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丹丹 张玉娇
摘 要:妥善解决城市新移民在权利、机会、规则公平上存在的问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国梦的必然要求。文章从城市新移民在医疗、养老、工伤、教育、就业、住房等方面的不公平问题出发,剖析其影响因素,进而提出坚持国家引导、市场和社会协同治理相结合的优化路径。
关键词:城市新移民;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城市新移民是改革开放、城镇化背景下产生的一个新的被不公平对待的弱势群体,这一群体大多数由最早进城务工城市新移民的精英人群和二代城市新移民组成。从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增进城市新移民的福祉,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是保证城市新移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实现的前提条件,也是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更快速的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一、城市新移民在三个公平上突出问题及表现
随着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城市新移民对普遍的生存和发展条件平等化的诉求已经体现出来。国家尽管做了多方面的努力,但不公平的现象和贫富差距仍然存在,城市新移民在权利、机会、规则上不公平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一)权利不公平集中体现为社会保障权的缺失
城市新移民社会保障权的不完善体现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方面的不公平。第一,养老保障不充分。城市新移民虽然在城市工作,但无法纳入职工养老保险体系,如果他们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需要回到户籍地,这就影响了他们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导致参保动力不足。第二,医疗保障不完善。从现行的医疗保障系统看,对城市新移民的医疗保障不充分。第三,工伤保险参保率低。很多城市新移民因伤得不到及时救治而致残,也有城市新移民因伤返贫。第四,失业、生育保险基本空缺,尤其是女性城市新移民的生育保险空白。
(二)机会不公平普遍表现为教育资源的不均衡
机会不公平最普遍的表现在教育上。对处于城市底层的城市新移民来说,除了自身发展的愿望,最大的期望是子女通过受教育,有机会向上移动。城市新移民子弟学校的副作用不言而喻,源于新的读书无用理念下自愿提早进入次级劳动力市场的打算,尽管城市新移民的子女可以去公办学校上学,可是整个的发展历程却存在着天花板效应。既在思想上赞同主流文化并想通过这个途径可以达到向上社会流动的愿景,与此同时又不断的自我抛弃,很可能重复父辈的生活轨迹使得阶级再形成。
(三)规则不公平主要出现在就业、住房等领域
规则不公平一方面表现为城市新移民劳动就业权益保障相对欠缺。城市新移民劳动就业不公平主要表现在劳动力与报酬不对等、单位时间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较长等。因为城市新移民群体数量庞大,专业技能低,大多数城市新移民从事的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个人提升的空间很小,所以很难得以升迁。规则不公平另一方面表现在住房权的不完善。城市新移民未被纳入城市住房保障系统,居住难。大部分城市新移民租赁房屋混居在城乡结合部,居住空间狭小,设施简陋,环境卫生差,而且有些居住在城中村,住房密集,楼间距很小,存在电线老旧、脏乱差等安全隐患。
二、造成城市新移民在三个公平问题上突出的因素分析
改革开放并未妥善解决新移民权利公平问题,主要是源于重视经济体制的改革而忽视对城市新移民群体的保障,户籍制度的城乡二元体制的制约,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推进城市新移民市民化阻碍因素很多等。
(一)经济体制的转变
“在城镇化过程中,劳动力从农村向城镇的转移、人口在城镇的集聚,本质上是一个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经济过程。”社会转型时期,城市的就业体系也发生了变化。当个人依靠国家担保就业转向劳动力市场竞争和自营职业,在劳动力市场不公平问题会逐步增加。如果社会政策不能发展与此匹配的福利保障制度去满足社会成员的需要,就会导致部分成员成为新贫穷社群,这也是城市新移民的社会权利没有充分实现的原因。
(二)城乡二元体制下户籍制度的限制
转型期新型城镇化走到今天,阻碍城市新移民对美好生活希冀实现的主要影响因素是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土地流转制度不公平,对农民财产权利的损害,也会危及国家经济发展和粮食安全。农民土地权利形同虚设,一次性补偿低且没有持续性,带来了严重不公平问题。户籍制度的城乡二元体制,割裂了城乡的融合和发展,损害了农民的基本权益,也使城市新移民無法融入城市。尽管目前户口制度从没有弹性到有弹性,城市新移民可以取得城市的居住证,但这也无法实现城市新移民对公平的诉求和需要。
(三)新型城镇化中市民化进程缓慢
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核心是实现“人的城镇化”,但是现实中城市新移民问题却是背离该发展目标的。城镇化发展的代价部分转嫁到城市新移民身上,比如失地农民被迫面临着各种生存问题,而这种转嫁方式是不公平的,也不符合社会的和谐发展。长期以来,城市新移民社会保障状况不容乐观,在养老、医疗、工伤、住房等系统不能享有公平的待遇,这些已成为阻碍城市新移民融入文明社会的体制障碍。
三、推进城市新移民实现三个公平的优化路径
以“三个公平”为出发点,完善城市新移民的社会权利,具体要从社会保障、教育、户籍、就业、住房等方面构建城市新移民在权利、机会、规则上的公平。
(一)优先推进完善城市新移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城市新移民脱离了农业生产活动,也就脱离了传统的土地保障的范围,因此要尽快把城市新移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中,实现社会公平发展要以包括城市新移民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为根本出发点,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俞可平认为依照共同的原则合理分配并调节公共权利和社会资源是公平的基本内涵。公平也就意味着一系列规则、制度和程序。因此,为了更好的实现城市新移民的各种社会保障权益,要积极的发挥政府职能,要真正做到三个公平,要建立符合城市新移民群体特点的医疗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并建立紧急援助制度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二)实现教育公平是保证城市新移民获得其他公平的基础
一是建立政府对城市新移民子女义务教育的监督机制。建议将城市新移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列入专项政府教育督导检查,细化工作责任、考核标准、责任追究,实行督导结果通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各部门职责落到实处,形成权利行政保障的完备机制和工作网络。二是实施与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有关的申报制度。分析未来城市新移民人口分布的变化趋势,科学预测义务教育的实际需求,将城市新移民随迁子女就学的学校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面对复杂深刻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把握大势、谋划大事,提出了一系列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思路,体现了强烈的历史责任。
(三)改革户籍制度是城市新移民市民化的关键举措
在城镇定居和落户是实现新城市移民身份转型的社会政策条件。户籍改革目标应当让城市新移民享有平等的市民权利和待遇,具有名副其实的市民身份,只有这样,城市新移民才能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喜好,选择适合的城市,进行身份转换。在政府最新报告中也涉及到要不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发展,既要达到城镇居民基本公共服务的整体覆盖,也要将农业人口进行成功转移,到2020年,要实现解决城市新移民城镇落户问题以及对公共服务需求增多的目标,满足其美好生活希望。
(四)着手就业和住房解决城市新移民最大的民生问题
《“十三五”规划》提出开展城市新移民免费接收职业培训的发展战略,这就打通了城市新移民技术职业发展通道,既从就业上帮助城市新移民解决了关键问题,同时也为城镇化建设长期提供高素质的勞动人口。同时强调要充分发挥政府、工会、企业三者的协调机制,提供给城市新移民通过辛勤的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帮助其劳动收入和报酬与工作相匹配。最后要认真实践习近平主席关于住房的指导思想,房子不要用于炒作,让城市新移民能够生存下去,把城市新移民群体也考虑到住房保障体系当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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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郭丹丹(1991- ),女,山西临汾人,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方向:民生政治、社会保障;张玉娇(1993- ),女,山西大同人,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方向:民生政治、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