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国家统一的战略指引

2019-04-20 11:06祝捷宋静
决策与信息 2019年4期
关键词:两岸关系习近平

祝捷 宋静

[摘 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揭示了台湾前途和民族命运紧密联系的客观规律,系统回答了如何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和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命题,在两岸关系持续处于“冷和平”的背景下,为新时代国家统一做出了兼具宏观和微观视角的战略指引。当前,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国家统一,需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台重要讲话精神,稳步推动反“独”促统工作,有效运用法治资源,探索岛内的治理规律,促进两岸民众心灵契合,携手实现中华民族统一的宏伟事业。

[关键词] 习近平;国家统一;台湾问题;两岸关系;《告台湾同胞书》

[中图分类号] D61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8129(2019)04-0018-11

2019年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揭示了台湾前途和民族命运紧密联系的客观规律,系统回答了如何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和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命题,在两岸关系持续处于“冷和平”的背景下,为新时代国家统一做出了兼具宏观和微观视角的战略指引。本文在回顾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成就与挫折的基础上,解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分析引领两岸关系走出“低谷期”的重大政策,探索新时期推进国家统一进程的实践路径。

一、时代背景:1978年以来两岸关系互动的起伏与回顾

自海峡两岸陷入政治对立的特殊状态以来,两岸分隔已近70年,两岸关系经历了大波折、大变动与大发展的历史时期。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的指引下,大陆方面立足于两岸关系的实际情况,采取了务实的对台工作措施,在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方面,取得了实际的效果。总体而言,台海形势从紧张对峙走向缓和改善、进而走上和平发展道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取得了一系列的突破性进展。但同时也必须认识到,“台独”分裂势力虽遭严重打擊,但仍是台湾地区一支重要的政治力量,两岸关系遭遇的破坏和挫折呈现出一些新特点。

(一)两岸关系互动的历史性成就

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开启两岸关系新的历史阶段。40年来,尽管台海风云变幻不断,但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国家统一的战略方向毫不动摇,始终坚持为台海两岸谋和平,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毫不改变,致力于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和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并取得一系列成果,造福于台海和平和两岸民众福祉。

第一,两岸达成以一个中国原则为核心的“九二共识”政治基础,建立两岸事务性商谈机制。1992年10月,两岸授权民间团体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形成了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的“九二共识”。“九二共识”为海协会与海基会在国家统一前开展事务性商谈扫除了政治障碍,为两岸开展正常交往提供了前提性条件。2008年后,两岸逐渐建立起常态化的事务性合作、行政事务等多项协议,巩固两岸互信和共识,解决了两岸民众关心的问题,成为两岸交往的主要规范渊源[1] 25。两岸主要政党间党际交流逐渐常态化,成为释放重要讯息、促进两岸交往的重要途径。2015年11月,两岸领导人实现首次历史性会晤,使两岸政治互动达到新高度。

第二,深化“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形成推进祖国统一的基本方略。中国老一辈领导人从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出发,在争取和平解放台湾思想的基础上,确立了和平统一的大政方针,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以后在此基础上发展形成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我们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也是实现国家统一的最佳方式。“一国两制”在实现香港、澳门顺利回归和保障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社会稳定方面获得了成功实践,已被证明是一条兼具原则性和包容性、适合我国国情的方针政策。以和平的方式实现统一,最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也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坚持“一国两制”和推进祖国统一,已成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

第三,构建以《反分裂国家法》为基础的依法治台法律框架,挫败各种形式的“台独”图谋。2005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以基本法的形式肯定了一个中国原则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政策,以规范形式列举两岸商谈的主要议题和以非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条件和程序。《反分裂国家法》奠定了依法治台框架,表征着中央治台思维从以政策为核心转向以法律为核心,大陆方面反“台独”工作正式进入法治阶段。在反分裂斗争中,我们挫败了各种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台湾独立”的图谋,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提升了一个中国原则在国际社会的认可度,获得了其他国家和人民的理解和支持。

第四,推动形成两岸双向多元经济合作格局,两岸经济文化社会全方位交流合作日益广泛。海峡两岸在隔绝60年后实现全面直接双向“三通”,开启了两岸同胞大交流、大交往、大合作局面。两岸交流交往的浪潮浩浩荡荡,势不可挡。两岸经济领域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2008年6月,两岸双方先后达成ECFA等18项协议和多项共识,为两岸经济合作提供了规范依据。大陆方面出台重大惠台措施,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机遇,推动“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从政策层面的宣示落实为具体的行动。近年来,大陆方面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吸引台湾同胞与大陆人民共同投身于民族复兴的历史进程。两岸在经济、文化、社会层面逐渐形成的全方位的大交流态势积累了两岸互信,为最终实现政治上的互信、交流乃至于统一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两岸关系发展遭遇的挫折

近年来,海峡两岸关系总体上保持了和平、稳定,但是,由于人为因素的破坏,两岸关系也数次进入微妙的低谷期。尤其是2014年以来,两岸不仅在政治、军事、国际空间等场合的对立再起,两岸部分民众也在网络空间出现对立情绪,两岸关系在“冷和平”中持续走低。两岸整合进入“环溢”“溢回”时间,两岸隔绝近70余年所累积的负能量开始释放。整体看来,两岸关系遭遇的破坏和挫折呈现出以下特点:

第一,台湾地区选举政治为“台独”势力提供了可趁之机。台湾地区采取西方式的政治制度,配置有选举、公民投票等民意形成机制。自2016年台湾地区实现第三次政党轮替,岛内的政党轮替已经进入常态化和规律化的阶段。“台独”政党和其他政党一样,可以通过选举程序成为执政党,掌握岛内立法、行政和司法机构的多数席位,对两岸关系施加消极影响力。“台独”分裂分子也可以通过拉拢多数选票,当选为台湾地区领导人,进而做出不利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决断。海峡两岸关系的数次危机,多是由于偏向“台独”和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持消极态度的政党或政治人物通过选举程序上台执政,采取破坏两岸关系的政策造成的。这一特点将随着台湾地区政党轮替展现得更为显著,其危害也将持续得更为长久。

第二,民粹主义逐渐成为“台独”势力的操纵工具。台湾的民粹之所以会产生,与台湾民主本身的街头性和劣根性有着很大的联系。在一些别有居心的政治势力操纵下,街头民主恶例频现。2014年的“太阳花学运”不仅使“两岸服贸协议”停摆,也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划上了“休止符”。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从高歌猛进的发展变成了循规蹈矩的守成,两岸事务性商谈机制事实上“去功能化”,两岸协议再无实质性新续。民意对于台湾地区政治人物的政治取向、台湾当局和各政党的政策制定都有着重要意义。在“台独”民粹化操作下,“台独”分裂势力对“台独民意”进行夸大、渲染和误导,使之在台湾地区舆论场中被放大为台湾的“主流民意”,从而成为鼓吹“台独”主张时所依凭的所谓“民意基础”。裹挟民意、自恃民意、利用民意,成为“台独”分裂势力常用策略。

第三,“台独”形式和内容更加多样和隐蔽。“台独”最初作为一种政治形态,在分裂势力的推行过程中,体现出不同的推进策略和推进形式,“台独”逐渐呈现出不同的面貌,其形式和内容也更加多样和隐蔽。“政治台独”是“台独”的本来属性和终极目标,“文化台独”“历史台独”“民族台独”“经济台独”为“法理台独”营造氛围、提供说词以及积淀“民意”,“民意台独”则是实现“法理台独”的程序性步骤。在国际社会,台湾公权力机关借由发展与其他国家关系、参与国际组织不断谋求台湾的“主权独立性”,与其他“台独”形式形成配合。“台独”分裂势力所构想的“台独”,是由“法理台独”来完成法理层面的最后宣言和确认。“法理台独”是最为危险的“台独”形式,也是具有结果意义的“台独”形式。

二、精神解读:引领两岸关系走出“低谷期”的重大政策回归

综观习近平总书记自2012年以来的对台重要讲话,先后提出了“两岸一家亲”“两岸命运共同体”“心灵契合”等重大论述,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能够继续延续提供了政策支持。党的十九大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描绘了宏伟蓝图,也确定了时间表、路线图。如今,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重要讲话,为两岸关系走出低谷并由此走向统一指明了方向,也實现了大陆对台政策论述从反复强调“必须统一”飞跃至系统阐述“怎样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新时代共同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五点意见,循例可简称为“习五点”。“习五点”如同一阵疾风,吹散了浮躁于两岸关系上的种种雾霾;又如一阵清风,让对台政策有了正本清源式的回归。“习五点”的精神内核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解读:

(一)准确界定“九二共识”,完整阐述“九二共识”的内涵

“九二共识”核心内容是“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由此,“九二共识”一度被认为是一个中国原则的替代表述。有人认为“九二共识”只是为两岸交往提供一个话语标签,模糊“九二共识”政治基础的重要定位,回避对“九二共识”内涵的清晰阐述,认为“一个中国、各自表述”只是两岸的一种默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70年来,我们秉持求同存异精神,推动两岸双方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达成“海峡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九二共识”。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论述,“九二共识”的内涵是清晰的、完整的、准确的:既包括“两岸同属一中”的现状定位,也包括“谋求国家统一”的目标定位;既在本体论上体现为对某种政治共识的认可,也在方法论上表明了“求同存异”的协商精神。因而“九二共识”绝不仅仅是一个话语标签,也不仅仅是存在于两岸主要政党间的认识见解,更不是对已经忽略了政权符号的“一个中国”的进一步模糊。台湾当局以及台湾地区相关政党、社会团体要认同的“九二共识”,必须是也必然是包含上述完整含义的“九二共识”,也只有在认同此完整含义的“九二共识”的基础上,台湾才有和平发展和和平统一的机会,两岸才有进一步对话和商谈的空间,两岸关系才可能迈出关键性的一步。

(二)明确提出“两制”的台湾方案,开启统一后台湾治理的思考进程

“一国两制”的原初目的是为了解决台湾问题,由于历史的因缘际会,也适用于解决港、澳问题,香港、澳门实施的特别行政区制度被作为“一国两制”的制度模版。由此,一些人认为运用“一国两制”解决台湾问题就是把特别行政区制度运用于台湾地区。实际上,台湾问题与香港、澳门问题既存在共性,也有其特殊性。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探索“两制”台湾方案,丰富和平统一实践,从而把对台政策的时间线延伸至统一之后,开启了统一后台湾治理的思考进程。“习五点”提出探索“两制”的台湾方案,无疑有着高远的战略眼光,不仅考虑到如何统一台湾的问题,更考虑到统一后如何治理台湾的问题,将对台政策的时间线从统一前延长至统一过程中和统一后。由于政治、历史和文化等因素,台湾地区依照其“宪制性文件”建立的不同于大陆地区的统治体系和社会制度不断变革并运行多年,获得了台湾人民的认同和肯定,也为保障台湾民众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合法权益做出了贡献。对于这些制度架构以及台湾民众对于其所选择的生活价值,大陆方面不仅在和平统一后应给予充分肯定,而且根据《反分裂国家法》第九条之规定,即使是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实现统一后,亦应给予充分尊重。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探索“两制”的台湾方案,不仅前瞻性地意识到台湾治理问题的重要性,也在国家统一前给了台湾人民一颗定心丸,表达了大陆最大的善意和诚意。

(三)重申“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划定台湾方面的行为底线

“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是大陆对台政策底线所在,也是对“台独”分裂势力和境外势力的最大震慑所在。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背景下,“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从大陆对台话语体系中逐渐隐去,“地动山摇”沦为“台独”分裂势力的一句笑谈。纵观世界各国历史,武力是保证国家统一的终极重器。在两岸统一问题上,“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是维护国家领土和主权的最后保障,也是威慑和惩戒“台独”分裂势力的重要手段,符合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没有武力的支撑,分裂行径就将失去最关键的约束,国家统一就将没有最根本的依托。在此意义上,《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规定的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为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实现两岸统一指明了最后的路径选择,对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台海地区和平稳定都具有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重提“我们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选项”,再次旗帜鲜明地提出运用武力威慑“台独”分裂势力的主张,不回避对台政策话语中的武力问题,因而对“台独”分裂势力提出了严正警告。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明晰了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的对象仅限于“外部势力干涉和极少数‘台独分裂分子及其分裂活动”,明确为台湾当局及台湾地区政党、社会团体划定了行为底线,同时也利于消减台湾民众对大陆的误解。

(四)描绘合作蓝图,以民族复兴和大国崛起带动两岸复归统一

在“中国人不打中国人”的传统话语后,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提出“中国人要帮中国人”的主张,把两岸再次紧紧连结成一个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在岛内“小确幸”的口号和价值观影响下,大陆和台湾关于国家统一的争论被个人化的“生活价值”所替代。在两岸交往的背景下,作为交往主体的“人”开始与国家、民族等大概念并列。两岸交往中只见“人”而不见民族、国家的状况开始出现。习近平总书记把两岸关系放置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中国崛起的蓝图中,深刻指出“在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进程中,台湾同胞定然不会缺席”,并且指出“台湾问题因民族弱乱而产生,必将随着民族复兴而终结”,首次从中华民族兴衰史的高度揭示了台湾问题的根源。在“习五点”中,“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夯实和平统一基础”和“实现同胞心灵契合,增进和平统一认同”与两岸继续深化合作有关。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深化两岸宽领域、多层次的交融,强化两岸人民之间的互信认同,有助于进一步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消减两岸统一过程中的摩擦和阻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从民族复兴和大国崛起的高度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映衬民族复兴和大国崛起,使得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始终镶嵌在民族复兴和大国崛起的大局之中。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在两岸关系已经非常微妙的重要时刻,为两岸关系走出低谷期、最终走向国家统一指明了战略方向。“习五点”对很多涉台重大理论问题、实践问题做出了清晰回答,也回归了“一国两制”的初心和本源。可以预见,“习五点”将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內成为大陆对台政策的思想基石,指导党和国家在对台工作上迈出关键性的一步。

三、探索创新:新时期推进国家统一进程的实践路径

自2016年民进党上台执政后,两岸关系持续陷入“冷和平”时期,两岸关系向何处去成为新时代国家统一问题的一道棘手难题。“习五点”从政治基础、具体形式、最终保障和关键环节四个方面为国家统一指引了前进方向,为新时期对台工作提供了具体思路,为两岸关系走出停滞期提供了创新视角。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新时期推进国家统一进程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实践:

(一)坚持“九二共识”政治基础,运用法治资源遏制“台独”

蔡英文在回应习近平总书记讲话时,明确表示拒绝接受“九二共识”、不接受“一国两制”,中国需正视“中华民国”存在的事实,已受到岛内知名学者的有力批判。正如曾任台湾地区司法机构副负责人兼“大法官”的苏永钦所提出的,蔡英文否认两岸关于一个中国的共识的做法不具有任何法律的依据;因为两岸相关规定都明确了两岸同属中国的“统一”问题,只是对于谁可以代表中国两岸规范各自表述,而这正是“九二共识”的规范基础[2]。两岸领导人有力的话语交锋,对于法治社会尤其是台湾地区而言,牵制作用非常有限。因此,借助法治资源反制“台独”,发挥法制资源的力量,夯实两岸双方“九二共识”政治基础,是新时期推进国家统一进程的可行思路。

具体来说,对法治资源的运用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第一,客观看待台湾地区有关程序性规定,从程序性规定入手,阻滞岛内部分政治势力推动“法理台独”的政治意图。重点可以通过岛内反“独”力量的推动,利用程序性规则迟滞乃至阻碍有关“台独”的“修宪”“修法”“立法”提案,并借此进一步影响公权力机关的行为。第二,挖掘和利用台湾地区司法机构颁布的解释,利用其所具有的较高效力反制“法理台独”。台湾地区司法机构所作成的“解释”,一般体现为具体的、与政治生活或公民权利相关的案件,可以直接影响台湾地区公权力机关、社会团体和普通民众的行为。由此,坚持一个中国立场的“解释”可以成为促进国家统一进程的重要法制资源。第三,团结和利用岛内反“独”力量,积极引导台湾地区内部反“独”力量运用有关法治资源展开反“独”活动的斗争。推进国家和平统一进程,不论是建构制度,推动制度实践,都离不开“人的工作”。廓清岛内反“独”力量的类型,引导反“独”政党、团体和政治人物通过立法、司法、监察、“公投”以及选举机制,反制台湾民进党当局的“台独”政策。

(二)创新“两制”台湾方案,探索岛内的治理规律

“中华民族的智慧”是一句常用于两岸政策空间的话语。中华民族的智慧当然是解决台湾问题的依凭,台湾问题的解决也需要中华民族的智慧。但中华民族的智慧从来不是奇技淫巧,也不是故作惊人之语,而是中庸、持重、包容、和谐的智慧。如何打破两岸关系不温不火、不进不退、“不统不独”的停滞状态,需要新的顶层设计和大智慧。探索适合台湾岛内实际情况的“一国两制”方案,把握台湾地区治理秩序的规律,涉及到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和台湾地区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一国两制”的台湾方案应当是一个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包容两岸差异、同时为未来发展预留充足空间的制度设计,而这也是新时期推进国家统一的具体路径。

具体来说,设计“两制”的台湾方案,探索岛内的治理规律,至少要注意以下四个方面:第一,“两制”的台湾方案的形成应当由两岸具有代表性的人士平等对话、民主协商得出。两岸共议统一必须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的共同政治基础,以维护两岸人民和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为核心。第二,国民党对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的回应提醒我们,“一国两制”制度的细节设计不仅要面对台湾的公权力机关,还需要考虑岛内现实情况和台湾民众的需求。争取台湾主流民意的认同,最大程度照顾两岸人民的利益,才能提升台湾方面对“两制”的接受度,减少“一国两制”在台湾地区实施的阻力。第三,“两制”的台湾方案应当充分尊重和合理利用台湾地区现有文明成果。实行“一国两制”意味着要对台湾地区当前的政治制度、治理体系和规范体系进行必要的重塑,但在这一过程中,要區别对待台湾地区相关规定,不能全盘否定原有的政治和社会制度,要有效利用台湾地区发展多年取得的政治成果、法治硕果和社会自治基础,切实保障台湾地区民众的合法权益。国家统一后,可以通过制定一部基本法律从根本上解决台湾地区的治理方式问题,防范国家统一过程中和完成后不必要的风险[3] 7。第四,“两制”的台湾方案应当区别于港澳模式,符合台湾地区的治理规律。台湾地区作为一个族群复杂的移民社会,其治理现状既不同于中国内地,也不同于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而有着其特殊的治理特点。“两制”的台湾方案应当是在台湾地区治理规律的基础上发展形成的模式,能兼顾到岛内特殊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方面的特点。这样在国家复归统一后,台湾地区才能建立起长久、稳定的治理秩序。

(三)做好以非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准备,遏制外国势力的干预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实现国家统一的最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应当以和平方式为首选和前提。尽管《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从基本法的高度赋予了国家在法定的情形下可以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权利,但是和平方式依然是现阶段解决台湾问题的首要选项。然而,考虑到历史上三次收复台湾都是以非和平方式完成的,以及“台独”活动的长期性、危害性和涉外性特质,做好以非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准备,可以为遏制外国势力的干预、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提供最终保障。

具体来说,做好以非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准备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提前做好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遏制“台独”分裂势力所涉及的法律准备。重点明确《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和第九条中三项启动要件的具体内涵、各国家机构的职能和程序以及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的边界,以充分应对外国势力和国际舆论来自于国际法技术层面的质疑和诘问。第二,做好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后的两岸治理和台湾治理问题准备。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实现国家统一,台湾面临的治理局面将比和平统一更加复杂。从历史上三次复台后重建台湾地区治理秩序的经验来看,未来在重建台湾地区治理秩序可以从构建国家认同、建立治理体系、协调土客矛盾等方面着力,以实现台湾地区与祖国大陆的再融合和台湾地区的再发展。第三,做好应对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干预台湾问题的可能行、反制措施及法律准备。外国势力干预台湾问题,在中国历史上和现实中都曾发生过。从国际组织和域外大国视角预测外国势力干涉台湾问题的可能性和路径,思考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遏制外国势力干预方面的适用空间和适用路径,设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制国际组织和外国势力干预的应对预案,在关键时刻可以法治策略、法治资源和法治话语增强法理正当性和道义正当性。第四,做好应对涉台重大国际争端的法律准备。尤其是研究“台独”势力或外国势力可能提起国际争端仲裁和诉讼的案件类型,廓清涉台防空识别区、台湾海峡中线地位、绕台国际航道航行规则、涉台海域权利状况等法律问题中的分裂国家风险点,避免在争端发生、发展和解决过程中落入“台独”势力设置的法律陷阱,争取最优结果和最大法理正当性。

(四)以两岸交流交往促进两岸同胞的心灵契合,推进国家统一进程

一个复兴的民族必然是统一的民族,一个崛起的大国必然是统一的国家。在推进国家统一的历史过程中,我们面临的最大难题并非是台湾地区主权的收复和领土的回归,而是在于如何弭平和抚慰两岸因为长期分离而造成的历史裂痕和心灵隔阂。两岸政治对立近70年,两岸人民的政治理念、国族认同、民族情感甚至语言文化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这种历史变迁是两岸人民重新走到一起后所要小心应对和克服的重大现实问题[4] 71。因此,深化两岸经济文化等领域的融合发展,实现同胞心灵契合,是推进国家统一进程中的关键环节。

具体来说,继续扩大两岸交流交往、促进两岸同胞的心灵契合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第一,继续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红利,全面落实为台湾同胞、台湾企业提供同等待遇的惠台政策。使台湾人民亲身感受到,台湾人民的生活水准不会因为国家统一而降低,台湾同胞的民生福祉只会因国家统一而增加。第二,借助两岸地方交流的热潮,推进两岸经济、文化、教育、医疗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选取两岸邻近或条件相当的县市先行试验,实现两岸机遇共享、市场共建、资源互通、优势互补,成熟后再将合作模式逐步推广。第三,在两岸制度化交流停摆的现状下,继续加强以地方县市、民间力量等形式的两岸交流交往,将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落到实处,保持两岸文化融合和经济交往的热度,强化两岸共同记忆,增强中华民族意识在两岸的认同度,化解两岸人民心理隔阂,促进两岸同胞特别是青年群体的心灵契合。值得指出的是,在推进国家统一进程中,一定要明确强调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一致性,台湾人民的利益与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一致性。只有实现两岸同胞的心灵契合,祖国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统一,中华民族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复兴。

四、结语

两岸关系70年的发展历程表明,祖国必须统一,也必然统一。当前,两岸关系处于重要转折期,台湾问题面临着许多的新的机遇和挑战。探索适合岛内治理规律的“一国两制”台湾方案,做好以非和平方式遏制“台独”、反对外国势力干预的准备,继续扩大两岸交流交往、促进两岸同胞的心灵契合,是新时期推进国家统一进程的可行路径,也是解决台湾问题和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应有之义。

[参考文献]

[1]周叶中,祝捷.两岸关系的法学思考[M].北京:九州出版社,2014.

[2]苏永钦.一个中国的宪法共识[E

B/OL].联合报网,2019-01-12.htt

ps://udn.com/news/story/7339/359

0254.

[3]周叶中.论反分裂国家法律机制的问题意识与完善方向[J].法学评论,2018,(1).

[4]胡文生.中国历史上三次收复台湾之比较及其启示[J].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

08,(1).

[责任编辑:朱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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