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8月,联盟内成员单位总计上报公共类充电桩455,808台,其中交流充电桩265,071台、直流充电桩190,188台、交直流一体充电桩549台。2019年8月较2019年7月公共类充电桩增加9,168台。从2018年9月到2019年8月,月均新增公共类充电桩约14,756台,2019年8月同比增长63.5%。
2019年8月全国规模化运营商企业21家 (充电设施保有量≥1000台)。
省级行政区域内所拥有的公共类充电桩数量前十的分别为:江苏54,494台、北京53,743台、广东53,248台、上海52,090台、山东30,609台、浙江25,099台、安徽22,458臺、河北18,830台、湖北15,154台、天津14,872台。
截至2019年8月,通过联盟内成员整车企业(比亚迪、北汽、上汽、广汽、吉利、江淮、长安、特斯拉、奇瑞、东风日产、东风电动、一汽、知豆)采样937,731辆车的车桩相随信息,未能配建充电桩占比33.40%,其中由于“集团用户自行建桩”而未能配建充电桩的占比16.69%,由于“居住地物业不配合”而未能配建充电桩的占比3.49%,由于“居住地没有固定停车位”而未能配建充电桩的占比3.35%,由于“通过专用场站充电”而未能配建充电桩的占比1.64%,由于“工作地没有固定停车位”而未能配建充电桩的占比0.74%,由于“居住地报装接电难度大”而未能配建充电桩的占比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