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卓妮
(长庆油田职工医院,陕西 西安 710201)
静脉输液治疗在临床中通常为联合用药,药物间的相互作用更成为当前临床中,合理用药内容的关键组成,临床医护工作者通过依照具体的临床用药情况,基于患者机体、药效学以及药动学、药物配伍禁忌等多方面加以分析[1-2],对临床用药是否合理加以判断,同时协助医生做好临床安全用药。在临床中冲管主要是为了对两组药液之间发生不良反应有效规避,尤其对于续液中不良情况发生。本次研究探讨分析静脉输液冲管液量与时间对冲管效果的影响作用。现报道如下:
选取于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期间,于我院治疗静脉输液的80例患者展开研究,按照不同冲管液量及时间分为两组,对照组和研究组各40例。其中对照组包括24例男,16例女,年龄为18~82岁,平均年龄为(56.7±4.8)岁;治疗组包括25例男,15例女,年龄为19~84岁,平均年龄为(58.1±4.5)岁。两组患者一般资料具有可比性,无显著差异(P>0.05)。
通过在对两组患者行不相容的药物液体前后,采用生理盐水完成冲管,确保患者静脉输液通路的通畅性。通过借助输液器输入患者体内此种冲洗方法,两组患者均采用生理盐水在导管内部形成小漩涡,对照组使用20ml冲管液量完成5min冲管,研究组使用50ml冲管液量于输液冲管10min。
对比分析两组患者的冲管效果,详细记录两组患者的静脉输液不良情况发生率。
本文数据利用SPSS 20.0软件处理,计量资料及计数资料分别使用 和t表示,计数资料通过%检验,计量资料利用x2检验,数据差异存在统计学差异P<0.05。
经研究发现对照组患者的堵管、浅静脉炎、渗漏等不良情况发生率相较研究组明显较少,两组存在显著差异(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的冲管效果对比
在临床静脉输液中,与本人多年的从医经验结合发现,极多患者在静脉输液中容易出现如下情况:静点第一、二组液体时患者无不良反应,当换上第三组液体约2分钟时,患者突然出现心慌、眼花等不适症状。对于此种情况出现,通过立即予以患者生理盐水输液,约2分后,患者症状减轻,10分钟后症状基本消失[3]。诸如此类的临床病例给我们的启示就是:在患者连续静脉输液过程中,对于各组液体间要采用空盐或空糖务必完成冲管,才能减少药物间的不良反应发生。通常情况下在针对连续输液的两瓶药物,假若并未存在配伍禁忌的情况,则无需冲管,一旦存在配伍禁忌的情况则应当重视冲管工作,进而有效避免发生两组药液融汇于输液器内部,发生沉淀、变色、浑浊等情况引发不良反应发生率。
通常临床中的冲管液采用生理盐水,以输液器输入患者体内此种冲洗方法,采用生理盐水在导管内部形成小漩涡从而有助于将输液导管内部的残留药物冲洗干净[4]。在临床中对冲管并无严格的规定要求,医护工作者需要以患者的实际情况完成准确评估后确定。笔者认为针对普通患者的冲管液量并无严格限制,可以以患者的实际用药情况,在存在配伍禁忌的两组药液中输入冲管液体,避免输液管内部发生浑浊、变色情况,进而顺利完成输液用药。考虑到如果冲管液量及冲管时间有所不妥,即便将输液管内部药物冲没,但是血管内仍然会存在蓄积,采用50ml左右可以对静脉内的药物有效稀释,从而预防发生两药之间发生不良反应情况。对静脉输液冲管的主要控制时间,以冲管5min或10min为主,保证为60滴/分为例,冲管5分钟,一次性输液器滴管滴出20滴=1ml,则输入液体量为15ml,冲管10分钟,则冲管量为30ml。针对临床中需要严格控制冲管液用量的患者,需要严格控制具体冲管时长及用量。必要情况下需要及时与医生做好临床沟通达成共识后再行冲管操作。除此之外针对心肺功能不全及心肺水肿症状患者,需要对患者的冲管液量严格控制,另外还要切忌避免采用暴力冲管,在输液之前假若发生阻力或抽吸并无回血情况,需要进一步对导管的通畅性加以确定,不应当强行完成冲管。由护理人员把握,将其用在两组有配伍禁忌的药液之间,隔开输入。本次研究结果证实对照组患者的堵管、浅静脉炎、渗漏等不良情况发生率相较研究组明显较少,两组存在显著差异(P<0.05)。
综上所述,对静脉输液患者的冲管液量及时间控制,通常以50ml冲管10min为注,同时也要根据患者实际情况控制冲管时间,严格控制冲管时间保证冲管液量能够完全稀释静脉内药物,预防发生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