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关注的检察工作创新路径

2019-04-08 01:15
检察风云 2019年7期
关键词:检察工作公共利益办案

3月1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该报告全文一经发出,阅读量很快就超过了1.4亿,并在微博热搜中进入了第5名。评论区反响热烈,“法治社会谁也不能任性”“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诸如此类的金句“让人民的心重新跳动起来”。这一切,都离不开检察职能的充分发挥。

《工作报告》指出:检察机关“积极适应反贪转隶、检察职能调整,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采取一系列主动跟进的思路举措,使转隶成为法律监督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转机,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

《工作报告》指出:通过推进内设机构系统性、重构性改革,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总体布局有力推进。2019年,要“认真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履行好各项检察职责”。从中,我们可以寻找到一些值得关注的检察工作创新路径:

一、构建专业、高效、精细的刑事检察办案体系,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报告》指出:“针对批捕、起诉职能关联性强,分别行使影响办案质量和效率,改为捕诉一体,同一案件批捕、起诉由同一办案组织、同一检察官负责到底。”

伴随着犯罪形态的多样化、智能化和犯罪方式的网络化、专业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大力推進包括刑事检察在内的检察工作专业化建设、促进检察工作转型发展日益显得迫切和必要。在这种形势下,按照案件类型、案件数量等,构建刑事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检察或其他类型犯罪案件检察构成的刑事检察工作新格局,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等职能,建立专业化的刑事检察办案体系,可以实现横向同公安、法院互通,纵向上下级检察院贯通,提升办案的质量、效果、效率以及公信力。

二、构建规范、有序、有效的诉讼监督体系,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公信。《工作报告》指出:“检察监督不是零和博弈,监督与被监督目标一致,都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诉讼监督程序不是诉讼案件的办理程序,不能以司法办案的程序来代替,应当进一步研究诉讼监督的工作规律,理清调查和审查、调查与侦查的区别和联系,明确各个环节办案的方式、手段、程序,确保监督决定的刚性与违法程度相匹配,有效提升监督决定的适当性和精准度。相信,检察建议在监督工作中的规范、有效运用,将是未来的亮点,值得关注。

三、构建公益、互促、共赢的治国支持体系,依法开拓公益诉讼,履行公益保护崇高使命。《工作报告》指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勇闯中国特色公益诉讼检察之路,开局效果良好。”提起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代表履职的重要方式,对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公诉,可以有效减少类似问题的发生。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对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立法确认,弥补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缺乏公共利益保护机制的缺陷,有效发挥了诉讼制度在保护公共利益方面的作用。

(作者:白柯 摘自《法律读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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