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湾县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农民增收作为根本目标,大力培育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积极探索推进发展以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为主的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本文介绍沙湾县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运作模式及取得的成效,并提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关键词:土地股份合作社;做法;模式;成效;沙湾县
国务院《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提出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是我国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这一改革给现代农业发展带来的变化之一是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将得到大力发展。推进这一改革,引导更多新型经营主体去种“明天的地”,因此对大力推进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是已有理论和实践基础。但是,当前农业经营中土地规模零碎分散;市场化、标准化程度低与农业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结构调整难问题并存;产业链条没有完全打通或是不通畅,产业价值链没有完全形成或是不紧密,农业发展产业化、集团化发展瓶颈急需打破;农业生产成本持续增加,农业生产效率不高,农民增收压力进一步增大;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现象日益凸显,“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已经逐渐显现。而如何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把分散经营的农户组织起来参与激烈的市场竞争,己经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一、沙湾县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的基本情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湾县辖区面积1.31万km2,下辖15个乡镇(场),240个村队,总人口39万人,其中地方人口21万人。有耕地16.1万hm2,全县农业人口14.7万人,有农村集体土地10.0万hm2,其中参加二轮土地承包农户3.3万户,家庭承包土地面积5万hm2。
沙湾县大力培育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积极探索推进发展以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为主的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截至目前,沙湾县共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1 170家,其中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216家,创建成高标准示范社合作社75家,组建社企联盟6家,合作社服务面积达3.3万hm2,带动和服务农户3.3万余户;沙湾县完成土地流转5.3万hm2,其中流转入股面积1.95万hm2。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呈现出蓬勃发展态势。特别是首推土地股份合作社,将其作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决土地零星化、碎片化经营问题,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核心环节来抓。目前,沙湾县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110家,土地入股分红面积超过2万hm2,入社农户5 800余户。
二、沙湾县土地股份合作社主要做法、运作模式及成效
(一)主要做法
1.高位发动
沙湾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多次在县委扩大会议提出明确目标和任务。2017年,县委十二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上提出:“要积极鼓励发展共赢制合作社和社企联盟,按照农村集体土地三权分置要求,引导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同时抓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实现农牧民持续稳定增收。”
2.政策牵动
沙湾县政府先后制定实施《沙湾县促进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实施意见》《2017年共营制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工作任务分配方案》等文件,政府设立200万元专项预算资金,支持合作社开展市场营销、宣传培训、示范奖励、品牌创建等工作。对把土地交给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农户给予规模化补助、保险补助。县财政筹措资金,自2017年起,对分别于2017、2018、2019、2020年新成立的土地规模在133.3 hm2以上、运作规范的合作社,每667 m2分别按40、30、20、10元给予规模化补助,每年设定一定的奖补资金,先成立先受益、早成立早受益,广泛调动农民入社积极性。针对土地股份合作社出台扶持政策,合作社成员享受高“高保费、高保障”,切实提高合作社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3.典型带动
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土地股份合作社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对农民的好处,开展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在沙湾县树立典型,让双泉股份合作社等典型社理事长及成员在各类培训会上现身说法,算经济账、算明白账。通过明显的效益对比,极大地增强了农户的入社积极性。
(二)沙湾县土地股份合作社主要运作模式
1.“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模式
此种模式是合作社社员以自己的土地按每667 m2一股作为股份入股合作社,合作社对所有入股的土地采用“六统一”种植模式统一生产经营。年底统一结算,去除生产成本后,按每667 m2实际纯收入分红(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和社员大会决议提取“两金”后);倘若年底结算收入低于生产成本,则损失由合作社成员共同承担。
2.“保底+按股分红”模式
合作社对所有入股的土地采用“六统一”种植模式统一生产经营,年底结算后按照入股情况,给农户当年基本保底分红,再加上实际经营收益分红。按照每超产部分,合作社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提取的资金用于合作社的日常运营。若合作社管理不善,损失部分则由合作社管理团队共同承担责任。
3.“保底+固定分红”模式
保底+固定分红”模式即合作社对所有入股的土地采用“六统一”种植模式统一生产经营。年底统一结算后,按照入股协议给农户当年保底收益分红+固定分红,不论合作社经营好坏保底收益是必须给农户的基本保底分红。如果合作社管理不善达不到预定收益,差额部分则由合作社管理团队共同承担责任。
4.“混合经营”模式
“混合经营”模式即合作社在经营过程中,采取以上3种模式中的2种或3种分配方式并存,合作社此种模式是由于土地性质、种植结构、群众意愿等情况不一致采取的因地制宜模式,更灵活,更贴合实际。
(三)推行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的取得成效
作为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创新形式之一,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是现代农业的新型经营主体之一,有效地促进了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有效流转,实现了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加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将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农民利益,是当前生产力发展的必然需求。
一是有力地推进了土地的适度规模化经营。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很好地实现了农业规模化生产,益于科学规划农业发展布局,大面积推广先进农业生产技术,整体提升农业生产力水平和经营效益。农村土地三权有效地进行了分置,放活了经营权。
二是提升了农业市场化程度,推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利推进。为了追求合作社社员利益最大化,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合作社会主动积极地在市场中筛选比较效益最高的作物与企业合作进行生产种植,这样农业产业结构自然会在市场经济规律下得到优化调整。
三是农业产业化、集团化发展的产业链、价值链逐步链接打通,转变了农业发展方式,有利于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解决农产品加工企业对原料一致、稳定、标准的需求,形成优势农业品牌,有利于推动农业按照产业化、集团化全产业链的发展模式。
四是以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为代表的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发展壮大,“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是农村涉土地经营矛盾纠纷明显减少,村队社会更加和谐稳定。由于农民把土地交到合作社经营种植,自己离开了土地,原来由于各家土地边界纠纷,灌溉时间的早晚、灌溉次数多少的水务纠纷,购买种子农资的真假纠纷等,都会因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规模化经营而消失,农村矛盾纠纷大幅降低。农民也在合作社统一管理下自觉行使民主权利,增强了民主管理的意识,逐渐养成了遵法守序、诚信生产、依法维权的良好社会习惯,农村邻里间更加和谐和睦,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六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进程。农民在以土地入股土地股份制合作社后,一部分会进入县城和乡镇镇区就业生活,增加了城镇人口,刺激了二三产业服务需求,吸引更多人人口在城镇就业,实现现代农业、新型城镇化和二三产业良性循环发展[1]。
三、沙湾县土地合作社发展中需要重视的问题
一是土地合作社队伍规模偏小,合作社带头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不高。沙湾县土地合作社多数在本乡镇、本村范围内组建,服务功能、经济实力较弱,带动能力不强。
二是农民自身对合作社理解、认识不够,加入合作社的积极性差异较大。尽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数量多、范围广,但是农户对合作社的信任程度并不高,对合作社的定位和政策理解不透彻,导致土地集中统一困难,难以实施土地大规模机械化经营。
三是土地合作社层次有待提高。合作社较多集中在种植销售环节,向加工延伸的少。没有形成自己的产业链,产业化程度低。
四是目前仅存的针对农业灾害的社会保险赔偿标准较低,保额有限,很难抵御土地规模经营中的自然灾害风险,需要专业的商业保险来提供保障。
四、促进沙湾县土地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一是加强宣传,转变农户思想。以多种方式广泛地对农户宣传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规章制度,并因地制宜地建立适宜的合作社模式,积极推广示范,并鼓励入社农户积极开展土地流转,实施规模经营,培养新型种田能手和种粮大户。
二是鼓励合作社与企业签订订单,农业组建“社企联盟”。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土地股份合作社管理人员的培训,使其成为农民职业经理人。对聘请不到合适职业经理人的,允许转包或交给龙头企业进行经营。
参考文献:
[1]郭继潮.共赢制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运行模式和推广应用价值[J].基层农技推广,2018(2):4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