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策

2019-04-23 10:03
新材料产业 2019年6期
关键词:新能源汽车发展

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

据报道,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目标,以激发对外经济活力为突破口,着力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提升对外合作水平、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

《意见》明确,要坚持开放引领、改革创新的原则,充分发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外开放平台作用,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打造体制机制新优势。要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原则,集聚生产要素,促进产业升级,拓展发展新空间。要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意见》提出5个方面共22项任务举措。一是提升开放型经济质量。包括拓展利用外资方式,优化外商投资导向,提升对外贸易质量等3项举措。二是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包括推行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等管理方式,优化机构职能,优化开发建设主体和运营主体管理机制,健全完善绩效激励机制,支持开展自贸试验区相关改革试点等5项举措。三是打造现代产业体系。包括加强产业布局统筹协调,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实施现代服务业优化升级行动,加快推进园区绿色升级,推动发展数字经济,提升产业创新能力等6项举措。四是完善对内对外合作平台功能。包括支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积极探索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开展合作,打造国际合作新载体,拓展对内开放新空间,促进与所在城市互动发展等4项举措。五是加强要素保障和资源集约利用。包括强化集约用地导向,降低能源资源成本,完善人才政策保障,促进就业创业等4项举措。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重大意义,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中国政府网)

3部门: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给予保险补偿

据报道,财政部、工信部、银保监会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进一步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依据通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是指经过创新,其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等有重大突破,具有知识产权但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首台(套)或首批次装备、系统和核心部件等。其中,“首台(套)”是指用户首次使用的前三台(套)装备产品;“首批次”是指用户首次使用的同品种、同技术规格参数、同批签订合同、同批生产交付的装备产品。同时,部分关键零部件和小型关键装备覆盖范围扩展到用户在首年度内(即从用户首次购买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使用的同品种、同技术规格参数的装备产品。

申请列入《目录》的重大技术装备产品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国家工业转型升级要求,且为当前国民经济建设和国家重大工程急需的装备产品;节能、节材、环保效果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首次进入市场阶段,尚未取得市场化业绩。

《通知》称,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决定性作用,由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给予适当额度保险补偿,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强化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降低用户风险,并引导培育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市场,加快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应用。

《通知》明确,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按照实际投保费率不超过3%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给予保险补偿。保险期间应连续不间断,保险补偿期间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不超过3年。

《通知》还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当地产业基础、行业特征,因地制宜制定地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并做好与国家政策的衔接。(新京报)

4部门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地方可继续给予购置补贴

据报道,为促进公共交通领域消费,推动公交行业转型升级,加快公交车新能源化,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通知,自5月8日起,根据规模效益和成本下降情况,调整完善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标准。

从2019年开始,新能源公交车辆完成销售上牌后提前预拨部分资金,满足里程要求后可按程序申请清算。在普遍取消地方购置补贴的情况下,地方可继续对购置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补贴支持。落实好新能源公交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船税政策。

同时,发挥好中央财政基础设施奖补政策作用,创新支持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加快新能源公交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满足车辆使用需求。将除公交车外的新能源汽车地方购置补贴资金,集中用于支持充电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环节。中央财政已经安排的2019年及以前年度燃油补贴结余资金,地方可收回统筹用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有关部门将研究完善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政策,从2020年开始,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重点支持新能源公交车运营。(人民日报)

2部门发文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纳保障机制

据报道,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对各省级行政区域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目的是促使各省级区域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加快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同时促使各类市场主体公平承担消纳责任,形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引领的长效发展机制;对于推动我国能源结构调整,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明确,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是指按省级行政区域对电力消费规定应达到的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包括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和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通知还明确了政府部门、电网企业、各类市场主体的责任。

通知指出,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经济运行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未履行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限期整改,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将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予以联合惩戒。

据悉,根据通知,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对照2018年消纳责任权重开展自我核查,2019年模拟运行并对市场主体进行试考核,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进行监测评价和正式考核。(新华网)

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研究推动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

据报道,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赣州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6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司局召开稀土行业专家座谈会,分析行业发展现状,就推动我国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听取意见建议。

与会专家指出,稀土是现代工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战略资源,也是改造传统产业、发展新兴产业的关键战略性基础材料。我国稀土成矿条件好、潜力大,具有明显的资源优势。近年来,各方面共同努力,加强稀土资源和生态保护,强化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促进集约化和高端化发展,加快绿色化和智能化转型,有力推动了产业高质量发展。但与此同时,行业私挖盗采、违法生产、“黑矿”走私屡禁不绝;资源绿色开发能力不足,环境保护问题仍然突出;稀土新材料产品以中低端为主、高端应用技术水平不高,稀土资源价值远未充分发挥。

与会专家建议,稀土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国家要强化稀土行业全方位监管,开展生产秩序整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使无证生产、非法走私等无处藏身,彻底斩断“黑色”产业链;要加强出口管控,建立稀土出口全流程追溯和审查机制;同时支持行业科技进步和资源高端应用,加快实现由依靠资源消耗为主的粗放型规模化扩张,转向依靠基础研发能力提升和技术进步的创新驱动发展,形成全产业链竞争优势。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司局负责同志表示,将认真研究、充分采纳专家意见建议,与有关部门抓紧出台有效管用举措,加大行业整顿规范力度,创新完善相关管理机制,加快构建产业结构合理、科技水平先进、资源有效保护、生产运行有序的行业发展格局,切实发挥好稀土作为战略资源的特殊价值。(证券时报)

长三角“氢走廊”规划发布

据报道,5月24日,《长三角氢走廊建设发展规划》在2019浦江创新论坛上正式发布,这一规划将以长三角城市群城际间带状及网状加氢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分3个阶段展开建设工作。2030年以前,长三角将建成20余条氢高速公路、500余座加氢站。

第1阶段为近期发展规划(2019—2021年),将以上海为龙头的产业先行城市打造成“氢走廊”核心点,率先启动建设4条氢高速示范线路,以点带线形成长三角带状氢能走廊,初步形成氢能高速走廊示范。先行城市包括已经确定积极发展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上海、苏州、南通、如皋、宁波、嘉兴、湖州、张家港等。

第2阶段为中期发展规划(2022—2025年),此阶段将大力推进燃料电池汽车的应用发展,进一步提升氢能关键技术水平,在重点城市之间推广建设10条以上氢高速公路,拓宽燃料电池汽车运营范围,形成具有影响力的氢能产业集群。

第3阶段为远期发展规划(2026—2030年),“氢走廊”要覆蓋长三角全部城市和20条以上主要高速公路,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燃料电池汽车应用区域,充分带动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发展,推动未来社会清洁能源和动力转型。

记者获悉,长三角作为我国氢能产业示范领先地区,目前已有6座正在运营、17座在建或规划中的加氢站,636辆燃料电池物流车、24辆燃料电池公交车正在上海、如皋、张家港等地运营。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副秘书长王菊说:“目前各地单独布局、城市间往来受阻,已是阻碍长三角地区氢能产业协同发展的关键,建设连接长三角城市的‘氢走廊可有效打破困局,持续推动燃料电池汽车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

《长三角氢走廊建设发展规划》由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指导,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编写。(新华网)

河南省出台产业扶持新政:新能源汽车停车费减半

据报道,河南省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运营新模式,鼓励经省级主管部门认定的新能源共享汽车平台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运营业务,支持省内汽车生产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网约出租、物流、市政环卫服务等业务;对达不到国家和河南省规定排放标准的在用燃油汽车,国家及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要在3年内、其他城市要在5年内完成更新工作。

“大气污染及雾霾治理成为污染防治的主战场,为了减少各种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太阳能、风能等非化石类新能源推广普及成为重要政策选择。”河南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田丰韶认为,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技术不断完善和市场的持续扩大,《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的颁布实施势在必行。

对于通知中采用的“国家及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新增、更新公务车辆原则上全部为新能源汽车,其他城市新增、更新公务车辆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50%”“鼓励用户利用峰谷分时电价等政策降低充电成本,2020年年底前对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等政策倡导、经济补贴与减免等措施,田丰韶说:“政府引导综合治理,没有采用禁、限等手段,旨在通过政策传导机制引导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可以有效缓解新能源汽车充电、停车等民生问题,同时大大降低政策实施所带来的社会风险。”

田丰韶认为,中国对于发展新能源汽车的态度和举措,不是盲目跟风,而是深思而行,是长久之计,河南此次出台新政策对新能源汽车在全国范围内的应用有着重要的示范借鉴意义。

为进一步加大城市建成区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力度,田丰韶建议,在未来一段时间,应继续加大贷款优惠、税收返补、道路救援、基础设施网络健全等政策力度,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类公共生态福利供给。同时,建立和完善新能源汽车购买与使用公益基金,评选表彰奖励一批性能卓越的新能源汽车品牌,加大中等收入家庭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救助力度。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对政策实施效果实行跟踪评估,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政策。(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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