[2]张峰.博弈逻辑述评[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03):54-57.
[3]张峰.双主体零和博弈逻辑形式系统建构及模型检测研究[J].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06):47-53.
[4]刘邦凡,丁萍. 论战国时代合纵连横的博弈逻辑思想[J]. 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06):80-84.
[5]叶欣,孙芳.试论《孙子兵法》对占优策略均衡分析法的阐释与体现[J].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05):45-47.
[6]白慧丽.论孙子兵法的博弈逻辑及其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应用[D].燕山大学,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