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工程监理招投标管理

2019-04-30 11:11扈连杰武海莲
智富时代 2019年3期
关键词:招投标管理工程监理建筑工程

扈连杰 武海莲

【摘 要】近年来,随着建筑工程行业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建立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它能够有效保证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目前建设单位都是采用招投标的形式来确定将要委托的监理单位,这就代表我国的工程监理行业逐渐趋于规范化。基于此,本文将主要阐述当前建筑工程监理招投标管理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监理;招投标管理

一、建筑工程監理的特点

1.1 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一般来说,监理单位都是受建筑单位的委托来开展自己的监理工作的,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就表示监理单位是一种服务性的单位。此外,监理实际上是建设单位项目管理的延伸,也就是说,监理单位是帮助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的。因此,监理单位必须要转变观念,提高自身的服务意识。在投标阶段,监理单位因为从建设单位的角度去分析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理大纲,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体现监理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用优质的招标文件为自己争取中标的机会。

1.2 监理单位必须有足够的资质条件

监理单位资质主要有综合、专业以及事务所集中类型,每种资质可以承担的监理任务都有对应的具体规定。作为招标人,建筑单位需要严格遵守监理资质管理规定,以不同的工程类别来确定所需的投标企业的实际资质,不可以恶意地提高资质等级,排斥潜在投标人。

1.3 监理的科学性

建设单位之所以委托监理单位实施监理,就是因为监理单位拥有足够数量的业务合格的监理工程师,拥有现代化的管理手段,积累了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能够帮助建设单位顺利实现投资目的。因此,监理招投标中,招标人选择中标人的基本原则是“基于能力的选择”,投标人履行监理合同的能力,监理规划及其拟派的监理机构人员的构成应成为选择的重点。

二、建筑工程监理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招投标人的行为不够规范

招投标人的行为不规范主要体现在下面几个方面:招标人和潜在投标人互相串通,继而在招标文件当中不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是按照某一个潜在投标人的独有特征来设置评分标准;投标人和评标专家互相传统,在进入评标现场之前评标专家就与投标人串通好了,以此提高投标人的中标几率;针对民营资金项目,企业更关心的是监理单位的价格,因此部分监理单位为达到目标会向招标人行贿,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来获得中标。

2.2 监理企业投标数量有限

部分建筑工程项目在招标过程当中会出现投标额监理企业比较少的情况,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①招标报名费及其相应的标书收费标准绝大部分都是由业主自行拟定的,部分项目收取的费用极为不合理,比如费用比较高,致使一些监理单位望而却步。②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私自扩大招标的范围,尤其是那些规模小且投资额不高的项目也实施招标计划。但监理单位对于这些规模比较小的项目并没有多大兴趣,缺乏积极性,自然也就不会投标该项目,导致监理企业投标数量不足的现象发生。

2.3 各监理企业之间缺乏有序竞争

不论是建设单位还是监理企业都非常关心价格条款问题,这也是影响双方交易是否成功的核心环节。因此,建设单位在选择监理单位的时候通常都会考虑监理企业的报价是否在可接受范围内。也正是因为如此才导致现如今的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不少企业为了生存而进行的不合理的“价格战”,各种无序竞争越演越烈,部分监理费用的收取远远低于国家所规定的标准价格。

2.4 没有科学地评标标准

由于一部分评标评委对建筑工程监理行业没有全面的认识和了解,其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监理招投标评审工作的实际要求存在偏差,从而导致在评标过程总会出现专业评估水平不足的情况,对监理评标的科学合理性产生不利影响。此外,还存在着部分评标专家职业道德素质较低的问题,他们总是过多揣摩招标单位意向做人情标,评标科学性也就大大降低。最后,也有一些评标人没有认真的研究投标文件,总是随意地做出评价,从而导致中标结果不够公平合理,存在较大的争议。

三、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措施

3.1 建立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信息管理平台

针对监理企业存在的监理资质、监理人员证件造假等违法现象,应建立监理行业公共信息数据库,将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信用情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备案情况以及监理从业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项目管理业绩情况等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价系统,实现网上信息公开发布,以利于评标评委准确核实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减少投标单位造假机会,维护监理招投标管理市场秩序。

3.2 努力提高招投标管理水平

针对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投标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这一问题,有关建设行政机构应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理投标收费标准,从而约束招投标单位严格根据相关规章制度来办事,确保监理招投标收费的透明化,并采取有力措施来规范业主行为。建设行政单位还应该结合当地实情适当提高建筑工程监理招标标准,小型建设项目的招标应该适当减少,把工作重心放到大型的工程项目当中来,从而真正发挥监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特长,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伴随着科学技术以及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工程建设可真正实现数字化招投标。我们可以通过IC卡技术,构建招投标网络操作平台,把招投标单位的相关信息都上传到该平台当中,这样一来招投标单位就能够快速及时的获取相关需要的信息,挑选出合适的建筑工程监理企业,这不仅有利于评标时间的缩减,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优化招投标程序。

3.3 完善监理招投标管理监督机制

虽然我国为规范招投标管理,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已制定实施《招标投标法》,但是针对工程监理招投标管理内容并不完善。在法律制度管理方面,工程监理招标远不如施工招标和设计招标详细规范,因此造成监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种种乱象。相关建设监督机构对监理招投标的重视度不足,应出台出相应的工程监理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及法律法规,避免出现明招暗定、监理服务费用恶性竞争等情况发生,规范工程监理招投标市场行为,保障招投标管理的公平性公正性。

3.4 建立健全的监理评标专家库

严格控制监理评标专家库入库人员标准,要求评标专家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并具有从事多年工程监理行业经验及相关专业技能知识。监理评标专家库机构应定期组织评标专家系统学习最新出台的监理招投标相关的政策法规及行业规章,共同研究探讨工程监理招投标管理办法。此外,应加强对评标专家个人信用、职业操守方面进行监督管理,若出现评标违规操作现象应记录在案,从监理评标专家库中剔除。

四、结束语

总之,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和规范,建筑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得到了有效完善,这就促使工程监理招投标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但是从实际的工作过程来看,这项管理工作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从而对我国建筑工程监理招投标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国家以及必须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来规范招投标人的行为,以此来促使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向着更加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庞志平.加强和创新工程监理招投标管理,遏制监理行业恶性竞争[J].建设监理,2011(09).

[2]陈彦均.建筑工程监理招投标中存在问题及其对策分析[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4.

[3]徐育新.工程监理招投标的理论分析与评标模型研究[J].郑州大学学报,2012(05):8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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