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3月29日,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在有序推进新机构组建挂牌、涉改部门人员转隶的基础上,均已召开地方党委编委会议审议出台相关涉改机构“三定”规定。这标志着全省机构改革任务按照中央要求如期顺利完成。
此次机构改革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实现党的体制机制自我革新的重大部署,是解决突出问题、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服务中心大局、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重要举措。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推进改革、落實改革,确保全省机构改革各项工作按照既定方案和步骤平稳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