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建良 陆 尧 徐森泉 王 玄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审计工作,组建了中央审计委员会,将审计监督作为我国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审计工作要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努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审计工作;要求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顶层设计,既有全面的部署,又对国企国资审计监督做了专门安排。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对完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制度作出全面规划和部署。审计署、国资委先后印发了《内部审计工作规定》(11号令)和《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37号令)。目前,国家对中央企业按季度开展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定期向社会公告审计报告;对移送有关部门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定期跟踪了解查处情况,并向社会公告。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开始转型,已形成以审计监督为主的经济监督新格局。审计监督范围从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合规性检查上升为内部控制、经营风险揭示与防控,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加大国家和企业战略措施实施跟踪审计。审计监督对象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重点工程建设拓展到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审计监督工作在抓好审计项目质量的基础上,强调抓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并加强与其他监督力量协作配合,共同形成监督合力。
近年来,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通过切实提高审计项目质量和审计整改水平,推动提高协同监督能力,有力保障了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反腐倡廉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要看到,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还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亟需建立内部审计向所在单位党委会、董事会报告制度。根据审计署《内部审计工作规定》11号令,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定期向所在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汇报内部审计工作。目前部分国有企业还没有建立内部审计报告制度。
2.审计资源不足,审计全覆盖目标难以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对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大部分国有企业已经做到领导人员离任必审,但是企业内部对一些重点部门、关键岗位、重大业务还未能实现全覆盖,实现审计全覆盖的目标还需要更多的审计资源投入。
3.审计项目质量有待提高,审计报告揭示风险、提出建议的能力有待提升。缺乏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手段,存在未能发现重大问题的审计风险。审计报告重点关注还停留在合规性报告阶段,审计建议措施缺乏改进工作的针对性。审计成果没有引入统计标准,对查出问题金额、内部控制缺陷情况没有进行量化统计。
4.对内部审计工作思想不重视,存在层层衰减的情况。集团本部的思想认识强于基层单位,接受过外部审计的基层单位的思想认识强于没接受过外部审计的基层单位,基层单位负责人的思想认识强于一线员工。在配合审计上,还有“捂盖子”、打“擦边球”、缺乏担当精神和主动沟通意识等现象。在审计整改上,也有“拒不承认”“找关系过关”“新官不理旧账”“矛盾上交”等现象,整改只见事,不见人更不见思想,屡审屡犯现象未能杜绝。
5.先进审计技术应用少。当前审计信息化发展很快,通过信息技术改变审计作业模式,利用大数据开展审计工作成为趋势。面对扑面而来的现代审计技术,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先进审计技术应用水平较低。
根据审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笔者提出提高审计科学化水平的工作构想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三立”要求,适应国有企业新一轮改革发展需要,夯实“审计管理体制、审计队伍建设、审计技术应用”三块基石,筑牢“审计规划、审计质量、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协同监督”五条支柱,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具体如图1所示。
图1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构想
1.建立适应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实际的审计管理体制
(1)强化审计集中统一管理,提高企业审计部门组织协调服务监督能力。集团本部审计部门负责审计项目实施、组织监督审计整改、开展监事会监督、组织迎审、违规经营投资追责等职能;职能部门、基层单位负责审计配合、审计信息沟通、落实审计整改。
(2)构建审计监督新格局,拓展审计深度广度。继续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坚持三年一轮审,重大工程主体每年跟踪审计,与同级审计、机动式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新格局,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深度和广度。
(3)建立审计报告制度,提高审计独立性。定期向所在单位党委、董事会汇报内部审计工作,定期向上级单位审计部门汇报工作。
(4)完善审计通报机制,树立审计权威性。对审计发现的重大、普遍存在的问题和整改不到位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总结,以案例通报形式每年进行发布,每年召开一次审计工作会议,在集团内部通报审计工作情况。充分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扎紧制度的篱笆。
2.按照“三立”要求,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1)筑牢理想信念的思想根基,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审计工作。
(2)强化法治思维,严守底线思维。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审计纪律。遵守“独立、客观、正直、勤勉”职业操守,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坚持用事实和数据说话。
(3)搭建学习平台,增强审计队伍工作能力。多途径培养和锻炼队伍,提升业务能力。
(4)激发人力资源,完善成长机制。建立业务专家与审计人员轮换制度,业务部门与审计部进行青年骨干交叉轮岗或者参加审计项目,既积累审计经验又能给予不同视角看待问题,全面提升年轻干部能力。
3.坚持科技强审,提高审计技术应用能力。
(1)推广“数据先行”的理念,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创新审计方法和组织协调模式。开展审前数据分析、审中数据挖掘、审后建立数据分析问题模型进行排查。
(2)加强审计人员大数据思维和数字化审计能力建设。审计人员需要掌握网络技术与数据库的知识,培养数据挖掘的经验和发现问题的敏感性。
(3)重视基础数据质量建设,提升数据有效性和可用性。推广业务数据、审计成果数据和外部数据为数据源的“三位一体”大数据审计分析平台,建设审计监控室,提供审计作业数据支持。
1.做好审计规划,实现审计全覆盖
(1)站在服务企业改革发展大局谋划审计监督工作,关注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全面揭示本单位在贯彻落实工作部署中存在的新矛盾、新风险。通过建立风险评估模型来确定审计计划,从年度项目计划安排、不同年度项目计划的前后延续性以及年度计划与相关年度项目规划之间的关系着手,保证项目规划有序、前后衔接,使审计全覆盖工作有序推进。
(2)突出对改革发展、经营热点和难点、经营管理事项的审计,对多元化投资开展检查,进一步帮助各单位防范内部控制风险、经营环境风险、金融风险,以及国际业务风险。加强对企业战略执行不到位,偏离企业发展方向的投资与管理行为进行检查与揭露。
2.从数量向质量转变,科学提升审计质量
(1)做好审前调查准备,科学制订审计实施方案。审计项目进点前,通过充分的审前调查准备,让项目组人员了解掌握单位的内部控制情况,确定审计检查的深度。通过科学调查研究,形成任务清晰、重点准确的项目实施方案,给予审计人员开展现场审计工作一份准确的行动指南。
(2)正确认识审计发现问题“质”与“量”的关系,不盲目追求审计项目数量、问题数量,不盲目追求“大”问题,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让被审计单位信服,树立审计权威。
(3)强化审计项目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制订完善审计质量控制工作措施。认真执行审计复核制度,严把审计质量关口。对标优秀审计项目,培养审计人员良好的工作习惯,树立审计质量意识,做到审计程序不能错、事实认定不能错、适用法规不能错、定性评价不能错、处理意见不能错、文字表述及数据不能错,让审计报告和意见经得起时间、历史的检验。
3.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
(1)对整改问题要全程跟踪,一抓到底。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闭环,采用销号管理,定期跟踪整改情况。定期对整改效果实施“回头看”,与后续审计项目、监事会检查开展相结合,对重点问题反复检查。
(2)要充分利用审计成果,倒逼风险防范与管理提升。用审计“第三条防线”的成果,倒逼“第一条防线”的业务部门着力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和屡审屡犯、屡查屡犯。
(3)做好典型问题整理宣贯,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每年收集内外部审计发现的典型问题,分析问题成因与风险点,并提出如何整改,让各业务部门、基层单位既要认识到什么事不能做,还要了解整改怎么做。
4.切实用好严肃问责利器,严格责任追究
对违规经营投资造成损失、审计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情况要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切实用好问责利器,从以下三个方面切入:一是对违规造成损失、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按照《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坚决问责;二是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拖延整改,对重复发生的问题,尝试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问责;三是对发生的问题按要求不仅追究个人责任,还要对问题发生的单位追究管理责任。同时,妥善把握实事求是等原则,贯彻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注意保护企业干部员工的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5.强化协同监督,构建大监督格局
(1)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责。国有重点企业监事会职能划转审计署以后,部分国有企业把监事会日常工作职责也划转至审计部门。审计部门要重点关注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及领导班子履职情况,构建内部审计与监事会检查双线风险防范机制。
(2)建立与其他内部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机制。包括经常性信息通报与交流、问题线索移送与案件协查、查处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审计部门要在查清事实、经济问题定性等方面提供专业意见。
(3)完善业务信息共享,强化协同监督。审计部门可向有关职能部门通报审计检查发现的典型案例、具体问题,建议职能部门关注的具体事项;职能部门可向审计部通报业务检查的结果和建议审计部关注的具体事项。
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必然要以制度、技术、管理创新为驱动,推动质量、效率、动力变革,使主业更加突出、技术更加领先、管理更加先进、绩效更加优秀。笔者希望通过探讨如何夯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三块基石”、筑牢“五条支柱”,以期提高审计科学化水平,增强揭示和防控经营风险的能力,让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更加健全,管理流程更加顺畅,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国有企业内外合规多产效益,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