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 军 ,刘玉珍
(1.南京工业大学 法学院,江苏 南京,211816;2.三峡大学 水库移民研究中心,湖北 宜昌,443002;3.河海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211100)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乡村治理体系的完善,需要强有力的村社组织作为支撑方可实现。同时,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规范村社选举不仅关系到乡村治理体系的建设,更是关系到乡村振兴目标的达成。村社选举以及村民自治是牵涉到占中国大多数人口的农民的政治权力和农村基层政治社会运作方式的大问题。社区虽小,但是选举背后的复杂逻辑不可小觑。权力生产现实①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监狱的诞生[M],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218。,权力具有建构和生产的功能②耿敬,姚华.行政权力的生产与再生产——以上海市J 居委会直选过程为个案[J].社会学研究,2011(3):153-178。。因此,社区选举,在实质上则是社区权力的生产和再生产。在丹江口水库移民的调研过程中,笔者发现:移民社区的选举过程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被操纵的问题。
村庄权力研究一直是农村政治研究的重要议题,多年来受到学界的关注并形成了丰富的研究成果。针对国内现有文献的梳理,学者主要关注的问题包括:第一,外部因素对村庄选举的影响,如乡镇政权干预村委会选举③唐文玉,郭正林.乡镇政权缘何会干预村委会选举——基于博弈论的分析与对策探讨[J].行政论坛,2010(1):12-16。;第二,内部因素对村庄选举的影响,诸如村庄选举中的选民参与、干群关系、选举过程中的规则和程序、村庄精英选举竞争问题等。譬如,有学者指出村庄选举提高了村民的民主意识和民主参政能力④张善信,施雨丹.中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思考[J].社会主义研究,1999(6):65-68。,提高了村务管理的效率,缓和了干群矛盾⑤魏星河.村委会选举对现实乡村关系的影响——对经济不发达地区村委会选举的实地考查[J].社会主义研究,2004(2):91-93。,由选举产生的村干部有利于村民对其监督问责和激励①叶静怡,韩佳伟.村庄管理模式、宗族与选举问责[J].经济学动态,2018(09):34-50。。有学者指出,村民的选举动机和选举行为受到乡村组织因素的影响②武中哲.村民选举制度的实践过程及差异化后果——基于对LZ 市村民选举的调查[J].社会科学,2018(10):71-78。,村庄竞选的激烈程度与村庄经济资源、村庄社会结构存在密切关联③贺雪峰.论熟人社会的竞选——以广东L 镇调查为例[J].广东社会科学,2011(05):189-196。。但是,在实践中村庄选举面临着诸多困境,诸如,农民参与选举投票的热情较低④雷勇.新时期农民政治参与的制约因素及其对策[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7(2):5-10。,存在政治冷漠现象⑤陈静,杨爱华.乡村选举中政治冷漠的成因——以成本-收益为视角的分析[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03):22-26。,选举结果与选举意愿的背离等选举异化现象⑥申端锋.村委会选举中的异化现象及其治理——基于组织社会学的分析[J].中州学刊,2013(10):78-83。。总体而言,可以看到,已有研究对村民选举进行了比较全面的阐释,但不足之处在于:从研究对象看,很少有研究者关注新成立社区选举,特别是移民社区的选举问题;从研究视角看,学界主要从制度视角和行为视角分析选举的问题,缺乏更为全面、综合视角审视选举现象。
本文基于HN 社区⑦遵照学术惯例,本文对人名和地名进行了匿名处理。的田野调查,提出“移民效应”的概念,在描述移民社区选举,即社区权力再生产过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社区选举的困境;结论部分则针对困境提出移民社区选举的治理路径。
所谓移民效应,是指人口的迁移过程对于迁入地以及移民群体自身所产生的正、负面影响。具体而言,在影响的时长上,既有长期影响,也有短期影响;在影响的方式上,则既包括直接影响也包括间接影响;在性质上,则既有正面影响,也有负面影响。已有研究表明,移民效应已经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发生过作用⑧倪厚明.移民效应及开放区移民政策建议[J].上海经济研究,2000(5):40-44。,但国内学界对于工程移民效应的研究缺乏跟进。由于移民效应的客观存在及其后续作用,致使移民社区在组成结构、社区秩序、社区记忆等诸方面表现不同于非移民社区的特点,这是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须予以关注的⑨詹峰.我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研究述评[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3(01):100-104。。有学者总结了移民的特征⑩张绍山,陈绍军.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政策法规[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7:4-5。,但移民社区的特征不同于移民的特征。移民效应在社区层面的呈现方式主要有两种:第一,将普通村庄存在的一些现象放大,使得部分问题在移民社区上表现得更为突出,如社区成员“过滤性”、社区关系陌生性;第二,由移民过程直接产生的、普通村庄不存在的现象,直接体现为社区居民混合性、社区秩序混乱性、社区记忆微弱性等。
1.社区成员“过滤性”。在城市化、工业化和非农化背景下,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城乡发展失衡,农村发展滞后等现状,多数的青壮年劳动力选择外出就业,“386199”成为一种农村的普遍现象,当这种村庄“空心化”作用于移民社区时问题就更为凸显。主要原因在于,在农村普遍空心化的同时,移民社区经历了“移民”过程的二次过滤。在HN 社区的调研发现,真正入住移民社区的“移民”是在没有其他更好选择的情况下才“下来(移民称从库区到安置区的过程为‘下来’)的”,“下来”的都是“哈(三声)人”,“狠人”都没下来。“哈人”要么常年生活在移民村,要么在外打工;“狠人”多数仅是具有移民身份,而事实上常年生活在城市,是事实上的“城里人”。是否搬下来,还与安置地和迁出地“势能差”有关。HN 社区的居民主要来自于L 镇D 村,距离县城与地级市中心区域距离只有10-20 公里,这种一肩挑两城的地理位置为D 村发展带来了极好的机遇,多数村民不愿移民,这直接导致HN 社区常住人口数量少。在社区选举时,实际参选人数仅为1060 人,占户籍人口的60.64%,而这一数据还包含委托投票的数量在内。简言之,移民过程的“过滤性”致使HN 社区的空心性更为突出,直接造成“非体制精英”在社区中的缺位。
2.社区关系陌生性。行政村是一个半熟人社会,村民委员会选举作为发生在行政村的一级焦点性事件,可以折射并牵扯出行政村半熟人社会的特征。同时,行政村半熟人社会的性质,也会为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状况留下了独特的烙印⑪贺雪峰.论半熟人社会——理解村委会选举的一个视角[J].政治学研究,2000(3):61-69。。相对于一般的行政村,移民社区成员的关系更具陌生性。HN 社区由搬迁前的4 个行政村组成的,在搬迁后一年多,多数移民仅和社区干部较为熟悉,移民之间因移民搬迁和分散安置,彼此之间并不熟悉。这种相对陌生的社会中,移民并不了解社区中谁更适合或更有才德来当社区干部,进而难以判断其他人是否具备担任社区干部的德才状况。同时,在社区选举过程中,需要推选移民代表,由于移民之间的陌生性,移民也很难推选出能够代表民意的代表。在移民选举的“社会事实”中,陌生性的作用得以彰显。移民之间联系不紧密甚至出现部分断裂,很大程度上弱化了移民社区的社会结构。
3.社区居民混合性。移民安置过程中,将原先隶属于不同的自然村或行政村集中安置到一个新的社区,即新的移民社区事实上是一个“混合社区”,即社区居民具有混合性。例如,HN 社区的四个片区的划分,在较大程度上依据于居民原先所隶属的行政村。原先不同的村庄归属,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移民社区各个片区及其居民之间的矛盾①程瑜,何向.移民村落的权力博弈与移民的适应--以广东三峡移民村落白村为例[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4):63-68。,在选举过程中则可能体现为移民首先需要在搬迁前所属的“小集体”和搬迁后所属的“大集体”之间先做出归属的权衡,然后才会考虑到“选谁”的问题。
4.社区秩序混乱性。在断裂与重组的过程中,尤其是外迁移民,一般会经历一个风险高发期(混乱期),就时长而言,这一混乱期一般在2 个月至3年之间,甚至时间更长,而真正的适应和融入是缓慢而复杂的,需要长达近十年的时间②王沛沛,许佳君.社会变迁中的水库移民融入——来自章村移民融入经验[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3):46-50。。从混乱的表现上看,主要包括移民与社区干部的冲突比较激烈;社区的基础设施问题频繁出现;移民之间的冲突多发;移民社区的公共服务严重不足;交通事故频发③程军,刘玉珍.丹江口水库外迁移民文化堕距与文化调适研究——基于H 社区移民157 起交通事故的实证调查[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04):135-141。等。初期秩序的混乱性致使移民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家庭的范围内,而对于家庭以外的公共事务关注不够,在选举过程中则会表现为参与积极性不高,进而影响到选举过程及其结果。
5.社区记忆微弱性。深刻的社区记忆必然造成长长的传统社会关联链条和以此为基础的一致行动能力,反之,社区记忆不强的社区里,村民一致行动能力相对薄弱,村民较少受到传统机制的约束,更加原子化④贺雪峰,仝志辉.论村庄社会关联[J].中国社会科学,2002(3):124-135。。在社区记忆微弱的移民社区,社会舆论的控制力也会变得软弱无力,社区对于居民提供资源的能力就会严重不足。如此,不仅移民难以采取一致的行动促进社区发展,还会致使社区进入一种失序状态。社区记忆的微弱性既为移民选举理想的村干部带来难度,同时也为选举过程预留了“被操纵”的空间。
在社区范围内,社区的体制精英和非体制精英通常占据着社区正式组织和非正式组织的核心位置,从而掌控社区权力。一般而言,社区权力再生产是指社区内的体制精英和非体制精英运用一定的手段、策略实现对村庄权力的巩固或更新。通常情况下,体制精英与非体制精英都会争夺社区权力的中心位置。正是在体制精英、非体制精英、普通村民之间的日常互动中,社区得以正常运转。社区权力再生产通常以两种方式进行:其一,按照制度规定,通过周期性地选举来实现;其二,在特定情况下,体制精英主动辞职、或被罢免,再由非体制精英接替原体制精英的行使权力。但是,社区权力总体上具有相对稳定性,第二种情况极少发生。因此,社区权力再生产集中体现于周期性的社区选举。
由于存在“移民效应”,移民社区结构与非移民社区具有诸多差异,移民社区的权力再生产在运作模式上亦会存在差异,通过移民社区的选举过程则可一窥其貌。2014年、2017年间,课题组在两个时段前往湖北省Q 市、H 市、D 市、W 市的多个移民安置社区展开田野调查,其中即包含对移民社区选举过程的考察。课题组调查发现:(1)从纵向的比较来看,“移民效应”对多个社区的两次选举过程中均产生影响,但在2014年更为显著;(2)从横向的比较来看,与其他社区相比,Q 市、D 市的移民社区规模较小,H 市的移民社区则是全国最大的移民安置社区,W 市的移民社区规模居中,同时在资料收集方面,W 市的HN 社区选举材料最为齐全。基于此,本研究以HN 社区个案展开分析。HN 社区⑤说明:HN 社区原名HN 村,但由于X 街道下辖基层组织均为城市社区,在搬迁后,HN 村即开始了村改居进程。因此,HN 社区名为“社区”,实为“行政村”,在X 街道的管理过程中,相关文件均称其为HN 社区,依据的政策则是农村相关政策。例如,HN 社区的选举工作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制定《X 街道HN 社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是由郧县L 镇D 村①实际上D 村是也是由于原先的D 村和Q 村合并而成的。、S 村、J 村、Z 村四个村组建起来的社区,是一个典型的集中安置移民社区。根据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需要,移民分别于2010年9月26日和2010年10月8日分两批迁入W 市H 区X 街道。HN 社区计425 户,1748 人,常住人口不到1000 人;党员36 人。全村劳动力约900 人,占总人口的51.5%。时任村委成员由5 人组成,事实上是过渡时期的村委,均为搬迁理事会②搬迁理事会主要负责配合郧县移民局、作为包保单位的各县直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动员移民签订搬迁协议并在搬迁期间协助物品运输、稳定民心等事务而成立的临时性组织。的主要成员。
HN 社区的选举工作依据X 街道制定的《X 街道HN 社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的,具体内容则是以街道草拟的方案为基础,再结合现任村委的意见形成定稿方案,这实质上正是乡政政权变为“谋利型政权经营者”的表现③杨善华,苏红.从“代理型政权经营者”到“谋利型政权经营者”-向市场经济转型背景下的乡镇政权[J].社会学研究,2002(1):17-24。,也是二者合谋的一种体现。如果社区内的非体制精英能够很好的代表移民群众,这种合谋将可能被瓦解至少是被削弱,但是由于社区的移民效应,可能形成的局面则是:一是社区体制精英与作为其上层的基层政府之间“合谋”并实现预想结果;二是会在社区内部形成“体制精英—另类非体制精英④本文所指的“另类非体制精英”相对于一般的非体制精英而言的,类似于村民眼中的“混混”和“痞子”。—村民”之间的互动,将这一预想结果合法化。根据方案,选举的实施过程包括四个阶段,即选举准备阶段、选举实施阶段、建章建制阶段、检查总结阶段。根据文件精神,选举实施阶段的最后一个步骤是“移交工作”,易言之,在“移交工作”之前均为选举,而之后是“换届”。在此种意义上,决定社区换届选举的结果应该在于准备阶段和实施阶段的操作上。从选举时间上来看,HN 社区的换届选举工作于2014年8月底开始动员;9月底成立选举委员会,并选举村民代表;10月12日,举行海选;10月26日,正式选举,历时约3 个月。
准备阶段有三项工作需要完成:(1)成立选举工作机构。此处的选举工作是指镇党委或街道党工委成立村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以及村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2)调查摸清基本情况,由领导小组和指导组赴村指导、协助社区摸清户数、人口数,外出人口数,常驻人口数以及18 岁以上人口数,掌握村干部对选举的思想反响、反映和动态,分析选举中可能出现的问题。(3)开展宣传动员。组织召开村全体党员、居民代表大会,动员部署村委换届选举工作,“同时采取会议、公告、广播、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整个准备阶段约需4 天时间。
在以上的三项工作中,第三项尤为关键,其原因在于宣传动员对于具体的选举实施会产生直接影响。实施方案的基本点是:提倡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提倡村党组织成员与村委会成员交叉任职,但不作硬性规定。虽“不作硬性规定”但是却有着较强的指导性,而在选举委员会看来是可以“两肩挑”的。HN 社区的实施方案还特别提出了重点事项,其中的三点颇耐人寻味:(1)关于委托投票。允许委托投票,这为操纵选举提供了空间。(2)不提倡采取无候选人(一票制)的选举方式,提倡设立流动票箱。此处的所谓“不提倡”在地方性知识话语中事实上被理解为虽然有所欠妥,但是也不是不可以。(3)贿选的认定要慎重,其关键是取证难。该点实际上在某种程度上容忍或是默认了贿选的合法性,同时也在提醒领导小组和指导组,不要轻易甚至是不要认定社区选举的贿选性,当然,第(3)点显然还包含着基层政府“撇清”责任的意味。同时,给予参选者提供的信息是,如果参选者本人采用贿选的方式得以当选,被认定为“贿选”可能性很小。不难看出,该选举方案存在着较强的模糊性与歧义性,以至于条款之间发生矛盾,甚至是有意鼓励参选者采取可能的“非法”操作。这些模糊性或矛盾为方案的实施预留了下了可操作的空间,同时也可能导致摩擦和紧张,从而影响了社区选举的民主性。这倒是从反面验证了地方政府和社区干部之间的相互依赖性,地方政府干涉社区选举的激励越大的假设;反之亦然⑤周雪光,艾云.多重逻辑下的制度变迁:一个分析框架[J].中国社会科学,2010(4):132-150。。
选举实施阶段的程序主要包括:推选居民选举委员会;登记选民;推选村民代表;确定正式候选人;候选人竞职演讲;投票前的准备工作;投票选举。在7 个步骤中,从操作的层面言之,关键步骤当属第1、3、6步。其原因在于:
1.居民选举委员会对于确定正式候选人具有决定权。按照《村组法》第十二条规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HN 社区的规定则为“选举委员会主任一般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这显然是呼应了“提倡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提倡村党组织成员与村委会成员交叉任职”。但是,社区选举的公正性却因此大打折扣。HN 社区的实际操作是,不仅支部书记为社区选举委员会主任,并同现任社居委的全部成员参与并直接决定了候选人的产生和选举过程。
2.推选村民代表以及投票前的准备工作直接决定了投票选举的现场效果。(1)推选村民代表。其一,从代表的产生来看,HN 社区的村民代表“原则上以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推选产生的村民代表为基数,再以片区为单位,增补村民代表”,选举委员会11 名成员成为当然代表(多数为党员),这实质上是在村委选举之前支委选举的党员代表,多数均为现任支书的亲信;增补的22 个代表也并非由移民选举产生,而是由选举委员会成员根据了解的情况直接推荐产生,或者直接由现任村委成员推荐产生,因为现任村委成员均为党员;其二,从代表的数量来看,计有33 名代表,不到社区总人口的2%。不难看出,村民代表的“代表性”较差。在HN 社区,现任村委,尤其是村委副主任正是利用了村民代表而当选为村主任,而所谓的村民代表除了支书亲信的党员以外,其余则是现任村干的“熟人”,事实上这些代表均为村民口中“痞子”,或可称之为“另类非体制精英”。
(2)投票前的准备。准备工作中有以下几点较为关键:①熊易寒.社区选举:在政治冷漠与高投票率之间[J].社会,2008(3):180-204。投票地点。在HN 社区没有固定投票地点,选举中由选举委员会成员以及村民代表提着投票箱入户投票,过程缺乏监督,为部分参选者操纵选举提供了足够的空间。②委托选举。由于允许委托选举,现场需要给监督人出具委托证明,同时,在HN 社区由于投票地点的流动,这种监督也因此而名存实亡。③关于选举场所的秘密写票处。上门投票尽管在村民家里,但是村民未必或者很难避开村民代表的目光来填写选票,据村民反映,在多数情况下,则是听从“代表”的意见,填写了选票。
从选举前后村委成员的保留与更替上看,在结果上表现为原班人员的职位轮换。在HN 社区,治保主任以及妇女主任,两人均原职继任,而另外三人也得到继任,只不过在职位上更换了位置。选举的结果是原先的TDL 副书记选票第三(在此之前的支委会选举中,得票第三,为支委委员;WAG 得票第一,当选为书记)。得票第一为LSG,在搬迁前为搬迁理事会副主任,在此之前并无村干工作经验;得票第二为LRJ,在搬迁前为村民组长;TDL 在选举后仅为支委委员。另外三名成员为:ZXP 为会计,搬迁前为村主任;XR为妇女主任;ZZQ 任治保主任。
相比于城市社区选举以维持性利益为基础,目的是选出“守夜人”;村委会选举则是以分配性利益为基础,目的是选出“当家人”①熊易寒.社区选举:在政治冷漠与高投票率之间[J].社会,2008(3):180-204。。因此,村委会选举以及通过选举来实现的社区权力再生产,对于农村社区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由于社区的“移民效应”,移民社区往往遭遇社区权力再生产的困境。
在移民社区权力再生产的实践中,包括社区体制精英在内的多元主体存在利益上的分歧,具体体现为各类主体在选举过程中的参与策略。在利益目标的指引下,各类主体在参与策略上表现出差异(见图1):(1)体制精英为了获得连任,积极利用手中的权力和资源,尤其是在任期间建构的社会资本成为他们争取连任的重要筹码;(2)体制外精英在社区的日常运转中,多数情况下是缺席的,在选举过程中则采取“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行动策略,体现为“缺位”;(3)“另类”非体制精英则在社区运转中遵循“利益优先”原则,因而可能视社区选举为获取利益的契机;(4)基层政府的目标在于维持移民社区的稳定,基于现代社区干部维持了社区稳定,因而采取了“默许”,在特定情况下则可能是“合谋”,助力现任社区干部得以连任;(5)普通移民则是“势单力薄”,虽然渴望选出合适的当家人,“作为选举民主主体的能力有限”①吴雨欣,曹玉香.选举民主有限性剖析[J].湖北社会科学,2011(5):19-23。,最终也只能是被动参与。可见,在移民社区权力再生产的过程中,不同主体由于利益上的分歧则会采取不同的行动策略,但利益上的分歧则可能隐含着潜在的一致性,从而为不同主体的“合谋”提供了可能并对选举的过程和结果产生影响。
在移民社区权力再生产的过程中,非体制精英的缺位以至于不能与普通村民联合行使直接的民主权利,不能对体制精英等主体的权力形成制衡。具体而言:第一,移民社区的社会关系网络断裂。村社的社会关系主要包括村民与村民,村民与村两委之间的关系。移民社区是半熟人社会甚至陌生人社会,移民之间的互动少,信任半径小。村庄原有的社会关系网络断裂,而现有的关系网络并不健全。第二,移民社区非体制精英的缺位。一般而言,非体制精英在社区的影响力有利于其在社区内部与普通村民结成利益联盟,对体制精英的权力发挥制衡作用,推动社区的正常运转。然而,在移民社区,非体制精英的缺位致使体制精英在选举中缺乏竞争对手和制衡力量,从而凸显了体制精英的优势地位,同时体制精英与“混混”等“另类”非体制精英的结盟、得到基层政府的默许甚至与其“合谋”,这些都有利于体制精英在选举竞争中胜出而获得连任。
监督机制的完善与否直接影响着民主选举的成败。从监督手段上看,对村社的选举的监督包括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前者主要来自政府监督和第三方监督(新闻媒体、专家学者及其组织监督);后者主要是来自村社群众的监督。移民社区选举缺乏外部的监督主体:第一,政府监督缺位。基层政府是村庄换届选举法律上的推动者,对选举过程应该履行监督、管理的职责。村社具有半行政化的性质,基层政府与村社利益有关联,基层政府甚至以“监督”为名而行“干涉”之实,从而影响选举的结果。换言之,基层政府对移民社区选举过程中的暗箱操作、拉拢贿选等行为缺乏监督。第二,第三方监督缺位。第三方监督不受政府和村社的约束,监督相对也更为客观。当选举过程不能满足人们对公平公正的要求时,第三方监督的引入可以发挥重要作用。第三方监督或者社会(组织)监督既是政府监督的有效补充,可以解决目前存在的政府监督不足,内部监督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如在湖北的部分市县,华中科技大学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曾多次承担社区选举的监督工作。
在非体制精英缺位的条件下,社区体制精英通过物质利益拉拢“另类非体制精英”,利用基层政府的“默许”甚至配合,从而形成了一种权力的网络结构:体制精英与“混混”等“另类”非体制精英结盟,达到对于大多数普通移民“选票”予以操控的目的(如图1)。体制精英以一种看似合法的形式获得连任,实现了移民社区权力的再生产。一旦这张权力的网络结构得以形成,选举过程则会被体制精英所控制,其意义只是体现于体制精英通过选举过程将预想的选举结果转化为现实。易言之,移民社区权力网络结构的形成催生了社区选举过程的异化。
移民社区换届选举的操作过程直接决定了社区公共产品的供给,社区政治生活的开展以社区休闲娱乐的选择,间接决定了移民社区的未来发展进度及其方向。然而,在移民选举的过程中,社区的“移民效应”最终演变为移民社区权力再生产的困境。如何规避这种“被操纵性”呢?不难看出,突破移民社区权力再生产的困境至关重要。总体而言,应该在政府的引导下,以全面、综合的视角审视内外部监督主体和选举全过程,发挥移民社区内部的制衡力量,组建移民社区外部的监督力量,链接移民社区内部的制衡力量和外部的监督力量,实现对于移民社区权力再生产的治理。
图1 社区选举事件中的权力网络结构与权力再生产结果
第一,发挥移民社区内部的制衡力量,尤其是非体制精英的力量。其一,唤醒非体制精英的力量,实现多元协商的乡村治理①吴映雪.乡村振兴战略下贫困乡村治理路径探讨——基于国家精准扶贫政策实施下耳村的实地考察[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8(03):120-124。。非体制精英的“唤醒”将会起到一种中坚力量,即一方面对体制精英的行为予以监督,另一方面又可以团结普通移民形成更为强大的力量,规范选举过程。其二,成立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②新华社.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EB/OL].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18/0926/c1001-30315263-2.html,2018-09-26。,发挥监督委员会在选举中的监督作用。其三,重构移民社会关系网络。移民社区是半熟人社会,可以通过社区文化活动等加强邻里之间的互动,改善移民社区的社会关系状况。
第二,组建移民社区外部的监督力量,监督、干预移民社区选举。其一,政府监督,实现对于选举程序以及选举过程的全面监督,避免由于“合谋”而陷入干扰选举的漩涡。其二,第三方监督的引入有利于促进选举公平,提升选民的民主意识,避免选民、候选人、政府之间的串通合谋,最大限度发挥第三方在选举中的监督作用,消除选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被操纵”空间。
第三,链接移民社区内部的制衡力量和外部的监督力量。不受监督的权力容易导致权力的滥用,社区内部制衡力量与外部监督力量的合作,可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实现对于权力的合理利用。邀请地方的媒体、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的代表参与选举,可以提高选举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