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东霞
本刊讯 自治区教育厅日前印发通知,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注册建籍工作。根据通知,我区将进一步核实区内外电子学籍情况,对于非小学新生补建学籍申请,学校要通过“全省学生查询”和“全国学籍信息查询”功能逐一查询学生是否有电子学籍档案。查询无结果即说明该生确无电子学籍档案,可以申请补建学籍。否则,应根据学生状态通过“招生录取”或“学籍异动”功能接续学籍。对于原在外省就讀的学生,我区要求各市县教育管理部门积极联系原就读学校或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该生在原省份是否存在电子学籍档案,若存在,要通过“跨省转学”或“毕业后跨省就学”功能接续学籍。 (欧金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