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宣传部主任 洪俊岭
看到这个题目,您是不是有点儿闹不明白了:给患者做移植手术的医生没有资格去判定捐献者是否死亡,那谁有资格呢?我要告诉您,负责器官移植的医生就是没有这个资格,必须由另外一拨医生来做。您可能不免会问:对捐献者进行死亡判定、获取捐献者捐献的器官和移植器官都是在医院的手术室里,这边取了,那边就给移植上了,这么方便的事,为什么还要自找麻烦,让两拨人去干呢?
我几年前曾经参访过美国费城的器官获取组织,他们已经有四十多年的历史,该机构负责人告诉我们,器官移植是一个关乎捐献者和接受者两方面的医疗行为,既要遵守严格的法律制度,还要遵守相关的伦理规范。法律是底线,比如我们执行的是公民逝世后的器官捐献,这个公民还没逝世,还有生命体征,就摘取了他的器官,“为了救人而杀人”,这就触犯法律,越过底线了。伦理是人与人之间符合某种道德标准的行为准则,是依照一定原则来规范行为的道理。捐献者的死亡判定不能由移植医生来做,主要是基于伦理规范,避免法律纠纷。若是捐献者的死亡判定由移植医生做出,他有可能陷入为尽早得到器官去救治患者而对捐献者一方死亡判定是否准确的争议,也有可能因一手托两家,形成潜在的利益输送渠道的怀疑。所以,在有成熟器官移植体系的国家和地区,移植医生绝对不能参与捐献者的死亡判定,避免死亡判定的“感情干扰”,贯彻“捐献是由死亡而产生,捐献绝不是死亡的诱因”的原则,杜绝一切可能的干扰因素,干干净净、问心无愧地做好每一例手术。
器官移植作为救治垂危患者的一个重要手段,规模逐渐扩大,必须要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各个重要环节更需要专业化、精细化。在成熟国家的器官移植管理体系中,移植医生不但不能参与捐献者的死亡判定,他们还做到了无特殊技术需要,也不参与器官的获取。也就是说,器官获取和器官移植逐渐形成了两个独立运行的体系,有点像每个城市都有的“血液中心”和用血医院的关系。输血治疗诞生之初,并没有统一的临床供血体系,都是需要用血液的医院自己想办法“找血”,但是随着用血量的加大,必须要有“血液中心”来专门从事血液的采集,按照临床的需要按计划配送。我们今天讲的器官获取组织,就是器官移植事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给临床提供器官来源的专业组织,它就是器官移植行业的“血液中心”。它的重要目的就是通过专业化的分工,把器官获取的工作做得更加精细,为临床提供所需器官,让临床移植医生专心致志地做好每一例移植手术。人体器官获取组织主要由外科医师、神经内外科医师、重症医学科医师等组成。负责对潜在捐献者进行医学评估,获取器官后,按分配结果把器官运送到等待接受移植者所在的医院,形成上游负责器官的来源,下游负责器官的移植的格局。获取和移植,是对立的,更是统一的,它们有机的结合构成了这个事业完美的运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