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艳文 李蓓蓓
摘 要:进入新时期,我国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随之而来的结构性调整导致农民工回流成为当前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问题。经济增速放缓和产业升级,外出农民工收入增速放缓、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社会保障程度低、归属感缺乏,是引发农民工回流的城市推力。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亲情权重”加大、收入落差不断弥合、农村惠民政策得力,是促使农民工回流的农村拉力。针对此问题,各级政府和部门应鼓励回流农民工大胆创新创业,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提高综合素质,提升生活质量,实现乡村振兴,更好地解决农民工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高质量发展;农民工回流;产业升级;乡村振兴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9)03-0059-06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步入了新常态,不再单纯追求经济高速增长,而是追求经济平衡和充分发展,从而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旨在解决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是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出的客观要求,是以“人”为本发展思路的必然选择[1]。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中,农民工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农民工问题会影响到社会制度的变革[2],所以一直以来受到社会各界密切关注。从“人”的角度来看,实现“新四化”的既定目标,不仅要毫不动摇地推动农业人口向城市转移,降低农业人口比重,还要致力于推动“逆城镇化”, 要加快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返乡创业格局, 全面激发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热情,为乡村振兴培养生力军和中坚力量。因此,深入分析当前一定程度出现的农民工回流现象,明晰农民工的回流动因及其效应,对于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农民工回流现状分析
(一)农民工回流规模明显增加
高质量发展是对以前粗放式发展的修正,是对发展综合效益而不是单纯速度和规模的追求。在这个目标导向下,一定程度的经济增速放缓,产业结构调整都会传导至农民工群体的行为选择上,再加之新农村建设和返乡创业政策的支持,当前我国出现了规模较为明显的农民工回流现象,跨省农民工流动持续减少。从2013-2017年外出农民工增速及相关比重(表1)可以看出,近年来我国外出农民工增速及外出农民工占农民工(包含本地农民工)总量的比重呈逐渐下降的趋势,省内流动农民工占外出农民工的比重呈逐渐上升的趋势。需要解释的是,2017年外出农民工增速1.5%,虽高于前几年的增速,但2017年农民工总量增加,增速1.7%,本地农民工增速2.0%,外出农民工增速明显慢于本地农民工。
2018年7-8月,我们针对西部地区的415名农民工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在总调查人数中,回流农民工占22.7%,外出农民工有小部分虽暂未返乡但有返乡意愿。 2018年12月初,通过追踪调查,发现已有不少外出农民工选择提前返乡。从长期来看,外出农民工最终大多会选择返乡定居 [3]。从已有研究的截面数据来看,近年来回流农村劳动力的规模不断扩大,外出农民工回流比例持续增加。
(二)回流农民工受教育程度和年龄呈现新现象
一般来说,年龄越大的农民工回流的意愿越强[4],已婚农民工回流意愿要远远高于未婚农民工,学历越高的农民工回流的意愿越弱[5]。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这个总体趋势没有发生质的变化,但回流农民工的特征也呈现出新现象。
本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性别比例方面,回流农民工和外出农民工没有太大差别,都是男性略多;在家庭结构方面,回流农民工几乎全是已婚人士,上有老下有小的比例占一半以上,而外出农民工有一半是未婚,他们的父母相对年轻。在平均年龄方面,回流农民工平均年龄为45岁左右,高出外出农民工13岁(外出农民工为32岁左右),虽然回流农民工多为中老年人,但40岁以下的年轻人占比为26%;在受教育程度和技术掌握方面,回流农民工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以初中文化为主,有技术专长的较少,但高中文化以上有一定技术专长的农民工占19%。
从以上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回流农民工多为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已婚中老年人群,但不乏少数受教育程度较高、有一定专长的年轻人,这些年轻人将会成为乡村振兴的潜在中坚力量。
(三)新生代农民工中自愿回流比重相对较高
农民工回流分自愿回流和非自愿回流两类,自愿回流包括个人发展型和厌倦城市工作和生活方式的疲劳厌倦型,非自愿回流包括就业失败型和因婚育或者衰老等自然原因的自然返乡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要加速农村发展,使其跟上整个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因此,有关重塑城乡关系,推动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之间的双向流动、平等交换,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的新政策的不断实施,促使自愿回流的农民工越来越多。
本次问卷调查中共有回流农民工94名,因自身条件非自愿回流占77.7%,因家庭结构因素非自愿回流占68%,因农村改善、考虑返乡创业的自愿回流占27%(出现重叠人数的原因是回流因素可能是多种),表明目前回流农民工中非自愿性回流还是占多数。
胡元瑞对“90后”新生代农民工回流的调查显示,因城市失业而回流占7.3%,因大城市务工不易而回流占22%,因家庭團聚而回流占22.9%,因家乡就业条件不错而回流占25.3%,因打算回乡创业而回流占11.3%,因只是去城市见见世面等原因而回流占11.2%[6]。总体上,“90后”新生代农民工回流中,非自愿回流占52.2%,自愿回流占47.8%。
比较以上两个调查结果可以看出,不论是所有农民工回流还是新生代农民工回流,目前多为非自愿回流,但与所有农民工相比,“90后”新生代农民工自愿回流所占比例明显大些,新生代农民工的选择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未来的发展趋势。
二、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农民工回流的动力分析
(一)城市推力
1.收入增速放缓,城市务工不易。目前我国经济增速放缓,正处于从企业要求转型和工人要求加薪双重压力向产业升级和工资增长过渡的阶段,外出农民工收入也由以往的大幅增长变为随着产业升级而稳步增长。从2015-2017年有关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长情况(表2)可以看出,近年来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呈逐渐下降的趋势,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虽逐年增加,但总体上仍属于低收入群体,2017年外出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3805元,而2017年我国人均月收入4667元。
为了生计,农民工们常年在外奔波,大多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而且他们自身的健康意识较弱,较少进行人力资本的健康投资。在年复一年的辛苦劳作下,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的健康状况开始下滑,体质大不如从前,劳动生产效率开始降低,与新生代农民工相比缺乏优势,所以只能被安排在本地人不愿意的、新生代农民工选择后剩下的获得感较差的工作岗位上,而这些岗位普遍存在劳动时间长、就业环境差的问题,更不利于他们的身体健康。所以对于年龄较大且缺少技能的农民工而言,他们的收入虽然缓慢地增长,但考虑通货膨胀因素,实际收入是逐渐减少的。在城市消费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年龄稍大的农民工没有足够的收入来支付城市过高的消费,没有强壮的体力来承受城市过重的压力,只好选择返回家乡谋生。
2.综合素质较低,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 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基础教育普及率不断提高,教育结构不断改善,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接受培训的农民工也不断增加。从2017年农民工受教育程度(表3)可以看出,外出农民工受教育程度普遍高于本地农民工。2017年农民工中接受农业和非农职业培训的占32.9%,外出农民工中接受农业或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5.5%,外出农民工接受培训的比重高于就近务工的本地农民工。总之,与时代发展的要求相比,目前大部分农民工受教育程度偏低,没有专业技能,少部分农民工掌握了一门技能,可是由于技术单一,往往只能在一个行业长期发展。
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强调高质量的供给,推进供给侧改革,淘汰生产方式落后、生产效率低、材料消耗大、污染较大的企业,侧重开拓新思路、新方法与新技术,旨在解放生产力、提高生产效率,这就会倒逼农民工文化素质、技能与创新意识的提升或从事新业态。从长期来看,优化产业结构能够让我国的经济增长速度有质的飞跃,但是在现实中确实给对农民工进城就业造成困难。农民工在自身文化水平不高,技能缺乏或单一的硬性条件之下,被限制在面临淘汰的产业中,无法向高附加值产业转移,无法胜任新兴产业中的岗位,不能适应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技术密集型产业的跨越步伐,就会面临在城市失业风险加大问题,被迫返乡务农。总之,高质量发展背景下,经济结构优化推动产业升级,农民工就业正从以总量压力为主向“两难”结构性矛盾突出转变,农民工人力资本也面临着结构升级的问题。
3.社会保障程度低,生活安全感不强。高质量发展背景下,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市场经济的趋利性和法治建设的渐进性,外出农民工社会保障程度虽不断提高,但还存在以下问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比例较低;在高危行业、污染企业就业的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和患职业病的情况较多,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一直存在。此外,农民工进城后普遍是在危险系数偏高、工作环境艰苦、劳动量偏大的岗位上辛苦工作,工伤险是对农民工人身安全最基本的保障,但是雇主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他们购买该项保险的比例比较低。同时,外出務工农民工不可避免地要承担一定的失业风险,在城镇中未找到适合的工作期间,因为没有缴纳失业险,农民工的生活得不到最低保障。即使回乡农民工在户籍地参加了新农合,但是在城镇看病时能够报销的医疗费用比例依然较低,自费项目较多,造成在城镇看病难的问题,不能完全享受到城镇最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总之,农民工在城市特别是异地务工社会保障程度偏低,生活安全感缺乏。
4.社会活动单一,城市归属感缺乏。《2017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进城农民工业余时间主要是看电视、上网和休息,分别占40.7%、35.6%和28.4%,选择参加文娱体育活动、读书看报的比重分别为5.3%和3.6%,选择参加学习培训的比重为1.9%,仅有38%的外出农民工认为自己是所工作城市的“本地人”。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进城农民工的社会活动比较单一。从受雇企业的角度来说,许多企业对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重视不够,忽视农民工个人发展,企业内部没有相应的文化活动条件。从农民工自身的角度来说,长期养成的一些学习习惯、娱乐习惯甚至消费习惯也限制了他们的社会活动。另外,由于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壁垒,不少行业和城市居民中存在对农民工歧视的心态,农民工在就业、医疗、子女接受教育等方面经常被动接受不平等待遇,成为城市中被边缘化的群体。这些情况的客观存在,使许多农民工感到自卑,正常的社会需求不能得到满足。一般来说,城市规模越大,外出农民工对所工作城市的归属感越弱,在城市生活得到的认同感越少。近年来,虽然外出农民工对生活状况的满意度提高,但仍有部分农民工认为在城市得不到认同和尊重,精神上被孤立,城市生活缺乏归属感,愿意选择返乡就业。
(二)农村拉力
1.“亲情权重”加大。因为要照顾家庭,作为丈夫或者妻子只能一人外出打工,夫妻双方被迫分离。在分居生活的模式下,农村近几年婚姻破裂的家庭数量增多,离婚成为进城农民工一项极为沉重的非经济成本。部分农民工为了换取正常的婚姻甘愿放弃在城市发展的机遇。《2017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外出农民工中,已婚的占64.5%,比2016年下降0.3%,而本地农民工中,已婚的占90.2%。由于常年外出务工,外出农民工不能常伴老人身旁,及时照顾老人身体,无法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农村空巢老人的问题层出不穷,为了老人的健康安全,部分农民工选择返乡。作为父母,农民工把幼小的子女留在家中会导致彼此之间亲情疏离,子女心理成长会出现扭曲状态,如果不能及时了解他们心理的变化并进行疏导开解,则不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对于农村家庭,子女承载着一个家庭的希望,他们进城务工的动力之一也是希望子女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如果在城市不能接受相对满意的教育,为了下一代的身心健康和学业有成,农民工留城务工的动力开始削减。总之,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亲情权重”的不断加大也成为不少农民工选择留守家乡的重要原因,他们不像以前由于生活所迫单纯追求较高的收入,而是越来越看重生活的质量和子孙后代的长远发展。
2.收入落差不断弥合。经济新常态下,随着经济转型升级,部分产业逐步向西部或农村转移,并为其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从2015-2017年外出农民工与本地农民工月均收入(表4)可以看出,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不再显著高于本地农民工,有时还会出现倒挂现象。
高质量发展要“落脚”到富民上。我国政府一直以来重视乡镇企业的发展,近年来还大力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各地纷纷因地制宜出台相关政策,农村电商、乡村旅游、农民工创业园蓬勃兴起,农村收入不断提高。根据托达罗人口流动模型,农民工在进城务工时的收入没有达到预期值,城市生活成本较高,而随着农村收入增加,农村生活成本相对较低,那么两者之差即在城市务工后所剩下的纯收入与在农村务工后所剩下的纯收入的落差逐渐弥合。从成本—效益的经济角度考虑,城市务工对农民工的吸引力下降,加之部分农民工家乡情结深厚,愿意选择返回家乡就近务工。
3.农村惠民政策得力。高质量发展不仅要“落脚”到富民上,还要“落脚”到惠民上。近年来,为了改善农村生活质量,我国颁布和实施了多项农村惠民政策。一是培训惠民,加强培训新兴产业人才,激发农村就业活力;二是教育惠民,实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供多项农村教育补助,不断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三是医疗惠民,推进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创建工作,基本实现了“小病不出乡”;四是扶贫惠民,采用形式多样的扶贫方式,落实农村扶贫致富项目;五是安居惠民,健全农村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农村公共服务,美化農村居住环境;六是农业惠民,粮食收购和新土地政策的出台,吸引农民工返乡务农和农产品加工。这些惠民政策深入人心且不断优化,减轻了农民工的生活压力,农村基础设施、生活条件逐年得到改善,即使不外出务工,生活水平也很大程度得到提高。面对农村诸多惠民政策,农民工返回原居住地安居乐业的想法愈加强烈,逐渐将自己的发展与家乡的发展联系起来。
三、以农民工回流为契机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对策
(一)鼓励创新创业,实现乡村振兴
为了促进城乡经济平衡、充分、高质量发展,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历史任务,乡村振兴不仅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实际推动过程中更需要各种各样的人才。在2015年《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的基础上,2018年,国务院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的意见》。目前,农民工返乡创业热情高涨,其中不乏一些有理想、有抱负、见多识广、思维敏捷、富有实干和创新精神的农民工。乡村振兴非常需要这样一批人,各级政府及党组织要科学合理地引导鼓他们扎根农村,积极开拓乡村振兴之路。
现阶段是互联网+分享经济时代,返乡农民工可以充分利用当地农产品或野生资源的优势,创建自家个性品牌,借助互联网进行低成本宣传,脚踏实地从小事做起,让自己的事业像滚雪球般越滚越大。返乡农民工还可以依托当地的历史文化资源,积极开展有关乡村旅游项目,不但能弘扬地方民俗文化,而且能开辟创业新途径。另外,返乡农民工可以借助创业政策上的支持,引进先进设备,进行农产品深加工,形成“产出、加工、销售”真正的一条龙经营,发展乡镇企业,实现乡村振兴。
在政策支持方面,政府可以通过设立创业基金、政府小额贴息创业贷款、适当减免相关税费等举措为农民工创业提供支持。2019年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在土地利用方面,基层政府要积极引导土地向有能力有抱负的农民集中,引导他们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合理利用闲置厂房、荒废校舍、荒地、荒山、荒滩等场地进行创业。在服务提供方面,相关部门要有窗口前移的意识,深入农村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法律、政策、证照办理等方面周到细致的服务。在政策落实方面,农民工返乡创业也应该像精准扶贫一样,保证政策效果[7]。
(二)提高综合素质,挖掘人力资本潜能
与物质资本相对应,人力资本凝结着劳动者的知识、经验、技能和健康而创造价值。高质量发展要求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加快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实施更大力度的人才强国战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力资本源源不断地从农村流向城市,农村教育水平相对落后,农民工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农村的人力资本潜能有待进一步挖掘。
作为农民工,无论在城市务工还是在农村创业,提高自身综合能力永远是最根本最重要的事情。在上个世纪农村教学资源缺乏,受教育机会少,农村整体重心是解决温饱问题,无暇顾及文化教育,半文盲甚至文盲的人数不在少数。而如今社会文明高速发展,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农民工如果不能与时俱进,终究会被时代所淘汰。作为社会人,农民工需要学习文化知识;作为劳动者,农民工需要掌握生存技能;作为创业者,农民工需要树立创新意识;作为管理者,农民工需要学习团队合作。总而言之,现阶段农民工要立足社会,就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自觉主动地虚心学习,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除了文化知识,掌握更多劳动技能对农民工同样至关重要。农民工要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学会充分利用公益资源。正所谓“艺多不压人”,自身综合能力的高低决定了农民工在社会生存能力的强弱,也必然会影响我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进程。
现阶段的农民工回流正好为农民工由单纯的“体力型”向复合的“体力+技术+智力型”转变提供了绝佳机会。相关部门和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协调合作,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为返乡农民工终身学习提供支持和帮助,提高回流农民工的文化素质和个人素养。要以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效益农业、农村服务业为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和积极引导,提高回流农民工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能力。
(三)提升生活质量,满足多层次需求
实现高质量发展要求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在促进经济不断增长的同时,着力解决城乡贫富差距较大的问题,使改革开放的红利更多更公平惠及到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满足他们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要通过解决好农民工回流问题进一步促进高质量发展,一方面统筹城乡资源要素,在回流农民工的基本需求上坚持底线思维,做到基本生活保底。如果农民工暂时没有劳动收入,或是受到工伤而没有得到及时、足额的赔付,相关部门应及时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对回流农民工中的部分职业病患者、伤残病人要在精准扶贫、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大力帮扶,帮助他们解决在土地承包权益、社会保险、住房建设、子女上学等各个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另一方面,要着眼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在回流农民工改善性需求上践行系统思维。基层政府要做好当地返乡农民工的调查摸底工作,力求全面了解和掌握返乡农民工的技能专长和就业需求,转变政府职能,搭建劳动力供需对接平台,在电视、微信等媒体上公布、更新用工信息,定期举行农民工招聘会;定期提供农民工培训、教育等服务,探索新时代农民工文化生活新途径,帮助回流农民工在本地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不但环境适应、交通方便,而且能与家人团聚,提升生活质量,满足多层次需求,促进城乡社会协调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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