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灿辉
杭州市这所公办学校给未婚或已婚未育老师放“恋爱假”,在网络引发热议。笔者认为,打“感情”牌关心老师理所当然,但给老师放“恋爱假”却有“太随意”之嫌。
一則关于老师的假期,国家相关部门有明文规定。给未婚或已婚未育老师放“恋爱假”,是在“随意”增加老师假期,不靠谱。
二则有违“公平”原则。未婚或已婚未育老师可以放“恋爱假”,哪么年纪大的老师不是也可以放“养老假”?丧偶的老师不是也可以放“恋爱假”?这些老师也同样需要关心,否则,这所学校内部或者学校与学校之间是“公平”的吗?
三则“名不符实”。针对此事,江干区教育局回应称,“这其实是个概念化的假期,只是针对未婚或已婚未孕的年轻人,希望他们可以在忙碌的工作外,能兼顾自己的个人生活”。事实上,有的教师并没有用“恋爱假”去谈恋爱。有老师说:“比如我这个半天没有课,也没有其他工作要处理,我可能会请假调节一下自己,调节一下工作,缓解一下压力。”可见,“恋爱假”只是该校老师请假外出放松的“理由”,至于“恋爱假”到底能有多大“恋爱效果”,则是一个未知数。
四则没有必要。老师除了法定假日,每年还有3个月的寒暑假,比其他行业人员的假要多很多,也没必要指望几天“恋爱假”来找对象成家。
公职人员放假必须遵循上级相关规定,要“讲规矩”,不能各自为政,随心所欲。给未婚或已婚未育老师放“恋爱假”,还是免了吧。
编辑:马德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